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十分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向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之后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感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回到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最终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的一生必须要坚强勇敢,做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不卑不亢的人。要树立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抱着应付公事的心态,毫不情愿的拿起了这本早被我遗忘到九霄云外的《简爱》,不得不承认,我读书的态度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被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当小简爱被斥骂的时候,我不禁对这位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报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这所谓的同情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惨遭遇让她反感,也会让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出现,让她学会了改变,但在闲暇之余,我们不得不感慨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伴着简爱的每一次的化险为夷,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拒绝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我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择所感动,当她去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
每一段的经历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将女主人公的热情奔放,藐视习俗,追求解放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简爱的身上,不得不对今日的生活报以庆幸,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
那天,一群乳毛未***小鸡出壳了,小鸡共有十二只,毛茸茸的,可惹人爱了,当上妈妈的黑母鸡,更是高兴得格格直叫,每天都看见小鸡们在黑母鸡的带领下嬉戏,觅食于墙角边,院子里,每天都可以看见小鸡们,在它的翅膀下钻出钻入,在母鸡的抚养下,小鸡一天天长大了,可他们母亲,却一天天消瘦了,记得它没有抱窝时,身体胖胖的,身上的羽毛乌黑发亮,可是现在,身上的羽毛却稀稀疏疏的.,抱起母鸡掂掂,分量也轻了许多,显然,它是累极了。
小鸡的食量渐渐地打了起来。每当喂食时,黑母鸡总是先让小鸡吃个饱,自己却在旁边,吃一些被小鸡扒散的小米粒,我怕黑母鸡这样下去,会被饿坏,有一天,我抓了一把米,放在他面前,想让他吃个饱,可是,出乎我的意料。它却不吃,嘴里发出咯咯的声音,这下,把我急坏了,因为分散在四周的小鸡,听到母亲的声音,都争先恐后的跑来,这不是自讨苦吃吗?我一边骂母鸡,一边挥手赶小鸡,没想到,母鸡反而赶来啄我的手,唉!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无可奈何的退到一边,这些小家伙,看到蠕动的蚯蚓,都探头探脑,叽叽的叫着,却不敢上前吃,只见黑母鸡啄起一条蚯蚓,又放下去,又啄起一条,又放下……。这样反复好几次,好像在说,孩子们,这东西可好吃呢!你们快来吃吧!小鸡们这才一拥而上,一下子把蚯蚓吃了个精光。
眼前的黑母鸡是多么瘦弱,是那么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付出一切代价。
这篇文章与《雨儿》相比,我更能作者与儿子之间微妙的感情变化。因为年满18的我,刚好也处在这样一个渴望独立的时间段。离开家乡,不在父母身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想尝试一切新鲜事物,想挑战各种难题。于是,父母的意见变得不再重要,父母的叮嘱变成了絮叨,父母的关心显得多余,父母的一切与我似乎关联越来越少。可是,当我渐渐长大,父母渐渐变老,有一天突然发现,他们的两鬓染上白霜,眼角布满皱纹,反应变慢,听力下降。他们的世界越来越简单,简单到只能装下孩子一人。那时候,又是否会后悔当初态度恶劣,冷眼相待。
一个瘦弱的女孩孤零地占据了整个封面,像是只被随意丢弃的猫咪,只觉得突然就被其孤独的情绪所感染。第一次接触《简爱》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触动了,于是放学有空时我便经常拿起来看一看。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生活在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歧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塑造了她坚强不屈的性格。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她勇敢追求自我的幸福,也誓死捍卫自我的尊严,她始终不忘初心,做最好的自我。
与她相比,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有慈爱的公公婆婆,有温柔的妈妈,还有一群可爱的小伙伴。我的生活或许太过一帆风顺,所以生活中许多隐藏的完美难以用心发现,有时稍不如意,还会怨天尤人,却不明白自我已生活在爱的天堂里,享受的更是许多孩子深深渴望却始终无法企及的童年,我应当满足,并感恩那些爱我的人。
对于简爱的遭遇,我的体会也许仍然不够,那是因为我还小,可是此刻,我深深地反省了自我。我期望自我也能够像她那样,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平,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都有完美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爱,不是简单的,我也坚定了自我以后必须要努力学习,做一名善良、勇敢、坚强的孩子。
孤独的风筝——只求自由
4年前,萧乾以优越的高考成绩考入了梦想的大学,而我则因为一场大病留在了这里,对我来说,失去的不只是踏入大学的机会,还有我的萧乾。
高中时期的萧乾,是全校有名的吉他王子,他的生活离不开吉他,再加上有双令所有女生着迷的“冷艳”的眼睛,让他很快在学校走红,高年级的学姐们经常会跑到萧乾所在的班级门外偷窥,而萧乾是个孤傲的人,几乎不对任何女生感兴趣,倒是对男生分外亲热,尤其是看到顾小白,可能是因为两人有太多共同爱好,在学校也几乎是形影不离,他对自由的渴望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自由,我将不会再停留。
风筝朝我飞来——我私藏了
夏日闷热的午后,我和室友被一阵杂乱的音乐吵醒,朝楼下望去,顾小白拉着萧乾朝这边招手,随后,他叫萧乾把他要说的话写在风筝上……在我们的阵阵好奇中,风筝缓缓上升,在烈日下,我永远永远忘不了那个为朋友可以犯二的萧乾,那不是传说中的萧乾。我死盯着萧乾,直到被身边的阵阵尖叫打断,原来那风筝飞到了我的头上,看着上边写着穆婷婷,我爱你。我就没把持住,笑了。这是我见过最二的表白。待我笑完,才发现,风筝还在我头上,于是所有人都开始笑我,而穆婷婷却把顾小白狠狠地瞪了一眼,然后用刻薄的语言拒绝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刚才还嬉皮笑脸的萧乾立马脸色大变,他用力拉了一把风筝,什么话也没说,带着风筝走了,留下了阳光中他迷人的背影。
风筝啊风筝——你想飞多远
我和萧乾的第二次见面同样是因为穆婷婷,顾小白对穆婷婷的痴迷其实我可以理解,谁叫人家是万人瞩目的校花,可以说是受尽追捧。在穆婷婷和顾小白之间,萧乾好像是个送信的.使者,他总会三番五次的来我们宿舍找穆婷婷,因此还和穆婷婷有很多绯闻,但穆婷婷好像还挺享受这些绯闻……渐渐的顾小白还萧乾疏远了,那个二货居然相信有都没有的绯闻,哦买噶!但不久后,穆婷婷给萧乾表白了,但萧乾拒绝了,理由居然是他要考重点,所以与学习无关的都不想接触。天呐,你到底想走多远,女神都可以这么错过。
以一个错误的角度——我拉紧了风筝
被拒绝的穆婷婷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死缠着萧乾,无赖下,萧乾告诉穆婷婷,他只喜欢学霸,这个理由,呵呵,够狠。谁不知道穆婷婷全级倒数,,哎,悲剧啊。又仔细一想,,完了,学霸,学霸不就是我!惨剧啊!好啊萧乾,你够狠。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所有人耳朵里,既丢面子又伤感情,就这样,我帮助萧乾躲过了高中三年女生的进攻。而我和他,还是那么陌生。
断了线的风筝——可否飞回原点?
高三毕业那天,萧乾来找我了,只说了三个字,“谢谢你''但那是我这一辈子和萧乾说过的第一句话,也可能是最后一句,我的病告诉我高考我是参加不了了,但我相信萧乾一定会成功,这种成功需要我付出的是长长的思念,三年的暗恋和我逝去的青春,但只要他成功。他还是走了,什么也没留下。
萧乾四年的大学终于读完了,他把工作找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在那里我又遇见了他,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知道,这已经是一种幸福,我又何必要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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