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间的小路总是充满鸟语、花香的。幽静的小路弯弯曲曲地延伸到林子深处,销声匿迹了一般。路上的小石子是细碎的,泛着太阳的光彩。两旁垂柳高大、遒劲、苍翠、枝条迎着微风,轻轻拂过地上的青草,宁静安详,但都因清脆的鸟鸣显的空灵、生动起来。我走在这林间的小路上,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叶与树叶、树枝与树枝间的缝隙,被裁剪成深深浅浅的光影。青青的草地中浮着几点白,走过去,才发现那是一株株小野花,摘下一束,继续前行。
路边的矮树丛火热的跳动,原来这些叶片竟是红色的,似火,似朝霞,更给这静谧的早晨增添了一份热情,折下一枝,簇拥着野花。低头时忽然发现脚边的绿,那是一片银杏叶。不小,大大的扇子,绿的没有半点杂质。捡了起来,走了几步后,竟又发现一片小小的银杏叶。它并不是纯粹的绿,由深绿到浅绿,再到黄,两片银杏叶加在一起也十分配,由大到小,由深到浅。就将它俩挡在野花前罢了。
狗尾巴草高耸着,显得十分突兀,它们并不是绿色的,两边都泛着橘色。竹林丛中,竹尖儿上挂着露珠,吸收着阳光,流转着。
我用柳枝将这束“花”捆绑起来,固定住,这束“花”是廉价的:一束野花、一只叶片、两片银杏叶、两朵狗尾巴草、四根竹尖儿,噢,还有一只柳枝。但它却是无价的。我将这束“花”放入湖中,自然与自然在一起,才是美的吧。它漂走了,漂向自然的深处。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毁灭》是尸姐的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中的一篇,13篇小说,我却独独对它情有独钟。
如它的题目一般就并非是一篇心灵鸡汤,而是一个比较倾向于黑暗性的作品。
故事中的“我”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想要毁掉一个人,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她漂亮、文静、善良,并且从来没有得罪过“我”,是学生们羡慕不已的对象,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样一个美好的人,“我”为什么要毁掉她呢?呵呵,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很明显,“我”成功了。
这么一个人,大家一定觉得很变态吧?是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的确令人难以理解。没有任何理由的就要毁掉一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换一个角度想,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理由就发生的,每件事都是有始有终,有因有果的。
在文章的最后几页有一段话:“我相信班长那时那刻脑袋里只有硕大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喔,班长大人。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毁掉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你真的只是比较倒霉而已。”这是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听起来很病态对吧?从这里看得出主人的心里的确有些许黑暗、些许病态。可是为什么呢?文中作者提到过主人公的形象——“作为一个带着高度近视眼镜,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的吊车尾差身,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最后一排属于自己的位置,默默观察班上的每一个同学。”
“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这一切似乎都在标志着:“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大家似乎不约而同地孤立她,远离她。这样的她身边注定是没有朋友的,她乐观不起来,因为心里找不到乐观的理由,于是只能被迫接受黑暗。
故事中的班长从头到尾都在扮演一个受害者,无缘无故的被人当做靶子,被攻击、被嘲笑,很可怜。可事实上,他们班上的每一个人都在间接的促成这件事,或许就连班长本人也间接的做了凶手。
作者曾写过:“我站在不远处注视着她,心里升起一丝怜悯,但也只有那么一丝而已。”这段话,说明主人公的人性还未泯灭。只可惜,世界从未怜悯过她,她自然也不会去怜悯世界。主人公还只是个高中生,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而已,究竟是什么把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儿变得如此冷漠?看过我前面写的那些内容,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作者其实想告诉我们的,很简单——多多关心身边的些不善交流的同学。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发生在不好的前提下的。
另外,那些被孤立的同学,自己也要注意。看看文中的主人公——“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全身上下好像无一个地方不在说:“我是一个不合群的人”。毕竟人类都是视觉动物,这样一个人真的很难让人对她产生好感,主动接近她,跟她做朋友。记住,只有你对别人报以微笑,别人才会回馈你以微笑。
《小王子》这本书来自学校的图书馆,是陆老师推荐给我们看的,一般陆老师推荐的书都是对我们的成长非常有帮助的,例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居里夫人》、《绿山墙的安妮》……这些书都给了我们很大的启蒙,所以一拿到《小王子》,我就迫不及待的翻了几页。
放学回到家后终于可以开始阅读《小王子》了,于是我便开始了“《小王子》的阅读之旅”。
这可以算上是一本游记吧!因为它写了小王子的太阳系之旅:“我”是一个飞行员,再一次航行中由于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大沙漠,就在“我”正在修飞机的时候,小王子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要我帮他画一只羊,于是“我”就帮他画了一只呆在盒子里的羊,由此“我“和小王子成为了朋友。原来小王子是外星人,在太阳系中有很多的小行星,小王子就居住在其中的一颗行星中,由于那和星星很小,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打扫它,还要巡逻,避免他的行星上有猴面包树枝,因为猴面包是实在是太大了,会将他的星球压垮的。在小王子的星球上还有一朵玫瑰、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这就是小王子的全部,小王子每天都会打扫它们。
由于每天都在自己的星球上很无聊,于是小王子有了一个想法,他要环游太阳系上的其他星球。就这样小王子的太阳系之旅开始了。小王子先是参观了许多小行星,他遇到了一个有着强烈控制欲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自大狂、一个自相矛盾的酒鬼、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小王子也遇到了许多生物有一条热心的蛇、一朵傲放于沙漠里的三瓣花、一条渴望被收养的狐狸……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
最近的天气就想我的心情一样,一直阴沉沉的,时而还会下起几场雷阵雨。
这天晚上,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在外面玩,偶尔感觉到了几滴顽皮的雨在脸上留下痕迹,但这并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兴致,一直到很晚的时候,我们才分开。回到家后没多久就听到了雨滴敲打玻璃的声音,这种声音使我心情变得烦躁起来了,我多么希望能安静下来。可是这场雨却像小孩子哭一样,没完没了的,而且是越下越大,整整下了两天两夜。我一个人在书桌前,可是目光一直盯着外面被这场雨忙得团团转的大人们。这场雨过后,地上涨满了积水,社区的老人们不得不帮忙除水,工作的大人们也在水里艰辛的迈着步伐。看见这些,我笑了。
这场雨是多么的特殊啊,他不像之前的雨一样,前几场雷阵雨来的时候总是伴随着雷鸣和闪电,来的是那么的惊心动魄,轰轰烈烈。可他们总是断断续续的,给人们留下的只有历史。而这场雨,来的是那么的平静,没有人知道,也从来不被人们注意,可是雨停后,却对人们有这么大的影响。其实,也是如此。
的确,拥有精美的'语句和华丽的词藻固然扣人心弦,轰轰烈烈。但是,我没有这种文采和一挥而就的天赋,所以要脚踏实地,坚持的走到最后。一点点的成长,一点点的进步。
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慢慢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总有一天会想那场特殊的雨一样,会被世人所看见,所承认自己的能力。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