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与否,并不是简单的年龄大小划分,而是内在气质的流露。
有的人成熟早一点,有的人成熟晚一些,有的人甚至一生都有成熟。没有成熟,而以长者的身份指手画脚,只能叫倚老卖老。
成熟的人明理,言谈稳健,举止干练,处理问题从容而又冷静。成熟的程度,往往在问题的处理上,表现得深浅有别。
言谈表现成熟了,而行动不成熟,是自诩的成熟;行动成熟了,而言谈表现出不成熟,是自隐的成熟。成熟,更多表现在行动上。
刻意伪装自己的不成熟,本身就是一种不成熟的体现,而无意表露自己的成熟,实际上是一种成熟的反映。
玩聪明,乱是非,逢人能翻云覆雨,是成熟的奸猾,耍圆滑;卖老练,凡事要老谋深算,是成熟的世故。
成熟的爱情,是婚姻完美的前提;不成熟的爱情,是婚姻破裂的隐患。
做人做事,有成熟的谋略又谨慎为之者,纵然失败,也不失成熟者的风范,因为失败只是力所未遂的意外;而无成熟的思考就卤莽为之者,即使成功,也是侥幸,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
成熟的人偶尔干了件不成熟的事,很平常;不成熟的人突然干了件很成熟的事,却很可贵。由不成熟走向成熟,这是第一步。
成熟的可贵之处就是使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不再受别人很自我感觉的随便奴役。
金钱,是一种财富,但只会短暂拥有;成熟,也是一种财富,却可以享用一生。
因没有成熟,干不出成熟的事,会自我失落,而成熟了,却干不出成熟的事,是自我亵渎。
有成熟的思想指导;能屹立一个伟大的民族;用理智的头脑面世,会走出一个成熟的人生。
今天:某个朋友说我很单纯!另一个朋友说我表面很单纯,可是心里什么都懂,比较有自己的风格和个性……我还记得一个朋友曾说过:世界上成熟的人很多,不缺我这一个,可是世界上单纯的人很少,就缺我这一个!
我觉得:成熟是一件好事。庄稼成熟了才能收割;果实成熟了才好吃。人也如此,成熟的人,说话办事有板有眼,稳稳当当,不像那些毛手毛脚的“愣头青”,冒冒失失的。
做人,需要成熟,成熟就是恰到好处。
但是,太成熟了,也未必是件好事情。例如瓜果熟过头了味道也就变了。做人太成熟了,就会心计太重,老谋深算,外隐内敛,深藏不露,叫人捉摸不透,难以相处;不像那些心直口快的人,坦诚率真,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宛如一泓清泉,纯净的叫人一眼看到底。
太成熟的人,烦恼就多了,欢乐就少了,活得也就累了。不像那些单纯的人,心计不多,想的不多,遇忧不愁,遇烦不恼。
太成熟的人,就不再天真,不再单纯了。不像那些迎风开放的蓓蕾,纯真质朴,可亲可爱。
人,真是一个矛盾体。未成熟时向往成熟,渴求成熟,一旦成熟了,又后悔不已,怀念过去,梦想回归,感叹那人生最美好的时期。
其实:做人成熟与否,不在年龄大小,不在阅历深浅,全在于自己的修身养性。有的人年纪并不算大,却学得圆滑世故,老气横秋;有的人即使活到七八十,也依然显得年轻气盛,稚气十足。有的人阅历不算深,却已修炼“成熟”,像个“江湖高手”;有的人饱经风霜,历经坎坷,也绝不趋炎附势,低头弯腰,依然昂首挺胸,精神抖擞!
做人,不妨嫩一些、纯一些、憨一些!
我只想做个简简单单的自己,坚信“稳重”不坚信“成熟”!即使我在别人眼里是多麽的傻,多麽的单纯我都不在乎,因为我自己心里很清楚。
坚信“生气不如争气”,坚信“稳重”!
我是一粒百合花种子,在几年前被风伯伯带到这悬崖峭壁上。按理说,我早该开花了,可为什么迟迟没有动静?原因在我,是的,我不想开花,因为一但开花就代表生命倒计时的开始,我不想死,所以每日只汲取少量的水分和阳光,保证我生命的延续,却一直处于休眠状态。
直到一天,一粒蔷薇种子也被风伯伯带到这儿来。
“你好,我是蔷薇。”
“你好,我是百合。”
“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请多多关照。”
“呵呵,那是自然,好久没花陪我了。”
有了这个邻居,我不再复以前那单调而又鼓捣的生活,每天说说笑笑,过的有滋有味。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有天,我发现你长了根和许多根须。
“你要开花?!”我很惊讶。
“是啊。”你理所当然地说道。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开花?”我很不解。
你一脸坚定地看着我说:“每个生命倒这个世界上来都有它自己的使命,我是一粒花种子,我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开花,它是我的使命,一项我必须去执行的'使命。”
我望着你坚定的样子,无言。我还能说什么,或许我根本就没资格说什么。我只能看着你每天拼命汲取水分和阳光,吸收养分努力生根。当我看着你被狂风暴雨吹得摇摇欲坠,仿佛下一刻腰枝就会被折断时,我还是忍不住,心疼地说道:“要不你别开花了。”但你依旧那样坚定:“不,我一定要开花。”
经过你不懈的努力,终于,一天清晨,你开花了!
“百合,你看到了吗,我开花了!”你笑得非常开心,“漂亮吗?”紫色的花瓣迎着阳光随风飘动,像那紫色的花蝴蝶在太阳下翩翩起舞,显得那么地不真实。
“嗯,很漂亮。”我朝你微笑,但笑着笑着就笑不下去了。是的,开花了,你的生命倒计时开始了,你的时间不多了。
当你凋谢时,我问你:“你后悔吗?”你却笑着说:“不后悔!”之后闭上眼,等待着死神的到来。一阵风吹过,你落叶归根,一切尘埃落定,我望着地上那片紫色花瓣,久久陷入沉思。
那之后,我拼命吸收养分,努力扎根于地下。当我终于破土而出的那一刻,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俯视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终于体会到你的感受了。
也许你说的没错,着是我们的使命,一项必须去执行的使命。也许不久我将会死去,但至少这个春天,我曾来过!
谁不希望破晓时绽放绚烂一季的辉光?谁不梦寐蒹葭的双生双息羡煞湖光的潋滟?然而,请相信:善良与生命同在……
——题记
席慕容说:“人生就像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我们都是那个过河的人。”而我却说,人生也许就是必须面对的一场灾难,我们都是那个路过的人。所以,当面对一个生命的不幸时,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要伸出手去帮助同一个征程上的其他人,因为,善良总会与生命同在…..
不要因为路人的质问而退缩,不要因为善意的提醒而茫然,不要因为众说纷纭而停下善良的脚步,这些看似浮华的东西,不过是用来装点生命的一种冲动罢了,其中的意义,需要我们用心去体味,都是匆匆行者,我们何尝不用微不足道的善意去搀扶需要搀扶的人呢?
没错,世界永远都是现在进行时。
也许,付出与得到的天平上会发生不尽如人意的失误。
也许,现实与想象的结果也会拥有不可思议的距离。
也许,善良与丑陋只是一种肆无忌惮的想法。
即便如此,我们也要用善良去点缀生命,说不定呢,善良面前,生命也会发生奇迹,善意也总会得到回报的。
看似善意的诱惑无时无刻不充斥着我们的世界;如果张仁杰因为路人的善意质问而退缩,如果马鹏飞因为众人的眼光而放弃行善,如果国旗老阿妈因为善意的提醒而动摇热爱祖国的信念,那还会有美丽的感恩中国吗?还会写下花季的感动吗?还会有高高飘扬的爱国激情吗?
无法阻挡住众人的眼光,也无法预料结果的残酷与否,但只要用心底最纯真的想法去完成生命交给我们的使命,相信等不到年华消逝,你就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善良的结局,就像一阵风,风来便起浪,风去浪无痕。不去在乎结果如何,只要付出过,不去计较回报怎样,只要努力过。
我不知道将来的路还有多曲折,我只需闭目,记忆携来阳光的温柔,睁眼,端详时光飞逝的离愁……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眼前铺满了叹息着贫穷的悲哀,
我依然会抚平灰烬,然后用美丽的雪花写下:
——请相信:善良与生命同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它让我着迷,让我进步,让我陶醉,还让我受到教育。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读书,一直到现在,我仍旧在看书,时间过去了,我的年龄在增长,渐渐地,我告别娃娃书,步入文学的殿堂。书更加深奥了,我的知识也慢慢丰富了。在书的世界中,我得到了教益,受到了启迪,领悟了真善美,见识了假恶丑,还让我陶冶了情操,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
读高尔基的《童年》,我看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人民的艰苦生活,我潜伏在内心深处的同情感油然而生。
读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及他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而读三毛的作品,我顿时喜欢上了她的真,喜欢上了她的诚,喜欢上了她的异,喜欢上了她的善,更喜欢上了她的那份执着与洒脱。我的心随她的心在撒哈拉滞留,可是雨季却不再来了;稻草人的手记依稀在梦里,那样哭泣的骆驼和黑奴的命运却早已成为烙在心中的故事。她的那篇《逃学为读书》,将她那份对书的痴迷描述的淋漓尽致,我都已被她深深地震撼了。她的书不得不让我感到我的贫乏与浅薄,我所读的、看的、写的又有她的多少分之一呢?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学会了坚韧强劲。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
读书,真让我着迷!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我觉得,自***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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