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平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第一次看到余华当今时代的书,仍跳不出伤痕文学的特征,让人悲痛,愤慨,却又无能为力。在交通发达和通讯飞速的21世纪,一个刚刚死去的孤魂野鬼在头七中四处漂荡,遇到了许多与他生命有交集的熟人,回忆了他简短的一生及所在城市里荒唐的时事。记忆里的人有多温暖,回忆时就有多伤感,这本书里最动人的还是关于亲情的描写,没有华丽辞藻或过分拔高的文学形象,用朴实的文字平铺直叙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却让人泪如雨下。有些人批评余华将各种时事热点集合在同一作品之中,没有应有的文学素养。我无力反驳作者,因为这些事都曾真真切切在现实中上演,也无力吐槽他们故意找茬,普通人的挫折在热点的轰炸之下显得如此惊心动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不断轮回,是生命的自然规律还是我们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不会再写余华伤痕文学的书评了,这世间本就如此,哪里还有一块净土,哪里还有什么死无葬身之地?
史铁生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更好的活着。
第一天,我要去体验真正的大学生活,这是我上学以来的最大愿望。我要到中文系文学讲堂,去听听文学讲座,再到艺术殿堂领悟人生的真谛。下午,我要到体育场上打球和跑步,让青春的血液在我的血管中快速地流动。我要仔细倾听自己心跳的声音,那是生命最后的旋律。夜晚,我要和一班同学高唱《友谊万岁》。
第二天,我想走遍马来西亚的大城小镇,但是,24小时哪里走得完?所以,我会选择到古色古香的古城马六甲去,好好缅怀对马六甲有贡献的历史人物,再到郑和馆。好好了解郑和下西洋的故事。然后,我会到马来甘榜,体验短暂的甘榜生活,比如玩陀螺很放风筝,赤足到小河戏水玩了。夜晚,我要和家人在月光下散步。
第三天,我要到残障中心去感受当义工的生活。我要紧握所有残障人士的手,告诉他们,要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如果来得及,我真想把自己的.眼球捐献给盲人,让他们看看地球究竟是什么样。然后,我再把我的双腿献给那些终生坐在轮椅上的人,让他们也能在蓝天下尽情奔跑。夜晚,我要和残障朋友高唱《明天会更好》。
明天会更好吗?尽管地球的寿命只剩三天,我也会尽力去做我想做的事,看到希望看到一切,我爱剩余的三天生命,我要珍惜这剩余的三天光阴,于是,我剩余的三天就等于是永恒。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年代的荒诞与不公。字里行间,满目苍凉绝望。但是,我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感到无力和难过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思考我自己存在的意义。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书中描写的荒诞更胜现实中的荒诞,书中描写的真实更胜现实中的真实。每个时代都会有属于那个时代的伟人,他们或许才华横溢,名流千古;或许政绩斐然,长留青史;或许贡献卓越,永垂不朽。但是更多的,是普通人。毫无疑问,我也只是个普通人。那么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到后来,我看了为了祖国完整,义无反顾的将士们。看到了为了民族未来,甘愿隐姓埋名的科研家们,为了他人健康,甘愿奉献自己生命的最美逆行者们。作为当代医学生,要埋下头来认真学习,面对各项复杂的工作,都要保持一颗实***恒心,苦***决心,持久的耐心。时刻牢记使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所以没有人记得又如何,我们存在的意义不需要别人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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