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好是读书,每当拿起书,我都不愿放下。
什么《红楼梦》、《百万英镑》、《资治通鉴》、《十万个为什么》、《三十六计》…我都看遍了,而且百读不厌。
有一次,我想上厕所,但是手中的《荒野求生》我正看到精彩之处。于是,我一边看着书一边走到厕所。我进了厕所后,发现马桶竟然不见了,这才放下书来,我一看,不由得苦笑了一下——这那是什么厕所啊,这明明是书房!还有一次,我把书放在了补习班,想起来后,我不顾外面还下着大雨,直接冲到了补习班,把那本忘下的书给拿了回来。
读书,能让人走进知识的天地。当你陶醉于书中时,你会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书中的一切仿佛都是你自己经历的。用心感受书,这可真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啊!
书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书可以给予我们启迪;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书让我们“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在书中,你可以与孔明大论天下;可以与格里尔斯共渡难关。
我不相信书中有“黄金屋”,也不信书中有”颜如玉”。我只相信,书中有一个大天地。爱读书,是当今社会应具有的品德。我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爱好,也庆幸自己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拥有此举,今生何憾!人生在世,尚可无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喜欢看书,因为在书中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有的人喜欢滑旱冰,因为那样能锻炼他们的意志品质;还有的人喜欢下象棋,因为在对局中能开阔思维,而我的爱好是吹小号。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学习吹小号,到现在已经吹了半年了,而一些简单的曲子,我都能很熟练的演奏。在每周一的下午,其他同学都放学回家了,而我却还要留在学校练习小号。尽管这样很累,但是我依然每周坚持,因为我觉得上小号课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儿。在课上,我会认真听老师示范、演奏,并且学着老师的样子一丝不苟的学习。有一次,我发烧了,没去上学,妈妈说下午的小号课也就别去了吧,我一听这话就急了,对妈妈说:“那怎么行,我一定要去上课。”在我的强烈反抗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我知道妈妈是因为心疼我才不让我去上课的,但是我不能因为自己不舒服,就耽误了练乐器啊。我不光只是在上课的时候才吹,在家我也练习。
平时放学后回到家里,写完作业,吃过饭,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心爱的小号。站在阳台上,看着乐谱,这样,纸上的一个个像小蝌蚪一样的音符,就被我变成了一首首美妙动听的曲子。当遇到很难的曲子或者是乐句时,我会不怕困难,学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知难而上,克服它们。以后还会遇到很多难吹的曲子,我都会超越它们的。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结果,毕竟彩虹总在风雨后才出现嘛。
我喜欢小号,是小号教会了我要克服困难,是小号陪我走过了这半年的时光,让我每一天都健康成长。
假如我是跑步疯子,跑400米、800米、1500米都是小菜一碟,让我参加某个团队,那个团队一定会赢,因为有我这个——跑步疯子,世界上的人没有一个可以跟我比。
我参加了某个团队,让我替他们赢得比赛。只听“砰”的一声,我飞快地奔向终点,一路上,我都没有看到超过我的人,我信心十足,像在草原上奔跑的猎豹一样。
因为我的跑步速度,而闻名遐迩,粉丝可是“蹭蹭”地往上涨,看到我,一窝蜂的像我涌来,还好我的跑步速度是天下一流,不然的话,我的房子都要被粉丝们挤破的'。
“救命啊!”我从远处就听到有人在喊:“救命”,我便飞快地跑了过去,看见一名五岁的小男孩站在马路中央,突然有一辆面包车向小男孩开去,我开足了马达,以光的速度抱住了小男孩,并挽救了他,那个小男孩说:“谢谢你,大哥哥。”我微微的笑了一下,还帮小男孩找到了家人。
以后,我一定要发明一种小青石,可以增加我的跑步速度,这样,我才能多为人类造福。
我上过的许多兴趣培训班,有绘画、舞蹈、钢琴、小记者、奥数等等,这可让我最为骄傲的是我参加语言表演的培训班对自己的帮助和提高。
六岁时,妈妈可能是见我比较喜欢看李咏主持的6+1电视节目吧,给我在市少年宫报了一门语言表演的培训班,从此把我带入了朗诵的世界。
在学习中,朗诵不知不觉成了我无法割舍的爱好。
每找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或故事,我都会把它们饱含深情的朗读出来。
20XX年我参加蒲公英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比赛,我朗诵了童话故事“鹅和鹤”获得了广东(深圳)赛儿童组的银奖。
更可喜的是接下来连续两年, 我分别参加了20XX年第四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比赛和盛世中华20XX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比赛,我分别获得了广东赛区金奖和深圳赛区表演类第一名(金奖)奖。
我朗诵的丹麦作家安徒生的著名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以及汶川地震著名网络《孩子快抓紧妈妈的手》感人肺腑,使许多在场的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一次次的比赛锻炼,我越来越对自己的朗诵充满了信心,舞台也越来越足。
爸爸妈妈的朋友聚会,单位搞活动,都会邀请我做表演嘉宾,而朗诵成了我的主要表演内容,每次都会赢得大家热烈的掌声。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朗诵技巧,妈妈又给我报了一个著名主持人语言表演培训的尖子班。
通过这个班级的学习,我感到:原来朗诵不仅仅要把文章表达清楚,还要通过语音、形体、节目主持、表演等手段,把口语和肢体语言用不同风格的艺术形式丰富地表现出来,从中让人感受表演艺术的乐趣与内涵。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现在已经成了这个尖子班的尖子生!
现在,我还将自己朗诵学到的技巧运用到英语口语表达中,当听到老师表扬我语音正确、语调自然流畅时,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另外,我会在网上收集下载一些著名主持人的著名朗诵作品,如:孙道临朗诵的朱自清的作品《春》;丁建华朗诵的巴金的作品集《繁星》等等。
我的MP4专门有个文件夹,里面有许多百听不厌的中外文学朗诵作品。我从这些声情并茂的朗诵里面,不仅丰富了自己许多课本里面还没有学到的文学知识,还让我享受到了朗诵给自己带来的语言艺术。
换气,哪里要快,哪里要轻……我不断遨游在朗诵的天地里面,朗诵就是我一生中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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