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国庆节期间的一天下午,我、妈妈、奶奶,还有只会捣乱的弟弟在院子里扒玉米。我边扒边听着音乐,特别舒适。太阳照在身上,暖暖的,就连太阳能上的管子也在悠闲地晒着太阳。
爷爷说去地里拾玉米,奶奶要喂猪,弟弟不愿意干了,干脆就跑到屋顶上去玩了。弟弟拿着杆子来回转圈,妈妈既害怕弟弟转晕了跌下来,又怕杆子打到围栏,弟弟被弹出去,便喊弟弟:“你给我下来!”弟弟好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玩他的杆子。奶奶又过来喊到:“听到没有,***让你下来,孩子,听话,别摔着。”弟弟还是无动于衷。
我也沉不住气了,于是,决定施“计”把弟弟骗下来。“上面都是玉米,一不小心就会滑倒,如果严重,说不定你的腿脚就折了,到时候可别哭着找妈妈带你去医院哦。”我说。
弟弟反而更嚣张了,他说;“行,不去就不去,哼!”“好啊,你这坏弟弟”我心里嘀咕着,接着我从地上拿起一个玉米就用力向他投去,接着,只听“砰”地一声。弟弟大喊“流水了,流水了!”我听到后,打了一个寒颤,风一般的急速跑上去。
真的流水了,太阳能中间的管被我砸破了,水喷泉一般的涌出来,暖暖的。这时,我心跳更快了,蹲着发愣,心想:“完了,这次我肯定挨揍了。”没想到妈妈和奶奶只是批评了我和弟弟几句就过去了。爷爷回来后,只是开玩笑地说了弟弟几句,竟没有说我半句。
这事过去很久了,虽然那次我既没挨训,也没挨打,可是,我的心比挨打还难受,因为那次我闯祸了,闯了一个很大的祸。那一次,我真后悔。
家乡的一年四季都十分美丽动人。春天春风得意春日融融。夏天晴空万里,云霞满天。秋天稻浪翻滚,果熟飘香。冬天静谧深沉,寒天刺骨。而我却喜欢春天的故乡。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冬天刚过,春天的脚步悄悄走近。她来到了田野,田野披上了绿装;她来到了枝头,树枝长出了绿色的长发。春天,她像一双充满艺术灵感的巧手,默默地为我的故乡画一幅又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独自走在田野边长龙般蜿蜒曲伸的小路上。向北面的田野放眼望去满眼都是葱郁。田野上成片的禾苗仿佛是故乡美丽的标志。田野边的小河与禾苗绿白相间,一直向东延伸,轻轻伸入云际,就像一幅美丽的风景画,颜色搭配是那么和谐爽目。这时,吹来一阵温柔的春风,它像母亲用那温柔的双手抚摸着我的脸,使我从身上到心里都觉得无比舒畅。
我继续向前走着,我看到各种各样的花儿,桃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尽情地绽放着自己的香。红的像火,粉的似霞,白的如雪。成千上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蝴蝶儿飞来飞去,显得分外的忙碌与热闹。野花遍地都是,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山间,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像是闪眼间,蓝蓝的天空不见了,温柔的阳光不见了。皓白的月光出现了,闪闪的星星出现了。明月留给夜晚是美丽的梦幻,小河留给远方是无私的奉献,春天留给秋季的是喜悦的丰收。在温柔的春风里,幽幽的黑夜中,我遥望远空,在寻觅,在思索,该像春风一样给明天的叶子添一丝的色彩,该像朝霞一般给朝夕增一份记忆。
我爱家乡的春天,她那样美丽,那样可爱,那样温馨,那样生机勃勃。叫人陶醉,叫人留恋,催人奋进,催人向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它让我着迷,让我进步,让我陶醉,还让我受到教育。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读书,一直到现在,我仍旧在看书,时间过去了,我的年龄在增长,渐渐地,我告别娃娃书,步入文学的殿堂。书更加深奥了,我的知识也慢慢丰富了。在书的世界中,我得到了教益,受到了启迪,领悟了真善美,见识了假恶丑,还让我陶冶了情操,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
读高尔基的《童年》,我看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人民的艰苦生活,我潜伏在内心深处的同情感油然而生。
读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及他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而读三毛的作品,我顿时喜欢上了她的真,喜欢上了她的诚,喜欢上了她的异,喜欢上了她的善,更喜欢上了她的那份执着与洒脱。我的心随她的心在撒哈拉滞留,可是雨季却不再来了;稻草人的手记依稀在梦里,那样哭泣的骆驼和黑奴的命运却早已成为烙在心中的故事。她的那篇《逃学为读书》,将她那份对书的痴迷描述的淋漓尽致,我都已被她深深地震撼了。她的书不得不让我感到我的贫乏与浅薄,我所读的、看的、写的又有她的多少分之一呢?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学会了坚韧强劲。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
读书,真让我着迷!
梦想在彼岸,在历练之河的彼岸,也是在这条赛道的彼岸。这里是起点,哪里是终点。这梦想啊,仿佛在捉弄你,看似触手可及,有时却相隔千山万水。
发令枪的`响声,宣告着逐梦旅程的开始,而我们,也将开始对自我的挑战。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我们所想的,也许只有冲、冲、冲……也许我们正在超越对手,也许我们正在被对手超越,但绝对的是,每个人都全力以赴,每个人都爆发了自我。
回首身后的路,脚印已是密密麻麻。我看见有人落后就灰心丧气,也有人觉得力不从心就放下脚步,他们的脚印,顺着小路离开了赛场。有人说,这是自知之明;我说,这是半途而废。若真是自知之明,他们便不该踏上这条路;而若是选择了,就一定要走到底,哪怕路的尽头没有辉煌与荣耀,哪怕被人们贻笑大方,都决不放弃!
接着,我又看见了跌倒的人们。或许是已经没有了力气,又或许是命运无心的恶作剧,但是,请不要放弃!哪怕再痛,也一定要爬起来。哪怕这条路再漫长、再困难,都可以当做乌有。请爬起来吧,我知道你的犹豫,站起来前行,虽败犹荣;此刻便灰心,便是永远跌入了失败的深谷。你们有的是青春年少,有的是力量,为何放弃!难道你看不到么,梦想就在不远的前方,散发着诱人的光……
领先的你,我也知道你的骄傲。但也请不要放松,也不必挑衅似地回头,更不要以为高枕无忧。此刻,每一个人都在前进,而你,有打算怎样?以自己心中的字号为动了,鞭策自己,或是以自豪为资本,不求上进?啊,不要再迟疑,骄兵必败,你应该知道。正视你的前方,那里就是梦想的彼岸,轻迈开步子,用自己最大的潜力,释放最高的能量,然后一直这么走下去!
已不知经历多少磨难,梦想近在咫尺。与此同时,疲惫也袭上全身。我看见了奋勇拼搏的你,紧咬牙关,将全身的力量凝聚在一个瞬间,让脚以最大的步伐冲向前方,甚至夸张得将身子后仰。一对轻巧的足,形如狂风,发出“咻咻”之声。人也是快如闪电,在我的身边一晃便即消失。虽已是疲惫不堪,但在这最后关头,也要变得更精彩!
此刻闭上了眼,已看不清敌我。那么,我们试图打败的是什么?我们所求的又是什么?
或许,是对自我的超越罢。我这样想。如果跨出的每一步,都比上一步多一点点,那么前进的便是一大步。不论与人输赢,至少,我们要做到尽心竭力,问心无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算并无名次,也不枉了。
运动会的赛场,只是那短短的几分钟;而人生的赛场,却长得多,也困难得多。可由小见大,也正因如此,请不要放弃拼搏,轻超越不可能,梦想的彼方,不再是彼方!
年华似流水,当我觉得自己还在与小伙伴玩耍的时候,初中的钟声却敲响了。童年的许多的事我早以忘却,但童年时一件令我十分后悔的事却一直压在我心底。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当时我正准备写作业,这时我发现我心爱的钢笔不见了!看着空空如也的铅笔盒,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真不如如何是好——那可是爸爸去香港旅游时特别买给我的呀,我可喜欢它了。这下可怎么办呀
正当我到处漫无目的地寻找我的钢笔时,我蓦地想起他——我最好的朋友晓晓。晓晓和我住在一个院子里,平日我俩很是要好,她也是个十分可爱、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对了,晓晓上次不是借我的钢笔去写作业了吗?说不定她还拿着没给我呢!于是,忐忑不安的我几个箭步跑到了晓晓家,焦急地对她说:“晓晓你是不是还没还我的钢笔?”“还了呀,是不是你记错了?”晓晓说。哎,最后一丝希望都破灭了的我正准备离开,最令我吃惊不已的事情发生了——我猛然看见晓晓的桌子上有一支和我的一模一样的钢笔!我呆住了,霎时间我真不知应该继续沉默还是上前大骂晓晓一顿,毕竟我俩那么多年的朋友了……对呀,我们都是老朋友了,可她却还偷我的钢笔!我越想越气,最后直接扔下一句“你可真虚伪!”便怒气冲冲地扬长而去了。
虽然那天我跑回家的时候一直没停下脚步,但我心里知道晓晓一直都在不停地追着我,口中还不断地喊着:“你误会我了!你误会我了!”“哼,这种时候还有什么好狡辩的!”就这样,晓晓越是喊,我越是跑得快。
回到家后,我的心仿佛打翻了五味瓶,只是那苦味特别的浓,浓得盖住了甜味……那晚我伤心极了,在床上辗转了一夜仍未睡着,脑中尽是以前我和晓晓的甜蜜时光。
从那以后我没有和晓晓再说一句话,即使她来找我我也不理她,只是不经意间看到机灵活泼的大眼睛,现已被黯淡无光、充满忧伤的眼神代替了。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了——晓晓在几星期后竟然搬家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晓晓,但那支钢笔却出人意料的出现在我家的沙发底下!!我的心中充满了内疚,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往事依依,造化弄人,晓晓的音容笑貌一直萦绕在我胸怀,时刻让我想起那个后悔莫及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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