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是我大学读的第一本文学书,大学的我不喜欢读文学类的书籍。记得那时任老师教我们西方外国文学,当时考试的要求就是要我们读一本关于学前教育方面的西方名著,迫于考试压力所以选择了《忏悔录》,但是后面的研读改变了我之前的想法,渐渐的接受文学书籍。
第一次见到一个作者在书里流了这么多的泪水,为他遇见的每个女人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绵长而伤感的眼泪,卢梭在情感方面的敏感和脆弱时惊人的。至少在二十五岁之前,他的智商和大多数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情商远远低于常人,不知道着算不算书里的缺点,对于华伦夫人的美貌和人品,对于自己与她的情欲,卢梭不吝笔墨。读的人头晕目眩,他还是有一篓子情感要抒发,在与百科全书学派决裂后,他也几乎与所有的贵族保护人和社交圈子决裂,对此他的忏悔往往是“因为我有一颗水晶般的心”之类的话,有点不痛不痒,我总觉得卢梭本人也难辞其咎,即使他写了忏悔录这样的大作,也不意味着他的忏悔是完全真实的,他以为他做到了这一点,但还是很难说服我。
譬如与狄德罗决裂的起因仅仅是因为狄德罗新书里有一句话貌似影射了隐士生活的不正确,冒犯了正在退隐庐隐居的他。卢梭为此在书中开始了对狄德罗的批评。直至后来彻底决裂,提到退隐庐,是由卢梭的另一位保护人埃皮奈夫人送给他的,当然到后来,跟这位夫人,他也因为些琐事绝交了,
卢梭在退隐庐前后的生活极为重要,奠定了一个最伟大思想家的基础,他在这里写出了《爱弥儿或论教育》《社会经济学》和《感性伦理学》的部分草稿,在此之前他已因《论科学和文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爆得大名。而他自己与泰蕾兹所生的五个孩子,却被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的他分别送进了疗养院,并且他对此事的忏悔(如果算有的话,一笔带过,“既然是时髦的做法”“没见过面得孩子谈不上父爱”。对于泰雷兹,他也一直认为根本没有爱情,并且有一段冗长而诡异的自我解释,实在让人看不下去。与社交圈子一些重要人士的决裂,好像也与卢梭的喜欢诛心和自尊心过强的性格有关。这或许是他追求自由的性格使然,或许只是一个无私追求公理和正义的伟大灵魂的自私一面。通过忏悔录评价卢梭的为人意义不大,因为他有一个观点我很赞同,大致意思是对于宗教,或者道德方面,只是管好自己就好了。
上下部结合处的那些段落,卢梭详细记录了自己自学的一些方法,在他的流浪生涯中,学习基本上是和一些贵族知识分子偶尔的交谈,加上如饥似渴、不加选择的阅读,使得他掌握了些散漫不成体系的知识和蹩脚的学习方法。但是通过在乡间居住的几个月,他用理智的自学完成了对个人知识体系的建立。并锻炼了独特而强大的思辨能力。这一段非常有用处,要是对整本书没兴趣,也应该把着两页抽出来反复看看,确实很有帮助。卢梭本人从对音乐、植物学、物理、文学等各种杂七杂八的爱好转为对形而上学的研究应该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这本书是从图书馆借的,等会要还回去,鉴于看完之后完全没有摸到门路,个人感受和通常对于本书形成的'定论大有出入。我决定买一本以后慢慢翻看。不过我已经确定,在文学方面,想完全再现经验的真实的努力不仅会失败,做到了也没意思。
卷三记载的是作者来到迦太基迷恋戏剧,学习雄辩术,参拜西塞罗,研读圣经的一些事件,而后作者又在环境影响下加入了摩尼教。在这个时期的奥古斯丁,执着于“肮脏不堪”的情欲,陶醉于戏剧的虚构,厮混在“颠覆者”之间,更醉身西塞罗的哲学。如作者回忆所言,“对于圣经之奥义,骄傲的人是无法掌握的”。上帝的言语就是在片刻间便可击穿你虚伪的面具,圣经的光照只会让人感到自己是无比丑陋的。按照作者的描述,如每个世人一样,迷恋在这个世代的鸟语花香之中,失去了感觉生命腐朽的能力。但凡符合人间的传统,符合人世的基本原理,他在你的眼目中总有耀眼的光芒,如伊甸园中善恶树上的果实,是的,纵使渊博真实,辞章华美,缺乏基督的名字,却毫无生机。
混迹于一群胡言虚夸,耽于邪欲的人群之中,作者奥古斯丁陷入了魔鬼的陷阱之中,去捕捉食粮的幻影。这个时期,作者跌入了摩尼教的异教中,甚至无法自拔。这卷书描述了摩尼教部分荒唐的教义及作者归正基督后对当时的反思与忏悔。
作者在第三卷书中讲述了他19到28岁9年间,误入歧途,奉行摩尼教,从而误导他人,狂妄,迷信,贪慕名利是作者对当时他自己的`评价。这个时期的作者与一个女子未婚同居,轻视巫术,却对占星术又十分迷恋。这段时期的作者,执迷在魔鬼的把戏中,并乐在其中。
人间的悲欢离合,短暂无常总是无可避免的。作者和我们一样,他讲述了在他这个时期失去了一个知心的挚友,“我的双眼四处不停地搜寻他,可是他已经不在人世”,作者沉痛之极,对主的祷文,更令人感到他的那份苦楚。返回迦太基后,作者又结识了新的朋友,“时光流逝无休无止,它给我带来了别样的希望与回忆,并使得我恢复如初。昔日拥有的却又重新出现了。”
在这个章节中,作者剖析了那时他对人间友谊的美妙之情,“许多彼此交好的事情,都俨然是发自内心,感情的付出与收回,点燃了心底的火焰,足以熔炼我们的心为一体。”相对人之情感,作者论述到,真正只有在上帝之中,珍爱的朋友才不会失去,因为上帝永不失去,那么在上帝之中珍爱的人,更不会失去。所有的短暂无常,那都是上帝定下的规律,为的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灵魂在我们之中无常易变,唯有在上帝之中才能稳固,也正是如此,我们只有认识到我们的无能,才能真正明白上帝的“道”,他道成了肉身,降临在人世,只一次便击败了死亡。如此,我们的心灵还要迟钝吗?生命已然降临,难道我们不愿上升与上帝永生?是的,我们必须下降,卑微,然后才能提升,以致高升到上帝那里。
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己“与众不同”的认识是正确的。
卢梭开始写这部自传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但他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仍然非清晰。童年,不但是卢梭的精神源头,而且更重要地,已成为他的生涯中的伊甸园,在坠落之后剩下的就是怅然回望,以及不自觉的对童年感情的模仿。
追求纯粹的情感上的满足近乎拙稚,以致其理性终其一生也未能成熟。
卢梭的情感如此细腻,性格如此敏感,休谟形容他“好象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皮肤”,而他清楚的自我意识使他把“多愁善感”看成了一种天赋,为了肯定自己所特有的道路,他必须把情感作为最高的价值。
卢梭写的是“忏悔录”,却把一根绳索吊在了听他忏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现在也有人拿一根绳子去要求别人忏悔一样。
有人说父爱如山,冷峻而深沉。沉默中蕴藏着无限深情。恩我认为也是这样。
记得那是冬天的一个夜晚,天下了雨,吃玩晚饭的我正准备到外面去运动一下,可刚迈出一步,就摔了个狗吃屎,疼的.我不得不以大哭发泄。
爸爸听到哭声,走了出来,站在我身边一动不动,眼里留露出一种不可琢磨的眼神。许久,爸爸仍那样站着,我赌气地爬起来,冲进房间,倒在床上......
当我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不知谁给我把肿的象馒头的脚包扎了,被子也盖了。“反正不是爸爸!”我心想。吃饭时,爸爸象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没办法我也装着什么都忘了。
午后,爸爸才说了句:“行李都收拾好拉,我送你去上学。”说完,背起行李就走了。我也只好跟上,走到河边,寒气扑面而来,不禁打了个寒战。爸爸早已脱了鞋,踏入水中,边走边说:“你等我,我把行李放过去就回来背你。”
许久,爸爸回来了。此时他的脚已冻的通红。我真不想让爸爸背我过去,但这该死的脚......哎!!
啊!他的背是那么宽阔,温暖......我的叫一下触到了什么,打断了我的思路,原来到岸拉。
到了公园,我上了车,交了车费,望者爸爸的背影,我无意中发现了爸爸的鞋子上有块血迹。哦!怪不的他刚才那么迅速的穿上鞋子。我心一酸,泪模糊了视线。我第一次发现爸爸已经老了,背也不在那么挺直,宽阔了。而是瘦瘦的,弯弯的。哦!我记起了有位诗人曾说过:“孩子是箭,爸爸是弓,要想把箭射得更远,爸爸的背将更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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