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想是在一次难忘的经历中萌发的,是当一名专治胃病的医生。
记得在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住进医院,在我住院的过程中,有一位我的主管护士, 当她知道我是因胃溃疡而住进医院的时候,她每次来都会给我带适合吃的点心。还有给我挂点滴的护士,我每次去打针的时候,她总会亲切的问上一两句:“小朋友,你的病好点了没有?”那温柔的'嗓音真好听。
还有一天,我打完点滴便到医院的花圃里玩,看到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一瘸一拐艰难地走着,一位护士走过去问老人你是不是来看病的;老人回答:“我脚痛。”护士就把老人扶到了外科诊室。
医生们对病人的关爱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是医生把我从生死线上拉了回来,我认为如果把死神比喻成恶魔,那么医生,就可以无争议的被比喻成天使。天使就是为了打败恶魔而生的,我长大后就想成为那神圣的天使,和死神比拼,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从死神那夺回一条条垂危的生命。
我知道以我现在的成绩实现这个愿望有点难度,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的去学习,总有一天我会成功的。
这是一本新出的书,也是一种新起的文学——盗墓文学在20xx年风靡网络。是打开中国人不用再看外国的吸血鬼和木乃伊的探险小说故事而从此有了咱中国人的探险类小说的开山四大代表作之一,是《鬼吹灯》、《盗墓笔记》、《盗墓之王》、《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盗墓笔记》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原名徐磊,浙江人,《盗墓笔记》有四部、五个故事,《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第四部还未出书暂时。
我第一次看到《盗墓笔记》是在xx晚报上连载的《盗墓笔记1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又在它风靡网络时期发现它在排名榜很前于是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我发现我做到了废寝忘食,我发现一看就停不下来以为有种东西叫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的说法。虽然它没有写,但强烈的悬念让人不由自主的点击“下一页”。我不曾发现时间竟然如此快的速度从我身边飞逝,也不曾发现窗外颜色黑白交替。直到写出来的我都看完了的时候。我就到南派三叔的博客等待更新了。
现实中,盗墓是弥天大罪。而在文学上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题材。自从盗墓文学的四大开山作一出,很多只要涉及到一点盗墓的作品就一炮而红,而关于盗墓的探险小说也越来越多。中国人终于也有了有自己特色风格的探险小说了。打开了局面,在20xx年以前,中国人写的探险故事基本上是没有的,除了一些幼儿类的什么什么的冒险记,其他的是屈指可数。
而今,不一样了。但也有一些好事者作家去批评盗墓文学。人不可能没缺点,书也一样,也不可能没贡献,书也一样。谁是谁非。说不清楚。
《盗墓笔记》也经历过大起大落的形势。一月份出版,三月份红了,六月份被封***,后有解禁。四大名著不也经历过这个过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五彩斑斓的理想,工人、教师、警察、医生……每一个理想都那么美好,每一个人都是那么执着。为了理想,每个人都努力不懈地去实现,把瑰丽的理想成为现实。 童年的我是多么天真,多么幼稚。而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一天天成长,一天天成熟,开始顾及到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拥有白求恩精神、救死扶伤、挽救生命的医生,身着白大褂,在病人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给他们带去希望以及战胜病痛的信心,履行着“白衣天使”的神圣使命,与疾病相抗衡。
在我心目中,他们的职业是伟大而崇高的。他们无私、无畏、奉献的精神,令我向往! 那是一个盛夏,太阳把大地都快焦了,我在小区里疯玩儿。玩儿捉迷藏时,大家把大院的角落都搜索了一遍,也没找到我。当他们重新搜索时,终于在草跺里发现了我,我已昏迷不醒了。妈妈听说后很快赶来,背起我便向医院跑去。到了医院,已快下班了,医生轻轻的把我接了过来放在床上。诊断了起来,又是打针又是喂药,还给我按摩。直到我醒来,又给我倒来糖开水,直到我感觉好一点,又让妈妈取了药,把我们送出医院,见天色已晚,又帮我们叫了出租车,目送我们远去。妈妈和我感激得不知说什么才好,只知一个劲的说:“谢谢!谢谢!”从此以后我常常对人讲医生对我的帮助。更坚定了当医生的决心。
在成长的过程中,如果,努力,那么就会进步,我离我的理想越来越近了,我懂得了——在家长生病时,去帮助,在同学受伤时,去包扎,在别人跌倒时,知道,如果去快速的解决问题…… 俗话说:“理想是人生的导航!”医生啊,多么崇高的职业啊,如果做医生可以挽救下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那么,我愿意!
漫长而又无聊的暑假中,我去过风景如画的西湖,见证历史的长城,雄伟壮观的兵马俑。但最最不能忘怀的还是那令人向往的香港之旅。
初到香港,我们的第一站就是小朋友的天堂----迪士尼乐园!买了门票,一进去都充满了欢笑声与呐喊声,我迫不及待地进了第一个项目----飞越太空山,坐上星际列车,便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星际之旅“我们尖叫着,背景居然是4D的太空场景,黑乎乎一片,只有漫天的星星,接下来,一个急转弯打断了我的思路。我们玩的很开心。接下来我有玩了刺激的小兵跳伞,一升一降的真有趣!还做了一次惊险的森林漂流和奇妙的参观泰山古树之旅。快乐的时光就这么的过去了。
香港素有购物天堂的美称,进入大型商场,东西排列整齐,物品琳琅满目,再看看价格,天啊!我不禁惊呼起来!一瓶超大瓶的可乐是10港币,相当于人民币3块钱啊,一块精美的瑞士表250港币,相当于人民币80多元啊,我自己的都买的起,真是物美价廉啊,当晚我们满手提着商品,我提着自己的玩家模型和衣服,爸爸提着精美的手表和西服与酷酷的陌镜,妈妈提着满手的手势和衣服,香水和宝石。
香港看夜景的地方是哪最好呢?无疑---太平山。登上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们到了山顶。我们看到了香港这颗东方之珠的全貌,最属显眼的就是维多利亚港了,那荡漾在对岸的灯光忽明忽暗,和快要燃尽的晚霞一起亲密的闪烁着。入夜后两岸的摩天大厦都会亮起五颜六色的灯光,加上大厦外墙的广告牌及附近住宅的灯火,构成了一片美丽的夜景。维多利亚港灯火通明,星光灿烂,形态各异的高楼大厦艳丽多姿,各色灯光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将滔滔海水映衬的色彩斑斓,在深邃的夜空衬托下更显出它的璀璨夺目,惊叹于设计师们巧夺天工的构思,更赞叹那些建筑师的鬼斧神工,把这颗东方之珠装扮成如此艳丽迷人。
早晨,温暖的阳光照在这对老伴的身上。转眼间,他们在一起已经40年了。老太太靠在老伴肩上,心脏跳得忽快忽慢,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可她依然微笑着,岁月好像并没有在她身上夺走太多东西,她依旧是那么乐观。
她和他是这么相遇的,咦,你新来的吧,她问他,恩,他回答。就这样,他们认识了,他叫宇,长得很帅,学习成绩总能上班上前3。她长相普通,学习成绩也是普普通通。但他们相爱了,男孩很爱她,爱得很深。宇,你先回去吧,不用等我了。没事,我等你忙完。当她意识到宇还在等她的时候,已经过去了2个小时了。她认为他已经走了,但当她看见他时。她高兴得无法形容,她迫不及待的跑过去钻进他的怀里。在学校,他们总是不怎么说话,遇见了就给予彼此一个微笑。男孩有很多追求者,每天都有人群围着他,甚至还有人向他示爱。但他总是选择无视这些人,因为她们,不是真的爱他。
2年后,男孩和女孩毕业了,而女孩却因为一场意外。导致了她这一生都无法在行走。男孩没有离开她,每天来医院照顾她。不管是什么时候,男孩还是天天来照顾她。每天来时都给她讲个笑话逗她笑。女孩不忍心,她不希望男孩为了自己而毁了自己的一生。他对男孩说;宇,你走吧,别来看我了,我和你在一起只会成为你的累赘的。他还是那么冷静,不管面对什么,男孩对他说;我不会离开你的,你放心,你的双腿会好起来的,我们的生活也会好起来的,我会一直照顾你一生一世的。所以,别赶我走好吗?女孩哭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哭了,她对男孩说了一句;恩。
太阳快落山了,老太太问这自己的老伴说;如果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你还会选我吗?他笑了,只是淡淡的一笑。老太太也笑了,她明白了他的意思。在这美丽的夕阳下,老太太去了,她去的很安详。不知为什么,到男孩哭了。
东方,有一块神奇的变色布,它由黑色变成蓝色,又从蓝色变成红色,又从红色变成金黄色,接着,一个火红火红的火球蹦了出来。这就是美丽的日出。
看完日出,我们乘着车,打算去沙滩上玩。我们出发了,因为还早,所以一路上也没人。太阳跟着我们,好像它也想去似的。到了沙滩上,不,应该是到了泥滩上,因为那里到处都是泥土。为了不把鞋弄脏,于是,我们把两个袋子套在小脚丫上面。
我们走在泥滩上,似乎没什么异样,我玩起泥土来了。突然,我发现了一个怪东西,它是白色的,浮在水上,我拿来一根树枝,拨了它一下,可是,还没碰到,它就缩进了水里,真是奇怪。
突然,我又看见了一堆泥土在快速前进,它怕被发现,才往身上涂了一层泥,它是一只大螃蟹。瞧,它多威武,驮着一个硬硬的大壳,就像一件盔甲,两边还有三个小尖叉,它的两只钳子,就像一对虎牙,显得威风凛凛。更逗人的是它走起路来的样子,在地上乱爬,神气十足,就像一个喝醉酒的醉汉。我想伸手去捉它,可是,它钻进了一个拳头大的洞里,洞里很黑,于是,我把手伸了进去,想把它捉出来,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反而被它剪刀似的钳子夹住了手指头。我迅速把手缩了回来,它被我钩了出来,可又飞一样地钻进了洞,我顿时火冒三丈,马上拿来一根粗木棒,动手挖了起来,挖了好一阵才看到它,它把六只脚都放在肚子下面,很害怕的样子。我慢慢的接近它,怕再次让它逃跑得逞。到一定距离的时候,再迅速抓住它硬邦邦的大壳,“抓住了。”我兴奋得叫起来。在泥滩上的人都听到了,都抬起头好奇地望着我。我飞快地跑到妈妈身边,把螃蟹举到她眼前,妈妈猛地向后退了几步,因为螃蟹离她太近了,吓了她一跳。妈妈摸着我的头说:“真厉害啊!”
中午了,我们乘着车,准备回家煮螃蟹吃呢!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一阵微风吹来,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前胸。今天,是一年级新生入队仪式,作为老队员,我们要为一年级小朋友戴红领巾。
迎着风,踏着歌。我们带着欣喜,挺着胸,迈着大步,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了操场。我们搬着椅子来到规定的场所坐了下来,屏气凝神地等待一年级小朋友的到来。不到几分钟,一年级小朋友排着整齐划一的队伍,来到我们面前。比起我们,一年级小朋友更显得秩序井然。
经过排序,做在我旁边的是一位小女孩。她梳着两条麻花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嘟着一双樱桃小嘴,俏皮可爱极了。我饶有兴趣地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她害羞地握着衣角忸怩地说:“刘晴红。”“小朋友,不要害羞。你好可爱呀!”听了我的赞美,她更加害羞了,脸上微微地泛起了桃红,握着衣角的手更加紧了,头也越来越低了。我亲昵地拍着她的背鼓励道:“刘晴红,放轻松点,不要紧张。”“嗯。”她慢慢地抬起了头,说:“大姐姐,等一会儿,是不是你为我戴红领巾?”“嗯,是的……”恰巧这时,入队仪式开始了,打断了我们的谈话。
主持人在上面有声有色地演讲着,老师在旁边发给了我们每人一条红领巾,当主持人宣布由老队员为新队员戴红领巾时,同学们就兴致勃勃地行动起来。我也不例外,我捧起鲜红的红领巾,给小女孩戴去。我把动作放慢了下来,轻手轻脚的,生怕弄痛了小女孩。我细心地拉弄着,前后调整着,不一会儿就帮她戴好了。我郑重地对小女孩说:“戴了红领巾,你就是少先队员了!”这时,歌声响起了,秋风拂过脸颊,述说着一段段传奇故事,又像在为大家鼓掌。
红领巾飘扬在胸前,我们是少先队员,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明天的希望。“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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