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凡卡梦见爷爷正在读信,泥鳅摇着尾巴。一阵喊声把他从梦中惊醒了,原来,是老板和老板娘做完礼拜回来了。只见老板怒气冲冲,瞪着眼睛;老板娘怒发冲冠,双手叉着腰。老板开始破口大骂:“你这小兔崽子,我们不在的时候,你就不干活,偷懒,整天给你吃的,还不满足!”说完,老板扇了凡卡一巴掌,凡卡的眼泪夺眶而出,老板娘一见眼泪,气就不打一出来,生气地喊:“你有什么好哭的,偷懒是你不对,委屈什么!”经过老板娘的一番火上浇油,老板打得更厉害了,伙计们在旁边幸灾乐祸。老板娘也在那儿说:“再用力打!”
老板揪着凡卡的头发,把他拖到院子里,拿出惯用东西——皮带,让他见了怕得腿发抖的东西,老板拿着皮带用力地抽打着凡卡,他咬着牙,忍受着,他心里明白,自己越是反抗,老板就打得更用力,每一次抽打,都是遍体鳞伤,这次,也不例外,凡卡被打得鼻青脸肿、皮开肉绽,他疼得泪流满面,心里想:爷爷,您快点带我走吧!我快要受不了这里的生活了。
接下来的日子,凡卡心里想着他给爷爷写的信寄到没有?爷爷看了没有?会不会决定带我离开这儿?做工时,常常走思了,伙计们看见了,就向老板告状,说凡卡偷懒,每逢这时,老板不分青红皂白把他揍一顿。他强忍着痛,不敢大喊,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滴,心里十分绝望,那些伤让他无法忍受了,求饶着:“老板,求求您,我再也不敢了。”老板又打了几下,狠狠地扔下一句话:“这次就饶了你,再让我发现你偷懒,不信打不死你!”伙计们看着凡卡那惨不忍睹的样子,竟哈哈大笑,说:“凡卡,你真是活该!”
凡卡常常幻想到他和爷爷团聚了,离开了黑暗的城市,回到了美丽的乡下,爷爷继续做守夜人,他和爷爷一起砍圣诞树,和小伙伴一起玩。可是,但他没想到,那是一封无法收到的信。
凡卡在以后的日子里,想念着亲爱的爷爷,常常受老板的虐待,长期疲劳,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再加上过度的想念,最后,离开了人间,摆脱了黑暗的折磨,悲惨地死去。
他的爷爷不久以后也在一天夜里打更时,不幸倒下,被饥寒夺走了生命,临死前嘴里还叫着孙子的名字……
噼里啪啦一声响,春节便频频向我们走来,在春节里,不妨有一些趣事,在我的春节里,一样有趣事在我的脑海里。
初五的下午,天阴阴的,隐隐约约飘着雪花。5点开始,雪花调皮的从天上落下,一会儿,大地穿上了白茫茫的棉袄,我便穿好衣裳,戴上手套,快步向外走去。我伸出手,小雪花落在我的手心,慢慢融化。我踩在这绵绵软软的雪地中,我跑着,突然,紫玉欣出现在我的身边,对我说,我们玩吧!我抓起一把白若云彩的雪球,向她扔去。她灵巧的躲了过去,她也拿起一把雪球向我扔去,我不小心踩到了很滑的地方,虽然躲了过去,但一脚摔倒在地。她把我扶起,说:“太危险了,我们还是堆雪人吧!”我说:”没错,我还是适合堆雪人。“
说着,我们便找雪,将找着的雪堆在一块,弄成椭圆的,再做一个圆形的雪球,放在身体上。我们用长布子做雪人的围巾,用扣子做雪人的眼睛,用萝卜做雪人的鼻子,用树枝给它画出嘴巴,用纸给它做帽子,用树枝做雪人的手,小雪人出来了。
我抬头仰望雪花,雪花调皮的落在脸上,痒痒的,很快乐。
雪花在这里飘,将快乐传递在冷风中,给我们大家带来了温暖,它们像快乐的音符,跳动在快乐之中,让地球快乐,新年也在暖风中参与,让我度过了快乐的春节,在这里,我祝福大家,马上有钱,一马当先!
如果一年四季你都在我们学校呆过,你肯定会发现,我们学校无论是春夏,还是秋冬,都是很美的。
春天,校园里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杨树的新叶圆圆的,前端突出小尖,远远望去,真像一个个绿色的桃子;柳树用它那又柔又长的辫子甩动起来,似乎把清香带到了另一座城市,所有闻到清香的人,都变得很健康;还有那毛茸茸的狗尾草,被风一吹,就好像无数条小狗的尾巴在左右摆动;所有的树都穿上了新装,披着融融的春光,迎着悠悠的春雨,再配上那朗朗的读书声,那是一道多么亮丽的风景线啊!
夏天,悬铃木伸出宽大的叶子,在校园上空撑开了一把巨伞,遮住了刺眼的阳光。抬头一望,绿色一片。顿时,空气仿佛凝固了,时间好像停止了,同学们似乎都不动了,原来,世间万物都被这美丽的景色所惊呆了!
再来说说秋天吧!所有的树叶仿佛都被施了魔法一样,一转眼,颜色全变了。枯黄的树叶从空中慢悠悠的随风飘落,犹如上万只枯叶蝶从空中飞落下来。不过,有些叶子还是呈绿色的。黄黄绿绿的树叶错杂在一起,看上去,也算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哦!还有些许的树叶落在了池塘里,它们就像是一艘艘小船,承载着人们的美好祝愿,驶向远方!
不光是秋天,冬天也给人们带来梦幻般的感觉。雪不停地下着,落在了老师们的车子上,简直就是个奶油大面包。雪还落在了大地上,为大地穿上了一件厚厚的棉袄。看,树上也积满了洁白无瑕的雪花,像柳絮一样的雪,像盐沫一样的雪,带给了我梦幻,更是带给了我快乐!
呵!好一个美丽的校园!
看了书名就知道,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后来,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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