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星期天上午,我和妈妈去菜场买菜。
来到了菜场,只见菜场里人三人海,热热闹闹。我和妈妈来到了蔬菜区,看到一个个西红柿像一盏盏小灯笼,一颗颗小青菜像一个个小娃娃,结实饱满的长豆角,长长的,绿油油,像长长的秀发。大大的.土豆,满身都是泥像一个个淘气的小泥人。还有好多菜,看得我眼花缭乱。妈妈问我:“要吃什么?”我说:“吃西红柿吧。”我们问了西红柿的价格,然后妈妈买了一斤我最爱吃的西红柿。妈妈说:“西红柿含很丰富的维生素,它的食物纤维可是清肠排毒的好帮手呢!”
接着,我和妈妈来到了水产区,看见每一条鱼都活蹦乱跳,品种很多,我对妈妈说:“我想吃草鱼,”妈妈买了一条草鱼。然后,我和妈妈提着菜开开心心回家了。
菜场里的菜真是应有尽有,既有营养丰富的荤菜又有新鲜的蔬菜,买菜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春天,属于她的是蜂围蝶舞着,是融化的小溪缓缓流动着,大地渐渐呼吸着,墙角粉嫩的喇叭花羞涩地在我面前绽放着……夏天,属于她的是太阳天天满怀激情地照耀着,是蝉快乐而有自豪地鸣叫着,是蛐蛐在满天星辉的田野里“静谧”而又安详得演奏着……秋天,属于她的是漫山的枫叶红着脸害羞着,是秋千随微风轻轻摇荡着,是农民在金黄色麦田中满意地微笑,享受着……冬天属于她的是晶莹雪花纷纷的舞落着,是孩童们开心玩耍,快乐地在雪地里烙下脚印,是大地万物盖上棉被安静地熟睡着……
春天有她的生机勃勃,但没有夏天的活力四射,秋天有她的硕果累累,但没有冬天的粉妆玉砌。
小时候的我,那个傻傻的女孩,总会在心里默默地羡慕着公主,以为心中的那个公主,穿着华丽的连衣裙,住着城堡一样的大房子,是所有目光的焦点。随着时光的`飞逝,渐渐的,那个梦似乎笼上了纱,我不在那么期望她能快点实现,因为我慢慢懂得,公主有属于她天生的华美高贵,而我也有属于我自己这种灰姑娘的平凡的快乐,即使没有美丽的衣服,高贵的气质,但这独特的平凡却带给我很多的幸福。
也许你没有草原,但你有一棵小草,也许你没有森林,但你有一棵树木,也许你没有浩瀚大海,但你仍有一滴水滴。不要总和别人比较,其实自己也拥有许多,有时,我们所要追求的一些事物,往往在自己身上有更美的亮点,只不过有时会被自己埋没。
无论生活是贫是富,自己是得是失,都要知道总有一些属于自己。
还记得我第一次买东西的时候,闹出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因此让我至今难忘。
那个时候,我还小,大概五、六岁左右,才刚上幼儿园大班。那天爸爸妈妈有事,太忙了,便给了我十元钱,对我说“﹕今天我们太忙了,看来没法吃饭了,你到对面的那一家小店去买几包零食吃吃吧。”刚说完,便又低头干事了。
我用流星般的速度冲到小店,挑了两包我最爱吃的“呀!土豆”,然后问老板“﹕叔叔,这两包零食一共要多少钱呀?”老板笑着回答道“﹕呵呵,小朋友都一个人出来买东西啦,真了不起这两包东西一共要五元钱。”由于上大班,我你学了一些简单的加减法,还是知道五是十的一半,于是,我便耍小聪明地将十元一撕,撕成了两半,我把一半塞进了叔叔的手里,一半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一蹦一跳地走了,老板望着手里的“五元钱”,呆若木鸡,嘴里似乎在说“﹕那位小朋友也太‘聪明’了吧。”爸爸刚好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大笑起来,又马上走过去,赔了一张新的五元钞票,连说“﹕对不起”,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哎, 第一次买东西,就闹出了笑话。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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