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爱吃的水果中,草莓是我的最爱,现在正是草莓成熟的时节,我每天都可以大饱口福啰!
草莓小姐戴着一顶小巧可爱的绿色太阳帽,身穿一件大红袍,红袍上镶满了无数颗珍珠,活像个新娘。她们的体形大多数像陀螺,也有的像山峰,还有少数可能是营养过剩,长成了双胞胎。
新鲜的草莓看上去娇艳欲滴,闻起来香气扑鼻,吃起来柔软多汁,轻轻咬一口,哇!酸甜的果汁就会流出来,一直流到我的心里,真是无比清爽。吃过草莓的小朋友有没有注意过,草莓褪去大红袍,就会露出粉色的皮肤,再往里面,就会变得洁白无暇,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味道可口,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对人身体很有益处,有“水果皇后”的美称。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今天是一个快乐的星期日。
因为妈妈带我去东营吃肯德基。
“快起床!快起床!太阳晒到屁股了!”妈妈一遍遍的催促着,我赶紧起了床。
妈妈说:“咱到东营去怎么样?”我兴奋地说:“好的`!”正在这时爸爸也从房间里出来说:“今天我请客,咱们一家去吃肯德基吧!”我和妈妈说:“行,咱们说走就走!”我们开上汽车就去了东营肯德基店。
爸爸说:“孩子,你吃什么呢?”我说:“我吃汉堡包、可乐、冰淇淋、圣代。
爸爸大吃一惊说:“啊!怎……么……这么多呢?”“对呀,就这么多呀!”我满不在乎地说。
我一边吃一半听到嘴里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饮料喝在嘴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
我吃完了之后和妈妈说:“妈妈我还想吃烤地瓜。
妈妈给我买来了烤地瓜。
我和爸爸妈妈说:“我已经吃饱喝足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想,今天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啊!
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又香又甜,长得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每当我肚子里的小馋虫在呼唤草莓时,我就会问妈妈要10元钱,飞奔向卖草莓的小摊子,跟它来一场甜蜜的约会。
这不,刚吃完中饭的我,馋虫又催促我了。妈妈没办法,只好应允了。来到商店门口,门前已是一条“长龙”。周围站满了贪吃的人们,人们搓着手,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见到草莓,我也垂涎三尺。
终于,“草莓”不负有心人,我买到了仅剩的一盒草莓。
我看着这红通通、水灵灵的“小姑娘,”怎么也不忍心下嘴,但是,我禁不住甜蜜的诱惑,还是拣起一个又大又红的“小胖子”,一口把它给吞了下去。草莓的味道在我舌尖上弥漫开来,舌尖的味蕾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再来一颗!”真好吃!草莓在我的舌尖上跳着欢乐的华尔兹,我整个人也随之摇摆起来,在甜蜜的约会中沉醉了。我捏住它的“头”,再将“头”拔去,我又吃了一个,我就这么和“草莓小姐”一直约会到它不再“理”我为止。
我越来越爱吃草莓,瞧!馋虫又饿了!
芒果、西瓜、苹果、香蕉、梨子是我们常吃的水果,而我喜欢吃的就是在那秋天成熟的一种水果——草莓。
草莓的外表光鲜红润,吃起来更是美味,甜丝丝的。如果把草莓切开,会听到一种比喻不出来的声音,听上去有可能和“嘶嘶、吱吱”是邻居。
草莓摸上去软绵绵的,非常舒服。它那红艳艳的身上长满了一粒粒像芝麻一样的黑籽,不仔细看地话,还瞧不出来呢!草莓的头上还有几片小叶子,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娃娃戴着一顶荷叶帽。成熟的草莓是深红色的,好像一颗透亮的红玛瑙,漂亮极了。
草莓甘甜无比、味道鲜美、又软又滑、芳香诱人,形状更是千姿百态,与众不同,咬一口,就会露出洁白如雪、如玉的果肉,鲜嫩的肉里就会渗出红色汁水,沾上舌头上,甜丝丝、酸溜溜的味道,真是好极了,会让你吃的津津有味的。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雅舍谈吃》,是多么新颖的书名啊!我读过有关天文历法的书,也读过中外名著,都从未读过有关写”吃”这个话题的书。于是,带着满满的激动,我开始捧书阅读。
书还是崭新的,纸页雪白。一走进梁实秋的散文中,我便被”吃”文化所吸引了。”民以食为天”,不错的,梁实秋先生却把这种理念体现了出来。这也是文学大师梁实秋唯一的美食散文集,从生活中对平平淡淡的”吃”谈起,谈出一种新的境界,令人深感那滋味的美好。在那些令人垂涎的美食中,字里行间更是一种对故土浓浓的思念之情。
“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馋”,基于生理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沉浸在梁实秋的文笔下,更让我看见美食,看见感情,看见生命。全书浅显而隽永,并没有很多华丽的文笔,但读者在文字中感受到令人垂涎欲滴的各种各地美食。
不禁的,我也回想起儿时所吃过的美食。从书中更回忆起那令我难忘的各地美食。似又铺开在我面前,令我唇齿留香。书中虽大多只是普通的老北京美味,却更是进入了高雅脱俗的境界。
睡前读上一小段《雅舍谈吃》,回忆的那美食的色、味、香入睡,心中不禁暖暖的,甜甜的。远去的喊喝声,十里飘香的美味,早已幻化成丝丝清风,悄然入梦。张爱玲曾说过,”带着记忆和乡愁的香,是吃的精华。”我觉得这也是《雅舍谈吃》的字里行间的妙中之最。作者对似水年华的追溯,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正是这本书的动人之处。
懂得生活的人,才懂得那食之味。
我爱吃的水果可多了,有菠萝、西瓜、苹果、香蕉、橙子,可是我觉得最喜欢吃的还是草莓。
我最喜欢吃草莓。它颜色鲜红,像一颗火红的心,还有一顶遮阳帽――绿色的叶子,真可爱。它浑身长满了像芝麻似的小点,别以为它长满了小点就很坚硬,如果你使劲捏它,它就会破。
我奶奶家的后院种着十几株草莓。草莓没熟前是绿的,渐渐地变成黄色、橙色,成熟后,就变成红色的了,这时,也正好是秋天,奶奶总是摘下一袋送过来。有一次,奶奶送草莓时,我发现袋里有一个又黄又红的草莓,我好奇地问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奶奶说:“这很简单,黄的是受光少的······”奶奶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说:“红的就是受光多的了!”奶奶夸我说:“真聪明!”说着,我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当我的舌尖一触到草莓那细而软的小点时,一股醉人的香味便流向心头,那细腻的果肉比表面还红,轻轻一咬便“化”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今天我们全家一起去郝老婆火锅店吃火锅。
我一踏进火锅店,就看见有许多人正在吃火锅。
我们要了很多食物,如四盘羊肉,鱼丸火锅等。
我们把食物在锅里煮了一些,我尝了一下,大叫“哎呀!”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尖叫吗?原来呀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羊肉味,熏得我差点晕倒,于是我便说不吃了,后来妈妈问了一下火锅店的阿姨为什么羊肉味这么浓,阿姨说放点辣椒就盖住羊肉味了了原来呀爸爸怕我们吃不下辣椒,就告诉火锅店的阿姨别放辣椒。
于是妈妈听了阿姨的话让阿姨放了些辣椒,妈妈率先尝了一下,随后连说好吃,我也试探的尝了一下,果然好好吃呀,我认为辣椒的辣味可能压倒羊肉味了,这样火锅就好吃多了,我于是大口大口地吃起火锅来,吃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我从这次吃火锅懂了做事情要勇于尝试才能知道其中的奥秘。
今天晚上,爸爸带我到一个叫“青瓦台”的烧烤店去吃烧烤。
走进店一看:怎么这么小?再仔细往里一看,原来后面还有个楼梯直通二楼呢!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二楼要了一个包厢,然后爸爸点了许多的菜:有土豆片、五花肉、牛肉等等。
我问爸爸:“是他们帮我们烤好的,还是我们自已动手烤呢?”爸爸笑着说:“是要我们自己动手烤。
一听这话,我心里一乐心想:这下我也可以大显身手了。
不一会儿服务员把菜端上来了,看着这么多好吃的菜,馋得呀我心里直痒痒。
哎,我也顾不得我的“绅士风度”了,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片鲜红的五花肉,把它放在铁板上烤了起来。
“嗞嗞嗞……”不一会儿,我就听见五花肉在铁板上欢快地唱起了歌,铁板上不时的跳出许许多多小小的油点儿。
再一细看,铁板上的五花肉早已脱下红裙换上了新衣。
这时我赶忙用筷子将它翻了个身。
啊,好香啊!那诱人的烤肉香直窜入我的鼻子。
我不由分说地将烤熟的五花肉从铁板上夹起,让它在调味盘里沾了一下,放入口中。
“好!好吃!真好吃!”
这次烧烤让我觉得:自己动手快乐多!自己烤出来的东西才是最好吃的。
我觉得那可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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