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便渴望有一辆自行车。看到哥哥姐姐们在车上飒爽的英姿,心中便无比羡慕。在我的多次恳求下,我终于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从那时起,我的生活便少不了它。
它有着一对羊角似的车头,即使再狭窄的地方也能灵活的转弯。车头上方有一个馒头似的铃铛,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时刻提醒着他人:“车来了,车来了,小心啦!”车头的前端是一对手刹,仿佛总是对我唠叨个不停:“前面有车,前面是红灯,有人跑过来了……”教导着我减速慢行。向后看便是三角形车架,它巧妙地运用了三角形的稳定性,使车身千摔不烂。圆滚滚的车轮,更让每一次的骑行都畅快淋漓,给人幸福的享受。
我的自行车车身全长约2米,高0。9米至1。2米,是由不锈钢打造而成。这种材料非常坚固耐用,即使饱经岁月沧桑,也只是象征性的蜕去一层颜色,却依然能驰骋于大街之上。车轮是由橡胶制成,既能减少摩擦对车轮的损害,又能使车子在崎岖不平的路上骑却仍能如履平地。这些都让自行车的维护简单方便,只需偶尔涂涂油,打打气,清洗清洗便够了。而不像小汽车,摩托车那样,要像对待“老爷”一样小心“伺候”。
我的自行车的骑行舒适无比还因为它有海绵式的坐垫,柔软而有质感的龙头,有弹簧的车轴,能调速的车轮,还有头盔,护额,护膝,护腕等安全设备,都使得我每次的骑行都是那样的享受,那样的令人难忘,那样的安全快乐。
自行车让我的日常生活变得方便迅捷、有滋有味。它像伴读小书童一样,每天陪伴我上学。以前上学放学时常花费我一个半小时,而自从有了它,一个往返也就半个小时,给我节省出更多的时间做作业和复习。它也像一枚奖章,每周末我都带着它出门装酷,来到空地飙车,单手骑,空手骑,漂移都为我赢来了一排羡慕的眼神。他更像一台快乐释放机,无论我是伤心,失落,孤单,亦或是生气,愤怒,迷茫,只要骑上去便能忘却烦恼,滋生幸福。
自行车——我的好朋友,生活中的其它可有可无,但无论何时都不能没有的,就是你。
家中有这一个人人都使用过的东西,并且还连入因特网,体积小而便于携带,它就是手机。
手机的外部具有多种模块,整体朴素却不失科技感。右侧音量键和电源键深藏不露。正面下方配合三种虚拟按键:菜单键、主屏键和返回键。另外的隐藏天线和千万像素摄像头也在发挥作用。最后还有耳机孔,充电孔和扬声器等,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部件装在手机上,都让其具有良好体验。外壳材料为某种合金。
这部手机虽然外部朴素,但是内部强大。内部的八核系统支撑整个主体,是整部手机运行的“心脏”,最关键的部位,就是输送“血液”的“泵”。既然有了输送血液的泵,就必须得有“血管”。这些“血管”,就是在电路板上的线路。从各部门主导部位——“芯片”发出,再通过条条线路四通八达,分流至各地方。这些管道严格遵守准则,几乎不会出错。
然而,仅仅有这些依然不够。手机内存和运存也是必要的。没有它们,手机在怎么样也只是一堆废铁。还有电池,系统再强大,也要最基础的东西——能量,就用电做能源。这两者都同样重要。
当使用手机的时候,屏幕就会亮起。继续使用下去,你可能会登陆网站。这就要手机的能力——连接互联网。偌大的互联网将整个地球变成了日益近距离且方便快捷的“地球村”,并且还在不断完善与扩展。比起以前的“飞鸽传书”,因特网这种新方式更加快捷,几秒钟就可以发出视频、音像或文件等。从地球一边穿所至另一个角落,速度可与光速相当。足见它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能力。这就是现代技术蓬勃发展的结果。
若将各个功能联合起来,就是一部完整的手机,在我们身边可以解决问题的手机,各个部件完美分工合作、没有任何差别的手机。我和我们的生活,都少不了它。它仍旧在这个世界上发挥作用。
小小的个头,黑黑的身体,我的生活中,总是少不了它。
——题记
在我的生活中,我可能最少不了的,就是笔了。这个大家族的成员有千千万万,他们无时无刻的为人们服务着,记录,绘图,摘抄,我总是少不了他们的帮助。
在这个大家族中,我最亲近的还是铅笔、中性笔和钢笔这三兄弟啊!
陪伴人们最长的非铅笔莫属。从大家接触文字或图案时,铅笔就会陪伴在人们身边。它的身体最轻,中间的笔芯最软,适合初学者和低龄者的掌控。由于掌控着的力度的大小还可以让笔痕的粗细浓淡皆有不同,通过橡皮,人们也可以调整,这样即使人们告别了书写的低龄阶段,由于画图的需要,铅笔还是会伴随人们一生。这也是为什么铅笔在我心中是老大的原因。
老二的位置要留给钢笔。跟铅笔不同,钢笔由于写作时不能轻易更改,所以需要书写人更加小心谨慎。钢笔也更适合书法家们的需要,用它写出来的字,可以苍劲有力,可以龙飞凤舞,还可以婉约优雅,除了毛笔外,书法家们可最喜欢它了。钢笔的内部是一个储墨室,当里面的墨水用完后,可以再此吸墨使用。所以一支品质好的钢笔,使用者小心,十年都不是问题。
老三的位置非中性笔莫属,在发明的时间中,他最靠后,而且也最受到我们这些“00”后的喜爱。它外形多样,结构简单,使用简单,携带方便。不用担心墨水的事,笔芯可以替换,不同的颜色和外形,你都可以随心到商店自行挑选。而且一些铅笔用不了的场合,也能代替钢笔的地位,又不用担心摔坏,中性笔是亿万学生的首选。总而言之,无论是钢笔、铅笔、中性笔又或者是这个家族中千千万万个其他成员,他们都为人类无私的服务着,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没有它们,梵高如何画下《向日葵》?雨果又如何写下《巴黎圣母院》?而我们又怎样通过书写继承和传递中国文化呢?所以,我们的生活最少不了它。
有家兄弟真奇怪,一天到晚转圈圈,不吃饭来不休眠。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它就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闹钟。
我的床头也摆着一个可爱的闹钟。它的外形是一只可爱的小猫。雪白的身子,一双黑乎乎的眼睛下是一个黄黄的小鼻子,鼻子旁还长着几根小胡须。尖尖的小耳朵上挂着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而它斜躺着的身体便是一个大钟,用一个透明的玻璃罩罩着,十二个圆滚滚的数字端端正正地印在表的周围。其中还住着三个兄弟——大哥时针,二哥分针,三弟秒针。
三弟秒针一直在不停地转动,而老二看到三弟转了一圈,它才慢慢悠悠地走动一下,老大时针是最懒的那一个,老二都已经走了五圈了,它才舍得慢慢悠悠地动动它那矮小的身体。兄弟三人就这样每天都在你追我赶,没有一时一刻是停歇的。
而每到了六点钟,这个可爱的小猫闹钟变回“铃铃铃”地响个不停,要是没有它,我可能就得一觉睡到地老天荒咯!
嗨!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个在学习中谁都离不开的工具,它姓铅,名笔。它以英国“Pencil”一词命名,虽然最早没有生在中国,但我认为没关系,毕竟友好无国界!而且我相信只有在中国才能发挥它的作用,才大有前途。
它在笔类大家庭中多多少少算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虽没有毛笔那么潇洒,在纸上运动起来那么酷;也没有圆珠笔、中性笔那样楚楚动人。但它却一枝独秀,优点独到:若是你写错字,不用怕!召唤出它的好兄弟——橡皮后,便可轻易擦去。这一优点,使它倍受人类朋友的喜爱,不信你看,哪位刚入学的小朋友的文具盒中没有它的身影呢?对了,就正因为小朋友用它的次数太多了,以至于小朋友们把装它的“文具盒”的名称甩掉,而改为“铅笔盒”。这对于它来说真是莫大的荣耀,我也定会好好珍惜。
不知你有没有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几乎每一个木工叔叔的耳朵上都会别着它,更可喜的是,有时它也会出现在工程师的耳朵上,他们用它在纸上画出漂亮无比的图案,你可不要小看了这些由它构画出的图案,很多既富丽堂皇、恢弘大气,又高耸入云、震惊世界的建筑就是按照这些图纸建设成的呢!
它的功能还多着呢!今天我就不细说了。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内部构造吧!它虽名铅笔,但却不是用铅做的,中间的黑心部分的真实成分是石墨。它的外套是用木材做成的,用起来十分硬。但是,地球上有那么多人口,而那么多的人同时需要它,这该需要多少木材啊!况且,地球上的森林本就不是很多了。所以,科学家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把铅笔用塑料紧紧地裹起来,用塑料代替木材。因此,它也有了“塑料铅笔”的美名,我再也不需要用小刀削了。但愿全世界的人们能早一点认识这种绿色环保产品,世界也会因它而精彩!
这就是我新世纪的书画工具——铅笔。
人们学会了治病救人,驱逐了野蛮兽虫,却始终逃不过死亡。因为无法左右死亡的结局,人们就想尽各种办法记录时间,感受时间的流逝。慢慢人们就离不开它了——表,我也不例外。
在这个家族,机械指针表流芳百世。
据考证,其原创者竟是八杆子打不着的法兰西皇帝——拿破仑。1806年,拿破仑为讨皇后约瑟芬的芳心,命令工匠制造了一只像手镯一般,可以戴在手上的“小表”,这就是世界上第一块机械表。
机械表由机芯、表壳、表带、表盘,后盖五大部分组成。而其中,机芯是全表的“心脏”,机芯的好坏决定了表的优劣。机芯中的发条提供了能源,使表内的齿轮转动从而带动指针运行,最基本的机械工作原理为什么使它在手机等大热电子产品中鹤立鸡群呢?
机械表的内部构造精密。需要100多个极精巧的零件构成,它频率之快,一小时达21600转。
机械表的原材料要求强度之高,能防磁,受高温等因素变化小,是一种特殊的合金材料。其上乘的用料,再加上鬼斧神工才能完成这么穷工极态的一块机械表。
在生活中,人们不仅拿它来看时间,更体现了自己的时间观,给别人一种好的印象。然而这并不是它流芳百世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归结于它的象征意义:把手表戴在左手上是一种高尚品德的体现。
东西没有十全十美的,当然,机械表也有弊端——要上发条,这给使用者带来了不便。
“古有闻香识人,今有看表识人。”如今,人们更多地是为了装饰。未来,我也相信机械表会有更多定义!
时间如流水,眨眼间就要开学了,我度过了一个充实而多彩的暑假。上补习班假期四分之一的时间,我是在补习班里度过的。
在那里,我认识了两位新老师。英语老师幽默风趣,课堂上时而讲个笑话,时而出个抢答题。表现好的还能得个小奖品,大家兴致都很高。数学老师严谨认真,讲课时深入浅出,尤其善于题型发散。我们学得轻松、悟得透彻。同学间虽然互不相识,但并不见外。课间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或下棋、或看闲书,或海阔天空……热闹极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开Party呢!上补习班,让我巩固了知识,结识了许多新朋友,此行不虚!
做家务,若空闲时间比较富余,我就主动做点家务。我最喜欢的是拖地,以拖把当笔,以水为墨,在客厅中横一下、竖一下,不久就出现一幅山水画。浓淡疏密错落有致,宛如烟雨江南,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米芾再生?当然最头疼的是遇上污渍,拖把轻易蹭不掉,我跪在地上,铲子与指甲并用,再用抹布使劲擦,俨然一个尽职尽责的家政员。洗碗的活看似简单,其实学问不少。洗洁精放少了,碗油腻腻的,洗不干净;放多了,尽是泡沫,很难清干净;有时碗洗完了,发现居然还有一个漏网之鱼。我慢慢总结经验,终能游刃有余。
读书,妈妈怕我在家看电视的时间太长,会影响视力,就给我买了很多书。于是我渐渐的和书成为了亲密朋友。家里随处可见它们的踪迹:床头边、沙发上、卫生间里……书的种类也很杂,杂志、名著、同龄人作文……我沉浸其中,时悲时乐、时笑时哭,经受了一次次情感的洗礼,学到了不少写作方法与技巧。炎炎夏日,想想要没有这样充实多彩的生活,我岂不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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