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里,我看到了一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难忘,他就是绿野仙踪,我给你们讲一下吧!
有一个,小女孩儿,有一只狗叫托托,从小跟他的叔叔婶婶住在一起,他们住在大草原里。那里经常会出现龙卷风,所以他们在房子里挖了一个洞,龙卷风一来他们就躲到里面去,那个洞能装四五个人,有一次她和托托在外面玩,她叔叔坐在门前忽然,她叔叔看见远处有一个黑色的东西,近了一看原来是龙卷风,她们立刻躲到屋子里的那个动力,小女孩儿抱着托托也进去了,狗非常害怕,跑到了床底下,小女孩儿去找她,把她抱起来时,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龙卷风把那所房子刮了起来,小女孩儿抱着托托,跑到床上去了。小女孩儿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托托后来把她叫醒了。她们来到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们出去一看,到处是鲜花盛开看见了几个女生,小女孩说:“我怎么可以回到我的家乡?”女生们说:“你找到奥兹大王,他神通广大一定可以把你送回家。”小女孩儿在去的路上遇到了稻草人儿,铁皮人,她们一路相伴,找到了奥兹大王,小女孩儿也回到了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人生中,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只有我们团结友爱,做人要坚持不懈,只有能经过挫折互帮互助才可以克服困难去取的成功。以后我不论经过多少挫折,也要顶过去。
温暖,在我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感受了妈妈怀里的温暖,这种温暖是单纯的,纯真的,满足的。
长大后,不断感受到身边亲人和朋友的温暖,那点点滴滴的关怀和爱护,每天都装在爱的背囊里。
温暖,她滋养了我们的身体,而且纯净了我们的心灵。她不关乎性别中的不同,地位的不同,和距离的不同。
有时候,我们生病了,父母总会在我们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个看到。那种暖流,一直令我们舍不得忘记。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感受过许许多多的温暖,肉体上的心灵上的温暖,都是那么美好。温暖是感动的源泉,当我们翻开一本书的.时候,一个书签悄然滑落,突然想起,这是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上面写满了快乐,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写的,反正那种温暖,穿越了时空,感动了我。
温暖是幸福的前提。我们都制造过很多温暖,比如,口渴了,朋友的一杯水悄然空降到你的手里,肚子饿了,朋友的食物始终有我们的一份。有时候,就算是一个简单的问候或关切的眼神,也都能令我们置身于幸福之中。
温暖是构建我们心灵的桥梁。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说的就是在与别人沟通的时候,只有温暖到了别人,自己也会温暖的,给予别人关怀,别人也会关怀你。蓝天白云,在接受了天空的恩赐,照射出阳光的温暖,伤心,难过,在止泪的同时,家庭的温暖,会让我们从寒冰的孤岛,带回火热的暖炉旁边,温暖,从来没有因我们的卑微而选择不存在。有时候,世俗的尘埃遮蒙了我们的双眼,只有温暖的双手,在擦拭我们哭泣的泪水。也许,我们都是很平凡,很普通的人,我们没有经历过华华丽丽的生活,也没有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但是,我们都给予过别人淡淡的温暖,就像在表演台下,看着台上努力演着戏的演员,我们平凡的一双手,发出的掌声,却能温暖全场的演员。
我们从没有衡量过温暖的温度,只知道,感受和给予温暖多一度的时候,我们在变化,在开心。例如老师的温暖是严寒的,她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殿堂,却会在知识的门口,大声规范我们做人和学识的方向,虽然,没有那娇艳炎炎的阳光,可老师的温暖,就像一阵寒风,却总是向着有暖炉的方向,把暖气送到我们身边,那一刻的温暖,我们都感受得到。温暖是没有温度的,可同时也是有温度的,它触摸了我们的身体,感动了我们的心灵,就像一个人,从悬崖掉下了,如果有风,他或多或少都会少受点伤,或许,幸运,风飞扬他的衣服,让他的重量得以减轻,有了一个活命的概率。
所以,就让我们享受温暖的同时,也给予别人温暖吧。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东西,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东西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写下这篇,因为《牛虻》给我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牛虻和韩新月(《穆斯林的葬礼》这两个不同作品中的主人公,结局都是死亡,看到他们离开人世的文字时,我也都忍不住地哭了,但他们带给我的心情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韩新月的死,我更多的是一种怜惜,因为她才20岁,正值青春年华,她有才华,有理想,有爱她的父亲和哥哥,有爱她的同学和朋友,有爱她的老师兼恋人,可是,她就这样死去,在那么多关爱中死去,她是幸福的,却更加让我哀叹。然而牛虻,我敬佩他,喜欢他,却也心疼他。他所经历的苦难与折磨是此时的我无法感同身受的,也是我无法说尽道完的,但他面对困境的坚毅和勇敢,他对于革命的热情与执着,他的人生理想,他的亲情爱情,无一不使我感动与崇敬。我一直在想,在未来的岁月中,我又能将牛虻精神诠释多少?
《牛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牛虻还是亚瑟的的时候。那时的亚瑟,很单纯,他觉得教会与革命并不冲突,他一边尊崇神父蒙泰尼里,一边积极参加意大利革命,他也有喜欢的女孩琼玛,他的家庭很富裕,尽管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但是总之,他的生活还是比较美好。可是,他被后来的神父密探欺骗,泄露了革命内容,琼玛和同伴们都误会他了,而此时的他竟发现一直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却是他的生父,一系列的打击和挫折使他萌生了诈死出逃的想法,于是,他抛弃过往,奔向了南美洲。
看完第一部,我本以为失去了信任的亚瑟会放弃革命,可是,十三年后,亚瑟却以牛虻的身份回来了。是的,他从来没有怀疑革命,失去革命的热情,反而更加坚定执着了。他还看到了一点,那就是教会是不能与革命共存的,革命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坚持反对教会。回国后的他继续参加革命,现在的他和亚瑟完全不一样了,你很难想象,一个原本那么帅气漂亮的小伙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又丑又残的人,从他的很多叙述中,我惊心于他在南美洲所遭受的惨痛生活,他挺过来了,十三年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勇敢,热情积极,机智深沉的革命者形象。当然,我也可以感受到他言语中的刻薄,那是怀着一种恨意与嘲讽的刻薄,但是我可以理解。他一生爱着两个人,蒙泰尼里和琼玛,然而一个欺骗了他,一个不信任他,他会恨,那是因为他爱得那么深沉。后来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他在和琼玛的共同革命中,再次释放了那种爱情,他在与琼玛的共同追求中,找到了爱情的真谛。也许,牛虻没有给过别人来爱他的机会,可是,他死前写给琼玛的那封信却让我体会到了他对爱的诠释。琼玛呢?她为那个误会内疚自责了十三年,后来,她从讨厌牛虻到喜欢上了这个为革命为理想敢于献身的人。至于蒙泰尼里,这个红衣主教与牛虻信仰上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牛虻的死亡,他看着牛虻死去,因为他选择了上帝,他也许很善良仁慈,但他忘了,上帝是拯救不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大众的,也救不了他唯一的儿子,更加救不了自己,所以,他的死亡,我一点也不会同情和意外。
看完《牛虻》,脑海中一直挥散不去牛虻在监狱中的那些生活,以及他死亡的场景。他在南美洲所留下的病痛使得他在监狱中生活得更加艰难,我仿佛看到他在我的眼前受着折磨,他却笑对那些兵官,嘲讽着他们,毫不在意,永不屈服,就算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以他的方式斗争着,直到他倒下。
什么要写?这种涌动的情绪,认为心灵得到的洗礼救赎,他让我思考生命意志,获得良多。时间是可怕的,生活的惯性是冷漠的,我不想忘却,更恐惧它将是在清醒认识中剥夺。
耳边依然响着《老黑奴》这首歌曲的旋律,让我有种沉迷。放却思考不要挣脱束缚。我想起了是有庆的死,心头的涌动传到了眼眶。他的死,让我恐惧战栗,是什么让人变的如此的可怕,稚嫩的童真被人心的黑暗吞噬,不留一点痕迹,依稀我能想像那清亮的声音,他跑的是多么的快啊,他的小脚丫不怕冻也不怕磕痛了,他满头大汗的笑脸是多么清亮,伴着光晕凝滞。
家珍多么让人心疼的女人,她的爱让人心动,她是谁?所有的女人都有她的影子。我的母亲,我的外婆,我的婶婶。那个时代妇女的缩影。
凤系和二喜的结合让人精神有了些许的轻松,由心的高兴和祝福。我忘不了凤喜的眼神,她的眼神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渴求,但她不是有了二喜了么还有了苦根。
富贵,他的命运是谁撮成的。他得到很多,同时却又残忍的生生被剥夺。合上书本时,我沉默了许久,想什么,瘦弱的老牛前面是佝偻的身影模糊而又真实。活着本就是为活着本身。我不知道我领悟了什么,也许有也许什么都没有。起身,走出图书馆,四个小时的充实。我的嘴角不自觉擎着淡淡的微笑,周围的风调皮的在我指尖跳动,脚下的路从我身边延伸。生活的本身或许就是这样的轻快,眉梢的喜悦可以是所有人的。
富贵把于亲人之间本能、朴素、温暖的亲情寄托在了老牛身上。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的充实和升华,成为他活着的精神支柱。如果一天老牛死去,富贵还要活着,因为他还要为自己活着。就像作者说的那样:“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
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