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总会留一点牵挂在心中,以便在必要时刻,形形色色出现在脑海,但时间是脚步从来未停止过,从不管这七零八落的世界,总是带着深沉的微笑和琢磨不透的眼神,悄无声息地走过日日夜夜。
但是在这种繁杂而又略带几分色彩的画面中,我们正悄悄长大,无数个春夏秋冬,以一种极富规律性的流动,划过我们的鬓边,触摸我们的脸庞,这朦胧而又十分动荡不安的心情正在用矛盾的现实向我们忏悔-----这世界赋予我们是在太多!
回头望望,走过的路的确坎坷,在那泪水相融的影子里,我们拾起回忆,怅然叹息。生活的脚步实在太快,稍不留神,便如一艘船在海中迷失方向,雾茫茫无尽头,进退不能。
往日总看在电视剧中,一位风流侠士,手持宝剑,青丝随风拂颊,捧起酒碗,囫囵吞下,嘴里溢出酒汁,此时,四周定是黄叶使散漫,日色无光,连人都十分颓丧,总爱吟上一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来以诗比人。不禁凄感溢溢,自拔无力。“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成为了我们共同的感触。
似乎不曾放弃过,我们一直在寻找答案。可这世界总以各种形象回驳我们,那种面孔使我们胆战心惊,使我们愤愤不平,却总要报以表面的顺服,扼***个人的仅存气魄——当然,也许这种气魄,是我们在这种生活中不该保存的。
古人总用秋来寄托哀思,抒发惆怅,她被赋予了一种惆怅的美,但竟不知这从不体味我们的世界,落入了世人的俗套,向我们忏述他深深的悔。
只恨,这秋日的忏悔,来得太晚!
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己“与众不同”的认识是正确的。
卢梭开始写这部自传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但他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仍然非清晰。童年,不但是卢梭的精神源头,而且更重要地,已成为他的生涯中的伊甸园,在坠落之后剩下的就是怅然回望,以及不自觉的对童年感情的模仿。
追求纯粹的情感上的满足近乎拙稚,以致其理性终其一生也未能成熟。
卢梭的情感如此细腻,性格如此敏感,休谟形容他“好象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皮肤”,而他清楚的自我意识使他把“多愁善感”看成了一种天赋,为了肯定自己所特有的道路,他必须把情感作为最高的价值。
卢梭写的是“忏悔录”,却把一根绳索吊在了听他忏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现在也有人拿一根绳子去要求别人忏悔一样。
有人说父爱如山,冷峻而深沉。沉默中蕴藏着无限深情。恩我认为也是这样。
记得那是冬天的一个夜晚,天下了雨,吃玩晚饭的我正准备到外面去运动一下,可刚迈出一步,就摔了个狗吃屎,疼的.我不得不以大哭发泄。
爸爸听到哭声,走了出来,站在我身边一动不动,眼里留露出一种不可琢磨的眼神。许久,爸爸仍那样站着,我赌气地爬起来,冲进房间,倒在床上......
当我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不知谁给我把肿的象馒头的脚包扎了,被子也盖了。“反正不是爸爸!”我心想。吃饭时,爸爸象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没办法我也装着什么都忘了。
午后,爸爸才说了句:“行李都收拾好拉,我送你去上学。”说完,背起行李就走了。我也只好跟上,走到河边,寒气扑面而来,不禁打了个寒战。爸爸早已脱了鞋,踏入水中,边走边说:“你等我,我把行李放过去就回来背你。”
许久,爸爸回来了。此时他的脚已冻的通红。我真不想让爸爸背我过去,但这该死的脚......哎!!
啊!他的背是那么宽阔,温暖......我的叫一下触到了什么,打断了我的思路,原来到岸拉。
到了公园,我上了车,交了车费,望者爸爸的背影,我无意中发现了爸爸的鞋子上有块血迹。哦!怪不的他刚才那么迅速的穿上鞋子。我心一酸,泪模糊了视线。我第一次发现爸爸已经老了,背也不在那么挺直,宽阔了。而是瘦瘦的,弯弯的。哦!我记起了有位诗人曾说过:“孩子是箭,爸爸是弓,要想把箭射得更远,爸爸的背将更弯。”
时间就像一个老人,虽然他走得很慢,但是很快就消逝了。我躺在床上挥洒着神笔,以前的事事非非,跃然上纸,犹如一幕幕正在上演的Fiml在我眼前飞过,参杂着伤感。
这是一个灰色的天,一个花季的青春期,又是一个叛逆的心。
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是一个最关键,最让人窒息的时光。如果考不上重点高中,就意味着美好的高中生涯弃你而去。追求完美是人性的弱点。目标定得太高,往往难以驾驭,最后梦想只能给它画上句号。当人们正在紧张的复习中,我却放纵自己,成为网吧的常客。父母对我的期望变成了绝望,老师的苦口婆心付之东流。面对他们的责骂,我麻木不仁,一成不变,甚至变本加厉,悲哉!
转眼间,初中的生涯即将落幕。我还彷徨在十字路口,寻不到方向。这将说明我上不了高中,连最差的都与我无缘。但事实上我读到半途就出来打工。在途中,我吃尽了苦头,明白了许许道理。
仍清晰地记得我第一次打工的场景。我被车间的小组长分配到了培训室,教我如何学会这项技术,如何上岗,如何守规矩。那时,一大堆罗嗦话,听得我心烦。但是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忍啊!大概学了一天,我就基本上掌握了。
第二天,很早就被叫去上岗,连睡懒觉的机会都不允许。从白天干到黑夜。,整整12个钟头。时间长还是一码事,不管你有没有错,上级都会批评你。多少次顶撞,都没有什么好结果。每一天拖着疲惫的\'身躯上下班,根本没有喘气的机会。每一个晚上,我思绪万千,假如上天再给我一次读书的机会,我想我会好好的把握。可是这种话只有在我无依无靠地时候才会说,如果不辛苦,我早就忘了。直到有一天,父母告诉我,想不想去珠三角读书,我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了。这次打工整整一个月零一天,我得到的报酬比我的付出还要少,这让我明白了人才的重要,更明白了为什么要读书。
从那天起,我踏上了再次的路上,离开了我的故土──石壁。我发现,我流下了第一滴眼泪,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我不以为然,这滴泪水对父母,老师以前的教导而流,为自己的过错而衷心的忏悔。
第一次读卢梭的《忏悔录》,当时对许多人和事的看法非常幼稚,觉得这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怎么会骗人、调戏妇女、偷东西……伟人应该是“完人”,没有一点暇癖。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我第二次重读《忏悔录》时,才感到敢于裸裸地公开披露自己的隐私、揭示自己伤疤的卢梭,才是人格意义上的人,值得让人尊重和佩服。而中国当代的传记文学创作,是否应该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呢!
现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还是大街小巷的书摊上到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然而,翻开一本本书,从头到尾,通篇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而看不到他(她走麦城,更有甚者,把自己说成一朵花,把别人说成豆腐渣,借机抬高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总之,不是他(她实际的那样,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样。其实写自传的不管是自己写还是请别人写,真正写出自己的成长变化,犯过什么过失,倒是对世人有益。
其实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并不是象某些明星那样拿自己那点隐私来吸引读者。更多的应该是对读者、为后人有教益的功过是非、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几十年的经历中,他所走的路程,很难说是笔直的,一点弯度也没有。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问题是看你有没有卢梭的那种自我剖析的觉悟。敢不敢象卢梭那样揭露自己的伤疤,对自己的功过是非有没有一点实事求是的精神。周总理生前曾说过:如果我写书,我就写我一生中的错误,要让活着的人们都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翻译者刘思慕在《歌德自传》译者新序中说:“深刻的自我解剖和坦率的自我披沥,是《歌德自传》的第一个特点……”而这些伟大的、著名的人物,敢于披露和承认自己的缺点,并没有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威望,后人不是同样敬重他们吗?
我和许多的普通人似乎没有写自传出一本书的资格或兴趣。不过活着的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写自己的历史。因而,在这个文化浮躁的时代,我不合时宜地重读了《忏悔录》,发一点愚不可及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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