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片沙漠里,有一个巨大的洞,里面住着一个凶狠的魔王,他叫“沙魔父”。
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和裤子,还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他头上长着一对黑红相间的角。他还有一个个又长又尖的黑指甲。
沙魔父夺走了世界上最纯净的水源,以便于修炼,他一天比一天强大。
有一些勇士听说了这个事情,决定去攻打沙魔父。于是,他们走了七天七夜,终于来到了这边沙漠。他们先去找沙魔父居住的洞,找呀找,找呀找,终于找到了那个洞。一天,沙魔父出来散步,被勇士们发现了,他们找准时机,从藏身之处飞奔出来。沙魔父还没来得及防备,身上就有好几处被勇士的剑划伤了。但他毕竟是沙魔父啊!是不会这么轻易就被打倒的,他使出全身的力气,和勇士们战斗着。
这时,还有两位勇士留在了他们的藏身之处,商量着怎样***死魔王。一位勇士说:“我特意带来了变大变小飞机,要不我们从空中扔炸药,把他炸死?”他的办法得到了另一位勇士的赞赏。于是他们来到了一片离沙魔父和其他勇士很远的平坦区域,在那里把飞机变大了。他们坐上飞机,开启了无声模式,驾驶着飞机飞到了沙魔父的上方,两位勇士动用了无声追踪炸弹,把邪恶的沙魔父炸死了。
勇士们欢呼着胜利,欢呼着夺回了水源,欢呼着夺回了平安。
在客车驶进聊城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乡情。我没有对任何城市设防,却在聊城完全释放,想要停下来,想要休息,想要好好睡上一觉,整颗心都变得软软的,我有多么地确定,这就是我的城。我不喜欢高高的楼房,一幢又一幢,挤挤巴巴的,聊城的房子,让我有足够的视野去享受自然风光。这里的人是我熟悉的,他们讲着我一听就懂得语言,走在街上,和谁都可以打声招呼。妈妈包好了我特爱吃的饺子,路上好心的叔叔捎了我一程,邻居家弟弟拿来我喜爱的葡萄,小侄子竟然不认识我了,呵呵......家乡的感觉特别美好,我甚至,不想再起程。
很多时候,对着这大片大片的绿色,我有想要老去的冲动。我是一个特别喜欢小村庄的人,喜欢我们家地里的麦苗,喜欢蔬菜的秧子顺着藤爬上房子。我会在每天清晨在院子里摘下新鲜的蔬菜,炒着吃、煮着吃、炖着吃,不管是不是好吃,我爸妈都不会说难吃。我要在前一年的秋天在田里种上小麦,等到熬过了严冬,第二年的夏天,收获的小麦晒得暖暖的,捧在手里有阳光的味道,很好闻。我要在今年的夏末在田里播下玉米的种子,等到秋天收获了,我就能在寒冷的冬天的早上能喝到一碗暖乎乎的玉米糊。我想念这种日子已经很久,我也能确定,我会更长久的想念下去。只是,想念的感觉也能特别温暖,我一如既往地继续着我的情不自禁。
我也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们称之为幻想。我偏爱自行车,没想过在哪座城市拥有自己的房子。我想从一座城,游荡到另一座城,做每座城市的过客。本来是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可是下了场雨,又摔了几个跟头,脏兮兮的也没关系,我喜欢雨水和泥土掺杂的味道。可能今天没钱住宾馆了,我就去敲敲别人的房门试试运气吧,也或者,露宿街头是别有一番风味的体验。三毛是个有勇气的女子,她可以跋山涉水去追寻自由与梦想。而我,也许明天过后,又要去做一个内心极其坚定的女子,工作、微笑、生活,我不是不快乐,我只是没想到我原来会拥有这样的快乐。我曾经羡慕那些家财万贯的人,拿上钱,他们似乎可以对这个世界为所欲为。现在才明白,钱也许会带来一时的快感,但是,心里的需求不是钱就能轻易解决的。所以,你们不要和我比谁的钱更多,要比,我们就比快乐!
我已经习惯不断的离开,然后,迫不及待的回来。我不能抵制生活。我只有,不断的离开,然后,迫不及待的回来。其实,能够回来,我已经很快乐。我觉得,生活如果缺少了这些等待,可能会变得单调许多,所以,我感谢这奔波劳碌的日子,它让我一直有梦可做。
今天是自驾游的第六天,我们直奔目的地——内蒙古库布齐沙漠。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是中国第七大沙漠,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我们今天来的是位于准格尔旗地区的大沙漠。车子在沙漠之中仅行一车的小路上行驶着。路边的草中不时有野兔蹿出。蓝天在白云的衬托下,更显得湛蓝。顽皮的白云一会儿蹦到这儿,一会儿又跳到那儿,一团团,一簇簇,变化多端美伦美奂。车子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下来,哇,沙漠。我急不可待地跳下了车,脱下了鞋袜,向沙漠走去。赤脚踩在沙子上,有点儿烫,还好能承受得住,前天刚下过雨,不是很热。沙软软的,细细的,直往脚趾缝里钻;捧起的沙,轻柔地顺着指缝像水一样流了下来。抓沙子的时候,也就像是在抓水一样,无论怎么用力还是抓不起多少来。
我和弟弟首先骑上沙地摩托,不是我们自己开,坐上去,别人则坐在旁边控制方向。一人一辆,向沙丘跑去,速度如此之快,爬上去时,稍微慢了点,下坡时,看向前方.猛的一下,太刺激啦!有木有。但是一人一圈100元,有点太贵了吧!
接下来,我们要爬最高的一座沙丘,爬一会儿就要歇一会儿,妈妈爬的最慢。风沙超大,嘴里眼里,全身上下全是沙子。终天爬到顶了,哇!这么高。极目远眺,沙天一色,我第一次感觉离蓝天这么近,近的似乎可以伸手触到。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不是就这么白白爬上来的,而是要玩滑板。就是工作人员踩着滑板,我们坐上去,两手抓住两边,脚蹬着前面,上身微微后躺,然后把我们推下去,顺着陡峭的沙坡滑下来。妈妈一看吓的不敢滑,我自告奋勇打头阵,给我老妈做榜样。刚开始挺慢,逐后便加速,再加速,耳边的风呼一声,冲下去了,太刺激了!我在下边向他们挥手,示意老妈不要害怕。在我们所有人的鼓励下,老妈终于滑了下来。我和弟弟争着吵着要再来一次,又一次辛苦地爬上去,只为那短暂刺激的一滑。我们又骑上号称沙漠之舟的高大的骆驼,在沙漠上悠闲地走着,身后留下两行深深的蹄印。
天快黑了,我们得回去了。不是回宾馆,而是回沙漠上的“家”——牧民新村。
在一望无际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有一片碧草如茵、水草丰茂的绿洲,绿洲里有一座高高的城堡,城堡的主人是一个凶恶的魔王。这魔王一直霸占着这片绿洲,不允许任何人来这片绿洲,只有他独自享用着绿洲带来的凉爽和泉水。
突然有一天,七个来自远方的勇士准备攻打魔王,夺回属于大家的绿洲。
他们没有鲁莽的直接攻打城堡,而是聚在一起商量着计策,策划如何战胜魔王。一位勇士说:“我凭借腰间的快枪、快刀就能打败他!”其他勇士直摇头,“如果魔王那么容易打败,他又怎能一直霸占着这片绿洲呢?”一位背对着大家,正在观察城堡的勇士说:“挖地道,把地道挖到堡垒下面,夜半时分,魔王熟睡,引爆炸药,巨大的城堡会像坟墓一样,埋葬了邪恶的魔王。”勇士们一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勇士们分工协作,有的挖地道,有的放哨,秘密地,有条不紊地实施着他们的计划。
为了消灭魔王,夺回绿洲,他们夜以继日,终于挖到城堡下面!深夜来临,他们放好炸药,点燃导火索,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跑出地道。不久,随着几声响彻沙漠的巨响和亮如白昼的火光,伴着城堡的坍塌时夹杂着魔王愤怒的吼叫,巨大的城堡顷刻间化为废墟,变成了魔王永远无法逃脱的坟墓。
待一切结束后,勇士们欢呼起来,他们欢呼着魔王死去,欢呼着绿洲终于回到了人民的怀抱!
离开了草原,我们都感到依依不舍。但是,还有更壮观的景点等着我们去看————内蒙古库布齐沙漠!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位于鄂尔多斯高原脊线的北部,意思是弓上的弦。
这里也属于旅游区,有沙雕等景点,还有史上最刺激的运动————滑沙!
到了停车场,一股热风就夹杂着沙粒向我们吹来,弄得我们几乎睁不开眼睛。我穿的是短袖和七分裤,但还是觉得毛孔在拼命地往外渗汗。唉,要想玩儿得高兴还真得吃点苦。
我们准备去滑沙。可到了索道上一看,天哪,只见有十多层楼高的、几乎与地面垂直成九十度的巨型沙坡上,小蚂蚁似的人居然成批成批地往下滑。
到了沙漠,我们必须穿上一种专门用于在沙漠行走的鞋。说是鞋,其实就跟一双布做的松散式长筒袜差不多,但是大得出奇。用两根布带绑好后就可以了。但是这种鞋一穿上,就等于给我脚上的汗水加工厂添了一大把上好的油!那个难受劲儿呀……
沙漠很宽,让人觉得很茫然。是的,如果你在这片美丽的'金黄色里迷失了方向,的确很可怕。
我们首先坐上了像沙漠绿舟一样的沙海冲浪车。它的速度很快,其中不时地出现高大的骆驼队。有的只有三四头高大的骆驼,为荒凉的沙漠带来一丝生气;有的有几十头高大的骆驼,让人觉得声势浩大。
到了第一个景点——沙雕。
只见有三座沙雕。它们是由一大堆沙泼水后凝固,细心雕刻而成的。这次是一次比赛,我们才有机会看到这么精美的作品。
第一个沙雕,我一看就笑了起来。是猪八戒作着鬼脸的特写镜头,它的脸部太突出了,已经扭曲得有点儿恐怖了。底座上还刻着一行很工整的字:不像我?猪八戒的神态生动而滑稽有趣,栩栩如生,就连脸部的肌肉(当然它应该是肥肉)都刻画得活灵活现。
第二个沙雕,刻的竟然是包青天。包青天的表情非常严肃(一般判官都是这样),眉头皱得像箍住了似的,嘴巴紧紧地闭着,嘴角下垂,一只手放在桌案上,另一只手紧握着惊堂木,两只手看上去都是有力无比。看上去很威严,又觉得他好像在生气,比起猪八戒搞笑的样子,它们简直就是一对反义词。底座上照样刻着一行字:威武(挺切题的)。这个雕像看上去令人不由得不敬畏。
第三个沙雕可就是一个大融合了,比前两个大两三倍,底座上没有刻字。而且,这个雕像应该是所有参赛选手共同创作的伟大作品。
可是这个雕塑经历的年代似乎已经很久了,已经破损了一半多,像一面掉了漆的墙(残缺美)。不过内容确实是声势浩大,好像雕的是玉皇大帝的天宫和神仙,参加蟠桃会的情景,祥云缠绕着众仙,他们说说笑笑、开怀畅饮。唉,人间哪里有那么美的事情啊?紧接着是第二个景点:沙漠宾馆。
沙漠宾馆就是一个个等腰三角形的小板房,小得让你觉得可爱,像一个个硬硬的小帐篷一样。虽然塞不下什么东西,但是如果要住在这样的一个家里,还是很温馨的。我幻想着:要是我能够住一晚上该多好啊!我一直在设计一种三角形的房子,今天终于找到原形了。
我们往里一看,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那里居然只有一张用薄木板拼成的床(连床单也没有)和一堆废纸板。原来沙漠里的生活是如此地艰辛啊!
那些在沙漠里生活的人,一定是天天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所以才像仙人掌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而整天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习他们的坚强呢?到了最后一个景点:沙湖。
沙湖不大,但是池壁很整齐,整个沙湖呈长方形。沙湖里长着一片翠绿的水草,点缀在其间,郁郁葱葱,风一吹,听着刷刷的声音,它们轻轻地伏下,像一群姑娘在跳舞,等风过了,它们重新直起了腰,显得挺拔而坚强。
沙湖的水非常清亮,带着神秘的宝蓝色和金黄色,池水不深,一阵清风过后,湖面上便泛起了美丽的波纹,像姑娘的蓝色面纱被风轻轻吹动,令人陶醉。
捧起一些水,凉凉的,但因为阳光晒过,所以带有丝丝的温暖,感觉不到任何杂质。我想,在这片沙漠中能保持如此纯洁的水,应该是最坚强的,也应该是最可敬的。
我们离开了沙漠,但沙漠的一片金黄色,踩在沙漠里的那种下陷的感觉,还有沙雕、沙漠宾馆、沙湖……是我一生中快乐的回忆。
这一天,小骆驼和往常一样去小溪边照“镜子”她又碰见了那只自以为是的小红马,小红马喷了几个响鼻,讥讽小骆驼:“哼,这么难看,还敢过来,也不怕人耻笑。”小骆驼也不生气:“你以为这些东西除了难看没别的用处了吗?它们在沙漠里可是......”小骆驼一句话还没说完,小红马突然大喊道:“那你有胆和我去沙漠里在一趟吗?我倒要看看你那些难看的东西来沙漠里有什么用?”小骆驼脸上稍稍有怒容,但很快就掩饰了起来:“那好,我们明天先到这里集合,再一起向沙漠进军。”“好,一言为定,”小红马不示弱。
第二天,两人一大清早就来到了小溪边,小骆驼叫道:“一、二、三跑。”小红马脚下似乎装了火箭,疯狂的向前冲,小骆驼却慢吞吞的向前走,似乎是一只巨大的蜗牛,过了一会儿,小红马脚下的火箭熄灭了,不仅小红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还一直被沙子烫的叫起来,忽然,一阵沙尘暴说来就来,刹那间昏天暗地,小红马不加思索,低了头,一头扎进沙尘暴里,想一头冲过去,结果眼睛、鼻子里塞进了许多沙子,就在这个时侯,小骆驼赶了上来,小红马很奇怪:“你没遇到沙尘暴小骆驼说?”“没啊,我遇到了,”小骆驼说道。小红马更奇怪了:“那、那你怎么眼睛鼻子里没进一点沙子?”小骆驼耐心的说:“我的睫毛抵挡风沙很有效,我的鼻孔能“关闭”,脚掌又大又厚,不会陷进沙子里,背上的驼峰里贮存着养料。”小红马说:“哦,原来是这样。”说这话时,小红马已经累趴下了。小骆驼只好背小红马走出了沙漠。
小红马很惭愧:“对不起,我不该只看表面,对你大嘲特嘲。”小骆驼很大方:“没事,我们还是好朋友。
(字数:678 )作者:范舜侃
她身材苗条,一袭波西米亚长裙,长长的卷发自然的垂散在胸前,一双简单的绳装凉拖,驾一辆西亚特127吉普车潇洒地奔驰着,给撒哈拉沙漠带来一道美丽的亮光,她就是流浪沙漠的奇女子——三毛。
因为一本奇特的地理图册,勾起了她前世轮回的“乡愁”。于是,她带着她的愿望,梦想,来到了西属撒哈拉!
面对广袤无垠的天地,她那颗封闭且疯狂的心,可以肆意的飞翔,即使生活佷简朴,用棺材板做床板,用废车胎做沙发。但她每天都沉浸在做家务,等爱人回家,自由写作的美好生活里!
可是,1976年的一天晚上,她6年的闲适,自由、充满幸福和爱的日子,因为何西的离开而瞬间塌陷。抱着何西冰冷的身体,三毛久久不能相信这个事实,她大声唤着何西,让他睁睁眼看看这位红颜,莫让红颜守空枕,但何西是听不到的。
何西的离开对三毛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因为是何西把三毛从沉重的悲痛中解救出来,在三毛彷徨无助,想逃离这生活的时候,何西坚守自己的约定,六年后来到了三毛的生活。看着这个由高三时的稚气男孩儿变成如今满脸胡须的男人,三毛很惊异的问了一句“何西,你还愿意娶我吗?”何西高兴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他等了六年等的就是这句话。他一把抱起这个大自己六岁的三毛,在屋子里转了起来,大声回应到“我愿意”。
她注定只有爱情,没有婚姻,但她又注定失去爱情,最后变成孤独的自己。面对结婚前夕未婚夫的突然离世,三毛失去了方向,没有了希望。是何西的再次出现,让她那颗死恢般的心得到了温暖,有勇气去面对未来。但如今,这个让她重生的男子又一次离开了了她,从此不再回来,她成了真正的流浪人。
因为文学,我认识了三毛,又因为她那动人的爱情让我倾心与她,但让我铭记她的却是她离奇的死亡。她的突然离世让众人无比痛心,不单单是父母失去女儿,文坛失去一枚宝贝,更重要的是中国失去了一名勇敢的追梦人。我那徒步撒哈拉的梦想也止步于此。但我又想,她的离开也许是一种解脱,对病魔的折磨,对何西痛心的思念的解脱。她现在也许已经和她的何西又回到了他们的撒哈拉小屋,过起了那曾经的小日子。就像罗大佑写给三毛的歌“不知不觉这座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让流浪的足迹在沙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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