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的二年的时候,我吃了一次特大的亏,使原来开心的周末变的阴沉沉的。
周五,爷爷骑自行车,带我去买菜,去的时候一切顺利。可是当爷爷回来的路上转弯太急,我的脚突然卡进自行车里,我哇哇叫痛,爷爷看见了,不得了了。我的脚后跟已近被鲜血染红了,爷爷赶忙把我抱下车,可是家离江湾医院很远,附近又没有出租车,真当焦急的时候,一位好心人看见我,便立刻把我请进他的'车。
不一会儿,就到了江湾医院,医生把我带进了外科室,医生让我翻过身来,用一块白色毛巾盖在我的脚上,啊,不得了了,我的脚上裂开了一道10公分的口子,只见医生把一根尖尖的针筒往我脚里一按,啊,痛死我了,我使劲的握着爷爷的手,不一会儿,10分钟,我的脚上却已近缝了20针了,接着,又用白纱布缠住我的脚,边缠边说:“小朋友,下次不要再这么不小心了”我听了,脸刷的红了,说:”喔,我知道了。”
哎,到现在,我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不过,我就不敢坐自行车了。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任何轮子都有轮轴,这些轴都是固定好的,最好别乱动。《不老泉》序言这样写道,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件事。、
温妮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她不相信童话可却因一次意外她认识了塔克一家,在她家的林子里的一眼泉水能让人长生不老,塔克一家误食了泉水,揭开了它的秘密,温妮面临了艰难的选择她可以去喝,长生不老不畏死亡,也可以选择不喝,直到死亡的来临。
同样面对如此艰难的选择你会如何?我的选择是不喝。正如塔克所言:我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地活着。是呀,一个人只有存在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没错生活就像个轮子,人们都在那儿,轮子不停地转动,大家经历着生老病死,有死才会有新生。轮子一转一个轮回,可要是长生来老了,等于跳下轮子,他们就被孤立起来了。当人成了路边的石头,活着没有意义了但当意识到我要回去时!已经晚了。
这本书对生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看法儿,引我沉思,我们现在也在轮子里望着轮子转啊转啊转……
真诚是美酒,年份越久越醇香浓型;真诚是焰火,在高处绽放才愈是美丽;真诚是鲜花,送之于人手有余香。
那是一个冬天的一个下午,我随着放学的队伍走出教室,来到校门口。却没有看见爸爸,可一直等到四点半,爸爸也没来。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直跺脚。这时,一个大概是在等他的孩子的叔叔看见了我这幅模样,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关切地问道:“小朋友,怎么了?是不是家长还没来?”我焦急的点了点头。“来用叔叔的手机吧!你给你的家长打一个电话吧!”说罢,也不管我同不同意,就找起手机来。
叔叔找手机时,我端详他起来:他中等身材,一张国字型的脸的脸,蚕眉下,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梁上架着一副方形眼镜.
叔叔把手机递给我时,我迟疑了.心想:这人要是坏人怎么办?叔叔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微笑着对我说:“没事的,叔叔也是在等孩子!”我用叔叔的手机给爸爸拨了电话。原来爸爸今天有事,让我自己回家。我向叔叔说明了情况,表示感谢后把手机还给了他,向车站走去。没想到,叔叔从后面赶上来,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小朋友,我送你去公共汽车站吧!路上车多,有点危险。”我感激地点了点头,心头涌起一股暖流。叔叔那温暖的大手牵着我的小手,带着我向车站走去。
那个冬天的下午十分寒冷,可我感受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真诚,仿佛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了我的心。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感受很大,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了,下面我就讲讲吧!
温妮是这故事的主人公。有一天,天气很热,闷得受不了,有一只蟾蜍蹲在那儿,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温妮,她喜欢上了那只蟾蜍,天天给他喂水。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家里太无聊了,就离家出走了。可是,她迷路了,就躲在灌木丛里监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叫杰西,和他的哥哥迈尔斯在一起游戏说笑。有时喝一些一个小洞里喷出的水,当他们转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温妮吓了一大跳,非要喝那水,杰西和迈尔斯连连摇头,一起说:这水很脏,你不能喝!温妮她非要喝,这时候,梅来了。把杰西、迈尔斯、温妮扶上马,就去一座破旧的小屋了,一个穿黄风衣的人紧紧跟着他们。
到了一条小溪边,温妮大声的哭了起来,梅连想也不想,就用手掏出音乐盒子,播放音乐。温妮这才不哭了,说:昨晚姥姥说这是小精灵,这却不是。音乐盒子让这气氛融洽多了,杰西和迈尔斯告诉了温妮不老泉的秘密,这全让穿黄风衣的人听见了。
穿黄风衣的人就要告他父母,用这片林子换女儿,他们为了女儿,送了这片林子,穿黄风衣的人就走了。
梅无意间打死了穿黄风衣的人,警察很气愤,就要把梅***死,反正梅也死不了。温妮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爬进去,她来代替梅,就可以了。杰西奖给温妮一个瓶子,里面装着泉水,杰西说: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它,你就找我,咱们总能碰面的。
温妮把这些珍贵的泉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到80岁的时候死了。
《不老泉》这本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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