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秋,雨水特别的多。一场雨后,马路上总会留下一汪汪的小水洼,汽车飞驰而过,溅出或大或小的水花,我一边避让着水坑,一边飞快的过着马路。正好身前有一位带着孩子的妈妈,孩子由于走得太急,不小心绊倒了,来往的车辆都很有默契的停下了。我随手扶起了小孩,那位母亲赶紧搀着孩子快速的穿过马路离开了,交通重新恢复了正常。我回头看着川流的车辆,不禁又回想起了几年前的那一幕。
那是一个雨后的清晨,我在外面玩耍,正玩得开心,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来一只白色的小狗,圆圆的脑袋,毛绒绒的身体,还竖着一根俏皮的小尾巴。应该是刚出生不久,两三个月大小吧,感觉看什么都新鲜,瞧什么都好奇,看见不知名的小虫,也蹦着跳着去扑,看见草丛里的狗尾巴草也要咬几口。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从不远处的桥上猛冲了下来,我听到轰鸣声赶紧退到了一边,可是小白狗却兴奋地冲上马路,,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吓得怦怦直跳。眼看着摩托车就要冲向小狗。就在这时,摩托车司机猛地将龙头一转,哗——,哐——,一时水花四溅,摩托车司机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而小狗却安然无恙地傻愣愣的呆在原地。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站在一旁都能感觉到那份疼痛。我赶紧跑上去看看情况,摩托车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脸上溅满了泥水,他表情略显痛苦的蹒跚着站了起来,看着我努力的微笑着说:“没事儿”。而后迟缓的扶起摩托车便离开了。我呆呆的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再看了看依然活蹦乱跳的小狗,心中有一种不知该如何形容的感觉。
如今的我想起这件事,总算能理解当时的感受了。如果将那只小白狗换成是一个孩子,那么几乎所有的人都会选择绕开。而那个中年男子,在让自己受伤和让小狗受伤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这让我看到了他无私的爱,还有懂得了生命的平等!
话说,在几千年前,由于封建制度的腐朽,导致女性在男尊女卑的世界里承受着不平等的待遇。为此,我们现代男性已对此事抱有深深的歉意,并推出了“男女平等”这一条约作为赔偿。可是这样一来,又使一些女性得理不饶人,请看如下表现:
呀,该死的,你碰着我了!你知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哪?马上向我道歉,否则我去告你非礼!啊,大小姐,我错了,你可别生气,大人不计小人过。不生气倒可以,但你必须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哦,那好吧,给你。
嗨,小姐,快走开,这是我的座位!小样,你的座位又怎么了,我坐一会儿不行吗?你敢招惹我,不想活了吗?谁不想活了,只不过你赖在别人的地方不走,你才是不想活了呢!什么?本小姐看上了你的地方,那是你的福分。我告诉你,有胆子招惹女生的人,没一个能吃到好果子!不服吗,吓唬你又怎样?姐妹们,上!打他!啊……
以上这些行为,女生们都习以为常了,男生更是屡见不鲜了。可我们男生还是不服,有大勇气着自告奋勇前往办公室去告老师,可老师却过于偏向女生,说什么男子汉要大度,好男不跟女斗,女生优先之类的话。最可气的是,老师还规定,男生如被女生打,情节不严重,不应还手,于是又给女生造就了可乘之机——先来个***扰性的小打小闹,直到你忍不住了还手,再到老师那里参上一本,让你比窦娥还冤。于是不由得发出不该身为男儿的的感叹。
苍天哪,何时才能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
我觉得男女同桌不好。
就说说我那个令人烦恼的同桌吧!首先,上课他会有我耳边乱吵,有时候还会无缘无故地打我,我不知问过他多少次:“你干嘛打我!?”他会莫名其妙地说:“我什么时候打你的呀?我不知道!”就是我告老师,他也会抵赖。
一次,他一直在我耳边搞来搞去,不时地发出烦人的声音,让我无法认真听课,好像觉得耳朵边有许多烦人的蚊子在“嗡嗡”的叫,无论我怎么对他说,他也没有变化。烦!
他还很恶心,几乎每一天都要“双龙出洞”(流鼻涕),他用手去擦鼻涕,擦完了还把鼻涕搞到我的衣服上,让我吃饭都没了胃口,真想吐。我让他停止这种做法,他还说我管闲事。
不止我一个,别的女同学也对自己的男同桌一脸厌恶,都想让他离自己远点。而男同学似乎也对女同学表现出极为不满,每一桌的男女生都合不来。所以,我非常反对男女同桌!
对领导的`安排是完全的服从,并不折不扣的执行,以坚持到“最后一分钟”的心态去工作,一如既往地做好每天的职责,生活中我也常常关心同事,经常于他们谈心、交流,他们不开心时,我就会去开导他们,给他们讲笑话,逗他们开心。我始终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向他们请教工作中的经验。工作中我也有很多不足处,但我时刻以“合格xx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同事为榜样去提醒自己,争取能做一名合格的xx人,能在xx这个大舞台上展示自己,能为xx的辉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0月7日,广西涠洲岛一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引发网友愤怒。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用脚连踹5次后,将一棵仙人掌景观踹断。附近商户表示,当时两名游客在景区的候车点,该男子在母亲已明确阻止的情况下,仍踢断了仙人掌。目前这对母子已被景区当面批评教育并赔款500元,而在此过程中,母亲却辩称自家儿子“还只是个孩子”。
又是熟悉的“还只是个孩子”,又是尴尬的“护犊式辩解”。在不少父母眼里,孩子似乎永远长不大,无论“孩子”犯了哪种错、惹了多大祸,哪怕已经违法,一句“还只是个孩子”,便可遮羞掩错。但在此事中,其说辞明显违和:从画面看,这名游客比他母亲高出几乎一个头,妥妥一个青年,故意踢断仙人掌景观,绝不是他这个“孩子”该有的玩法。
诚然,从情感角度考量,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但跳出情感范畴,在相关的责任关系中,就得依据法律和文明规则来说理、定性,无论是谁,只要触碰了规则底线,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民事领域,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刑事领域也有追责年龄线;但在文明范畴中,是没有也不该有减责或免责年龄线的。换句话说,文明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孩子”只有“公民”,谁都没有豁免权。
同样是在此次长假期间,另一段跟孩子有关的视频也引人关注。视频中,一个小朋友在影厅内空座位上爬来爬去,多次用脚踢电影银幕。据报道,被其损坏的影厅银幕制作费用要一万多元,影城已联系家长商谈相关赔偿事宜。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年龄虽不同,但家长却都因其行为付出了代价。这也再次给家长们提了个醒:文明教育理应从小抓起,家长需承担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主要责任,通过言传身教培育其文明意识,教育管束孩子心存敬畏、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样才能让孩子摆脱“巨婴依赖”,真正长大,在规则社会中找准自己的责任定位和行为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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