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出门远行》里收藏了许多散文,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父亲的雪》。
《父亲的雪》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发生在一个寒冷的严冬。主角“我”的生活也十分艰难,因为父亲早逝,母亲改嫁,所以跟着二娘和巴巴生活。二娘本身就有了许多孩子,如今又多了几张嘴,所以“我”的肚子总唱着空城计。最终,“我”有机会去看看加到另一个村子的母亲,可是“我”明显地发现,母亲已经把自我列为了“不属于自家人”、“与自我无关”的列表。唯有自我的新爸爸对自我客气一些。但这并不能是新爸爸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有什么改变。“我”从不把新爸爸放在眼里。那时的村庄正下着大雪,母亲地叫她回家,新爸爸正要送我回家,却被我一口否决。到了家中,我决定忘记母亲,忘记新爸爸,忘记那个家。
很多年过去了,我渐渐从一个倔强的女孩长大成一个知性的人,也慢慢明白当初母亲狠心送我走的意图,也慢慢明白母亲很爱我,也慢慢明白,我有一颗很爱很爱我的新爸爸。当时“我”拒绝他送我走以后,他就悄悄地跟着我,在身后帮我驱赶野兽,新爸爸的肺一向不好,经过那场大雪以后,还落下了病。至此以后,新爸爸一向挂念着我,对我放不下心,新爸爸最常说的是:“唉,那娃娃,可倔了!不知怎样样?”这种感情,比血浓于血的亲情更珍贵。
“父亲”的爱,是如此无言,“父亲”的念,是如此绵延。
读书是一件有意义的事,读书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读书让我们学到了很多,读书让我们认识了很多。书陪伴着我们成长!我热爱读书,书几乎是我生活中须臾不可离开的一部分。就我阅读的书籍而言,可分为精品和平庸之作这两部分。那些精品只受到了极少数人的\'关注,而那些漫画却受到了人们非同寻常的欢迎。
我喜欢阅读精品之作。
我喜欢的作家有很多,如:玛丽、雪莱、杰克、伦敦……在我读书时,常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似乎如在眼前,正与我娓娓而谈。我喜欢反复阅读一本书,因为作者的文笔总是那么耐人寻味,百读不厌,作者的幽默更是无与伦比,常常令人捧腹大笑。我认为书本是快乐的源泉,人类的大脑则是快乐的大本营。因为书本只能作为工具,它本身并不能离开想象,只能把精彩的瞬间记载在脑海中,永远地保存。
书籍为我们打开了全新的视界,它让我了解各国的风土人情和世间百态。如:灵犬杰克一文真实地讲述了人与动物之间难能可贵的亲情。杰克不顾个人安危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它的家人,终于过上了安稳的生活。再如:?勇敢的心?写的是一个男孩从畏惧大海到了解大海,并最终战胜大海的心灵历程,告诉我们只要有坚定的意志,就能克服困难。
读书不深刻,不仔细,不研究,只看表面是坏毛病。一定要静下心来,反复阅读并揣摩这本书,把精华汲取,并能适当地运用在自己的文章中。
书,这个名字不庸俗,读起来也不乏味,书充满了神奇的魔力,我相信有它来陪伴我成长一定非常有意思。
我热爱读书,是因为当我沉浸在书中时,任何烦恼都不在眼前,留下的只有无可替代的快乐。如果有可能,我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和书相伴,让我和书成为形影不离的挚爱好友。
读书伴我成长!感谢书给我带来的一切!
“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马路上,我像是一条船。这年我十八岁……”《十八岁出门远行》,这是余华除了《活着》之外最吸引我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描述的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的远行经历。先是苦苦寻找旅店,但却一无所获,然后出现的汽车让他获得了暂时的舒适……
这篇文章情节虽然简单,但展示的冷漠的、难以把握的世界则令我们惊疑、惶惑。十八岁的“我”,刚成年,不知现实世界的冷漠。到了外面,“我”可谓是吃尽了苦头。找不到旅馆、好容易搭上车却半路抛锚、山民们哄抢车上苹果等。一系列的事,让“我”经历了磨难与考验。
当离开亲人,父母的庇护。我们要勇敢的去应对,去迎接,那些不可避免的磨难与考验。当我们已战胜这些考验,我们就真正成长了。
余华这个作家的这篇文章的手法,像是鲁迅的写作手法。都是以幽默的形式来表达一些在人世间的道理与事情。这个黑暗,虚伪,愚昧的世界被他们两个毫无保留的展示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受影响。我觉得要经历过一切磨难,我们人才能坚韧不拔,才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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