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签作文初二(初中以绿色书签为主题的作文)

关于书签作文初二(初中以绿色书签为主题的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4-11 21:18:32
关于书签作文初二(初中以绿色书签为主题的作文)

关于书签作文初二【一】

昨天,有点累。

应邀采访鲍尔金娜。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晚上,去母亲那边,陪着老人唠了一会嗑。

回来的时候,流览了一下新闻网,都是些大惊小怪的无趣的把戏。摇摇头,也就急急地上床睡了。

半夜忽然醒来,睡不踏实了。

于是,走进北书房。窗外有没有月不知道,虽有光呈银辉色,但我怀疑也许是路灯。当然,如确为月光,那自是好了。照窗前的我,也照窗前同样难眠的友人。那倒真像是诗了。我看到了窗前树上的阔叶,但一律无声,竖着大耳朵倾听静夜。我猜想,鸟儿们伏在其间,正梦着它们的前世今生,不然何以如此地悄然?

是的,这就是今夜,无论是阔叶,也无论是鸟儿,谁都不肯告诉我月是否悬在深空,饱满还是半圆,或者竟是一钩?

我微笑一下,冲着窗外,似乎想表示我的无所谓。并顺手从书架上拿出奕绘的《妙莲集》听老辈人说,这位先生是我们的姻亲。我也在他的一篇文章里看到了他对这一层依稀的叙述。

所以在书橱里放着这本书,是因为这《妙莲集》是家里的仅存的老版书,道光二年抄本,很珍贵。还因为奕绘的诗写得空灵清妙,哪怕是偶看一首半首,心便很快“云淡风轻”如药,主管宁静的。这本书看了多少遍,不知道了。属于闲来就看几眼的那种。

今夜这样闲翻着,不觉就翻到了《清妙》这一页,忽有一细小的纸条飘落下来。好奇地拾起,只见上面用蝇头小楷写道:尔终嚼至《清妙》,小子,清晨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恭安题。

太神妙了。

我知道这位先人是谁了。每次走到通天街,我都要想象他坐轿去户部上班的情形。看来,这本《妙莲集》是他收藏的。他是我的曾祖父。

那么,他题写的这个小签,是想到有一天我会读到这一页吗?是专门为我题的吗?

这太有趣了。

他还以为我们家住在六合殿胡同呢,所以,他写“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我们家早搬了,那有“一池美莲”的地方,早变成闻名天下的大市场了。

可是,不对呀,他说得有理呀。我现在住的地方,出户百余步,也有一池美莲呀。这就仍是神妙,并且仍是有趣。

决定,早餐后散步,先看望东面那一池美莲,并且带上那本《妙莲集》,坐在池边的石上,尽情地出一会儿的神。

写到这里,早餐开始了,我将那神奇的书签小心地捧起来放进祖宗匣里,供奉起来。然后,瞅一眼《妙莲集》,又将目光移向窗外,一路放过去,投向那拥有一池美莲的地方……

关于书签作文初二【二】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心,将身心托付在书中。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炙热。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灭,我越发的看清了这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希望的双瞳。

一个时代下,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文明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这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之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曾经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曾经清新沁心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曾经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的填满。

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书页越发的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不过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的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长久地等待,长久地窥视,我终于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曾经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可以看手机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他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文明的曾经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名考生,一名普通的考生。书签为我讲述了它非凡的经历,渴望并向往着将一份人文记录、流传。我想,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光荣。

关于书签作文初二【三】

闲暇无事,书是最忠诚的陪伴。翻开红楼,琉璃世界白雪红梅,宝琴的明媚不能使心底沧凉减少:是在怎样心境下让这般人物于接连惨剧后突兀出现?《雨渡北归》,一代大师兴复陨落……耳边飘过一声轻叹:“唉……”本以为心声,拈起书签,欲夹在页中,又是一句:“落了片白茫茫在地真干净。”

书签颤动,我才忽地醒悟:“是——你?”双眼瞪圆,不可置信。幽幽之声似贯入脑海:“孺子可教矣,吾观子痴书至此,可有何心愿,吾将为子成。”

心愿……吗?眼睑微垂,我念念有词:“惟愿回溯大师之时代,远观而平心。”语音未落,指尖微微刺痛,不及反应,我已立于一处荒野,环望四周,是某小山坡上。葱茏灌木零落丛生,不远处仅有独座破屋。

我蹑手蹑脚靠近,跨越杂草,攀于窗边。这才看明屋内有一中年人,胡髭满脸,衣衫挂满大大小小十几个补丁,落魄样却不能全然遮盖原本俊朗面容。“是芹溪。”耳边轻语。

他此时侧对窗户,眉间紧锁,但手中毛笔挥洒自如。不时搁置笔,背手望天,似思索人间真味。我不知曹芹溪正书写不朽之作的哪一段,大概也是悲情篇章。想着能帮他些什么,黄酒和烧鸡便凭空出此刻手中。我感激地对书签笑笑,悄悄将它们放在窗台上,相隔几十步,找到一块平地。我双膝落地,庄重作揖,连磕三下。这是我惟一略表敬意的方式。

心绪尚未平,不知何时,我已坐在一教室后排。惊醒我的是一段连续敲击声。抬眼,梁启超先生端然立于讲台前,缓缓开口:“启超没有什么学问,”随即略仰首,“但还是有一点的。”语气不无骄傲,我会心一笑。

整一天,我缩在一隅,看王国维先生捋着小八子胡老学究似的板书,胆大地笑笑却敬重先生之学;看陈寅恪嘴角常带笑意与学生互动,感叹其博贯中西。黄昏微垂,待所有人离开我才站起身,最终一次重览这教室,低下头。

“走吧。”“嗯。”

顷刻,我仍坐在床上,仿佛一切没有发生过,只脑中多了一段话:“吾愿当代青年人多读名家之书,使大师之思尚存于世,以遗后代。”

我微颔首:“学生谨遵教诲。”

关于书签作文初二【四】

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关于书签作文初二【五】

午后,翻书,拿起书签。

书签很简单,一张黄底纸片,水染的印迹,就是岁月的写证。上面有自己写上的卧龙先生的话——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清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

若我们过分地热衷于眼前的功名利禄,亦不思考他人感受,忽视掉长远打算,只为逞一时之快,那么短暂的愉悦将会蜕变成断线纸鸢,迎来无尽的反噬。

继续凝视着书签,沉思。

想想刚刚做成时的欣悦,再转观今日这破烂不堪欲丢之的窘态,难道,时间流逝的那么快吗?

书签上一个大大的指纹油印,如同墨汁一般颜色的文字,仍泛着点点光芒。

每每学习无力,心情郁闷之时,翻开书,看到你,心血便沸腾起来,一股奋发向上的勇气向四周迸射!

眼神中冒着火,激动!

书签,你承载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啊!

你甚至快成了我人生的知己!

看着你,我有时想换掉你,不再用了,可是,我换不掉啊!谁能够将一个人生的知己抛弃?谁能够将这么多年的信仰毁弃?谁能够将这岁月的沉积遗弃?没有人。

……

午后,合书,放下书签。

关于书签作文初二【六】

正是人间四月天,夫子把今天的课程安排在了午后的杏坛,点点杏花可真够亮眼。这簇赶着潮儿吐蕊,怒放的生命正应了春景;那枝却更有公主风范,红嘟嘟的小嘴久久不舍咧开。“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手捧的书签就有文化多了,一首杨诚斋五绝不知何时装点了人家的气场。

“夫子,您觉得这满树繁花,哪株开得最美呢?”夫子也正赏花,“我偏爱这株。每一朵都开得富有个性,每一朵都开出了自己的韵味。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笃定了自己绽放的目标,与身边花朵构成迎春图,从未花云亦云,盲目追寻。花之君子也!”

我正感叹夫子对生活认识之绝,长袖里的书签一震,三秒钟后眼前景象便穿越两千多年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别担心我精神分裂哈,谁叫我跟幸运之神关系好,人送给我这么一个神奇的书签呢。我把它插在书页间,只需稍候几分钟墨香的浸染,我和书签便可以化身爱丽丝2.0版,尽情梦游书中的那个章节啦!

“怎么样,有没有被古人的智慧震撼到?”“这还用问?怪不得说孔老夫子是咱一等一的中国好老师呢!我只能对孔老夫子的学问表示顶礼膜拜!”书签虽然发现我对刚刚的私塾游学意犹未尽,但我也发现又有一丝古灵精怪的气息游走于书签的脸颊上。“世界那么大,那接下来咱按照计划去老人圣地亚哥的英雄之海看看?”“走着!”

转眼,我就已经化身成一个菜鸟级的古巴渔夫了,在一艘很复古精致的小船上,在九月傍晚清新的海洋气息中。“看左边儿!”书签这叫一语点醒梦中人了吧,不然我还想操练一下船上的鱼叉鱼枪呢。把目光投在海湾西南方,我果然看见了一条身长将近四米的大马林鱼伏在船板上——船头还坐着一位老人,我想他的眼睛一定像海水一样蓝。

我于是想要带着书签划船过去,来近距离地感受一下老人身上如海风初起般强劲的魄力。可突然瞥见在老人的渔船前方,有个蓝色的背鳍刀子般划水而来——这是条无所畏惧的鲨鱼,它想要掠走老人的战利品。我和书签有点儿害怕,却又想捕捉老人的铁血回击。眼看鲨鱼迅速接近船尾,凶猛的大嘴朝向大马林鱼,可老人也已做好了打败鲨鱼的准备,鱼枪同时猛地刺中鲨鱼。胜负已见分晓。

书签哪管周围的血腥味,在这场战斗之后便催着我把小船靠拢了圣地亚哥。“老先生,您好!我是镇上新来的渔夫,今个儿来海上探探路。您捕到的大鱼可是真漂亮,刚刚跟鲨鱼的比试也尽显豪迈呀!”书签即兴杜撰出这样的自我介绍,我于是欣欣然让它做我的配音。“哦,你好!我没想到除了马诺林这孩子,还会有人跟我这个老头子打招呼呢。不过我这条鱼倒是真不错,两天两夜才捕到的!可惜了刚刚那只利齿鲨的糟蹋!一路上,还会有更多鲨鱼的肆虐呀。”老人顿了顿,“但好汉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我和书签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于是跟着附和,“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老人惊奇地望向我,书签却把我召唤了回来,或许是他想让老人以为刚刚的交谈只是一场梦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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