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时候起,我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因为我喜欢书,所以我才会因为书而闹笶话。下面就由我来诉说一两件事吧!
星期六,一个清爽的早晨,我伸了个懒腰,便起床了,我想起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买书﹞,便把我那正和周公约会的老爸叫醒,叫他给我去买书,若爸半睡半醒式地答应了,然后把买书的钱给我,然后继续和周公约会。我呢?一下就闪就没影了,到是书店里又多了个“爱书如爱命”的人,我看到一本我上次没看完的书—《格林童话》,我盯住了那本书,如同饿虎见了食物,我一个“饿虎扑食”,转眼间,书己经被我抓在手上了,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时间过得飞快,一个上午过去了,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原本挤满人的书店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空荡荡的了,我赶紧起身,买了老师叫买的书,一下冲下楼,老爸来了,(我每次都忘记时间),所以老爸二话不说,见我上车了,便冲刺下去(恐怕比火箭还快100倍)。
“看书。”我星期一唠叨的事就是看书,我边走边看,“当”撞着一物,也不看神马(什么)东东,就说∶“对不起,同学。”(估计这棵大树会在心里诅咒我一万便的),呆瓜语句一出囗,旁人惊得说不出话,在我走了30步的0·000001时,我回头一看,周围己笑倒一大片了﹝可以震塌学校﹞!我真是为我自个默哀!!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一个带着眼镜的普通小女孩,却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同学说《世界100名人成长纪录》这本书很好看:内容既丰富又精彩。放了学,我风风火火地回到家,恳求妈妈,可妈妈斩钉截铁的说:“我不会买。”在心灰意冷了两天过后,我决定卖报挣钱买书。烈日炎炎的夏天,可以醒目地看见一个小女孩一边用稚嫩的童声卖报,一边不时擦擦汗。就这样,7天后,我得到梦寐以求的书,对它爱不释手,竟忘了吃饭。那一年,我才9岁。
“书不可一日不读。”是啊!书是知识的宝库,书能帮你解决问题。作文课,陈老师笑容满面地告诉我们,要写《家乡的风景》。回到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家里没资料呀!心急如焚的我不知道如何是好。突然,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对呀!我无声的伙伴—书!我急忙翻箱倒柜地找,终于找到了一本《家乡风景名胜简介》的书,我喜上眉梢,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在经过精心删选,我的一篇作文终于诞生了啦!我心想:书真是好啊!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对我有那么大帮助,我以后一定要广泛预览书刊,增长知识,扩大知识面。
书也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让我做一个爱心,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热爱大自然的.小学生。
我与书的故事不计其数。哎呀,读书时间到了,想听的话,下次再给你介绍吧,我去看书啦!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名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那会儿我还很小,睡觉时会闹觉,可是只要妈妈一讲故事时我就会静悄悄的,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后来我家的故事书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把书拿出来,读给人家听。大家都夸我聪明,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反的,为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上幼儿园了,学了拼音。我开始自己读有拼音的那种小故事书,妈妈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读得吃力又认真。
终于,我上小学了。哈哈!我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本书在那里读,懂的不懂的都看。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只看个热闹是没有用的。我按照妈妈的意见不断地看书认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长了许多见识。
长大一些了,我的书成了我的命根子,折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妹妹偏偏向我借书,我碍于面子只好借给她了。几个星期后,我的书被还回来了,不过它是“负伤”回来的。书的封页坏了,中间还掉了好几页,我都要心疼死了。为此我和妈妈吵得面红耳赤,并且下定决心再也不借书给妹妹了。我同别人借的书就更加珍惜了,很怕脏弄破,看完了赶紧还给人家。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为了能尽快地读完,我几乎废寝忘食,也常常随着故事里的情节浮想联翩。有好几次我都想半夜起来偷偷地看,书对我的吸引力就像磁石吸着铁器一样强大。
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继续遨游,实现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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