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所有的一切我们仿佛都可以在网络上实现,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一个新的职业——网红诞生了。
网红指的`就是在网络上走红的人,他们靠发视频、在网络上与网友互动来博取关注度,以此来赚钱。不少人觉得网红这一个职业十分有吸引力,因为他们觉得网红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可以随便拍拍视频就出名,如果是这么想的,那他们的眼界就真的像井底之蛙一般狭隘。他们所看到的只有网红们光辉的外表,孰不知他们走过的路上都踏满了汗与泪的脚印。
为何有这么多人盲目地扑向网红这一条路呢?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做网红的潜质,而是因为他们无知。那些网红凭什么可以月入百万?凭什么可以有百万关注度?凭什么可以靠拍视频来养活自己?因为他们够努力。有多少网红为了留住粉丝,不惜牺牲大量的时间找素材,到处奔波拍视频,他们看似简单的一个视频,有时却可能会耗费他们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更多。我们不是不知道他们的辛苦,只是他们身上的光芒太耀眼,我们选择性的忽略其弊,只见其利。就像2018年11月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她们想当明星,所以留下了一封信给自己的父母后,就一起离家出走去“追寻梦想”了,然而最后她们两个竟然因为没有带身份证而无法买火车票,导致“明星之路”以失败告终。两个小女孩的无知让她们心中充满了对网红的向往,结果呢?她们连买票的能力都没有,谈何成为网红和明星呢?无知会引导着人们向错误的深渊一步步走去,最后悬崖勒马都来不及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职业的选择亦是如此。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道路可以通向成功,但有一些天真的人还是争先恐后地扑向了一条名叫“网红”的道路。那条路迷雾缭绕,看不清方向,但可以看见远处有一座山头上堆满了黄金,那些成功的网红就站在上面,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吸引着那些人往这座山扑去,然而扑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荆棘遍布,险象环生。而侥幸心理便是这些人盲目跟风的“倚仗”:只要通一下宵就可以做出好视频了,只要出一下丑就可以博取到关注度了,只要我肯做网红就肯定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只要……有太多太多的“只要”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太多太多的人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可以随便成功,最后还不是都被现实还以当头一棒。一味追求成果,而不想付出;一味追求成名,而不看过程,这些人最后只会如同社会废渣,被倒入名叫“失败者”的垃圾桶。
没有什么低付出高回报,没有什么网红赚钱易成名快,都不过是幻象的浮云罢了。网红的确是一条可以通向成功的道路,但它一定不是一条捷径。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所以不要盲目跟风,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网红,并不简单。
“我是谁?”这是哲学的三大命题之一。“我适合做什么工作?”是高职生在生涯发展中常常思考的问题和职业定位的结点。根据人——职匹配理论、职业生涯规划首先要对个体自我进行了解和认识,这是职业发展的起点,个体对自己的认识越深入、越清楚、就越能够了解自己的所需所能,从而在纷繁的职业环境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之路。
职业生涯规划中的自我认识包括四个方面的因素:价值观、兴趣、性格和能力。
1、价值观。价值观是指“某些贵你来说很重要和你能想要的东西”。价值观是个体在后天成长过程中于环境互动中逐渐形成的。价值观一旦形成,便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对人们的行为发生着强有力的内在动力和支配作用。
在很多的时候,价值观往往对个体的人生方向、生活方式起着核心作用。“你想要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职业能够使你实现这个目标?”因此,价值观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因素,学生在职业决策中的许多困惑,决断困难往往与价值观有重要关俩,如高收入而相对不稳定的甲工作和相对低收入而稳定的乙工作,实际上就是两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个体需要澄清的是,对于自己来讲哪个因素更重要。对自己的价值观有清楚认识的人在做生涯决策时较为容易,他们清楚什么对于自己更重要,并在选择中坚定自己的决定。大学生正过于职业价值观尚未完全定型的阶段。容易陷入误区,如盲目从众,追求热门而忽视自身的特点。要正确地看待自己的人生以及个人与国家、社会、他人的关系,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2、兴趣。兴趣是“人们为了乐趣或享受而作的事情”。兴趣在人的职业活动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为个体带来兴趣,提供强有力的内在动力,激发个体的潜能与创造力。有研究表明,如果一个能从事的工作与其职业兴趣相吻合,能发挥其全部才能的80%—90%。并能长时间地保持高效率的工作乐此不彼。反之,则最多只能发挥其全部才能的20%—30%,还很容易导致厌倦与疲劳。更重要的是,工作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工作质量的高低就决定了生活质量的高低,一个人从事的时候是自己喜欢的.自己,是人们快乐生活的重要源泉。
按此人格偏好和职业对应我们把它分为六大类:
(1)现实型:有运动、机械操作的能力、喜欢工具、机械、动植物:对应工程师、机械式等职业。
(2)研究型:拥有数学和科学能力,喜欢独立工作和解决复杂的问题:对应科研人员、学者等职业。
(3)艺术型:拥有艺术能力、创造力、喜欢从事原则性的工作。对应艺术家、记者、摄影师、室内设计师等职业。
(4)社会型:擅长和人相处,热衷于社会关系和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对应社会工作者、教师、咨询员等职业。
(5)企业型:喜欢和人群互动,有影响力、领导力、追求政治和经济上的成就。对应律师、企业经理、政治家等职业。
(6)传统型:喜欢从事资料工作,拥有文书和计算能力,能够听从指示,完成琐细的工作。对应编辑、计算机程序员、秘书、会计等职业。
3、性格。性格是指一个人对事物的稳定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是个体区别于他人的主要特征。人的性格类型与职业之间具有关联性。如外向型的人可能更适合诸如营销这样需要热情多变,以人为主要工作对象的职业;而内向型的人则可能更适合会计等要求细致、严密、以数据为主要工作对象的职业。
性格是天赋和后天作用共同形成的,一旦形成就有较强的恒长性和稳定性,不易改变。不同性格有不同的特点,对于学生来说,重要的不是去改变自己的性格,而是一方面寻找性格和职业的结合点,另一方面要在对自己的性格不断修正、完善的同时,更要善于在工作中发挥自己性格的特点。
4、能力。能力是用人单位特别感兴趣的部分。常常会以“你能为公司做些什么?”这样的问题表现出来。与职业相联系,可以把能力区分为天赋能力和通用技能两类。
每个人会有不同的天赋能力或“天分”,如数字能力、运动协调能力、音乐能力等。不同的职业对天赋能力的要求是不同的,比如会计工作需要有较强的数字敏感性和计算能力,运动员需要具备运动协调能力。当选择的工作与你具备的“天分”一致时,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再努力勤勉也可能收获其微。
通用技能更多的是个体通过后天学习而获得的综合的,可迁移的能力。如执行能力,沟通能力,组织管理技能等。这部分能力具备更大的提升空间,并且不同的职业有不用的能力要求。如教师工作需要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管理者需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等。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能力要求,特别是通用能力的要求,需要在大学期间就有意识地培养、发展职业所需的个人能力。
价值观、兴趣、性格、能力这四个因素在个体的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同层面的重要作用。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帮助大家理解他们的关系。价值观是“导航仪”,是个体生涯发展最核心的东西,不仅是重要的决策因素,还对个体人生发展方向有重大影响。兴趣是“发动机”,发挥着内在动力作用;性格是“稳压器”,保持个体与职业之间的协调,稳定;能力是“燃料”,是“发动机”运转的基础,推动个体在生涯发展中不断向前。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1]网络红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在《咬文嚼字》编辑部发布的2021年十大流行语当中,“网红”一词赫然在列。有人说,这是一个“红生万物”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发展,催生了网络红人,出现“网红”产业,兴起“网红”经济。很多青少年,甚至竟将“网红”定位为将来最期望的职业。
目前大量“网红”让人感觉品位低劣,且有很多抖机灵、爆粗口等粗鄙表现,所以一说到“网红”,大众最容易想起来的就是那种经常在微博上活跃,想起假脸,想起卖假货,想起无休止地互相谩骂互相揭短的一批网络红人。可见,在中国,这一行业早已被破坏。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网红”跟大多数公众人物一样,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无数关注,他们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大众带来的影响。更何况,“网红”的大部分粉丝都可能是未成年的青少年,不良的示范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当然也有不少“网红”是凭专业精神、生活智慧来获得公众关注,向大众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不管是此前的中学教师教学视频被追捧,还是横空出世的阿尔法围棋,甚至是作为世界顶级物理学家的霍金,只用了3天时间就成为一个“超级网红”,从他们身上都可以看到“积极网红”的因子。他们增加了人们对于科学知识的了解,增加了对个人奋斗精神的激励,这些人也为互联网世界增添了更多的积极因素。
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红”在资本和利益相关者的热炒之下成为了风口。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当下的各种“网红”乱象,监管要管、平台要治;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应该理智看待网红现象,不要盲目追风,不能忘记本质;而“网红”们更当自重自强,当“网红”不能放弃底线,应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网红”才会红得长久、红得有价值。
总之,“网红”是个新生事物,社交媒体兴起也没多长时间,它能够成为什么样,首先取决于我们把它想象成什么样。也不要简单抱怨网络和社交媒体的肤浅,而要多想想它为什么像现在这样肤浅。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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