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虽然感情很真挚,但是内容上比较缺乏前因后果,叙述并不完整,老师建议小作者要注意表达的完整性会更好,加油。
我敬佩的人是我的妈妈。她留着一头短发,让人觉得很清爽,那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明亮并充满慈爱的眼睛。
妈妈平时,总是教我们要尊敬长辈,她自己也总是以身作则。爷爷奶奶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无论刮风下雨,工作多忙,每逢星期六,妈妈都会带我们兄弟俩 去看望爷爷奶奶,和他们谈心。而太姥姥就住在我们附近,太姥姥老了,行动不方便,妈妈便常常去给太姥姥整理头发,太姥姥想做什么,妈妈都会尽力地做,直到 太姥姥满意为止。
妈妈不单关心老人,而且很喜欢小孩子,也很热心。有一次,一个四五岁的小孩独自横穿马路,被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撞倒在地,妈妈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过 去,抱起那个小男孩,拍掉他身上的灰尘,关切地问:“小朋友,你没事吧,爸爸妈妈在哪里呢?你的家又在哪里呢?”小男孩一声不吭,只是哭,过了一会儿,他 妈妈才走过来,妈妈站起来,非常认真地对她说:“你以后要看好孩子,千万不能让孩子一个人再穿马路了,今天幸亏是车子速度不快,这个孩子才幸免于难,要不 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我妈妈就是这样一个尊老爱幼而又热心的人,我敬佩我的妈妈。
我高兴的事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请,使我最高兴的是学做饭这件事。
妈妈今年在超市工作,每天很晚才回家。 我每天帮妈妈烧火,我都仔细看怎么做饭,我看妈妈先往锅里倒一些水,然后妈妈淘几次米,后来,妈妈往米里倒入适量的水,然后把米连盆带米放入锅里,把锅盖上,妈妈往灶里放点柴火,把它点燃,妈妈让我一直烧到出热气,过了一会,出热气了,也就是开锅了,妈妈让把饭焖一会儿,就好了。
有一次,很晚了,妈妈也没回来,我饿了,我就决定自己做饭,我就按妈妈做饭的方法,先往锅里倒一些水,然后淘几次米,后来,我往米里倒入水,然后把米连盆放入锅里,把锅盖盖上,我往灶里放点柴火,把它点燃,我一直烧一直烧到出热气,开锅了,我又让饭焖了一会儿,我就不烧了。这时妈妈回来了,我说:“妈妈吗把饭做好了。”我打开锅一看,米饭有点焦味。妈妈说:“不要紧可以吃。下次多加点水就行了。”
米饭虽然有点味,但是我觉得很香。我很高兴,因为我我学会做饭了。
一她
她是个性情柔和地如一湖平静的水的女生,善良可人。
她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在这个被钝化的学生时代里,她和大多数的学生一样,只是带着兴奋与恐慌期盼高三,期待可以用努力开垦一片属于自己的`“私田”。生活中她颇有些老子的随遇而安的心境。在被功名利禄浇得睁不开眼的时刻,她依然可以蔑视权贵,全身而退,带着一份理智。
如果没有她的话,也许我会失重——待生活,待人都会飘忽。有些话不用说,于我们,已是一辈子。
二她
她是个到哪里都会招人喜欢的女生,阳光可爱。
她是个生活很不能“自理”的人,似乎需要她周围所有的人当她的“助理保姆”。也许正是由于这样,才有了她的调皮与幽默吧。她是个有着单纯目标的孩子。对于未来,她也显得从容而不焦躁。曾想过独立创业的她如今却还能依旧遵从父母当个安静的学生。她是一个可以真正宽容的人,也是一个可以真正把人气得半死的人。她个性鲜明,看上去缺乏稳重,而我却认为:有些事,也只有她是非分明。
如果没有她的话,也许我会一直很安静。有些话我们说了一遍又一遍,只是期望可以有永远。
三她
她是个很稳重的女生,不苟言笑。
她是个严肃又有奇异性格的人。不认识她的人会觉得她很一本正经。其实,我也一直这样认为。直到那天她对我说:“好多年前,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N年后,女生才知道。虽然女生知道不该开始要不应该的感情,可是她想让自己内心坚定,带着厚重和被爱护开始一段不奢求太多的感情。”我没有说什么,只是觉得或许每个女生都应该有美丽的春天,而在路上过早开放的花总是遭人唾弃。我轻轻地握紧她的手“坚定自己最想要的,你可以做好!”她看着我,“你是唯一知道的人,也是会唯一说出鼓励的人。”我说:“其实很多人都懂。只要你肯说。”
她的稳重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如果没有她,也许我会空洞。话语不用说太多,默契,我们已有。
说起我阿苏,混的比同行好。我主人,长的五大三粗,***猪户。每个礼拜都要带点黑肉回家。这时你肯定
会说我是个幸运儿了,看看我这一身膘就知道。
其实我老早就想减肥了,你说就我这副德行人家邻家小妹可看不上。所以,我的膘要减啊。告诉你我可有决心了,因为有我主人天天给我打气。我很爱主人,但我从不会对他说。
其实刚我那哥们儿是出了交通事故,来我这里撒娘的。它是狗,是个真家伙。这次事故它不仅断了条腿,尾巴也只剩一半。谁让它用力扯的,真是的,扯什么扯!这不扯淡么,差点连小命都给搭上了。它趴在我面前,哭的鼻涕一抽一抽的,说当时自己吓得屁滚尿流!我没笑它,真没笑。可是我看到我主人笑了。
我跟它说,我这个月的银子不够花让它少吃点,说着我就把我的肉收了收。它说它被遗弃了并且我也会有它这样的下场。我说怎么可能,我有爱我的主人和乖巧的邻家小妹,还有每个礼拜的黑肉。它笑了,像哭一样。没说一句话。
我知道它快疯了,疯了后就会被人追着打死。那些人总怕被疯狗咬啊,绝不会轻易放过我哥们儿的,我很同情它。其实我也快疯了,但和我哥们不一样。我是为爱疯狂。
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邻家小妹吗?它是猫啊,真猫。也许是猫仗人势吧,那次它主人叫它咬我,它就真咬了!并且后来还带了一群保镖把我打的鼻青脸肿的。而我只不过是因为太饿,吃了它一块面团而已。它难道不理解胖子吗?我哥们儿说这可能是物种差别的影响。
后来的一次,我在垃圾堆旁找东西吃时被我哥们儿撞个正着。它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红色,尽说了些讥讽我的话。我怕被它看见我这副落魄样就慌忙溜了,回头发现哥们儿正在吃我拉在垃圾堆上的大便。
没错,我主人是对我不好。每个礼拜他都会带黑肉回家,并只给我吃发了霉的部分。我是一身膘,那是因为我生病长了肿瘤啊!我主人逼我“减肥”我方法就是几顿毒打。有他这样给我打气,我能不瘦下来么?
很快,我就只剩两只能走路的腿了,尾巴根子也见不着了。那倒是多亏了我的好主人!那次,他边嘲笑我哥们边赶我们出去,也就是那次我最后一次吃了发霉的肉。
哥们儿说的没错,我和它一样了。其实,我比它更惨。
瑟瑟秋风,吹得好冷。
年还没过,我看见了哥们的尸体,在腐烂的垃圾堆上。我跟着几个流浪儿一起吃着爬着苍蝇的烂苹果,它们威胁我装着什么也没看见。
我最后虚弱的时候,围在身边的只有恶臭味。一个倒垃圾的男人踢了我一脚,身上还有他的吐沫。
我的腿骨都暴露出来了,把一个孩子吓了一大跳。
我没有再醒来。
什么猫?什么苏格兰折耳猫?我是狗,一只再普通不过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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