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书目:罗杰·H·伯恩哈特,安·H·伯克哈特:《不动产》,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序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定着与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将建构物,生成于土地之上的林木、草原,埋藏于土地之下的矿藏等。它们是任何国家、任何企业、任何个人都不能须臾离开的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所有国家都无不把作为重点在其财产法或物权法中予以规范。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表明,以不动产为重心的财产法(物权法)是最大限度提高人民创造财富或积累财富内在动力的最重要的激励体制与制度保障。
第一篇 不动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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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由土地和诸如林木、建筑物等永久附着于土地上的物所组成。不动产一般是固定不动的,动产则由可移动的物所组成。动产可以是有形的,如书或汽车;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思想或商誉。财产法所规定的大多数是不动产而不是动产方面的事项。然而,两者的规则大致相同。
第一章占有权和所有权
Ⅰ.无主或有主动产的占有
[p4]
A.无主物
占有人的权利主张,取决于财产是否存在合法的所有人。如果是无主物,通过占有,占有人就可能成为该财产的所有人。至少没有人可以向占有人主张权利。
1. 占有人的权利
除法律禁止取得无主财产的情形外,谁占有了无主物,谁就是它的的“所有人”,谁就被赋予如购买或继承该财产的所有人一样完整的所有权。
2. 竞争占有人
谁先取得物的占有,法律就将先占权赋予谁,这就是所谓的“先占先得”规则。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先占,则不适用此规则。
3. 构成占有的行为
构成占有,必须具有对物的实际控制行为及控制或者排他控制的意图。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法律上,占有均是个模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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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主物
占有所有物的占有人,负有将该物返回物之所有人的义务。借物人、租物人、拾物人和盗物人,都负有按照所有人的要求或者根据协议条件,将其占有的财物返回物之所有人的义
务。每个人在处理该物时都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占有人对所有人所负的义务,一般视注意的性质而定。
真正的受托人有将财物返还所有人的绝对义务。场所所有人没有义务返还他从未占有的财物,除非他愿意返还,或者在特殊情况下,才负有返还财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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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占有期间,占有人对占有物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注意义务的程度取决于占有的性质:
(1)若为委托人的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负有轻微的注意义务。只有在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他才负有责任。
(2)若为受托人的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负有最高度注意义务,然而,他并非负有绝对的保护义务。
(3)若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共同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应为一般过失负责。
(4)若不存在委托关系,则场所所有人对财产所有人存放于其场所的财物,不负有注意义务。
[p10]
2.房产所有人的权利
因为拾物地一般为他人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所以,拾物人与拾物地所有人一直纠纷不断。法院采取一套有点相互矛盾的区分规则。
a.拾物人的状况
若拾物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其对所拾之物的权利较小:
(1)非法侵入他人不动产者;
(2)如为修理下水道或传递邮件等限定目的进入他人不动产者;
(3)作为不动产所有人的雇员而进入该不动产者;
(4)同意将任何所拾之物交给不动产所有人者。
b.房产的状况
若财物系在私人之处而非公共场所所被拾得,则拾有人的权利较小。
c.以不动产为基础的请求权的状况
以不动产为基础的请求权的效力,受请求人是否为未入住的不动产拾有人、是否从未在该处居住的出租人、是否为长期承租人或者是是否是周末住客等因素的影响。
d.拾物地
若系地下而不是地上发现之物,则一般属于不动产所有人而不是拾物人。然而,若系他人有意埋藏之物,则可被视为珠宝一类的财富。
e.所拾之物何以至该处
若系遗失或遗弃在公共场所之物,拾物人有权占有。若系遗忘物,则不动产所有人有权占有。
这方面的很多问题,现在均由侵权、合同观念或者立法来解决,而不是由较为古老的占有或委托的区分理论来解决。
Ⅱ.赠与物
[p11]
赠与物,是财产所有人自愿无偿转让的财物。赠与人可以生前赠与,也可以死因赠与财物给受赠人。若赠与发生于在世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且赠与人希望该赠与不可撤销、无条件地立即生效,则系生前赠与。若赠与人预料自己即将死亡而做出赠与,则系死因赠与。第三种赠与是遗嘱赠与。遗嘱赠与仅在赠与人死后生效,一般要以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方式做出。
[p12]
A.生前赠与
生前赠与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
(1)赠与的意图;
(2)赠与物的交付;
(3)赠与物的接受。
[p17]
B.死因赠与
死因赠与,系赠与人预料自己即将死亡而做出的赠与行为。其目的是使面临死亡的人有最后的机会处分自己的财产。极有可能发生有人谎称自己有权接受死者财产的案件的现实情况,使法院通常严格适用死因赠与的要件。死因赠与有以下要素。
a.赠与的意图、赠与物的交付和接受
死因赠与的要素和生前赠与的要素相同。在判断这些要素是否齐备时,法院比考虑是赠与更为审慎,因为在这种案件中,更有可能出现针对死者财产的诈骗行为。
b.占有人预料在即将死亡
有效的赠与,必须是赠与人患有致命疾病或者手指吗伤时做出的。一般的害怕死亡不符合这个要求。
C.如期死亡
赠与人必须死于促使其做出赠与决定行为的疾病或者伤害,而非死于其他介入的原因。 d.占有人没有恢复健康
若赠与人从促使其做出赠与决定行为的疾病或者伤害中恢复过来,赠与行为就会被依法取消。
e.赠与人没有撤销赠与
不同于生前赠与,赠与人可以取消死因赠与。
f.赠与人先于受赠人死亡
g.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
若赠与附有生效条件,则表明该赠与仅在赠与人死亡时生效。
Ⅲ.无所有权的占有不动产行为
[p18]
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占有不动产的人就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人,但是,也会出现占有人既不是所有人也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情形。
无权占有并非把前所有人的权利转让给了占有人,而是通过消除此前占有权利的缺陷,为占有人创造了全新的额完整的权利。
1.占有必须持续多长时间
在无权占有必须持续多长时间的立法规定上,各州千差万别,较高年限有20年,较低年限有5年,在特殊案件中有更高或者更低的年限。
2.期间合并
[p22]
尽管占有人自己占有不动产的时间为满足法定期限的要求,但是,他可以把之前的占有人占有的时间计入其占有的时间,从而可能通过积累年限达到立法规定的要求。
除非前后占有人之间存在某种厉害关系,否则不允许期间合并。如果所主张的厉害关系是源自于前后占有人之间的契据,但是,该契据与所主张的不动产无关,以至于不能创立权利外衣时,通常就认为,如果前后占有人实际上都占有了该不动产,就仍存在厉害关系。
3.法定占有行为
关于构成占有的行为类型并无固定的规则。有时适用的标准,是看占有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支持所有人提出驱逐之诉的特性。
4.推定占有的限制
权利外衣赋予的扩大地块权利可保护在先占有人,是他能阻止随后的侵入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适用上述规则:
①只推定占有那部分不动产由不同人所有时;
②实际占有的部分未被无权占有时;
③权利外衣指向的不是争议的不动产时。
5.时效延长的外因
[p34]
a.无行为能力
一般来说,在诉因发生时,原告属于未成年、患有精神病、被监禁或在服役等法定无行为能力的情形,时效就被终止。
b.未来权益
一般来说,不动产的未来权益持有人,无权对错误的占有人提出驱逐之诉,因为未来权益并没有赋予当前占有性权利。
c.无权占有对非占有性权益的效力
无权占有当然不能自动将第三人享有的地役权和限制性契约权消灭。
第二章普通法不动产产权
Ⅰ.当前占有性不动产产权
[p38]
A.不动产产权种类 1.非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 2. 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 3.终身不动产产权; 4.定期不动产产权或定期租赁不动产产权; 6.续期不动产产权或续期租赁不动产产权;
[p39]
B.自由保有v.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封地占有权
非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终身不动产产权统称为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定期不动产产权或定期租赁不动产产权、续期不动产产权或续期租赁不动产产权统称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终止时间不能预先准确确定,因为死亡通常是导致终止的事件。
区分自由保有和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必要性,源自于普通法封地占有权的观念。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所有人享有封地占有权,但是,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享有封地占有权。
[p44]
C.不动产产权的保有方式——绝对的或不受限制的
所有的不动产产权在“保有程度上”都有所不同,即根据它们的期限和自然终止的事件而言均有所不同。继承不动产产权的持续时间是不确定的,终身不动产产权据以权衡期限的人的寿命结束时自然终止,非自由保有的不动产产权在规定的期限到来后终止。但是,若转让指明附有某种条件或者限制,则所有这些不动产产权都可能会更早终止。
1.附终止条件的不动产产权
只有在转让人保留未来权益的情况下,才能设立附终止条件的不动产产权。只有指定的条件仍然存在,这种不动产产权就会继续存在。一旦附终止条件成就,该不动产产权就会自动终止。
2.附解除条件的不动产产权
只有在转让人保留未来权益的情况下,才能设立付解除条件的不动产产权。当条件成就时,该不动产产权就会终止。但它不是自动终止,而是由未来权益所有人决定是否终止。
Ⅱ.未来权益
[p46]
未来权益有5种:
(1复归权(reversion);
(2回归权(possibility of reverter);
(3终止权(power of termination);
(4剩余产权(reminder);
(5执行权益(executory interest)。
若转让人保留了未来权益,则它必定是复归权、回归权或终止权。若设立未来权益的文件件它转让给了受让人,则它必定是剩余产权或执行权益。
Ⅲ.不动产产权的转让
[p56]
A.转让的方式
不涉及封地占有权的交付时,不必履行封地交付仪式。非占有性的未来权益的转让,也是通过转让协议或者契据来完成,不必举行封地交付仪式。如今,所有的权益一般均以协议或者其他书面形式进行转让。
有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有世界上最伟大的防卫工程——长城,有伟大的不朽诗篇——《离***》,有伟大的长篇小说——《红楼梦》。但是,如果有人问你:除了你们的祖先给你们留下的以外,你们又有多少值得自豪的呢?面对这个问题,我们该如何回答呢?的确,近代以来,长期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中华文明衰落了。
让我们翻开历史的一页看看百余年的近现代史中华民族所发生的巨变吧!1842年,拥有百万大军的清政府在一万余名海盗式英国远征军的打击下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中华文明的政治保障丧失;
中国建筑艺术的瑰宝,被世人称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被英法联军一把火烧毁,《天津条约》便利了西方殖民者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侵略;
旅顺口的大屠***,台湾的割让,南京城的血雨腥风另多少国人为之心碎。这些历史的耻辱应当铭记在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心中。
古老的中华民族在异族的入侵者面前,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挣扎、反抗。多少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了求取国家的独立,民族的振兴,抛头颅、撒热血,正是因为有了他们,中华民族才避免了被瓜分的命运。林则徐、孙中山、李大钊、***永远值得我们铭记。
1949年10月1日,***主席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此,中华民族取得了政治上、经济上的独立。
政治、经济的独立并不等于文化的独立,文化是一个文明的主要内容,没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的文明犹如一个空壳,就不能称之为文明了。政治、经济为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和基础。政治、经济的独立为文明振兴中华文明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但我们并没有利用这个条件去整理我们的文化,振兴我们的文明,相反,我们在如何对待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中国文明的特点决定了它只能由中国人来整理,只能以中国人共同认可的思想来指导,而不是以西方文化为基础的马列主义来指导。继承中国文化的方针应是对中国文化具有全面而深刻的了解的人提出,而不应是在某一方面有造诣的人提出。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在各方面都有突出的成就,仅在某一方面精通的人,无权也没有资格提出继承传统文化的方针。
,是中华文明的又一次浩劫。文革过后,中国文化界更是不遗余力地“吸取”世界文明成果,并用全套进口的“体系”来裁割文明古老的文明,文明的先辈倘若地下有知,也会被这些“孝子贤孙”们活活气死。
冰心老人曾经伤感地说,中国文化界将在几十年内化为一片沙漠,我没有看到真比你们幸运的多,一句话点出了当前文化界发展的趋势。中国文化成为沙漠之后,文明引以为自豪的中华文明就成为一个空壳了。
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中华文明下一代继承人,该怎么办呢?是坐视其沙化还是奋起挽救呢?我的回答是:复兴中华文明。这是时代的要求,是我们全民族共同的心声。只有实现中华文明的全面复兴,才能实现我们民族真正的繁荣、昌盛、团结、强大。
让我们,中华文明的继承人,全世界的炎黄子孙,中华后裔携起手来,为中华文明的全面复兴而奋斗吧!
春秋时期有一位名医,人们都叫他扁鹊。他医术高明,经常为国君看病。有一天,扁鹊去为蔡桓公看病。他站在蔡桓公的身旁,细心地观察他的面容,然后说:“我发现您的皮肤有病。您应及时治疗,以防病情加重。”
蔡桓公不以为然地说:“我一点儿病也没有,用不着什么治疗。”扁鹊无奈,只好走了。蔡桓公不高兴地对旁边的人说:“医生总爱在没有病的人身上显能耐,这样才好把别人健康的身体说成是被治好的。我不相信这一套。”
十天后,扁鹊第二次来给蔡桓公看病。扁鹊看了蔡桓公的脸色后说:“您的病已经到了肌肉里面。如果不治疗,病情会加重的。”蔡桓公不相信。扁鹊又无奈地走了。
又过了十天,扁鹊第三次来给蔡桓公看病。他看了看蔡桓公,说:“您的病已经发展到肠胃里面去了,如果还不赶紧治疗,病情将会严重恶化的。”蔡桓公仍然不相信扁鹊的话。
又隔了十天,扁鹊又来了。两人刚一见面,扁鹊扭头就走。这一下倒把蔡桓公搞糊涂了。他心想:“这次扁鹊怎么不说话就走了呢?”蔡桓公连忙派人去问扁鹊原因。扁鹊说:“开始桓公皮肤有病,只要稍稍治疗就能好;他的病到了肌肉里面,用针刺术也可以治好;后来桓公的病到了肠胃,喝几服药汤还是可以治愈的。可是目前他的病已经到了骨髓里,我已经无法为他治疗了。”
五天后,蔡桓公浑身疼痛难忍。他急忙派人去找扁鹊来给他治病。可派去找扁鹊的人回来后说:“扁鹊已经逃到秦国去了。”蔡桓公这时后悔莫及,但没办法,只能在痛苦挣扎中死去。
寻找珠宝
从前,有一个很穷的村子,由于土地贫瘠,长不出什么庄稼来,村民们都感到很苦恼,不知道该用什么法子才能多挣些钱。
村边有一条赤水河,环绕着村子流过。谁也不知道它的源头在哪里,它要流到哪里去,也不知道它这样流淌了多少年。村里有个长着长长白胡子的老头,是村里年岁最长的人了。他常常讲:“听前辈的人说,赤水河是当年媳娥奔月时因不舍人间而流的泪水形成的,里面还有她留下的一串项链。年深月久,项链散了,成了一粒粒闪着黑光价值连城的珠宝;谁要能捞到它,就会发大财了。”
村里有几个水性好的青年,听信了这话,都决心去赤水河找珠宝。这一天,张三、李四、王五约好了,一同来到赤水河,跳下去就摸了起来。张三深吸了一口气,东摸摸,西探探,忽然手触到一样硬东西。他心里一阵高兴,想:这一定就是珠宝了。他脚踩着水浮到水面上来一看,这东西圆圆的,闪着黑光。其实这只是一颗螺丝,可是他一心一意想着珠宝,就根本不往别的东西上去考虑。于是他狂喜地举着螺丝往家跑,一路高喊:“我找到珠宝了!我找到珠宝了!”李四和王五一个摸到了蚌壳,一个摸到了鹅卵石和碎瓦片,也和张三一样,他们都认为自己得到的就是珠宝,兴高采烈地拿回家去了。
村民们闻讯赶去观看,大家都交口赞叹道:“总算捞到珠宝了,这下我们该发财了!”其中只有一个叫象罔的人看出那不过是些不值钱的破烂,用袖子掩住口笑了。村民们见他笑,都愤怒极了:“象罔实在不知好歹,居然敢嘲笑我们想发财!”于是大家群起而攻之,把象罔赶出了村子。
村民们的确很愚蠢,竟然把破烂当作子虚乌有的珠宝。但是有时候,财迷心窍的人就会做出这样的蠢事来。
从前,有位老汉住在与胡人相邻的边塞地区,来来往往的过客都尊称他为“塞翁”。塞翁生性达观,为人处世的方法与众不同。
有一天,塞翁家的马不知什么原因,在放牧时竟迷了路,回不来了。邻居们得知这一消息以后,纷纷表示惋惜。可是塞翁却不以为意,他反而释怀地劝慰大伙儿:“丢了马,当然是件坏事,但谁知道它会不会带来好的结果呢?”
果然,没过几个月,那匹迷途的老马又从塞外跑了回来,并且还带回了一匹胡人骑的骏马。于是,邻居们又一齐来向塞翁贺喜,并夸他在丢马时有远见。然而,这时的塞翁却忧心忡忡地说:“唉,谁知道这件事会不会给我带来灾祸呢?”
塞翁家平添了一匹胡人骑的骏马,使他的儿子喜不自禁,于是就天天骑马兜风,乐此不疲。终于有一天,儿子因得意而忘形,竟从飞驰的马背上掉了下来,摔伤了一条腿,造成了终生残疾。善良的邻居们闻讯后,赶紧前来慰问,而塞翁却还是那句老话:“谁知道它会不会带来好的结果呢?”
又过了一年,胡人大举入侵中原,边塞形势骤然吃紧,身强力壮的青年都被征去当了兵,结果大部分都在战场上送了命。而塞翁的儿子因为是个跛腿,免服兵役,所以他们父子得以避免了这场生离死别的灾难。
这个故事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渐渐地浓缩成了一句成语:“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它说明人世间的好事与坏事都不是绝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坏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事也可能会引出坏的结果。
春秋时期,晋国原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与齐、宋、秦、楚合称“春秋五霸”。等晋平公姬彪做了国君后,晋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内的韩、赵、魏三大家族共同执掌晋国的朝政。他做了二十几年的国君,国家越来越衰弱,面临着被韩、赵、魏三大家族瓜分的危险。
晋平公年纪也大了,忽然产生了要学习的强烈***。有一天,晋平公对晋国的乐师师旷说:“乐师,我已经七十岁了,很想学习,恐怕为时已晚了。”
师旷说:“您既然知道时间已经晚了,为什么不点亮蜡烛呢?”
晋平公想:我说时间晚了,是指年纪大了,而不是指时间到了夜晚,他却让我点亮蜡烛,这不是开玩笑吗?他想到这里,便对师旷说:“乐师,我虽然没有什么作为,但怎么说也还是你的国君,你怎么能戏弄我呢?”
师旷说:“我虽然双目失明,但还不至于眼里没有国君您呀!我这样说是有我的道理的,怎么能说是戏弄您呢?”
晋平公说:“你说说你有什么道理?”
师旷说:“我听说过几句话,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听听?”
晋平公说:“最近,我心中很是烦恼,也没有人跟我说真心话。那些大臣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人,你能跟我说真心话,我当然乐意听了。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师旷说:“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一个人在少年时期好学,就像初升的太阳一样,光辉灿烂,前途无限;一个人在壮年时期好学,就像中午的太阳一样,光芒万丈,大有前途;一个人在老年时期好学,好像蜡烛的光亮一样,光亮虽然不如太阳,不也比在黑暗中走路更强吗?”
晋平公拍手说:“说得好啊!”
古时候有个叫作乐羊子的人,他娶了一位知书达理、勤劳贤惠的好妻子,她总是帮助和辅佐丈夫力求上进,做个有抱负的人。
妻子常常跟乐羊子说:“你是一个七尺男子汉,要多学些有用的知识,将来好做大事,天天呆在家里或者只在乡里四邻转悠一下,开阔不了眼界,长不了见识,不会有什么出息的。不如带些盘缠,到远方去找名师学习本领来充实自己,也不在活一世啊!”
日子一长,乐羊子被说动了,就按照妻子的话收拾好行李出远门去了。自从那天和乐羊子依依惜别后,妻子一天比一天思念自己的丈夫,记挂他在异乡求学的情况,但她把这份惦念埋在心底,只是每天不停地织布干活来排遣这份心情,好让乐羊子安心学习,不牵挂自己和家里。
一天,妻子正织着布,忽然听见有人敲门。她过去开了门一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站在面前的竟然是自己日夜想念的丈夫。她高兴极了,忙将丈夫迎进屋坐下。可是惊喜了没多久,妻子似乎想起了什么,疑惑地问:“才刚刚过了一年,你怎么就回来了,是出了什么事吗?”乐羊子望着妻子笑答:“没什么事,只是离别的日子太久了,我对你朝思暮想,实在忍受不了,就回来了。”
妻子听了这话,半晌无语,表情很是难过。她抓起剪刀,快步走到织布机前“咔嚓咔嚓”地把织了一大半的布都剪断了。乐羊子吃了一惊,问道:“你这是干什么?”妻子回答说:“这匹布是我日日夜夜不停地织呀织呀,它才一丝一缕地积累起来,一分一毫地变长起来,终于织成了一整匹布。现在我把它剪断了,白白浪费了宝贵的光阴,它也永远不能恢复为整匹布了。学习也是一样的道理,要一点点地积累知识才能成功。你现在半途而废,不愿坚持到底,不是和我剪断布一样可惜吗?”
乐羊子听了这话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错了,不由得羞愧不已。他再次离开家去求学,整整过了7年才终于学成而返。
乐羊子妻以她的远见和勇气帮助丈夫坚定了求学的意志,而乐羊子也终于以惊人的毅力克服困难,坚持学习。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学习需要持之以恒的精神,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们应该磨练自己的意志,不懈地努力。
传说古代在很远很远的北方,大地以草木为毛发,而那个地方气候异常的寒冷,草木不生,于是人们把那个地方叫“穷发”。
在那个草木不生的地方,有一片大海,是大自然造就的一片辽阔的水域。在这片水域中,生活着一条硕大无比的鱼,这条鱼的身体有几千里宽,而它的身体有多长呢,谁也说不清楚,这条大鱼的名字就叫做鲲。有一天,这条大鱼变作了一只鸟,也同样是大得不可思议。这只鸟的脊背有泰山那样高大,双翅一展,就像是挂在天空的云彩遮住了半个天空,这只鸟名叫鹏。
这只大鹏鸟打算从北海飞到南海一游,它扇动起两个巨大的翅膀,盘旋直冲天空而形成一股狂飚,大鹏鸟直飞到九万里的高空,那是一个连云气都达不到的地方。大鹏的脊背几乎是紧靠着青天了,然后它再准备朝南海的方向飞去。
有一群小蓬雀活动在一片灌木丛中,整天聚集在蓬刺矮树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倒也自得其乐十分满足。当它们听说了大鹏鸟上飞高空九万里的事情后,十分惊讶与困惑,它们嚷嚷道:“简直是发了疯了,发了疯了。它干嘛要飞那么高呢?它到底想干什么呢?”其中一只蓬雀以一种批评家的口气说:“我跳跃着向上一飞,也不过几丈高就落下来,我在灌木丛中飞来飞去,悠然自得,我这就是世界上最好的飞翔了,那只奇怪的大鹏干嘛要飞那么高呢?飞那高有什么意义呢?”
看来,这些胸无大志的蓬雀不但不能理解壮志凌云的鲲鹏,反而还讥笑它,这真是小和大的鸿沟,愚蠢和智慧的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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