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严格指导下。过去,爸爸妈妈不允许看电视;玩电脑,我连一个人去公园的自由都没有。每天只能面对一大堆书和作业;在练习中,我羡慕看到其他孩子在外面玩耍。
在这种生活中,我逐渐爱上了画漫画,但正因为如此,我被打了一顿,骂了一顿,但这并没有破坏我画漫画的信心,反而增加了我对它的兴趣。它就像一块磁铁,紧紧地吸着我。我开始用笔记本画画,但是,
终于,我等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一天。父亲出差,母亲去公司处理文件。刚离家的时候已经欣喜若狂了。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画画了,但没多久我妈就冲进来了。她骂我几万分贝,我只好回房间写作业。
现在,我已经出版了几本漫画书,我为自己的努力感到高兴。
夜晚故乡的`天空总是深蓝色的。在深蓝色的天空总有数不完的星星……小的时候每到傍晚的时候,一个村子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大人忙碌了一天了,老人在拉家常,小孩在嬉戏打闹。就在这样的深蓝的星空下,我总喜欢一个人躺在奶奶的竹椅子上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
我在读小学的时候就知道了那片星空下有很多很美的神话。“嫦娥奔月“、“牛郎织女”让我明白原来古人也对那深蓝色的天空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再后来我才明白那数也数不完的星星都是有名字的,而且远比我们肉眼里看到的大得多了。冥王星、海王星、天王星、北斗七星……
上了中学以后,数星星的日子已经很少了。在那片深蓝色的天空下,偶尔和朋友聊着未来的梦,仰望那片天空,觉得那深蓝色的天空真的是深不可测。读到了高中以后,我已经没有很多时间在那深蓝的天空下玩耍聊天了。
孩提时那东家串西家的时代早已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的楼房。大家一回到家就把门关上,就连住了那么多年的邻居是谁都不知道。有了电视和电脑,大家都把空余的时间都“贡献”给了那永远也看不完的连续剧,永远玩不完的游戏。哪里还会去看那深蓝的天空呢?
经常在晚上六点钟的时候急急忙忙往家里赶的路上仰望天空,就会觉得“夜是故乡明”。都市的天空是没有多少星星的,更别说满天繁星了。都市的霓虹灯很亮,把天空都照得通红一点也没有夜的感觉,更别说“深蓝”了,所以这里被称为“不夜城”。我喜欢故乡的天空,故乡的人,故乡的水。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的根在那里。故乡的天空永远都是深蓝色的,永远都是深不可测,还有那数不完的星星……
这是一部耐人寻味的漫画:有一天,一个小男孩和他的伙伴在周末玩耍,但是他突然口渴了,想去买水。他兴奋地跑着,但是在跑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中年人。他不但不道歉,还说:“让开,老头……”。突然,小男孩停下来,转过头去给中年人做弥撒。这是,他突然明白了,被撞的人是老师。“啊。啊。老师就是你。”小男孩迟疑地说。“尊敬的老师上课去哪里?”老师生气地说。小男孩看着老师的表情,吓得连水都买不到了,匆忙跑开了。
是的,尊重老师是我们必须做的。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那我们就不配做一个合格的学生。
我们需要从小做起,做到三件事:尊敬老师,关爱家人,关爱同学。这是需要做的,对吗?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嘎吱嘎吱(铅笔擦纸的声音)!啊,现在我在画漫画!漫画不是只有看了才开心的。画漫画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为什么。怎么说呢,啊。嗯,人类来到这个世界,总是期望在历史上刻上自己的名字。那个?漫画家有家室,年纪大了。即使他突然去世,他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也就是说,他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但是要成为一名漫画家绝对不容易。漫画家深受漫画家之苦。/不能出错/必须在截止日期前画好/夏天和冬天,为了画好,空调和暖气是必须的。这三点是最大的痛苦。(哪里苦?==)
还有,漫画家有很多乐趣。虽然很辛苦,但是真的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各种故事都是这样流传下来的。当然,我还在练习,我想我永远不会离开这条路。我从九岁开始画画!快三年了。偶尔如果一天什么都没画,也有觉得很烦的日子。现在这只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所以,就这样。拜拜。嘎吱。都是错的
努力,努力。
我家有只讨人喜欢的小猫咪,名叫乖乖,由于它很乖巧。
乖乖长得很漂亮,水汪汪的双眼看上去又大又圆,圆球似的鼻子一直这里闻一下,那里嗅一下,尖尖的小耳朵一直那样灵敏,灰麻色的皮毛,俗中携带高贵。
乖乖非常爱干净,天天坚持梳洗。它用粉红的小舌头舔湿爪子,然后用爪子一下一下地洗脸,洗完脸后又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梳理着我们的毛发,那认真的样子,你看了准会大笑。
乖乖非常淘气,一根鸡毛、一团毛线都是它的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笑得我直流眼泪。
乖乖非常古怪,每当我和母亲喝酸奶时,它一直跑到沙发的把手上,迫不及待地看大家把酸奶喝完,那样子仿佛要从大家手中抢过去一样。大家喝完后,它就把它的小舌头伸到杯子里面去舔,一幅非常享受的样子,舔完之后你再看啊,那杯子里就像是洗过了一样,干净得非常。
乖乖还是个画家呢!有一次我正在画画,正愁着不会画梅花,正巧乖乖爬上了桌子,调皮的它把颜料打翻了。乖乖见闯祸了,吓得撒腿就跑,结果又踩着了我的画纸,顿时,洁白的纸上“盛开”了朵朵彩色的“小梅花”,好看极了!
乖乖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我爱我的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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