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科林·费尔斯、裘德·洛、妮可·基德曼强强联手主演的电影《天才捕手》,在制作之初就引起诸多关注。这是部传记电影,讲述的是美国大作家托马斯·沃尔夫与他的图书编辑麦克斯·珀金斯之间的友谊。不过影片在今年的柏林电影节首映时,场刊评分不高,之后在美国、英国等地上映,反响也一般。无论是影评人还是普通观众,都觉得电影拍得太过规矩、太过四平八稳了。纵然如此,《天才捕手》仍值得一看,科林·费尔斯、裘德·洛、妮可·基德曼互相飚戏令人过瘾,并且,电影关于伟大才情与伟大友情的阐释,颇为触动人心。
裘德·洛饰演的是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天才作家托马斯·沃尔夫,他的代表作《天使,望故乡》(1929、《时间与河流》(1935是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杰作。科林·费尔斯扮演的则是美国出版史上最杰出的编辑之一的麦克斯·珀金斯,他曾一手发掘了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等作家,当然,也包括影片所要讲的沃尔夫。
电影伊始,珀金斯收到沃尔夫《天使,望故乡》的书稿(这时书名是《O LOST》,他慧眼识英才,认定了沃尔夫是个天才小说家。在此之前,沃尔夫收到无数出版社的退稿信,珀金斯的认可令他欣喜若狂。《天使,望故乡》大获成功,沃尔夫一举成名,他与珀金斯的友谊由此建立,珀金斯青睐于沃尔夫的天才,沃尔夫信赖于珀金斯的睿智和洞见。
影片大篇幅刻画的是沃尔夫第二部长篇小说《时间与河流》的出版过程。沃尔夫写就的《时间与河流》草稿达5000页,整整三大箱,珀金斯认为小说太过繁冗,必须删减。为了完成《时间与河流》的修改,两人整整9个月几乎是吃住在一起,每天就一个章节、一个段落、一个句子乃至一个词的修改进行无休止的讨论和争吵。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在这一过程愈发牢固,甚至严重影响到了他们各自的家庭,但他们却浑不在意。
沃尔夫的爱人和珀金斯的妻子不免对他们产生误会,他们两人如此黏在一起,难道真的仅仅是一个编辑与一个作者之间的工作?
的确不是,他们因为工作而相识,但这两个男人吸引彼此的,却是各自的才情——就如本片英文名“genius”所言。沃尔夫不顾爱人的苦苦哀求,因为“不管哪一天,只要他(珀金斯一开口,你(沃尔夫便随叫虽到”,他完全信任于珀金斯的权威;而珀金斯面对妻子的不满时,这样向妻子解释,“像托马斯这样的作家,我可能一生只碰到一个”。他们都太沉浸于对方的才情了,乃至牺牲什么都在所不惜。凡夫俗子的我们,肯定是不会将友情与才情联系在一起,大多数男孩选朋友的标准是可以一起喝酒撸串打游戏,大多数女孩选朋友的标准是可以一起逛街看剧聊八卦,怎么还有人会将友情建立在才情基础上?
但翻看一部世界文艺史,因才情而走向彼此的深厚友谊太多太多,中国古代的白居易和刘禹锡,李白和孟浩然,李白和杜甫,韩愈和孟郊,苏轼和黄庭坚;外国的歌德和席勒,拜伦与雪莱,普希金与莱蒙托夫,还有兰波和魏尔伦、艾伦·金斯堡和Lucien Carr这种最后互相掰弯的……我们并非说才情是友情的充分条件,但却可以这样说,伟大的才情很可能催化出伟大的友情。才情之于友情的魅力到底在哪?
贺拉斯说,“对于思想健康者,什么也比不上一个令人愉快的朋友”;
培根说,“讨论犹如砺石,思想好比锋刃,两相砥砺将使思想更加锋利”;
巴尔扎克说,“一个有天才的朋友可以通过友情、领会,和他并驾齐驱”;
哥德说,“像席勒和我这样两个朋友,多年结合在一起,兴趣相同,朝夕晤谈,互相切磋,互相影响,两人如同一人,所以关于某些个别思想,很难说其中哪些是他的,哪些是我的”……
在先哲的语录里,我们可以窥见才情交锋给人带来的巨大愉悦感和成就感,这种快感不仅仅是智识上的探索和游戏,也包括才情交锋对彼此的砥砺,以他人之长改善自己所短,让自己不断成为更好的人。而这也是珀金斯和沃尔夫在彼此身上投入如此多时间、精力和感情的原因,因为相知,所以相惜,因为棋逢对手,所以欲罢不能。
《时间与河流》出版之后,沃尔夫的自大自傲让他与珀金斯分道扬镳。不久后,沃尔夫在旅行中患上恶疾,并最终英年早逝。沃尔夫下葬之后,珀金斯收到他的遗信,沃尔夫告诉他,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的感情从来不曾破灭。事实也是如此,几十年后我们通过影像见证了这一切。在我们这个友谊越发流于功利和庸俗的时代,那种纯粹生发于才情的欣赏、智识的交锋以及对完美的共同追求的友情,真的太稀缺可贵,太令人心向往之了。仅凭这一点,《天才捕手》值得一看。
过年喽!过年喽!弟弟喊着就跑进了家门,“哎!你跑什么,把你手里的棒棒糖给我来一个,小子!”我吆喝道。“不给不给,就不给!”我俩便“斗”了起来。这时,爸爸回来了。怀里抱着一箱子东西,也不知是啥东西。“别吵了,别吵了!快看看你爸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啊。”正在贴春联的妈妈发话了,我和弟弟迅速跑过去翻了起来,哇噻!大螃蟹、鸡翅还有排骨和羊肉串……弟弟看了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什么时候吃啊?”“呸!”就你大馋猫,哈哈!就不给你吃,哈哈!”我俩又斗了起来……
不久,风妈妈***了,生了一个小风娃娃。这个风娃娃十分可爱,脸蛋红扑扑的,活像一个白里透红的大苹果。风一家都很开心,本来也想让风娃娃做点事,可是一年四季之风的.任务都已经满了。他们就先让风娃娃待在家里,等有事了再让他去做。
风娃娃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他过腻了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为出去做点事啊!可是风一家都认为他太小,不让他出去。他感到很无聊,看见妈妈在织毛衣。他忙跑过去,调皮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也想出去帮忙做事!”妈妈笑着摸着他的头说:“我家孩子真长大了!那你去帮你爷爷干活吧!你的任务是让那些需要冬眠的动植物冬眠,你只要对他们吹一下就可以了。记住,不要帮倒忙呀!”“谢谢妈妈,我记住了!”风娃娃说完,蹦蹦跳跳地出门了。
风娃娃立刻被眼前的风景迷住了。冬天就是不一样,世界白雪皑皑,万物银装素裹。他想:我不是来看风景的,我是来帮助干活的。风娃娃马上来到爷爷干活的地方,看见爷爷正在给一棵小树冬眠。只见他“呼”地一吹,小树立刻披上了白被子,进入了甜蜜的梦乡。风娃娃看得出神,他马上请教爷爷该怎么做。爷爷笑着说:“很简单,我给你做个示范。”他对身边的一棵小草一吹,小草马上被雪淹没了。“很简单吧!”爷爷说,“你来试试看。”风娃娃对另一棵小草用力一吹,可小草只沾了一点点雪。风娃娃急了,使出全身的劲一吹,小草终于盖上“被子”了。“好了,去帮忙做事吧!不要跑太远哦!”“爷爷,我记住了!”
风娃娃来到大街上,东张西望,寻找要冬眠的东西。他看见一个行人在街上行走,以为他需要冬眠,就对他使劲一吹。立刻,一个大雪球朝行人滚来。行人听到自己身后有声音,转过身来一看,吓得拔腿就跑。可他哪里有雪球跑得快呀!不一会儿,雪球就轻而易举地把他压住了。行人大喊:“救命呀!”风娃娃很开心,但他想:爷爷说要全部淹没才能冬眠。于是他又使劲吹了几口,又有雪球朝行人滚来。终于,行人被雪球吞没了。风娃娃开心极了,认为自己帮忙做了一件事。
风娃娃离开大街,来到了树林里。他抬头一看,一只小鸟正准备到南方去过冬。风娃娃又猛力一吹,小鸟立刻掉了下来,埋没在雪地里。风娃娃高兴极了,他回到爷爷身边,得意地把事情经过讲给爷爷听,以为会得到爷爷的夸奖。谁知,爷爷一听,暴跳如雷,生气地说:“让你来帮忙真不行!你把不该冬眠的事物都冬眠了!你让我怎么说?如果你一直这样干下去的话,早晚有一天,我们一家会被赶跑的!”风娃娃一听,急忙说:“爷爷,我错了!我不该自作主张地做任何事,您快跟我说说完成任务的方法吧!”于是,爷爷坐下来,斯条慢理地跟他讲了许多方法,风娃娃耐心地听着,边听边点头,“哦,原来是这样!”。看着它专心致志的样子,风爷爷欣慰地想:“它也许真的长大了。!”
从此,风娃娃都跟长辈们认认真真地做事,每件事都干得漂漂亮亮的,所以到今天,风一家一直是那么受欢迎。
我是一滴命运多舛的小水珠。
我的历史可是很久远的,我游历过千山万水。我出生在一片“世外桃源”里的小胡里,一棵棵树木挺立,苍翠无边,似一道道绿色的屏障。阳光透过屏障,像钻石一样发闪发亮。树林里鸟儿成群,周边绿草如茵,花香扑鼻。每天会有各种各样的生物陪我玩。呼吸清新的空气,惬意极了。
可是有一天,我的家园里来了一群开着很大很大的车的工人。他们把我和我的同伴装进了一个大大的透明的水桶。听德高望众的爷爷说,他们是要把我们制作成矿泉水,卖掉供人们喝。“矿泉水”难道我们以后就要改这个名了。哎,再见了,我亲爱的“世外桃源”,我们在车里颠簸,但心里却各有所思。
从此,我踏上了未知的旅程。
当我睁开朦胧的睡眼时,自己已处在一个繁华嘈杂的大城市了。我被装在一个透明的瓶子里,瓶子里只剩下我与几位陌生的同类,其他人早已不见踪影,我惊慌失措起来,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大团体的温暖,没有亲人在的幸福,没有朋友在的欢乐。我不由自主地哇哇大哭起来。就在这时,我被移动起来,一个小伙子把我们接了过去。并把我们带到了一个神奇的东西面前,只见买我们的小伙子,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啪啪啪”地敲击下面的小方块,那个东西就显示出一排字,不一会儿,主人口渴了,只微微抿了一口,又慌忙盯着那个薄薄的东西。我们等啊等。终于,主人挪动了一下椅子。看样子是要走了,可最终却都没有看我们一眼,就那样走了。我们被孤零零地丢在桌子上,却没有人收留我们。我们欣喜若狂,可那个女人却一把把我们扔进了垃圾箱。
呼吸不到清新空气。我渐渐不适应了,开始头疼脑胀,同伴也是如此。我们被扔到脏乱的垃圾堆。以前清澈的.小水珠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又脏又臭的脏水珠。
我恨我的主人丢下我,恨那个女人扔掉我,更恨那群工人把我送到这里。我不知道这是命运惹的祸,还是时代就是如此,难道就是这般造化弄人,随心所欲的时代吗?
人类可真是可怕,虽然有巨大的权力。拥有我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生物,但是却永远满足不了人类的贪欲与浪费。浪费是多么可恶,无数人的智慧与辛劳,无数物的美好与善良,仅仅毁在浪费两个字间,一贪间,贪欲是多么恐怖,足以让人类失去家园,失去地球。
希望以我的故事,告诉大家:地球仅一个,资源有限多,珍惜各资源,浪费不可要!
从小到大,在我的记忆中,我家只养过一次动物,那就是小猫。它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位“伴侣”,所以我对它的印象也是特别深刻。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楼上的老鼠太多了,为此爸爸对面的.伯伯家捉了一只猫,来吓吓老鼠。从此,小猫就在我家开始了新的生活。
它黄白相间,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双小小的耳朵,一对圆溜溜的大眼睛,像水晶玻璃球似的,可爱极了。
刚来时,它好像对家中的一切感到陌生,不理会人,整天躲在楼梯下,只是偶尔出来晒晒太阳。过了几天它对家里的东西熟悉起来了,胆子也更大了,时常会跑到我的面前来蹭蹭我的大腿,咬咬我的裤角,还会躺在我身边睡大脚呢!
到了寒冷的冬天,窗外面北风呼叫、落叶哗哗掉下,我们全家在家里呆着,它像个管事的老太婆,也跟着来凑热闹。感到无聊了,就躺在地上翻跟斗,不一会儿又爬到了高高的席子上,用爪子挠树干。有事在席子上下也下不来,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我家这只猫,可是全村出了名的胆大。时间一久,它竟和野猫玩上了。有时还一起去搞恶作剧。它们好像约好了似的,把自己的粪便都排在别人家。一天,猫一大早就出门了,与前几次的野猫一起到了一家比较富的人家里,有两只野猫在门口掩护,我家的猫进菜园偷吃。虽然它们很聪明但还是被发现了。结果被打了一顿,打的满身是伤。我抱着小猫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
一天早晨,我刚起床打开大门发现门前躺着两只猫,一只小猫崽“喵喵喵”的叫着,而我家的那只猫一动不动。它瘦了很多,还要给小猫供应母乳……我情不自禁的哭了,默默的把小猫埋葬在对面的竹林中,让它好好休息,享受那特有的幽静,享受那没有烦恼的生活。希望它能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更好。
星期天的早上,我家洋溢着紧张而又凝重的气氛,因为马上一场厨艺大比拼就要上演了,参赛选手有爸爸、妈妈;评委是我和弟弟。
首先有妈妈上场,妈妈先拿出一个茄子,切成了片,又切上了洗净的.青椒,哦?原来是做家常素茄子啊!只见妈妈先把茄子煎呈金黄色,有放入了辣椒,盐巴……翻炒着,这动作麻利又轻快,锅里的青椒茄子像跳踢踏舞的爵士:蹦个不停。
接下来是二号选手爸爸上场,爸爸的参赛菜单是重庆辣子鸡。他先把鸡胸肉切成丁,又把红辣椒放到锅里爆香,放入鸡丁,味精……不一会,一道香味扑鼻的四川辣菜:重庆辣子鸡就出锅了。
两道美食放到面前,由我和弟弟一一品尝,哇!不相上下呀,都是色香味俱全的美味。这可难了我和弟弟,到底谁赢呢?听:“辉辉,你不是想要变形金刚吗?蓉蓉,你不是想要超速滑板吗?”完了,评委遭到贿赂,天啊,谁来帮帮我们啊!
这就是我家的幸福生活,听了这小故事,你是不是也想来我家坐坐啊,欢迎光临啊
从前,在一棵千年古松上,住着一只聪明盖世不可一世的神鸟。所有贪财的人都想捉住它。但谁也没有捉住。
一个农夫听见了,心想:“把神鸟捉来卖钱,那我以后就不用挣钱了 !”连忙来到千年古松下,一下子就把神鸟捉住了。回家的路上,神鸟说:“农夫,你捉住我可以说没费力气,回去的路上你不准笑也不准闷头不语,不忍,我还是会飞走的。 ”农夫爽快的答应了。“ 我来给你讲个笑话吧。”神鸟说。农夫说:“ 好啊。”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没文化的财主买了一个县官当。一天,皇上来这个县巡查民情问:“这的难民怎么样了?”财主答道:“男民很多,但女民也不少。”皇上生气又说:“那小民如何? ”财主非常不好意思地说:“我的小名叫猪娃!”农夫一听完。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神鸟扑楞楞地飞走了。农夫想:“不好我上当了!”他连忙折回山林。又捉住神鸟,对神鸟说:“你再讲笑话,把我逗笑了,你才可以飞走。”神鸟说:“好啊!”
“清朝有一天,和绅和纪晓岚在花园里散步。和绅以前被纪晓岚捉弄过,想报复他。忽然,他看见一条狗走了过来心生一计。(当时纪晓岚当刑部侍郎和绅当礼部尚书)和绅说:“是狼是狗(侍郎是狗)? ”纪晓岚也毫不示弱:“垂尾是狼上竖是狗(尚书是狗)。 ”这下纪晓岚把和绅骂得狼狈不堪。”故事一讲完,农夫又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还边说:“这和绅正是害人害己啊!” 神鸟又一次飞走了。农夫想:“神鸟这么厉害,可能捉不住了。”
看来做什么事都不能粗心大意。从此,农夫专心地干活,生活一天比一天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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