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六年级myfamily英语作文)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六年级myfamily英语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3-10 11:07:30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六年级myfamily英语作文)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一】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二】

我的家乡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群山环绕,树木茂盛,屋前屋后都是树。一条小溪从村庄中间穿过,弹着琴奔向东方。

清晨,天空万里无云,天是那么的高,那么的蓝。空气是那么的清新,可称谓“自然大氧吧”。

家乡不紧地方美,还有美味的水果和烘牛肉干。那牛肉干可好吃啦,可以当零食吃也可以当菜吃。听家乡的老人说那是以前的战士必备的干粮,有着800多年历史,后来据说为了纪念战士们就把这道菜流传了下来变成了现在的特产。

我的家乡不紧有美味的特产还有四季如春的美丽风景;春天花草翩地,山清水秀;夏天瀑布飞泄,小孩们都去河里游泳(都有大人看着);秋天落叶满地,就像走到了黄金国似的;冬天雪花漫天飞舞,田里的水都结成了冰,比较大的孩子都去那玩。还有高高的山,我们都喜欢爬上山去玩,走到半山腰,有一座美丽的泉。这座泉偶尔会断流,周围的茶座都用泉水去泡茶,茶的味道更香、更浓了。上又好吃的水果还可以从高处看见山下的村庄,看见下面的人们都像蚂蚁一样,看见高速公路上的车就像玩具车一样小,真好玩。

我爱我的家乡,风景美还有美味的特产,真是风景好看、群山好玩特产又好吃啊!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三】

我读了《骆驼王子》后,觉得这是一本特别是富家的家长、孩子必读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成年骆驼在三只中年骆驼的溺爱下,虽然成年,但心灵却还未成熟,最终导致了一只中年骆驼的死和另外两只相继离去的悲惨下场。

的确,现在溺爱孩子的现象越发严重了,什么事都包办,代替决定,使孩子逐渐养成了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等不良的心理。记得书上曾经写到过:一位母亲与丈夫离了婚,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但这其中的爱却是溺爱。这位母亲一直以孩子为中心,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一天,富裕的丈夫将孩子接去他所在的城市上大学。终于有一天,那位母亲尝到了溺爱的恶果&&她为孩子送去保暖的衣服,他的孩子见到她后,认为自己现在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要求她做地下妈妈,否则,就不认她。母亲知道后嚎啕大哭……

是的,如果像这位妈妈一样,那么,孩子肯定会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自然好,但也要是正确的爱,错误的爱只会适得其反。

爱,也是一门学问,只有把握火候,适度的爱,才是健康,正确的爱。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四】

“夏琦,来男生这儿来玩。”男同胞们发话了,“我在和女同学玩呢!我想玩她们的游戏,你们在找人吧!对不起了!”夏琦一副娘腔调,在男同胞中最吵的应京男同学听了哈哈大笑,说他百分之九十九是女的,百分之一是男的,在场的人听了应京男的话捧腹大笑,因此我们又叫他假姑娘。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五】

我从前看过许多的漫画,像什莫多啦A梦什莫乌龙院我都看过,可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着名漫画家:华君武的一幅具有讽刺、批判意义的一幅漫画,叫做《假文盲》。

《假文盲》主要画的是在意个母子候车处的护栏里站着几个穿着整齐,知识分子的男人。却把瘦弱的母子俩排挤在外,妇女只得抱着孩子默默地流泪,而这些男人真的是文盲不识字吗?不是的。那为什莫要装作是目不识丁呢?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能早点上车,抢到一个好位子。却一点不顾及被人的感受。这样自私自利的认知社会中随处可见。

在一个公共汽车座位上醒目的写着老弱病残座,可上面却坐着年轻的小伙子,漂亮的阿姨,却冷落了站在一旁的老奶奶,在城市的街道旁立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此处不要乱扔垃圾可上面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和果皮纸屑,在一块刚开辟出来的草坪上写着:小草有生命,请不要践踏!可上面却热闹非凡,有的在打羽毛球,有的在打毽子,有的在拍皮球。

我想高声对全世界呼吁:世界拒绝假文盲,这些人自私自利,不把被人放在眼中,为了自己的方便,却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社会不需要他们,这些人最后是会被社会淘汰的,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做假文盲,要做一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六】

“谁不说俺家乡美,山美,水美,人更美……”我深深地为家乡的美景所陶醉。

古井边的柳树,率先报告了春的消息。鹅黄的嫩芽,就像天上的星星;婆娑的枝条在春风中飘舞,如同邻居家三姐那满头的乌黑的秀发。娇燕翻飞,穿梭于柳枝间,衔泥于井台旁,开始了新生活的第一步——筑巢。望着伶俐的小燕子,我的心早已随他们飞到了那蔚蓝的天空,徜徉于美丽的白云之巅。

清凉的井水把我从云端拉了回来。邻家的大婶从古井中汲出了甘甜清凉的一桶水,不长时间,就被我们几个调皮的孩子连洒加扬的喝了个精光。那种畅快劲,至今还在心底不住的回味。

山草随着雨季的到来,越发的青黑浓密。此时,挎一个篮子,三五成群的钻进参天的松林中,没入比我们身子还深的草丛中捡蘑菇,就成了最开心的时刻。零星的蘑菇就像一柄柄紫色的小伞,傲然的挺立在树下,草中,只等我们把他们一个个的采拾到篮子里。蓝天白云,骄阳似火,大汗淋漓。可是篮子里的蘑菇却蹦蹦跳跳的伴我们回家了。得到的自然是母亲亲切的笑容和邻家大婶不住的夸奖。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淄河水在冬爷爷的怀抱中睡熟了,变成了一条晶莹的,明如水晶般洁白的飘带。有气无力的阳光,对沉睡醉的冰河无奈的叹息摇头,一晃就不见了。此时的冰河却人声鼎沸,万头攒动。平坦的地方有是抽陀螺比赛的,先比谁的陀螺精致,美观;有的小伙伴用彩色粉笔画了几个圆圈,转起来像天上的彩虹在飞舞;有的在尖端镶上一颗钢珠,转动灵巧快速……斜坡处,是滑冰表演:有单独冰上表演雄鹰展翅;有三人合作狗拉雪橇;有的干脆坐在木板上,骑在松枝上,顺着斜坡,飞奔千里……

春天的绿柳。夏天的蘑菇,冬天的冰河,伴随我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至今仍令我回味无穷,仍令我无限的陶醉!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七】

我的同桌唐海瑀一双小小的眼睛,一纽乌黑的头发令人发笑的翘在前额。我的同桌很怪,但有时候怪的可笑,所以我给他取了一给绰号—“唐怪鸭”

“唐怪鸭”怪在他交的朋友不直接称呼名字,而是他取得怪称呼:大哥、小弟……记得有一次,我叫“唐怪鸭”去扔垃圾,而他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正当我的话要向海水般涌出来时,突然间,我的“海水”转瞬间又退了回去。因为,他对韩明生说:“小弟,赶快来帮大哥扔垃圾,话的余音还没落完,他手中的垃圾已被他的小弟扔到了垃圾桶。等韩明生回来时,对“唐怪鸭”说:“报告,大哥交给小弟的任务,小弟已完成了。”“唐怪鸭”用手摸着韩明生说:“嗯,干得不错,大哥会赐你奖赏的,你可以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吧。”听完这话后,我在一旁偷偷的笑起来。过了一会,我问“唐怪鸭”:“你给他取名叫小弟?”“那当然,再说了,本大王又不是只有‘小弟’一人,本大王的‘亲戚’还多得很!”完了,这一节课,我的肚子肯定要笑的痛死了。

“唐怪鸭”怪在:别人都怕老师,唯独他不怕老师。记得那一天,他语文书的封面掉了,他向我借胶水,可是我哪有胶水,他到处向别人借,可还是没借到。他站起身大步流星地走到老师讲台前,打开抽屉,东找一下,西找一下,最终找到了他的终极目标—胶水。他正要用胶水把掉落的封面粘上去时,突然有人在大喊:“徐老师来了,徐老师来了。”一听这声响,大家一窝蜂的涌进了教室,唯有“唐怪鸭”还在那里不紧不慢的弄着,大家都喊他快点下来,因为徐老师要进来了,可他根本没听进去,这是徐老师的一只脚已踏进了这连掉下一根针都能听得到的教室。这时的“唐怪鸭”才把胶水放进抽屉里,徐老师就叫他快点回到座位上

,他大摇大摆的走回座位上。我问他:“你不怕吗?”“我才不怕呢!”

“唐怪鸭”怪在:想法很怪,脑子好像进水了一样。我们小学的学习生涯快要走到尽头了,许多人都给同学一张《同学录》,上面的《同学录》中写这一条:你的白日梦是什么?而“唐怪鸭”毫不忧虑的写出了几条:我要成为一名老师,让老师变成学生,让我来好好教育他们让小学生写太多的作业是很不好的……就这样他一口气就写出了好几条。看到这里,我的嘴一直都合不拢。

我的同桌有了这“三怪”,再配上他这“唐怪鸭”,可谓是天下第一怪人也!

myfamily的英语作文小学六年级【八】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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