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第一次评价一个电影,一本书。
看到近期各个地方都有关于《小王子》的宣传,书店里,车站里,展板上…而上对于《小王子》的讨论也是风生水起,有点忍不住,便来说说自己的看法,一家之言,权当消遣。
看《小王子》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未出校门的少年人,而《小王子》这部电影上映时,我已经在社会上开始了摸爬滚打。这样一个身份的转换,让我对《小王子》多少有了些新的。
关于《小王子》这本书,一直觉得更像是一本寓言,是一本孩子教会大人的寓言。
书的可贵之处在于,把一些原本很简单但经过世俗之手锻造后日趋复杂的事情,又回归到了它原本应有的单纯天真。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的情节,只有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的娓娓道来。这也是《小王子》最为打动人心的地方,从来不试图教给你什么,而是告诉你些什么,像一个面目和善的老朋友,只为叙叙旧,说说话。
我自然也是《小王子》的原着粉,可有些话也不得不说:
但是也恰恰是他的这种平和细腻,天真纯粹,才让《小王子》从文学形象变成荧幕形象上有了难度。如果说《小王子》只是一本书或者是一幕话剧,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可要是变成电影难度确实很大。
首先,他的人物很鲜明,可正是因为每个人物都太鲜明了,所以缺少了戏剧冲突。星球上的每个人每种生物,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优点缺点,却也是自得其乐,自有一方天地。他们有些纵然骄傲纵然愚蠢,却也不失本真的良善。
其次,《小王子》中对于复杂事情的天真看法固然是一大亮点,但是在变为电影的过程中就容易变得尴尬。看过原着的不用他说自然能够体会,没看过原着的却会觉得说的不够不甚明了或者说的太多但表现不足。所以那些堪称经典的金句,反而是最最不好表现的。
最后,就情节而言,刚刚也说了,《小王子》就像一个老友,一首老歌,一本清查一盆绿植的存在,温暖和煦。可毕竟也只有100多页的故事,要撑起90多分钟的场也确实心有余力不足。毕竟灰姑娘里还有恶毒的继母呢,小雪公主里还有毒苹果呢,海的女儿还有情感的纠葛呢,而《小王子》正因为它的与众不同,温柔和缓,才少了一些变为电影的可能。
再说说电影:
第一,敢着手拍摄一本如此经典的童话书,不得不说是勇气可嘉。
毕竟构思一个新的故事,新的动画形象也不见得是太难的事情,并不一定要冒着no zuo no die的风险。
第二,电影中皱纹纸风格的书中世界也是堪称惊艳。
尤其是几个现实和书中的过渡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心头一喜,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小王子飞扬的围巾,玫瑰的花瓣,迁徙的候鸟,孤单的狐狸,甚至那几只风格迥异的小羊,都让人难忘。
第三,电影的用色也耐人寻味。
我不是影评人更不懂电影制作中的名词。但一开始小女孩不断学习时候那灰扑扑的场景和进入老爷爷院子中的那五彩斑斓前后反差甚是明显,忽然就想起了《僵尸新娘》,用色调的变化不言自明的让观众明白接下来的剧情开始起了波澜。
第四,电影中一些小的设计也足够用心。
从小女孩摔倒时掉落的发卡,到后来会动的狐狸玩偶,无不给观众传达这一些隐秘的信息。看着一个小女孩是怎样从一个小大人变成一个小冒险家。
第五,电影中的插曲也是亮点。
虽然说没有《let go》那么脍炙人口,却也是能够很好的表现出电影中人物的心路历程,算是相得益彰。
不过当然了,电影不可能是完美的,毕竟再加工这个事情本来就很难在“尊重原作”和“适当创新”这两点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
1.我相信很多人看到小女孩的妈妈陪她面试幼升小,给她制定人生计划的时候,肯定有种自己的父母老师从屏幕里走出来的即视感,压力和厌烦顿时倍增,一脑门的黑线还外带背后的冷汗。
2.在遇见长大的小王子和见到枯萎的玫瑰的时候,也确实过渡的稍显仓促。虽然或许电影本意是想温和的表达,但让观众感受到的却是一种“我把你的童话撕碎了给你看”的`残酷。毕竟就算不是玻璃心,但大多数人在看到如此唯美天真的小王子时,也下不了那个狠手给予一个“成人黑童话”风格的续写吧。
3.原着人物中的点灯人没有出场这一点,让我深感遗憾。想象着浩淼的宇宙中一个星球,一盏灯,一个点灯人,该是怎样的孤单和美丽。
4.基于《小王子》原着的基调,当然没有此处没有诋毁原着的意思。电影在搞笑上显得过于单薄,毕竟本着是动画电影而来,准备一笑的观众还是
应该多少有些失望的。
不过总的来说,我还是觉得《小王子》的电影版,算是成功的。
因为这部电影会让很多没有看过《小王子》的人,对它产生阅读的兴趣,这就足够了。
而且拍成电影的过程中也不过是电影人自己对《小王子》原着的理解,仅仅是抛砖引玉罢了,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的意思。而长大后小王子不也在和小女孩的牵手后变回了小时候的模样吗?也算是照顾了我们脆弱的小心脏。
而后半段小王子长大和玫瑰枯萎虽然让人觉得残酷,但我觉得这确实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就像《头脑特工队》里的冰棒,我们不能觉得他不应该被遗忘他就要存在,因为人的心理发展摆在那里,抗拒不了。所以,成长这个事情不是我们捂起耳朵闭上眼睛就不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才有那句“长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其实也就是说,长大是不可抗力,我们拒绝不了,但我们可以好好的守护住自己的心,在这个恶浊的尘世为自己留一片净土。只要你心里还有一个爱着玫瑰爱看日落的小王子,那么你心里的那个小孩便是没有走失。
而且电影对于驯养的牵绊的延伸也不错的,我觉得至少教会了小孩子如何面对死亡,教会了家长如何给孩子解释死亡。
遗忘其实远比死更可怕,但是正因为我们在拥有时爱的深沉,在逝时我们才会伤心欲绝。这不是简单一句“你只有记得,他就还活着”就能够安慰的,所以那句“想要有牵绊,就要承受流泪的风险”,说得也算是简单而坦然。我们可以流泪可以放肆的流泪,但我们也要明白这样的疼里始终也有温柔的抚慰。而这温柔,来源于爱和相处的时光。
最后我想,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写《小王子》的初衷也绝对不是让小孩子拒绝长大,而是要唤醒更多在大人心中沉睡的那个幼童。
小时候,听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这优美的歌声,总以为只有爸爸、妈妈和其他一些亲戚是爱我的,长到现在这么大,才明白世界上有的人在爱着我,老师、同学、朋友……他们都在时时刻刻地关心着我,一天天看着我长大。
夏天的一个下午,晚饭吃过后我翻墙到二中操场玩耍,在玩耍过后,想再次翻回来时,不料,我却被铁门上的苗尖子刮破了皮,血一直不断地流着,妈妈正好也吃过晚饭下来,看到我的'胳膊全是血,赶紧拿了一些卫生纸来止血,接着马上到了医院。
在路上,她严厉地问我:“到底是怎么弄得?你怎么伤成这个样子,痛不痛?”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真不知说什么该好。最终,到了医院,在医生叔叔的精心治疗下止住了我身上流的血,又缝了几针。
在住院期间,我的爸爸和妈妈每晚陪在我身边,看护着我,在他们眼里我似乎比那刚出生的婴儿还要娇气!
我的姨妈、小姨、爷爷奶奶、表姐……每天都来看我,还在电话里时不时地问我想吃什么?我呢,总是毫不犹豫地说:“我要吃德克士,烤鸡,烤鸭。”而妈妈呢,就是不能看着我这样疯狂地吃,只能每天让我吃一丁点儿;我的老师也来看望我了,还对我说:“功课不必担心,我把进度放的很慢了。”我也带着感激之情对老师说了一声“谢谢老师!”还有我的一些好同学每天下午放学都来看我,给我讲上半个小时当天所学的知识,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当然我也对他们说过“不要再来了。”可他们偏不听,我只好每天下午对他们说一声谢谢了……
想起一幕幕永生难以忘记的时刻,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这是我深深感受到,我正生长在一个幸福的大家庭中,不仅爸爸、妈妈爱着我,身边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爱着我……
我现在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关键时刻,我将努力学习,长大后,我用实际行动把这种爱传递下去!
近几年来,时尚的方向偏得越来越离谱,却是让人广为接受。传统文化受到了挑战,显然,这个社会中。已经失去了“朴素”。
近几年来,我们家受到新文化的影响,连电视都不曾打开过了。喜欢听歌的母亲已经把音乐频道自动屏蔽了,这年头,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上电视。
打开电视,一群女郎身着奇装异服,对着镜头热舞————身着超短裙,腰肢扭动着,且不论水蛇舞跳得好看与否,那身装扮看着就让人担心。不过观众的响应但是十分热情,在底下一个劲儿地乱吼喝彩。
新社会的新文化,我经过接触,也有了一些了解————好好的民歌用干净的嗓子唱出来是没人理会的,改成摇滚和重金属音乐是会得到褒奖“推陈出新”的;少儿舞蹈认真跳完是公认尿点的,跳成街舞或者劲舞是会让观众疯狂的;用浑厚的男音朗诵诗词是令人昏昏欲睡的,用各地方言朗读《再别康桥》是让人眼前一亮的.。
现代人的品味竟远不及解放前的“土包子们”。穿低领衫、超短裙、一双“恨天高”就是时尚,穿高领衬衣,喇叭裤就是“土”,把好好的牛仔裤剪出十几个洞——乞丐装,如此奇装异服回头率竟为零,穿一件自己亲手织的针织衫就是“土”,且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二百。
爱。是一种美好的情感,从前的人们,对这个字如此敏感,甚至不敢提及,只有几句似是而非的诗句,递上一句“身无彩蝶双飞翼”,却连那句“心有灵犀一点通”也不敢说出口。现代文化崇尚潇洒,所谓的爱,再也没有了那份保留的激动与纯洁,再也不会晦涩地把一份认真书写的情书偷偷塞进对方的抽屉,再也不会只是牵牵手就脸红心跳,再也不会不经意接触到对方的那目光就好一阵不敢抬头,只要两毛钱一条短信,于是就成双成对了。
潇洒是现代每个人都在极力学习的东西,不过很显然,效果就是“东施效颦”,这种物质,就是今天跟你坐在一块约会,明天跟他一起购物逛街。
这种文化我给它取名叫做“俗”,“俗”的代表可以从电视剧中体会到。电视剧的走向往往能看出,但是明显这种太过于浮躁的东西却广为人接受。
现代人,如果你还看四大名著,如果你还抱着一沓书在翻阅,那么你你就“out”了,这种行为现代统称为“落伍”。别人看得都是武侠言情,上网随便问问“度娘”什么书都有,不过明显没有人看名著,低俗的内容穿插在都市小说其中,青少年却为此痴迷不已。
走在街道上,人手一部智能手机,上网的上网,听歌的听歌,“没有。我们没有无线网络,请和你身边的人说说话。”一家咖啡厅的牌子上这样子写着,如今,单位、书店、茶馆、各种会所,到处都是无线网络,人们马不停蹄地奔波在网络世界,忙于在各个角落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在真实的世界竟如此沉默。
新文化一点一滴地腐蚀着传统,这种低俗的文化广为大众接受。只是,谁还记得蔚蓝天空下的一片矢车菊海洋,谁还记得那年杨柳下并肩而坐的青涩,谁还记得那年雨季中门前的茉莉,依旧在开放?
行走在潮流的街头,我听不到肖邦的钢琴小曲,徘徊在时尚的餐厅,我闻不到那优雅的茶香,是否有些什么,都已被遗忘。
有一天,翻开岁月的史书,燃着惨白的信仰,才发现,“星星之火”燎原之后,便隐没在社会主义安逸的皮囊下。想登上长城目睹那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广阔河山,却发现长城内外茫茫人海,也不知是谁的名字用小刀刻在了被岁月磨平了的砖瓦上。我才知道:有些东西,已被遗忘。
记得大江东去的壮阔,却只能成为了绝唱。记得圆明园断壁残垣下的国耻,如今已被商品大潮冲刷的一干二净。记得井冈山上燃起的星火,现已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所淹没。人们追求现代生活如可乐与汽水般的刺激,放弃了古典幽雅的清茶之香。
庸俗,铺天盖地地袭来,优雅,悄无声息的消失。塞满书包的是漫画,堆满床头的是科幻小说,书架角落里的是《诗经》,尘封虫蛀的是论语。
迷失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文化经典,被遗忘了。踏上文化的故土,一隅之外,是现代生活糜烂的情爱歌词,乱耳丝竹。
我向往“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化而为鸟徙于南冥”的魅力仙境,我渴望“众里寻他千百度”的诗意场景,我崇拜“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的豪迈淡泊,对“时不利兮骓不逝”的伤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文字韵味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与“现代”之词挂钩。中华民族的.经典文化正在淡出生活。
我突然明白,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叹在了谁的心头;终于知道冰心的“繁星”该点缀谁的世界;也终于明白海子的“那片海”在春暖花开时润色了谁的眼。对,应该是我们的——这样一群任文化如沙石般流逝的我们,站在时代文明的浪尖上,身后却是一大片贫瘠。在竞争白热化的年代,人们在商业步行街上你追我赶争夺潮流,却拆了烈士园,拆了唐朝城墙,以高楼别墅取而代之。同时,也拆毁了那座文化的四合院。
被遗忘的文化在哭泣。回来吧,高雅的文化!回来吧,远离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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