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问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什么?我会告诉你,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写毛笔字。因为写毛笔字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培养耐心和细心。所以我喜欢写毛笔字。
写毛笔字的时候,我遇到过许多困难。有时侯,我的笔画走得不流畅畅,让人看了不舒服。有时侯,写竖的时候,总是写不直,很难看。还有时侯,我写的毛笔字简直走了样儿。
但是,有时候,我也感到了许多乐趣。练了八个月了,回头看一看以前写的字,有时觉得这不是我写的字,有时侯,我还会蹦发出一阵笑声。
现在,我的毛笔字大小均匀,笔画流畅,竖写直了,毛笔字也很像陈老师的字了。收获真不小。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付出才有收获,有苦才有甜。
通过学写毛笔字,我懂得了,我们遇到困难不要怕,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我最爱做的事,就是和同学们一起***“僵尸”。
有一次,我和谢航奇、徐景浩当幽灵,薛亚钦和周滞寒当僵尸,肖力浩、雷文果和张意顺当***手。我“幽灵”用幽灵刀,砍了薛亚钦这个僵尸一刀,她马上倒在了地上,她生气,她用僵尸之爪,抓了我一下,我也变成了僵尸。肖力浩用他的匕首砍了我一刀,我丢了两个金币和30滴血,我用僵尸之爪,把肖力浩变成了僵尸。我本来想去把谢航奇也变成僵尸,可他却抢先了一步,把我变成了幽灵,他们***手可是幽灵的强敌,特别是他们的的军用铁铲,转克幽灵刀。周滞寒最搞笑,他东倒西歪,我一刀,他就损失了200多个金币,突然上课铃响了我们都跑进了教室。
我们非常爱做这个游戏,因为它既能给我们增加乐趣,又能锻炼身体,因为要不停的跑,所以我们大家都爱玩。
我最喜欢做的事既不是在热闹的球场运动,也不是在喧哗的街市上购物,而是在书堆里漫游。
每天放学回家,我就一头扎进书堆里,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种书,童话书,科技书,历史书,奥赛数学书……
童话书,能把我带进一个令人神往的美景;科技书,能让我看见各种各样的高科技;历史书,能使我看到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奥赛数学书,能让我挑战各种难题。这些书能让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我看过《格林童话》,《西游记》,《战地红樱》……
书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最亲密的好伙伴。书能使我对未来有无限的向往。书能使我的知识更加丰富。不管是外面的嘻笑声,还是那热闹的嘈杂声,我都不加理会,更不会去浪费自己的时间。
记得有一次,妈妈又利用假日去学校加班了,临走前,妈妈千叮嘱万吩咐:“宝贝,你看完书后得下楼吃饭。”我随口答应了。随后,我捧着书爱不释手地读着,读着。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吃饭的时间,可此时的我眼里只有书,脑子里只想着书。只听楼下传来爸爸的叫唤声:“晗晗,快下楼吃饭吧。”我没下楼。总算等到妈妈回家了,她一听到我还没有吃饭,便飞奔着上楼,一看,才知道我早已成了“小书迷”。她只好苦笑不得地把我拽下了楼,让我也饱餐了一顿。
我最爱读书,虽然没有欢声笑语,但却充满乐趣。
妈妈,一个多么伟大的称呼,她哺育了我们,使我们健康成长,为了让妈妈在生活中能轻松一些,我要在妈妈生日来临之际,为她做一件事。
从小到大,都是妈妈不辞辛劳地把我抚养长大。由于爸爸在外地工作,她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每天到家又是做饭,又是做家务活,不懂事的我,还经常惹她生气。每天早晨,她五点半便起床,做好早饭后把我叫醒,敦促我读书,我读完书,匆匆吃完早饭,已经是七点半了,于是她气喘吁吁地把我送到学校,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无论骄阳还是暴雨,从未间断过,来到学校门口,她已是大汗淋漓,尽管这样,她还不忘嘱咐我,上课要注意力集中,认真听讲。中午下班回家,无论工作再苦再累,仍然要为我做饭。为了调好我的胃口,每顿饭菜都用尽心思,色香味具全,让我吃得开心可口。吃过饭又利用短短的午休时间干起了家务活,拖地浇花洗衣服,所有的活她都包揽了。这段时间闹流感,她还经常不忘把我的被子拿出去晒。晚上可算是妈妈最轻松的时候,于是她辅导起我的功课,我写作业的速度很慢,每天都要写得很迟,妈妈便在我疲倦时送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还关切地问我的进度,每晚都陪着我直到熄灯。随着时光的飞逝,我已经十三岁了,妈妈头上星星点点的银丝多了,妈妈把她那浓浓的爱给了我,使我在灿烂的阳光下幸福地健康成长,妈妈老了,她把那一头乌黑的头发给了我,她把那一生中最宝贵的时光来陪伴我,她把那健康的体魄给了我,她把那……
妈妈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妈妈给我的爱不求回报,在妈妈生日来临之际,我要为妈妈做一件事,我要给妈妈捶捶背,让她感受这么多年来的辛苦没有白费,让她那憔悴的面容上增添一丝慰藉。我不但要为妈妈捶捶背,我还要郑重地对妈妈说:妈妈,这么多年您为我付出了太多的青春和汗水,妈妈,您辛苦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儿子虽然偶尔会调皮,但妈妈为我无私的付出我时刻铭记在心,我的身心健康地成长就是对您最大的回报。希望妈妈生活笑口常开,永远年轻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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