假如我有一支魔笔,我会画出一辆很气派很高级的宝马车送给我最亲爱、最尊敬的老爸。又画出价值连城的钻石送给最疼爱我的老妈。再画出现实生活中没有的东西——可以令人完寿无疆的药水,送给最喜欢我的外婆、外公。最后把可以令人成为国家栋梁之材的药画出来,送给我最喜欢的老姐和小弟小妹们。现在满足了家人的需要,我要开始画可以造福人们的东西了。
我要为人民做许多好事。我来到干旱地区,为他们画一场倾盆大雨,让庄稼得到灌溉。我来到贫困地区,为他们画出一幢幢楼房和粮食,衣服,学校还有老师,让所有的穷孩子都能吃饱穿暖的坐在明亮的教窒里读书。我来到洪水泛滥的.地区,画一座十分坚固的防洪大堤,挡住洪水,不在让它危害人民。我来到沙漠里,画出一棵棵绿树,一簇簇五颜六色的花丛,一片片绿茵茵的草地,让沙漠变成绿洲。我来到马路上,画出欢快的小鸟和美丽的花儿,让它们美化环境。我来到浑浊的小河边,画出一条条清澈的小河,让污染不再存在,鱼儿可以自由自在得游来游去。
我多么希望这些美好的愿望都能够一一实现啊!
今天,妈妈带我到车站去等车,在我们的不远处有一个“母子上车处”可奇怪的 是那里站的是四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他们把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挤到了牌子的旁边!
站在第一位的人大概三十多岁,穿着一件大衣,手放在口袋里,一副悠闲的样子。第二个就不同了,可能是看到了“母子上车处”这五个字,有点不好意思,可又不想离开,于是干脆把眼睛闭了起来。第三个人有点矮,耳朵上架了一副眼镜,看样子是个知识份子,可他也对“母子上车处”这五个字视而不见。最后一个人带了一个口罩,似乎是怕被熟人认出来!
站在旁边的这位阿姨望了他们一眼,本想他们会意识到这里不是他们该站的地方,然后离开。
可过了好一会儿,他们还是没有走,眼看车子就要来了,这位阿姨终于忍不住上前对那位叔叔说:“先生,您看看这牌子上写的是什么啊?”“‘母子上车处’怎么了?” 那位先生说到。“哟,原来您认识字啊!那既然你知道这是‘母子上车处’那怎么还站在这儿呢?”“我管它是什么上车处,只要能上车就行!”“您怎么能这样呢?让别人看见了您也好意思啊?”“我就好意思!怎么了?”
见那位阿姨劝不动那位叔叔,我便走上前说了起来:“叔叔,老是教过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要尊老爱幼,您小时候也一定学过吧!”
听了我的话,那位叔叔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后面的一位叔叔说道:“是啊!遵守交通规则这个道理连小孩子都懂,我们总不如小孩吧!”说着他和其他的人都先后离开了。
那位抱着孩子的阿姨有站回了自己该站的地方!
一路上我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可能是因为我做了一件好是吧!
狗是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据统计,世界上有犬种1400余种,其中定类的有500多种。世界名犬里收录的大约有240多种。最近的基因研究得出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现存的狗有450种左右。
狗的五官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的生性灵活,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的,更没有一只狗是不爱吃也不爱玩的。不但如此,狗的反应也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时,狗便展示它自身的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的“手掌心”。
狗的食量不大,却很挑剔。狗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食量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住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细微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
从古至今,狗一直是人类的忠实朋友。狗有好多种,有军犬、猎犬、家犬、宠物犬等等。这些犬都是由一种动物的自身演化以及人类的驯化而来的。
在很古很古的古代,那时没有狗,狗是由狼演化而来。在那时,有一种不吃人的狼,有一群人就再一起养了这种狼。他们把这种狼放在家里养着,不让它们出去捕食,给它们提供肉等食物,还进行了长期的训练。过了很长时间,这种狼就被驯化成狗。主人走到哪里,忠实的狗就跟到哪里,这些人就把狗的一部分带出了亚洲,走到了欧洲、美洲、奥洲等地。从此,狗就流行起来了。
在人类的精心照料下,也许是人类的需要,狗的种类、样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终于人类离不开狗了,当然狗也离不开人类了。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都说狗通人气。人们抓住狗的这一特点,把它利用到了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军队里有狗立下的功劳,部队里往往会养一些狗,在作战中让狗去抓住敌人,在军用飞机场也要养狗,安全检查的时候让狗去知道哪个人带着毒品。猎人要养猎犬,在捕捉动物的时候,狗跑得快,可以追上动物。牧羊人要养牧羊犬,在赶羊的时候,牧羊犬可以帮助撵羊或圈羊。一些农户,特别是深山里的独门孤户,要养看门犬,在家里没有人的时候可以防小偷。一些老人可以养宠物犬,能使老人不寂寞,不孤单,让老人觉得快乐。在极为寒冷的北极地带,狗拉雪橇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从古至今,狗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这种缘分越来越深,至今狗都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好朋友。
著名漫画家华君武画过一幅漫画,深刻地揭露了那些没有社会公德,只图自己方便的人。那幅漫画给我以强烈震撼,时时浮现在脑际。
一个寒冷的早晨,西北风呼呼地刮着。人们都急着坐车上班,街上人来人往,但谁都不理谁,忙着各自的事情。
一个大腹便便的“绅士”,走到候车处,看到那长龙似的队伍,一愣,随即瞅了瞅“母子上车处”,看到那儿没人,连忙走过去,站在了那块刺眼的牌子下面,过了一会儿,又一个人站在了他身后,又一个,又一个……不一会儿就排了一长串,却把真正的母子——一个瘦弱的妇女和一个稚嫩的孩子,挤在了一边。
你瞧,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好像是个绅士,但却第一个站到了这里,对社会公德不屑一顾。站在他身后的那个人,仪表堂堂,还穿着军大衣,手插在兜里,心安理得地站在那里,也许是为了不想看到“母子上车处”这块牌子,他始终闭着眼睛,好像正在闭目养神。第三个个子比较矮的人,戴着眼镜,好像很有学问,却装成一个文盲,对眼前的牌子熟视无睹。他头戴鸭舌帽,身上穿着时髦的衣服,脚穿擦得锃亮的皮鞋。第四个人穿着长外衣,戴着口罩,好像是怕被人认出来似的。而那个妇女,却穿着单薄的衣服,抱着孩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这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占据了她们应有的位置。
我们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自古以来,尊老爱幼,讲文明礼貌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尽好自己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可是再看看这几个人,难道他们真的是文盲吗?难道他们真的没有看到站在一旁,冷得发抖的母子俩吗?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挺身而出,为她们夺回自己应有的位置吗?
看了这幅漫画,我们真的该好好想一想,我们身边的“文盲”是不是太多了?
说起狗,大家应该都知道。它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动物之一,被有些人亲切地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狗长着两只机灵的耳朵,有些狗的两只耳朵经常垂在脸颊旁一但有什么动静,便竖起来,仔细地聆听声响。它有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显得炯炯有神。狗身上的毛很光滑,摸上去特别舒服。这是因为它经常梳理和清洗身上的毛。有些狗的尾巴像一朵绽放的菊花,可爱极了。不像狼的尾巴,光秃秃的,像一根绳子。
狗也分大小,像吉娃娃犬、博美犬之类的狗,一生就只有小板凳那么高。而有的狗却不一样,像藏獒、松狮犬等,它们长得高大威武,四只脚强壮有力,几乎跟书桌一般高。狗还有很多种类,例如贵宾犬、蝴蝶犬、卷毛比熊犬、中国沙皮犬等等,许多许多。狗睡觉的时候特别喜欢趴在地上,用两只前爪围成一个圈,将整个脸埋进圈里,只把耳朵露在外面。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鼻子。狗的鼻子非常灵敏,因为它的鼻子里有一个气味储存库,只要它问过的东西,就不会再忘记那种气味。假如你拿一种物品让狗闻一下,然后把这种物品藏到自己认为别人都做不到的地方,让狗去找,它准能在一个小时内找到。就算你把狗带到几公里外的地方,丢下它,独自一人回家,它也能轻松地找回来。
正因为狗有一个灵敏的鼻子,所以才能我人类看家。那些为人们看门的狗,被人们称为“看家犬”。古往今来,没有哪一只看家犬不是无条件服从主人的命令的。它们一闻到主人的味道就知道主人回来了,便摇着尾巴跑出去迎接主人回家,还用身子蹭主人的裤腿,显得特别乖巧。可当陌生人出现在它们面前时,它们闻到了陌生的味道,便警觉起来,连忙站起身,竖起耳朵,睁大眼睛。一发现陌生人图谋不轨,就“汪汪”直叫,狂吠不止,引起主人的注意,提醒主人。
狗经过训练后还能当警犬,帮助警察破案,它们成了人类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人类有很大的帮助。因此,我们要爱护狗。不仅因为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人类的好朋友。
突然发现,夏天是那么的短命,开在粉红的枝头,热情,不堪冷清秋雨。青灰的背影里,树和我恍恍交错,迷离的暗点,无边的飘摇,是风吹的痕迹。
呵,你把草色打包带走了,远山失了翠,阡陌上垂垂离情。原来,珍藏了那么多年的思念,都是这一季的月华,都是林间细细的风,飘回柠檬色的前年的夏天。
我走向你,自名秋天的朋友,走向你那风雨潇潇的傍晚,怔征的看,天空远走的雁,一字哀鸣。孟浩然曾经有“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的感叹,我想,雁过无情,天空却有情,清远的`天空下,雁迹茫茫,至于那冷瑟的饿风,大概也还在不远的北方酝酿,过不久,风起,冷意渐近。
我走向你,自名秋天的朋友,走向你那有叶飘动过的舞台。高大的银杏树下,几片泛着黄的叶子飘落到我的脚边,没有任何声息,但却可以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我是一个爱笑却又时常感物之伤的孩子,因此,时常会因为一片叶子联想起好多人生的故事。叶子老了,落了,这是必然,我没有办法也无从去阻止,就像人老死依天命。但,眼前的秋叶,明明还带着绿,那一抹浅黄如何能剥夺绿生存的权利呢?年轻的宝贝儿,不要轻言放弃,要相信,待得久了,希望哪个也会久的。
我走向你,字名秋天的朋友,走向你那精心布置的朦胧的世界。清晨的太阳放弃了早起的习惯,以为有你代替了它的守夜的职责。飘渺是你的原身,也是你的精神。虽然,你不留心的阻拦了我前进的方向,但,我却甚为感激,因为你给了我探寻的过程,给了我被陶冶后的最轻灵的心。我爱你,雾都,旧乡那样爱着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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