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
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
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
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生命无法回溯,现在的一切终究会连点成线,在你年老时刻,回忆起来,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蓝以翔手里拿着席慕容的诗集,独自穿过了马路。走在校道上,还不忘在脑海中回忆席慕容那首《无怨的青春》。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当她背完整一首诗的时候,恰巧也到了图书馆了。
走进了图书馆的阅览室,她仍像往常一样坐在靠窗的位置。那是因为,阳光可以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这样她才不会觉得冷。同时抵达心底的阳光也可以温暖孤独的灵魂。
秋日的阳光总是淡淡的,微开的窗户仍有风吹进来,书页也被风吹得飒飒作响。蓝以翔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看了两个小时,背完了七首诗。为此,她满足地笑了,白里透红的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分外可爱。
蓝以翔的周末是单调的,除了看书就是写作。在舍友们的眼里,她简直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文艺女青年”。但是,这突如其来的“荣誉称号”仅仅只是换得她的一声苦笑。毕竟,只有她知道,自己的梦想还是那般遥不可及。
书桌上除了那一踏踏堆得高高的教科书之外,还有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然而,那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都是她的好友欧阳送的。这其中参差不齐的课外书便有纪实作品,心理方面的书,励志书等等。
周日,宿舍里有的人在看电影,有的.人在绣十字绣,有的人在网上不断更新动态,不时道出“谁谁打算要在光棍节来临之前怎么想办法解决单身”。只有她,蓝以翔沉默不语的坐在床上,认真地翻看着好友欧阳送给她的那堆书里的其中一本《没有墓碑的青春》。这是一部纪实作品,讲述六七十年代的知青的故事。
睡在她下床铺的晓晴,搁下手中十字绣向蓝以翔问道:“文艺女青年,借本书给我看一下吧。”
“喂,小飞鸟,借本书给我看看啊,快无聊死了。”这时,蓝以翔方才听到晓晴在问她。
“哦,好,自己去拿吧。”蓝以翔随口答道,又继续埋头看她的书。
“哼哼,我随便挑了哦,我都问你四遍了,你都没听到。”说完,晓晴一个劲儿地在挑她的书。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晓晴突然郑重其事地向在坐的各位说道:“大家,请安静,下面由我为大家带来一个精彩的朗诵!”
“总是/要在凋谢后的清晨/你才会走过/才会发现/ 昨夜/就在你的窗外/我曾经是/怎样美丽又/怎样寂寞的一朵/我爱 /也只有我/才知道/你错过的昨夜/有过怎样皎洁的月。”
“切,不就一首诗吗?”其她舍友颇为不满的说道。
“我还没念完呢。下面还有啊,亲爱的以翔,这是你最喜欢的一首诗,当你不经意
发现这张书签的时候,我想说,其实我喜欢你,不只是朋友的那种喜欢,你能明白吗?我想做你的翅膀,陪伴着你飞翔,请给我这个机会好吗?——欧阳2010年8月”晓晴就这样声情并茂地读完了。
转瞬间,大家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落到了蓝以翔的身上。蓝以翔还是很专心地看着她的书,对此全然不觉。
“小飞鸟!欧阳是谁啊?从实招来!”又是晓晴的声音。
“你刚刚问我什么?没听清楚,请你再说一遍吧。”蓝以翔一副很朦胧的表情倒映在晓晴的黑黑的眼珠上不容怀疑。
“算了,我不问了,你自己看吧,别哭了哦。”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说完,晓晴随手把那张书签递给了她。
以翔接过书签,黑色的楷体字,纤细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好友欧阳的字迹。“昙花的秘密,原来欧阳也喜欢这首诗”她一边看一边想。
“晓晴,你在哪找到这张书签的?!”蓝以翔看完后来不及思考,就追问晓晴。
“在《草叶集》倒数第三章那!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哦。”
蓝以翔被突如其来的书签给吓到了,看着晓晴一脸的疑惑,她并不打算为她解释。搁下手中的书,拿着书签连同《草叶集》走出了宿舍。
蓝以翔来到了足球场。她说不出此刻是什么心情,却又止不住凌乱的思绪在脑海中飞舞盘旋……望着静无一人的足球场,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赛跑。
时间如同书签上的距离来不及看清就已经悄然沉淀。她慢跑跑完了两圈,然后瘫坐在草地上。
“欧阳,怎么会喜欢我?”蓝以翔怎么也想不通,可事实就摆在她的面前,那张书签是证据,容不下她的怀疑。
20xx年8月,初中毕业后的第二个月的暑假。2013年11月。这中间隔了三年的时差。
这算是沉默的告白吗?没有人告诉她。
下午两点的天空沉沉的,有朵孤单的云朵漂浮着,一如蓝以翔的心情,说不出是难过还是喜悦。
欧阳是蓝以翔从小到大的朋友,和她一样喜欢文学。但欧阳比她更优秀,欧阳考上了2A,而她只考上3B。欧阳应该是让大多数女生心生爱慕的那种男生,学习成绩好,人也长得俊朗,只是暑假经常在海边逛,被晒黑了点。
蓝以翔喜欢他吗?
她从来没想过欧阳会喜欢上自己。他是她学习的榜样,是她的朋友,是她遇到文学上的问题就可以向他请教的老师……
经过了彻夜的思考,第二天早上便是双“11”,所有舍友都不忘向她祝贺,说她告别单身了。
“欧阳,节日快乐哦!以后小飞鸟会很勇敢地独自学习飞翔的……”蓝以翔按下了发送键。
此刻,电脑上播放着俞灏明的那首《一个人的浪漫》。
舍长不经意地冒出了一句:“这首歌,我喜欢!”
欧阳的告白在书里沉默了三年,许是巧合才会再次遇到,蓝以翔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朋友比恋人更适合,对于不满自己考上本科而重新选择高四的欧阳而言,也许这注定会是一次沉默的告白。
晓晴又在冒泡:“今晚下了晚修我们去联谊,告别单身吧。”
蓝以翔笑了,眼里含着泪。阿珍电脑上放着林志炫的《单身情歌》。
父亲是华裔,家庭赤贫,他靠着优异的成绩冲到了哈佛。他娶她,更多是因为,他太想融入白种人的社会,在那个种族歧视严重的70年代。母亲,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白人女孩,她的妈妈一心想让她成为医生,并且嫁一个哈佛毕业生。确实是嫁了一个哈佛毕业生,只是对方是华裔。
因为缺少而梦想,这很正常的人生驱动力。但不幸的是,似乎越是想依靠婚姻去拯救什么的时候,往往越是得不到。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念是成就真正的自己,一念却是终结自己,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不幸的是,《无声告白》所选择的是“地狱”。压抑沉重的几小时里,跟随着莉迪亚的死,展开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来自底层家庭备受种族歧视的华裔父亲,来自单亲家庭想要突破性别歧视有所成的母亲,莉迪亚认为唯一理解她的却同样没有朋友内向的哥哥,一直不被关注到敏感安静的妹妹。
谁造成莉迪亚的死亡呢(自***)?正是以爱的名义,“谋***”了她的至亲之人。可是,又怪罪不起,在随后的每个人成长背景描述之中,父母兄妹每一个又都是可悲之人。获得终身教授、娶了白人妻子、儿女乖巧优秀的父亲,终究是没有祝福没有朋友在那个年代受歧视的中国人,他的自卑造成了寄厚望与女儿莉迪亚有更多的朋友;为了爱情放弃梦想的母亲更自然而然的将成为医生的梦移架到莉迪亚身上;父母以爱的名义始终未曾真正了解她的内心;而唯一和她相同处境的哥哥,却因为父母的爱、关注永远在莉迪亚身上,即使他优秀到通过哈佛的申请,父母也只因莉迪亚的考试不及格而忽视他,他想逃离,离开这个让他感受不到温暖的家,可是对莉迪亚而言,哥哥的“背叛”是她最后的稻草折了;妹妹则是个永远的小透明,她敏感懂事,隐藏许多大人的秘密。
也许很多人会痛心原生家庭,但这个小家庭,无非也是当时社会的产物。结尾并不那么黑暗,在无奈过后,我还是挺喜欢这个不完美的结尾,毕竟父母间是有爱的,他们是相互理解的.,哥哥最后看到了朋友,看到了小妹,相信他们永远都是怀念着莉迪亚的。
人生不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平,学会承担,学会克服,学会改变。
《无声告白(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是一部小说,16.7万字,情节不复杂,讲述一个16岁女孩自***之后各个家庭成员之间的觉醒。题材不算新颖,和千万个家庭一样,父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终自***。难得的是作者的叙事功底,干净利落不拖沓,观察角度也颇具特色,所有相关人员的心理变化一窥到底,描述起来无渲染、无造作,用词精准而克制,阅读过程着实酣畅淋漓。
这个家庭的矛盾不少,母亲玛丽琳是标准美国人,一直认为自己最应该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所以找的丈夫也与众不同,詹姆斯·李,是一个拥有亚洲肤色的中国人。但于外来移民詹姆斯而言,最大的希望却是减小差异、真正融入美国社交圈,他最讨厌的恰恰是与众不同,夫妻俩两极分化的矛盾引发了这个家庭里所有的矛盾。
他们的三个孩子,哥哥内斯是“唯一理解他们家那种奇怪而脆弱的平衡的人”。他看得到母亲的好强、父亲的懦弱,看得到父母对妹妹的偏爱、对自己的忽略。好在他年龄尚大,已经懂得转移情绪并用外界环境改善自己的命运,幸运地,他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宇航员,并把它作为目标成功考上哈佛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唯一遗憾的是他连同妹妹对他的爱也忽略了,这个导火索直接引发了妹妹的自***。
第二个孩子萨迪亚,那个自***的16岁女孩,美貌、乖巧,一直最受父母偏爱,作为全家最“幸福”的人,她感受到的却只有窒息。她清楚地明白父母对她无微不至的爱背后是什么,是妈妈那没有实现的成为顶级医生的梦想,是爸爸那没有完成的融入美国本土社交圈的期盼。所以,小时候妈妈离家出走两月重新归来,让萨迪亚学会了一个本领-假装,假装对枯燥的生物学医学无比热爱,只为讨好妈妈;假装拥有无数朋友而每晚拿着根本没有声音的电话听筒煲电话粥,只为满足爸爸。但假装是无法万全的,内心深处那个不爱生物学、不爱交朋友的真实自己越长越大,终于随着哥哥一纸哈佛录取通知书爆发,唯一尚且懂她的人要离开了,她本来害怕失去父亲、失去母亲、失去家,现在上升为最高的恐惧是害怕失去哥哥。她形容自己就像“琥珀里的苍蝇”,成就了美丽,也失去自由。于是,一个漆黑的夜晚,面对漆黑的湖面,她跳了下去。
最小的孩子汉娜则是全篇最让人心疼的一个孩子,这个家庭究竟淡漠到什么程度可以令一个小孩子每天躲在餐桌下以求安全?她羡慕姐姐的得宠,羡慕哥哥的独立,唯独她自己小小又无助。但她又那么敏感,静静地观察家里的所有人,所以她也是最早知道整个事件真相的人。
倒数第二章是全书的亮点,真相大白就在这一章。萨迪亚划船至湖中央,跳下水之前一系列积极的想法让很多人认为她的死不是自***而是意外。但我更倾向于是自***,她是想重新开始,重新做自己、重新爱家人,但,不是此时,而是来生。最大的激进往往隐藏着最深的绝望,救不了自己,跳水举动也许是她最无声的告白。
最后一章最温暖,出轨的丈夫(关于詹姆斯出轨这段着实让人遗憾,但也许这就是生活)、跋扈的妻子,在经历一切悲伤幡然醒悟之后,见面的第一句话也是唯一一句话:
“我以为你走了。”
“我以为你走了。”
再不需要其他冗句,大家都在,多好。
回顾全篇,书封面上那句话概括得最为精准: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与所有父母共勉。
暑假刚刚放假不久,无意中在小红书上看到了大学生必看书的推荐文章。里面一本名叫无声告白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它的主题是关于自我的,这引起了我深刻的反思。这本书的作者是在美华裔、香港移民第二代,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长大,本书是其耗时六年写就的长篇处女作。
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头,以终为始,刚开始我以为会是一本悬疑的推理小说,可是书中讲述的是发生在一个混合家庭中的悲伤故事。死者莉迪亚是家中老二,父母的掌上明珠;她有个哥哥叫内斯,即将到哈佛上学,有个妹妹叫汉娜,是个不受宠的可怜小姑娘。然而,莉迪亚死了。一个青春期的美丽女孩,成绩不错,父母寄予厚望,是什么让她在深夜选择了走向湖面,并最终死在那里?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想这句话已是代表了本书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以及作者的人生态度。这句话引起的共鸣应当也是本书畅销的最主要原因吧。蒋方舟说过一句话,“孩子在年幼时候取得的一切成绩,都是一种向大人们献媚。”无比正确。一句夸奖,一次和谐的晚餐,那都是孩子努力学习的目标。至于想当科学家,画家,也不过是从小听大人说多了,就记住了,鬼知道科学家是什么东西。
人天生都是要被认同的。被家人父母社会,或者自己。即使一时短暂的叛逆也不过是想要某一瞬间能吸引到别人的关注,说白了还是因为一种广义上的虚荣心。这种被认同的心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清晰,越来与具体。比如,我想成为一个小范围的网红;我要创业,赚钱;我要成名;我要做一个酷的人,让别人都羡慕我,这是认同,是虚荣心的一种结果。
书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承担了过多自己本不该承受的压力,因为天生的与众不同而不得不面对来自不同种族的眼睛,所以最大的希望是能够与众相同进而少一些卑微;因为兴趣爱好的大部分性别属性自信并骄傲于自己的与众不同,所以渴望挣脱平凡乃至平庸的生活;双方父母对自己以及对方的不明确导致了孩子们感知不到爱的力量,而爱却是可以给人最大的自信,却也给了人最大的压力,哥哥内斯和小妹妹汉娜对比莉迪亚感觉少得到了太多的爱,莉迪亚又因为承载着父母的自身缺乏和盼望得到了太多她承受不来的“爱”。
摆脱他人的期待不那么简单,我想她还是没有足够勇气,所以她沉入湖底。而不是从容的将小船靠岸,大方的回到家,不需要害怕吵醒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人醒着,那么正好。她就告诉她们一切。
告诉妈妈,我不想当医生,我只是爱你。
告诉爸爸,我会拥有真正懂我的朋友。或许不需要那么多。
告诉内斯,我会想你的。
告诉汉娜,我会是你永远的朋友,我爱你。
我们没有必要活在别人的期待里。别人眼中的妥善和完美,都比不上让自己欢喜,真实的日子只与自己有关。也许吧,人越成长会越来越多的思考活着的问题。一方面这是因为成长,一方面则是因为大部分人活得并不尽如己意。有时,别人眼里的你棒极了,但或许你就是觉得糟透了,甚至没有什么比这更糟!自我的价值从来不是看他人的期待来实现的
从小到大,无论是父母、亲戚、朋友,为了获取更多的关爱,我们表现着,为了让那些好听的话,温柔的笑容再持久点,我们拼命去碰他们的心思,去做他们会开心的事,去想都不想的走他们认为是对的那条路。
我们在意别人的眼光,在意他人的评价,在这过程中,有时对于别人的要求和请求,尽管自己不喜欢,不愿意,但还是会答应。甚至有时候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就算拒绝了,又怕别人会不高兴。所以,就只能委屈自己而答应。年少时,我们不觉得!因为你好我好大家好,周遭一团和谐,姥姥疼舅舅爱,来个人老妈就会把你往人前拽,那种骄傲、自豪和环绕感会让你感到满足。
但人终究是一个人。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有自己的梦想,会有自己的分辨和选择,包括对各种事物的价值观。选择专业、选择工作、选择恋人、选择今后的生活方式……我们慢慢发现那么多的选择时刻,不是只要别人高兴,自己就什么都ok的!我们不是木偶,如果所做的事情根本不能让自己再感到满足、快乐、有希望,有未来,那何谈有意义的活着呢?
其实在人生的旅途中,只有你是自己唯一的司机,千万不要让别人驾驶你的生命之车,你要稳稳地坐在司机的位置上,决定自己何时要启动、要倒车、要转弯、要加速、要倒车……所以千万不要活在他人的期待里,哪怕是自己的父母亲友。自己的路自己走,哪怕是错的,也绝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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