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以来,可能是因为有学生违反校规,学校里总是向我们强调规则的意义,老师也每天加强了对我们的监督。可是我想,在遵守规则的同时,是否也该思考一下,那些规则真的都需要遵守么?
生活中有诸多的规则,它们形成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它们保持社会稳定运行,有时还帮助我们做出决定。多数人遵守规则,但也有一句话这样说:“规则就是用来被打破的。”我认为,规则在多数情况下应该被遵循,但打破规则有时是必要的,因为它可能让社会进步,或者让个人成功。
规则总有例外。比尔·盖茨,世界上最成功的商人之一,就是规则的一个例外。人们普遍承认受到良好教育的人能够找到好工作,而且一个优秀的人不应该辍学。但是比尔·盖茨并没有遵守这两条规则,他离开名声显赫的哈佛大学,去追求他的梦想。他开创了微软,挣了很多钱。他的成功给了我们一些耐人寻味的启示:普通的人遵循规则,而伟大的人打破规则。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规则可能会过时,有必要打破它们。黑人世世代代在白人家中做奴隶,曾被认为是最平常的事情,但是随着平等观念的兴起,这个规则被证明是错误的。在19世纪,白人享有特权,而黑人遭受奴役的痛苦。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冲突此时已经持续了几个世纪。是亚伯拉罕·林肯利用他的权力,打破这种束缚,最终废除了奴隶制。正是因为他敢于打破常规,美国的种族歧视才逐渐被消解。
一方面,只有打破旧的规则,才能建立新的规则。另一方面,那些勇于走出新道路的人,比不敢打破常规的人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功。
10月7日,广西涠洲岛一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引发网友愤怒。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用脚连踹5次后,将一棵仙人掌景观踹断。附近商户表示,当时两名游客在景区的候车点,该男子在母亲已明确阻止的情况下,仍踢断了仙人掌。目前这对母子已被景区当面批评教育并赔款500元,而在此过程中,母亲却辩称自家儿子“还只是个孩子”。
又是熟悉的“还只是个孩子”,又是尴尬的“护犊式辩解”。在不少父母眼里,孩子似乎永远长不大,无论“孩子”犯了哪种错、惹了多大祸,哪怕已经违法,一句“还只是个孩子”,便可遮羞掩错。但在此事中,其说辞明显违和:从画面看,这名游客比他母亲高出几乎一个头,妥妥一个青年,故意踢断仙人掌景观,绝不是他这个“孩子”该有的玩法。
诚然,从情感角度考量,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但跳出情感范畴,在相关的责任关系中,就得依据法律和文明规则来说理、定性,无论是谁,只要触碰了规则底线,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民事领域,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刑事领域也有追责年龄线;但在文明范畴中,是没有也不该有减责或免责年龄线的。换句话说,文明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孩子”只有“公民”,谁都没有豁免权。
同样是在此次长假期间,另一段跟孩子有关的视频也引人关注。视频中,一个小朋友在影厅内空座位上爬来爬去,多次用脚踢电影银幕。据报道,被其损坏的影厅银幕制作费用要一万多元,影城已联系家长商谈相关赔偿事宜。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年龄虽不同,但家长却都因其行为付出了代价。这也再次给家长们提了个醒:文明教育理应从小抓起,家长需承担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主要责任,通过言传身教培育其文明意识,教育管束孩子心存敬畏、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样才能让孩子摆脱“巨婴依赖”,真正长大,在规则社会中找准自己的责任定位和行为边界。
哈佛楼大火后,学生将违规带出馆外、已成珍本的图书交还学校,校长表达感谢后将其开除。校长的做法是否妥当?学生所受待遇是否不公?“道德”与校规相冲突之时,该如何作为?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留点规则在心中,更能建立和谐的新社会!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规则,如:道德、法律、和各团体、教派和职业中的一切规定,都叫做规则,只不过它们的范围和约束力不同罢了。
规则起来什么作用呢?它规定了人们的一切行为。
在一些人眼中看来,规则是束缚了自由。
这句话看似有些道理,它虽然是束缚了自由,但它使我们的生活不比“自由”的生活差。
因为有些人打着“自由”的牌子到处做坏事,让很多人生活在这种“自由”下并不快乐。
但规则禁止这种“自由”,使更多的人生活在一个安定、幸福的环境下。
规则如果光是写在纸上,那么规则没有任何作用。
如果人们都把规则装在心里,把规则放在事物的前面,规则才能起到作用。
有一个故事中说:从前有个技术高超的老锁匠,他打算把他的家业继承给两个徒弟的其中一个。
便进行一个测试:让两个徒弟开保险柜,再决定将家业继承给谁。
因为老锁匠非常有名,所以在测试时有许多人来观看。
在开锁前,老锁匠先让他们从小孔中看看有什么,然后再开开。
他们看完后,大徒弟只用5分钟就将保险柜打开,而二徒弟却花了多一半的时间才开开。
正当人们觉得大徒弟胜利时,老锁匠却问道:“你们俩都分别看见里面有什么吗?”大徒弟说:“师父,我看见里面有许多钱。”二徒弟说:“我什么都没看见,只是您让我开我才开。”老锁匠听完后便说:“我决定将家业继承给二徒弟!”众人愕然,为什么是用时最长的二徒弟呢?老锁匠解释说:“我们锁匠可以打开任何一把锁,但心中有一把锁是不能打开,这把锁锁的是人们的贪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把规则放在心中做出对别人和自己有益的事;如果规则置身于外,我们所做的不但有害于他人,而且自己也会遭到严惩。
所以留点规则在心中,做一个优秀的人!
所以留点规则在心中,才能更好做贡献!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让人唏嘘不已:一场看似不起眼的争执,最终使十几人失去了生命。面对不负责任的司机、无理取闹的女乘客,还有沉默不语的十余名乘客,我想说:你若不为正义站岗,必定为邪恶陪葬。正所谓敬畏规则,就等于敬畏生命。
痛定思痛,引发诸多感慨。如若在规则面前任性妄为,类似的悲剧可能再次上演。波兰作家莱蒙特曾说,“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这与我国古圣先贤说的“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说明同一个道理: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摔得粉身碎骨。
对于女乘客,我只想说:冲动是魔鬼!不能因为你一个人错过了站,就让其他14人错过后半生,给15个家庭留下永远的伤痛。通过表象,我们更应该挖掘冲动的根源。这名女乘客自己坐过了站,却无视交通规则,让司机在非站点为她停车。在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采取谩骂、殴打等粗俗野蛮的方式,忘记了做人的准则。如此私欲至上,践踏规则,必定害人害己。遇事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智面对,切勿以自我为中心,感情冲动,恶语相向。否则,等到悲剧发生,已是回天无力,后悔莫及。
作为司机,应该时刻警醒:方向盘上有人命!女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令人愤慨,然而,身为司机,难道就可以置驾驶规则于不顾,将他人的生命视同草芥吗?或许你会说,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断然反击,何错之有?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细一想,此言差矣。因为司机的身份不同,情境特殊,他的一举一动关乎十几条人命!遇到紧急情况,更应该保持冷静,牢记规则,安全驾驶,“进所当进,止所当止,退所当退”。如此以暴制暴,是对生命的亵渎。
对于其他13名乘客,我要大声疾呼:沉默未必是金!同乘一辆车,大家休戚与共,命运相关。明知女乘客与司机打斗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人人置身事外,不闻不问,更不制止,最终酿成悲剧,这与鲁迅笔下那些冷漠的看客有何区别?无论是个人利益、集体利益还是国家利益遭受侵害时,每一个人都不能忘记道德规则,伸张正义,惩治邪恶,我们责无旁贷。无论是遵守规则,还是维护规则,我们都不是局外人。
15条鲜活生命的逝去,给我们带来了血淋淋的教训!如此惨痛的悲剧,再次向人们敲响警钟:遵守规则,敬畏生命。当你任性妄为时,当你狂躁冲动时,想想规则,或许能让你狂热的头脑逐渐冷静,以免一时鲁莽、一世哀痛。
两人的短暂打斗,13人的缄默不语,15人的死于非命。公交车错过了站还可以重来,而生命错过了站驶到了终点,又到哪里去买返程票呢?遵守规则,敬畏生命,这才是至高之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今社会是法律社会,坚持依法治国,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这些却被所谓的“法盲”,一再触碰底线。
“老虎伤人事件”,与其归咎于老虎的凶猛,还不如说是不守规则,伤有于辜。延庆区八达岭事件,因不守规则造成的死伤后果,难道还不够让人反思的吗?唯今的中国,因为对交通的“藐视”,乱闯红灯,成了一种“主潮流”,这种攒够一堆,不顾是否红灯的横穿马路现象,曾发生了多少起家破人亡的惨案?每个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可当死亡之神真正的降临,惨案发生了,追悔莫及。
规则是维护社会秩序,是保护安全的一种保障。我们抛弃了他,又怎能在它的羽翼健康的生活!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韩非子就提了法学,看来在老祖宗时代就有了规律的概念!而现在的中国,有一小部分,他们钻法律空子占小便宜。挪用公款,在逃不出法律的五指山,无视规则,自有该有的后果!从改革开放到“引进来,走出去。”。中国的经济水平日益上升,普通人均水平,也缓步上升,可人们的素养却一点点在金钱的铜臭下淡化;金钱的诱惑下,也淡化了规则的概念,让落马的高官也忘记了他们的本心。
惨案终有惨的结局,可我们又为什么不去避免他的发生呢?英雄战死沙场,那死的豪壮,而你呢?死在老虎的口中,红灯的罪中,甚至没有人会为你惋惜!增强法治意识吧!别死在模糊中!乱插队,医闹这种事情几乎数不胜数,在规则面前争行,无疑是抢着见阎王的面孔。
有人说:是不是语言过于锋利了?可规则却从来都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他不会因为你是谁,你有多少财富而为你打开一条特殊的通道,法治社会,应该从你我做起!
飘飘的雪花,不是六月的窦娥冤,而是你学法律的季节。战场的血腥,不是英雄牺牲,而是马路边,你的代价!增强法律意识,作社会的主人,规则面前莫抢行,马路边上莫闯灯!
交通事故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无消除的精神伤害。所以,为乐保障每个人的生命,为了家庭的应福和社会的安定,对人们尤其是少年儿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已成为不能忽视的重要话题。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散步,在路上看见一辆正来得疾速的摩托车擦身而过,驾驶的是一位叔叔,后面还有一位小孩,大概有11、12岁,爸爸和妈妈一看见这种场面,异口同声的说:“以后长大了,不要向这位叔叔学习,这可是不好的行为……”爸爸,妈妈真是心有灵犀啊!我又有反驳的机会了:“你们也是的,上班的时候开那么快,你们也要小心哦”爸妈都涨红了脸。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大家为乐过去,我们也不列外啊!只见场面发生交通事故,是一位及摩托车的叔叔正撞一辆大客车,还带一位小孩,我抬头一看红绿灯,大客车这面是绿灯,而骑摩托车的叔叔的是红灯,还有17秒,可以说骑摩托车叔叔是冲红灯,在仔细看看,正是刚才开得急速的叔叔,哎!多等几秒也不肯,警察到现场检查,他们议论纷纷,我稍微听到些这位骑摩托的叔叔还酒后驾驶,带着孩子酒后驾驶,真是带不像话了。
有这么一句真是至理名言:“车走直马走斜必依规矩绿灯行红灯才成方圆”血的教室告诉我们,珍惜生命,就要遵守交通规则。为乐家庭,也为他人幸福,我们要时刻记住“交通”二字,人人都应该学习交通规则,懂得交通基本常识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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