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家的附近,住着一位大约有七十的丁爷爷。他的儿子和儿媳都在一年前的一次车祸中丧生了,现在只有他们爷孙俩相依为命。为了生活,为了让他的小孙子读书,他当起了一名清洁工。
记得那是在一个夏天的早晨,那天太阳还没有出来,就给人一种全身要冒汗的感觉。我背着书包之后就要去上学,出门一拐弯,就看见这位白发苍苍的丁爷爷带着别人早已不要的帽子,肩上搭着一条毛巾,弓着腰,手不停的挥舞者扫把,他的额头上挂满了大颗大颗的汗珠。
忽然,从我的身后来了一辆摩托车冲过来。不好,着一辆摩托车子要撞到丁爷爷了!我急得大叫起来:“丁爷爷,危险!”说时快,那时慢,老人下意识的往后一退,那一辆摩托车也拐了一个弯,来人没被车子撞倒,可是被身后的石头绊倒了。车子并没有停下来,向前开走了。然而车子拐弯的时候掉下一个黑包,这包就在老人眼前。
我的丁爷爷挣扎了半天也没起来,过路的人把他扶了起来,发现他的脑后勺流了很多血,人们痛骂那个骑车的人不讲道德。有人打开骑车的人掉下的钱包一看,哇里面有好多钱呢!有人出主意说:“这钱不能给他,把人摔成这样……”
在下午放学回家之后,我就听到“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奶奶说是丁爷爷把钱还给了那个骑车的人,人家在感谢他呢!第二天,我又看到了他头裹绷带,弓下身子在一下一下的扫着马路。
这一位丁爷爷就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我敬佩的人是农民伯伯。每一个炎热的夏天他们都得出来工作,我们吃的饭菜都是农民伯伯种出来的。
暑假我回乡下的时候,我看到菜地里全是白菜,突然有种冲动,就好像一只大白兔很想去吃那些白菜。这个菜园是我曾爷爷的。我曾爷爷是一位朴实、勤劳的农民。
现在虽是早上可太阳光还是很强,已经八十岁的曾爷爷穿着枣红色的短袖T恤,灰色的裤子卷到膝盖上,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手里拿着一把锄头,在地里除着草。豆大豆大的汗水从他的脸颊往下滴,他扯下毛巾在布满皱纹的脸上擦了擦。我走过去对曾爷爷说:“太公(老家对曾爷爷的尊称),我来帮你吧!”“好啊!你试试”曾爷爷慈祥地说,把锄头递给我。我拿起有点沉的锄头,往地里的草垂下去,“啊”我尖叫了一下,差点锄到自己的脚了。曾爷爷笑了笑说:“小心点,拿锄头应该这样子。”曾爷爷教了教我拿锄头的姿势,我一学就会了,接着我继续干起来,可是没几下我就感觉锄头越来越重,好像被施了魔法已经不听使唤了。我只好投降,把锄头还给曾爷爷。
原来当农民并不是这么容易啊!这让我想起了一首古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由衷的敬佩你们,农民伯伯!
有人敬佩伟人,敬佩他们不朽的功绩;有人敬佩明星,敬佩他们令人瞩目的名气;而我敬佩的人却是十分平凡,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到底敬佩爸爸的什么呢?请看下面的一件事情吧!
那是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天上皎洁的圆月发出淡淡的光芒,仿佛有千万条银链笼罩了大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
下课了,我从补习班里走了出来,爸爸早已站在大门外等候,见我走出来,立刻迎了上来。只见爸爸一反常态,我忙问怎么回事,爸爸对我说:“我刚才来接你的路上发现了一个钱包,打开一看,不得了,里面有好几张百元大钞,还有好多卡,我想我们应该找到失主,把这个钱包还给他,你说呢?”说着,还把那个钱包从口袋里拿出来。又没人看见,别等了,我心想。
于是我对爸爸说:“不,爸爸,你不应该那么想,我们还得去找失主,那得多麻烦呢。装起来,谁也不知道。”爸爸听了这一番话,改了以往的微笑,严肃地对我说:”你怎么能这么想呢?假如你就是那位失主,丢了钱包,肯定会很着急吧!那位失主,现在也是如此,我们应该把钱包还给他。”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为自己的贪婪而感到羞愧,也为爸爸的拾金不昧而顿生敬佩之心。
后来,我们联系到了失主,把钱包还给了他,他对我们感激不尽,甚至还要给我们报酬作为答谢。
现在知道我敬佩爸爸什么了吧?对,就是他拾金不昧的品质。虽然他看上去弱不禁风,但在我心里却像巨人一般高大。
她,没有动人的美貌;她,没有悦耳的声音;她,没有奸细的双手。
她,经常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她,穿着橙色的外套,拿着扫帚,开着一辆银色的三轮车。
她,每天都在忙碌地工作着,但她一点儿也不抱怨,相反,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
第一次见到她时,我有些讨厌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讨厌她。所以,我常常乱扔垃圾,她并没有生气,而是一次又一次地把我扔的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桶。
我见她那样的辛苦,便收了手,乖乖地把垃圾扔去垃圾桶。她望着我,笑了笑,那是世上最美的笑容。
渐渐的,我和她成为了好朋友。
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喜欢这份工作,她笑了笑,说:“只要我看见我所管辖的地区变得十分干净,我就感到非常幸福……”她把手合拢,放在胸前,说:“要是整个桂林市都变得十分干净,那该有多好呀!”
我没有说话,只是抬起了头,心想:要是整个桂林市的人,都想阿姨那样,该多好呀!
由于阿姨管辖的区域是最干净的,受到了老板的赞赏,被调到了其他地方工作去了。
我现在很想念她,所以,她的那句话被我写在了一张纸上,随着爸爸买的孔明灯升上了天空……
你猜她是谁,她就是清洁工——张阿姨。
张大叔是我隔壁邻居,他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嵌在那瘦小的脸上。他乐于助人,是我们小区出了名的“热心肠”。
张大叔在小区楼下开了一间快餐店,每天都能看见他在店里忙碌的身影。几天前,发生了一件令我刻骨铭心的事情。
那一天,我放学回家时,看见张大叔的店门前有一位正在乞讨的乞丐。人们走过去并不理睬他,只见张大叔放下手中的活,跑到乞丐面前,把他扶进了店里。进店后,张大叔二话不说地跑去倒了杯水给乞丐喝,还叫店员给他煮了一碗牛肉面。
“老板,他会不会是骗子呀?”店员疑惑不解地问。
“你觉得他有可能是骗子吗!”张大叔大声训斥店员。
说着说着,牛肉面上来了。乞丐见到这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大声叫到:“我这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好的面,谢谢您!”说完后,并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张大叔看了看他,脸上露出了一副满意的笑容,继续去干活了。乞丐吃完后,张大叔给他找了一个能住人的地方,安心地走了。
看见张大叔那么乐于助人,令我感动,他真是一位值得我敬佩的人。
有时候我们会怀念一些城市,或许因为这个城市曾经住过某个让我难以忘怀的人,虽然我们总是不肯承认,虽然我们一直对自己说我们怀念的只是那个城市,仅仅是一个城市。然而却总是想是否还有机会再回到那个城市,可当我们真的'能回去再看看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城市早已不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般,物是人非事事休,心里空牢牢的,仿佛被岁月灼蚀留下一个洞,我们已无法再用回忆去填满。心里怏怏不快,不得不承认我们怀念的并非是那个城市,更多的是和那个城市有关的人,因为这个人让我们魂牵梦萦这个城市。
也许,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就在我们心里,我们有太多的感情赋予他们,又有太大的希望给予他们,我们忘却的是一座没有感情色彩的单纯的城市。可能对那座城市很熟悉,熟悉他的一街一隅,熟悉他的一砖一瓦,熟悉每颗花草,熟悉每个黄昏,在心里我们已把那座城市默念了一千遍一万遍,把那些景象回想了一千遍一万遍,就盼着淡淡的时间能带我们重回旧地。
其实人总是在自欺欺人,总是活在自己的回忆中,感情色彩太重了。这世界应该真实点,人应该现实点。
我的外公是一位六旬老翁。在我的印象中,我依稀的记得,他总穿着那件廉价朱红色皮质粗糙的皮衣。
外公和外婆在几年前,一手打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宾馆,取名“正圆”,生意也还不错。为了节约钱,外公和外婆没有聘请服务员,而是什么事都自己扛着。外婆直白天的班,外公就值晚上的班至早上的班。
外公每天都起早贪黑,晚上等所有客人都回来后。才睡在离客房部不远的沙发上。一般要到凌晨一、二点才肯睡觉,有时还会一直熬到太阳公公对我们微笑。不过幸运的是直到今天外公都还没有爆肝。开玩笑的,不过每天熬到那么晚,能撑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更何况,外公白天也没有补过一次觉。这真是我亲眼看到的,我都敢当众发誓。不过除了有时能熬熬夜,还真不知道有这回事。
那天是校花季的总决选,我很早的就守在了电视机旁(当时我回老家就睡在宾馆里),为我喜欢的校花加油。直到快凌晨一点我快撑不住时,我才推开房门 ,准备去妈妈房间睡觉。只见外公正戴着一副老花眼镜,开这一盏微弱的灯,在算这个月赚的血汗钱。天气的寒冷,令外公的手不时地颤抖 。白发在稀疏的黑发中显得格外明显。一位女士敲着玻璃门,外公拿起钥匙开了门,然后又锁上……
朴实?任劳任怨?真心为别人付出?这就是哪位我敬佩的人——我那淳朴的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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