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是火柴,点燃了成功的火苗;信念是明灯,照亮前行的路;信念是路,通往成功的彼岸,成功需要信念。
位于南美洲委内瑞拉热带丛林中的“猎人学校”,是一个以“魔鬼训练”名扬世界,同时又吸引着各国优秀军人前往挑战的特殊学校,74号,何祥美,就是其中一员。
之前,何祥美是享誉全军的“枪王”。他命中的人中和眉心的人头靶,被军事博物馆永久收藏。这样的兵还来集训?何祥美坚持要来?他说:当兵就要当打得赢的兵。只有在平时多练几手本领,战时才能多一分胜算。
一个士兵的理由,如此简单,却无法让人拒绝。无数的磨难,在这一单纯而又强大的信念支撑下,被撕得粉碎。
训练和考核磨砺着每个学员的意志和体力。终于,“猎人学校”迎来何祥美这批学员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考核:孤岛生存。
出发前,一场大风突袭,但何祥美还是坚持按计划出海。就在3天考核任务结束,准备撤离已不可能。向上级请示后,何祥美和战友决定留下,挑战生存的极限了没想到,这一留,又是4天4夜!台风把他们困锁在一片巴掌大的孤岛上,每人仅有的3两米1两盐早已用尽。脏兮兮的老鼠、活生生的蚂蚁、毛茸茸的海蟑螂、血淋淋的蛇肉……何祥美眼晴一闭就吞了下去。
第8天一早,蔚蓝的海面一片风平浪静……3天后,就在那条飘着紫荆花香的土路尽头,猎猎军旗下,何祥美的名字,被“猎人学校”永久地铭刻在一块红褐色的石碑上。
何祥美践行了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为什么他会成功,是信念,信念支撑了他,是对于信念的坚守,记他赢得了一个士兵的至高荣誉。
一个人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做的努力,更是因为他的信念,有了信念,才能促使人成功。成功需要信念。
每个人都会有感兴趣的事物,而我们面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投入的精力似乎会更多些,收获成功的几率很可能会大很多。有一个成语正好可以形容——乐此不疲。身边的人或事和一些名人的故事可以告诉我们,只有喜欢一件事,从中找到乐趣,才能把它做好。
我国古代的书法家王羲之临池学书,从开始的兴趣与坚持,逐渐练得一手尤为著名的书法。他狼毫一挥,生命随即舞动,砚纸是他的舞台,满载生命的厚重,楷如泰山稳立,行如清冽之风,草如龙蛇舞动……他对书法的兴趣似乎已经达到了一种痴迷的境界了,或许早已成为他每日坚持练习书法动力的源泉了吧。古往今来,有名的,或是不知名的书法家人云亦云,而像王羲之这样真爱书法,坚持每日练习的又有几个呢?兰亭早已不再,《兰亭集序》却依然迎着历史的大风舞蹈。从他身上不难看出,兴趣是成功的必要因素之一。
曾看到过一则名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想必做任何事情也亦是如此吧,带着自己的兴趣去做一件事,肯定比被迫做一件事成效要好得多。鲁国木匠梓庆削木做成悬挂钟鼓的架子两侧的柱子,看见的人都惊讶不已,以为是鬼斧神工。当鲁君问他奥妙时,他回答说,他首先静心,达到忘我之境,再寻找自己做这件事情的乐趣。由此可见,带着兴趣做一件事情,也许就进入了自己的最佳状态,将名利荣誉抛置之身外,专注于兴趣,达到乐此不疲的境界,最后或取得成功。
善于发现乐趣,让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一名记者看见三个人在砌同一面墙,但三个人的表情截然不同。记者询问他们正在干什么,第一个工人不耐烦地说:“赚钱。”第二个工人面无表情地回答:“砌墙。”第三个工人却愉快地回答:“我在造一幢非常漂亮的房子。”面对同样的工作,前两个人只是无谓地干活,而第三个人却发现了其中的趣味,乐观地干活。毫无疑问,第三个工人最后当上了一名工程师,而另外两个人仍在无休止地砌墙。
乐趣是枯燥生活中悄然绽开的花,无论春江日月时,落下满地花朵,留下清香。发现乐趣,是心态,是精神,也是睿智。成功需要在不断发现,体验乐趣中乐此不疲。
那年夏天的烈日下,班上举行了一次跑步比赛,一个个矫健的.身影在眼前划过,我躲在角落里,似乎与这热火朝天的气氛不相干,望着那一双双五彩斑斓的运动鞋,我的心中悄然爬上一丝苦楚。
我是班上唯一一个穿着凉鞋来上学的人,其他的同学都用奚落的口吻来嘲笑我。我曾不止一次因此自卑,也在心中无数次想向父亲提出想要有双运动鞋的要求,但我的早熟让我每次都打碎了这个念头——因为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父亲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工人,工作繁忙而不常在家,偶尔回来几次,也只能见到他在床上呼呼大睡,桌上的饭菜基本都没怎么动。尽管父亲兢兢业业,勤奋认真的工作,但薪水仍旧少得可怜。再加上弟弟妹妹的降生,父亲肩上的担子变得格外沉重。
那天下午,我们进行了体育期中。我因为在班上躲过太多的体育课,所以这次考试事先没有得到任何消息。人群中,一双双五颜六色的运动鞋跃跃欲试,我的凉鞋在其中更显得穷酸。到我跑的时候,我拖着那双笨重的凉鞋,脚上愈加不舒服。终于,我整个人摔倒在了坚硬的跑道上。炙热的阳光耀眼,众目睽睽之下,原就自惭形秽的我,心中突然涌起了无与伦比的委屈,我一把扯下那双破旧的凉鞋,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继而嚎啕大哭起来,光着脚走在扎脚的跑道上…
父亲看见我光着脚回家时,灯光很昏暗,父亲的脸黑乎乎的,显然是气极,他随手就抄起了扫把,夹杂着风声朝我挥来,我吓得立即飞向一旁,但扫把还是扫到了我的小腿,我疼得哇哇大哭,一溜烟跑到了房间,急忙钻进被窝里——当时的我显然不明白父亲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
大约十几分钟后,父亲轻轻推开了门,走到了床前。他一反之前的凶狠,摸了摸我的头说“孩子,打疼了不?爸错了,不该生气打你的。可你为啥要把鞋丢了呢,那多扎脚。来,爸看看脚伤了没”说着把我的脚从被子里拉了出来。
我探出头,泪流满面地说“爸,同学们都有运动鞋,我不想穿凉鞋了。我…我也想要一双…”说到后面,我的声音几乎低得让人听不见,但心情却莫名轻松起来。
父亲的脸色突然变得迷茫了,他抬起头,眼睛在灯光下映出点点银光,我这才发现,父亲是如此苍老:他的头发沾满了灰尘,脸上堆满了皱纹,眼睛深陷在眼眶中,仿佛枯井中的死水。我止住的泪水又要夺眶而出,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心中的什么东西,倏地就成长了。
第二天中午,我从学校回来,发现柜子上不知什么时候摆放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那双运动鞋是蔚蓝色的,在阳光之中闪闪发光。我再也不住了,泪就止不住的掉,我仿佛看见了父亲忙碌的身影,疲惫的眼神。我轻轻把鞋子收进了鞋柜里,穿着那双刚刚捡回来的,破旧寒酸的凉鞋去上学了。
傍晚,父亲回来了,开门第一句就问:“儿子,鞋好穿不?”
我点点头,开心的喊道:“好穿,走路可好走了。”父亲一听,会心的笑了。
是啊,穿上一双品牌叫作“父爱”的鞋,天下的路,还有什么不好走的路呢?
成长,也需要执著清笛声渐行渐远,沧桑改变了一切,惟那心中成长的执著,永世不变。
——题记
寂静,清晨,伫立,眼帘中的远山在淡淡的晨雾中愈发苍翠,柔和,但那执著刚毅的线条不改,挺拔,瘦硬,透着执著不屈的灵魂,是你吗,怀素?是你用执著的笔写出,来述说你的心绪?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他是个愚笨的孩子,自幼父母双亡,只得去寺庙做了僧人。年纪小加上愚,使他成为别的孩子嘲讽欺负的对象,他却从不报复,云淡风清地忍受打骂,似乎与他无关。
也许因为太笨,他做事一丝不苟,打坐,诵经,扫院……每件事都尽心尽力完成,不辞劳苦。
偶然间,他恰见寺院住持正写字,那恣肆潇洒的笔画被妙手神奇地点出,端庄漂亮,他平生第一次被震撼,呆呆地看出了神,住持见他对书法感兴趣,就开始教他写字。
他学得很认真,不知疲倦地练习,据说洗毛笔的池水都变成了墨色。而这个愚笨的孩子在书法上似乎很有天赋,真草隶篆,样样都学得有模有样。
时光飞逝,怀素长大了,虽然他仍刻苦练习,但他的字总是显得呆板,缺少生命力,总有前人的影子,丝毫没有提高。他很苦恼,想要放弃,颓然去找住持,住持告诉他:“禅宗中要求每个佛门弟子都要执著,你违背了它,以后你就不能做僧人了。”怀素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违背了禅宗!回来后,他更加刻苦地练习,要将“执著”二字进行到底。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静夜,清幽的月光映着他清瘦的面庞,闪烁的灯火下,他眉头紧锁,参悟着书法与人生,良久,他猛地提起毛笔,行云流水般写下两个大字“执著”,这二字刚硬挺拨,俊逸洒脱,矫若惊龙,仿佛一个执著的灵魂在跳动,他成功了!他创造了又一个书法高峰!
因为执著,怀素成长为书坛巨匠;因为执著,诸葛亮成长为躹躬尽瘁的千古名相;因为执著,失聪痛苦的贝多芬用灵魂在黑白键上撞击出震撼人心的乐章;因为执著,穷困潦倒的凡高用生命画出如火般热烈激扬的向日葵!——晨雾散去,那执著写成的青山轮廓更加清晰,似乎含笑对朝阳,它还要见证更多成长中的执著!是的,因为执著,执著!
那些成长的执著,使得生命绽放出最绚烂的花朵,将人类的天空装点得圣洁而华美,永不凋零。
之前,每次坐公交车,我都会争先恐后地去抢座儿,后来有一次,我看到一位穿着高跟鞋的姐姐踩了一位中年人的脚。当那位姐姐正因自己的过失不知所措时,中年人一个微笑回复了那位姐姐,说了句:“你们要上班,谁还没个过失呢!”我想,在抢座儿是,我踩了别人的脚,别人也踩了我的脚,每次我都怀恨在心,我为什么不能大气一点儿,宽容一点儿呢?陌生人的宽容,让我成长。
宽容其实很简单,有时是一句话,一个微笑,甚至是一个眼神,就看你愿不愿意去宽容别人,宽容地对待每一个人,你也会在宽容中慢慢成长。
1。Whereas
该词意为:considering that, “鉴于”,“就(而论”,常用于合同协议书的开头段落以引出合同双方订立合同的理由或依据。如:Whereas Party A desires to use the Patented Technology of Party B to manufacture and sell the Contract Products……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产品。
2。Whereby
该词意为:by the agreement, by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conditions,“凭此协议”,“凭此条款”,常用于合同协议书中以引出合同当事人应承担的主要合同义务。如:
A sales contract refers to a contract whereby the seller transfers the ownership of an object to the buyer and the buyer pays the price for the object。 句中a contract whereby the seller transfers……意为:a contract by which the seller transfers……
以上是对外经贸合同英语中几个典型旧体词用词方面的重要的特点,笔者希望初涉外经贸合同的教师和学生予以留意,有针对性地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希望进行外贸合同写作时也能把握住这几个特点,写出好的外经贸合同,顺利地进行外贸业务往来。
我们大家在学英语的同时。好像忘记了我们的母语。我们这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老祖宗传下来的文化,魅力好像还抵不过一个“洋鬼子”说的“鬼话”是的,英语的确是国际通用语言。可是这就是我们要冷落我们伟大的母语的\'原因吗?这原因是在不值一提。中文,是世界上能最清楚表达事物的语言,只改变语调,就能变换语义。中国的语言文字叫“汉字”,而英美的语言文字叫“单词”。
这就明显能体现出汉语的意思准确、精练。我本人是回族,但我并不讨厌“汉”语、“汉”话。相反,我却十分崇敬华夏文化,因为我是中国人。
但看现在世态,我们好像不该在打着中华民族的旗子,说我们是龙的传人了。外语肆意横行,把我们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东西,推进了印度洋深处,实在可怕。我最后竭力大喊一句:“我们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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