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我们新学了一
大拇指的身体矮而胖,头大而肥,构造简单,还比别的少一个关节。他吃苦耐劳、默默奉献;食指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强硬的曲线。他勤奋努力、不怕危险;中指是五指中相貌最堂皇的。他好逸不劳、华而不实;体态最秀丽,样子最可爱的莫过于无名指和小拇指。他们只是附庸而已,只能帮一些小忙。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我读了这
窗外细雨如丝般飘洒着,在幽静的夜空下,传来了一曲悠扬,清丽的钢琴曲——《梦中的婚礼》。那柔美的旋律,独特的高音足以让我陶醉其中,然而这一切怎又比得上我手中的《简爱》的魅力!
抚摸着它大海般深蓝的画面,早已感受到深邃的浪漫气息。翻开,每一页微微带着香味的书页,都在见证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当然更吸引人的还是它的内容。它一反传统小说,一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一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而是写出了一个出身卑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平凡的命运抗争的事情。
尤其是简爱,我认为她是这部书的灵魂人物,他又丧失父母的悲凉,有寄人篱下的凄苦。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书与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他的情操。苦难又磨练了她的意志,使是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她发现自己已爱上罗切斯特时,她也意识到自己与罗切斯特的身份鸿沟。她,出身卑微只是一个地位与用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他,出身于名望贵族,在上流社会也有显赫的地位。但她对爱情十分执着,坚信爱并崇尚爱,于是她大胆的接受了罗切斯特的爱。就在她举行的婚礼上,经人揭发,知道他已有家世,为了维护爱情的纯洁和法律的公正。简爱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忍痛离开了庄园,又开始了流浪生活……
在金钱面前,简爱也有她独特的见解。在获得远方叔叔的大把遗产后,一下子由贫穷变富有时,她认为亲情比金钱更重要,就将遗产的大部分转赠给表姐,表妹。最后,当罗切斯特的疯妻子一把火烧了庄园,而罗切斯特为了救那疯子变得双目失明。他变得一无所有,但简爱得知消息时,毅然回到他的身边,照顾他,他们终成眷属!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凌的下层姐妹们喊出了心声。它已成为我心中最美的东西。它的魅力,无法阻挡;它的魅力,余味悠长。它是天上最美的星星,世上最美的眼睛。它带着我的期盼我的梦陪我走完我的一生。
今天读到了《手指》一课,让我受益匪浅,懂得团结。
我们每个人都随身携带着十根手指,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大拇指又矮又胖,生活中却多处都会用到它。食指没有无名指长,也没有那么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它的工作很复杂。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居于中央,左右都有屏障,他身高最高,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像关公左右的关平、周仓,
人,则像一只手上的五个手指一样呢!每个单独手指力量是薄弱的,一件兵器都拿不起来,但五个指头凑在一起,拼成一双手,就会轻而易举的拿起东西,完成许多工作,创造很多事物。
就像是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难折断。人心齐,泰山移,只要人人一个心思,一股力量,就能战胜困难迎来成功。在团结的基础上,人们也应该取长补短,才能在薄弱的力量上锦上添花。相反,如果不团结的话,就算有一个不团结,也可能会伤害到一个整体。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名字叫〈手指〉,读后我深受感触。
课文主要讲了十根手指的重要性,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大拇指最肯吃苦。例如拉胡琴,招呼人,没有他不行。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它推动笔杆,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以它为主。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因为身体最长,取物时,往往最先碰到物,好象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食指去出力,他只在旁略为扶衬而已。无名指和小指,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多用于研脂粉、蘸药末、戴小指。小指的用处则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
如果我的话,我会更需要大拇指跟食指,因为他们做的劳力跟苦力太多了,但是其余三根手指的功劳也不少。
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手指对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哪怕少一根都不行,缺一不可,根根都有力量。
今天,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
这本书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另一部分是《爱丽丝境中奇遇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爱丽丝在两个梦中的奇遇,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认识了一些朋友,也分清了一些坏蛋。书中有美丽的插图,还有美妙的诗歌,我很喜欢。书中有许多好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奇怪的兔子洞》。它主要讲的是:一个下午,爱丽丝看见了一只兔子,一只会说话的兔子。她跟着兔子跳进了一个树洞,来到一个小门,发现了一只三条腿的桌子。又经过一个小门,她来到一个仙境般的花园,并且吃了能让她变小的食物,结果她变小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于思考、不懈追求、富有同情心和好奇心的小女孩,我们都应该有一颗好奇的心,有了好奇心才会去探索,只有勇于探索才能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获得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帮助我们快乐的成长。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爱丽丝活泼、好奇、正直等好的品质,让我们有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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