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当你看到这个词时,肯定不陌生。
她,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
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王树,个子不高,可是脸有点长,下巴有点尖,眼睛总是眯缝着,好像没有睡醒过。他不但模样让人笑,要是说话或做事,更是常常把大家逗得笑声不断。
这一节老师让默写课文,教室里只听见“沙沙”的写字声。而王树还在翻着书包找笔。他把书包倒在课桌上,扒来扒去,什么也没有找到。看老师向自己走来,赶忙把东西胡乱一塞,掏出一个本子摊在面前,又顺手把我正写字的笔抢了过去,趴在桌子上写起来。我只好拿出圆珠笔接着写。没有一会儿功夫,王树就笑嘻嘻地交卷了。“默写完了?”老师怀疑地看着他。“写完了!”王树很自豪地把本子交给了老师。老师看了半天,皱着眉头把本子退给了王树:“你给我念念你写的天书。”王树捧着自己的本子,也傻了脸,他嘟哝着说:“这会儿我也不认识了。”
老师让他坐下重写,他不停地偷看我的默写。老师警告他:“你已经偷看同桌的默写5次了。”王树很委屈地对老师说:“这不能怨我,谁让他把字写那么小,害得我看了几遍也没看清!”这句话又把同学们都逗笑了。
这就是我那“逗笑”的同桌——王树。
姜小乐,号称“斗嘴王”,我们班和她同过桌的不在少数,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几乎每天脸上都挂满了“黑线”,原因就是要么跟她争得面红耳赤,要么被她气得泪流满面!
“天有不测风云”,这个学期陆老师竟然安排我和她同桌,我顿感“晴天霹雳”!哎,算了,算了,师命难违,我做好了“忍受一切”的准备!
可是那一堂数学自习课,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当时我正在做《数学补充习题》,将数学书放在了桌角,只见姜小乐突然猛地把我书一推,当时我虽然有点生气,但还是好声好气地问:“你干嘛推我的书啊?”谁知她却不满地回答:“你的书放在了我的桌子上了。”我心里嘀咕:“算了,谁让她是女生呢?我忍!”于是,我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把书往自己的桌子上挪了挪,确定没有超线后我继续写我的\'补充习题。可我刚写了一个字,姜小乐又把我的书使劲推了一下。这下我有点忍不住了,心中的怒气一下子窜了上来,气冲冲地说:“我这次可是没有超线,你凭什么又推我的书?你都影响我写字了。”“你就是超线了,你看,有一纳米呢!”只见姜小乐双手叉腰,反唇相讥,理直气壮地说。我心想:一纳米是一根头发丝直径的五万分之一长,肉眼根本看不出来,这不是没事找事儿吗?于是,我立马反驳道:“一纳米的长度,你能看得出来?你胡说些什么呀?”可谁知姜小乐也毫不示弱:“你把书放回原位,明天我买个显微镜过来证明给你看。”说完,还准备把我的书往地上扔。就这样我们唇枪舌战了老半天,也没分出个胜负,一天的好心情就这样没了。这时,施老师走了过来,我们才安分下来,这场“书本风波”也才终于告一段落。
看来姜小乐真是名不虚传啊,刚做了没几天的同桌,就跟我斗上了嘴。我想以后还是和善待人的好,否则惹恼了别人,自己也感觉不开心,何必呢!
我的同桌有一双并不有神的近视眼,鼻梁已经被那副蓝框眼镜压得扁扁的,一张只会说歪理的嘴,话还特别多。再加上他那独有的,爱拿我笔的一双手。他就是我的淘气同桌,——谭雨翔。
哎,倒霉呀!我在心里想着。他又在上课的时候偷偷摸摸地把手伸进我的文具盒里,然后不慌不忙地拿出一枝笔,我用眼睛的\'余光确定着笔的方位,接着我便想抢夺回来,可他拧着眉头,说:“哎呀!不要弄啦!”我最后为了听课,只好不与他抢夺,不过他一会儿还是乖乖地把笔送回来了。
我的同桌还有一个明显的缺点,那就是他的性格,他这个人不仅淘气,还脾气暴躁,在做广播体操时,他总不喜欢好好儿做,每次他的妈妈站在他前面让他好好做时,他总是很不耐烦地说:“哎呀!不要说了嘛!”还会让他妈妈过去。更别说我了,一下课,他就会出去玩儿,只要我晚一秒钟让他出去,他都会发脾气,说:“干什么嘛,快起来!”真是够讨厌也够烦人的了!
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不会淘气,要是永远不会,那我就不做他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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