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死去。我想或许它死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死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晚上,我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只见妈妈像一个扫雷尖兵似的,仰着脑袋在四处搜寻着什么。她忽然发现天花板上的几个黑点,便轻轻的站在床上,伸手去够那其中一个,原来妈妈又在帮我赶蚊子了。因为她身材的关系,她并没有跳起来。她踮起脚,手臂极力的向上伸展,肥胖的身子向伸展手的一边倾斜,手掌不住地扇动着去驱赶那只蚊子。可那蚊子似乎已久经沙场,识破了老妈的计谋,还是按兵不动。妈妈的额头似乎已经闪着油光,她身子松了下来,紧接着却又瞬间向上直冲,手掌似乎带起一股劲风,终于吓到了那顽固分子,趁它败退之际双掌一合——一举歼灭了它。
然后,妈妈又用同样的方法消灭了这群乌合之众。她的衣服紧贴在她的'背上,早已被汗水湿透了,接着妈妈又在电视后看看,窗帘上翻翻,在确认没有余党之后,以防万一,又插上电热蚊香走了出来。
“早点进去睡觉,把门关上别又让蚊子钻进去了,明天还要上学呢。”这时,一股浓浓的酸意涌上鼻头,我走回房里关上门,任凭两股热泉从眼眶流出,脑海中依旧浮现着那肥胖的身躯踮着脚为我赶蚊子的身影。
这时我想起朱自清文中他父亲的背影,霎时明白了为什么这背影一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爱不需要感天动地,爱不需要时刻叮咛照顾,爱有时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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