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它离开我已有三年之久,但是它早已深深地埋在了我的内心深处。
初见时那一份快乐,我到现在仍然记得格外清晰。
“汪汪,汪!”那小狗的皮毛并不花哨,是最鲜明的对比——黑与白。它竟然叫丢丢,这名字也太随便了。我天生对狗有些怕,不敢去摸它那柔柔的皮毛,也不敢蹲下好好看它,好像它是美杜莎,一看就被石化。
姑姑家的客厅在楼上,我上了楼,心想能躲过它。然而我越躲它,它越叫得欢,小尾巴拼命的向上摇,我飞快的上了楼,如风般快速的上了楼,它紧随我身后的“风”,也跟上了楼,“砰”我使劲的把门关上,丢丢安静下来,乖乖的坐到了门外,那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感情,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心软了,也许它只是想和我一起玩。
我鼓起勇气,出了门,慢慢地蹲下去,伸出手去摸它,它的眼中流露出欣喜,前掌离开了地面,扶着我,伸出舌头舔我。
我开心,因为我认识了一只热情好客的小伙伴。认识了这只小狗之后,每一次去姑姑家都不孤独,和它玩球,找东西,只要能玩的我都和它一起玩过。殊不知,三年后,这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
知道了和丢丢一起玩有多么欢乐,我天天盼着去姑姑家,两个月后,我又来到了姑姑家,但这次迎接我的却是无尽的失落和悲伤。
再到姑姑家时,熟悉的汪汪声和欢快的身影并未出现。姑姑家的小院不算太大,但有许多丢丢可以藏身的小角落。我相信,它一定是藏到了某一个小角落里去了,而我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未能找到,当我问起丢丢,姑姑的回答却是丢丢被送人了。
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我仍然能想起丢丢,在我心中它从未走远,只是走到了我的心里,有一些事与物,只要你坚信它的存在,那它一定会存在,会在心里永远生活下去。
亲爱的丢丢,愿你新主人那里一切安好!
无论我身在何地、身处何境,我都能感觉到您。当我成功时您与我分享喜悦,当我失败时您的安慰环绕着我,让我安心。你的话语时常映在我的眼前为我敲响警钟,感恩在心。
这是我最想对一位老师说的话,毫不夸张地讲如果没有她我不可能像现在这般开朗乐观,如果没有她自卑的阴霾现在还压得我喘不过气。
她很平凡,是一位教师。我还记得她初进班级时的模样,一头潇洒而干练的短发让人产生了一种“只可远观”的尊敬。她不紧不慢的走上讲台,面对我们脸上带着一丝浅浅的笑意,用“亭亭净植”描述再恰当不过了,她的话语温柔,但柔中带着一股韧劲。
她是一位语文老师,每一堂语文课好像性格药水般改变了我,改变了我们。我每天最害怕的就是上课发言,当我站起来的一瞬间,脑海中一片空白,仿佛与世隔绝,老师说的话听不进去,大脑也像年久失修的机器,卡住。
她的第一个问题,如一把利剑刺向了我,当我起立之后像一具石人一样矗立在那里。僵持了一分钟后她并没有让我坐下而是笑着对我说:“试试看,语文不像理科,没有完全的孰对孰错。你们每一个人都要把语文看作一个艺术品,要用心去体会她的美、灵动。”她轻盈地走到我身边,弯下腰低声在我耳边说道:“加油,我相信你,用心去体会。”说完她拍拍我的肩膀,我抬头看她时她像莲花般地笑。
“这,这段文字运用了……”我紧张地说着像个刚会说话的孩子,她一直微笑,不时地点头,轻声附和着。窗外的银杏叶像金子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每节语文课她都鼓励我多说。我从被动生变成了活跃生地一份子。她的批评、安慰、和搭在我肩膀上的一只手变成了一颗颗珍珠,串成了我对她的回忆和我的成长。我总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如影随形、点滴难忘、感恩在心。
走在银杏树下,踏着一片片金黄的银杏叶子我走向了远方,但她却从未走远。
突然的,很想去看看外公。
起因不特别,仅是妈妈不经意的感慨:“爸爸真的老了,腿越来越差,宝宝学骑车的时候,他还能扶着后座跑两步呢……”
想念,有了氛围便一发不可收拾,我心里软软的一动:算起来也有一个多月没见到外公了。
孩提时,同外公外婆住,最黏外公,不为什么,只因为每次我偷吃了藏起来的糖,被外婆发现后,外公总是佯装无奈地护着我:“小孩子吃就让她吃吧!”说着,朝身后的我眨眨眼,那份溢满心底的欢喜,是上百颗糖都顶不上的。
在歪脖子树的荫庇下听故事,在旧藤椅上说悄悄话,打整整一下午的羽毛球……忆起这些细碎的片段,尘封已久的日子,都变得旖旎生动起来。后来的后来,就是回了城西上学,从外公家打来的电话,我只是鲜少地回应,让那些真挚的关心扑了个空,找不到归宿,最终迷茫在老座机的忙音里。
我忙着学习,忙着自己所谓的生活,与城东的老屋,与老屋里的人似乎越走越远。
再忙,终究要回来的。歪脖子树,屋后的井,门前的老狗和挂羽毛球拍的钉子,一切都没变,可一切又都变了。我长大了,不愿将心中的想法诉于他人,他老了,腰板渐渐弯下去,带着上了年纪的老人应有的毛病,也不能再陪我打羽毛球,还假装输给我。
秋风无情,一下一下地,扯着歪脖子树为数不多的叶,单薄的叶儿双双落下,在一阵阵呼啸的风中紧紧靠在一起。却倏的选择了分别,流落到天涯海角的地方,渐行渐远。
“孙女快来!看看你小时候!”外婆在屋里惊喜地叫,急急忙忙地奔出来,手拿一本厚厚的相簿,后边,追着满脸无奈的外公,“你外公也在,笑的时候脸上全是皱纹。”照片上,我坐在屋前,神气活现地叉着腰,身后站着外公,笑着,神色很欣慰。
“你看这张,你5岁的时候拍的……”外公愣了半响,才开口,笨拙地翻着相册。我抬头,望向外公,暖暖一笑。
那一刻,春暖花开。
我霎时明白,我与外公,两颗简单的心,从未走远。
所以,被大家推荐了很久的魔道我也是今年年初才接触到。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此表白魔道/天官/渣反。尤其是魔道和天官的人物,宿命感真的是棒到没话说。
这两天花怜的车难产得厉害,跑去读了很多原耽。最近读的所有作品里,最喜欢的是谦少的《从未忘记》。《明恋》也是这位太太写的,可是我不喜欢,太苦了……涂遥也好,肖林也好,赵黎也好,都让我觉得苦。对于齐楚,我只能说:路是自己选的,苦果也请自己吞下。
话题回归《从未忘记》,我为什么喜欢这篇呢?
很简单,因为它够甜。基本上可以算是个童话故事一样的结局。
我没在作者的淘宝店铺里找到实体书,也就无缘知道后续。至少到网上的部分完结为止,这真是一个很甜的故事。
叶岚和许辰,可以让我记起一些开心的`事:暗恋一个人的感觉,被回应的喜悦,小心翼翼的触碰,点点滴滴,都是甜的。
这两位虽然都各自纠结过,说到底都是幸运的。世界这么大,能在很小的时候就遇到携手一生的人、兜兜转转又能回到对方身边,太幸运了。
它也许早就忘记了我,但我却无法忘记它。犬吠声依旧徘徊在耳旁,可我再也无法感受到那份快乐。
它是秋末来的,却又在初春时走了,这不是生死离别,只是距离的间隔但却让我悲痛不已。
秋末初见,我从小就怕狗,见到狗恨不得翻筋斗逃走,离它们有个十万八千里。
我是被迫接近它的。一两声犬吠从姑姑家的小楼传了出来。没想到姑姑家养了狗,我是带着一丝疑惑,又带着一丝恐惧。
才几个星期没见姑姑就养了狗。不知是斑点狗还是蝴蝶犬,反正是那么活泼,那么可爱。
肚子上有一圈小肥肉,但这并不显它胖,而是萌萌的。狗嗅到了陌生的气味,便来寻找源头。我恐惧的看着它,它眼神中除了一些疑惑全是兴奋。我跑到沙发后边,它似乎知道是一家人呐,马上也钻到那儿,还舔我的脚。
之后在它的强烈攻势下,我消除了恐惧。,和它渐渐玩到了一起。
初冬熟悉!一个周日,平凡的周日,我又来到了姑姑家,听到的不再是一两声犬吠,而是一阵兴奋的乱叫,它如一批脱了缰的野马,从楼梯上跳下来,又躲到楼梯后。不一会便发出了难听的摩擦的声音,又有箱子倒塌的声音。想都不用想,楼梯后定是乱糟糟的一大片。响声停了,倒不如说是凝固了,狗毛被它自己整得其乱无比,嘴里却衔着着一个小小的花皮球,我俯下身,用墙角的小梳子简单了打理了一下狗毛后,它又去玩球了。
挺好的,原来狗也没有那么可怕,甚至还有一些可爱。
初春分别。过春节了,多么喜庆的一个节日啊,多热闹,多欢乐,这次我是一心想着小狗的,进了门一看,望见了楼梯旁那一个马上要坠入箱子的小花皮球。一片寂静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没有了犬吠声,它被送人了。送给谁了?也许她再也不能和我玩啦。小皮球坠入了箱中,伴随着我心碎的声音。
记忆中的狗还在,它虽然被送人了,可它所做过的事却留了下来,随时可以和我相伴它默默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从未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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