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上映后,怀着激动的心情带着孩子一起重新走进电影院,去观看这部期待已久的电影。毕竟,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已经半年没进过电影院了。
电影很精彩,回来的路上儿子显得很兴奋,我俩不断的讨论着电影剧情,我趁机给他普及历史知识,让他把电影的时代和现在生活情景进行比较,激发生活和学习的热情。儿子不经意问我,电影里面哪儿最让你感动,印象最深刻。看着比自己高一个头的儿子,他眼神懵懂、脸庞稚嫩,这和我在电影里看见的小湖北是一样的表情,所以我说,不是那是主角,而是有着和你一样的年龄,确主动承担了那份本不应该让他承担的责任的小湖北。
电影里面小湖北甚至没有具体名字,只是顺口的叫小湖北,足见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孩子。他是和县里的保安团来支援淞沪抗战的,而他来的目的只是想亲眼看看在外人眼里格外繁华的大上海,以便回去的时候可以炫耀,这个时候的小湖北还是和那个年龄段大部分的孩子想法是一致的`,想着的是在别人面前有面子,毕竟他才13岁。可一进入上海,迎接他们的只有日本人的***戮以及国军执法队的军纪,好不容易凑巧被守四行仓库的部队给接纳了,而他更在乎的是对外花花的世界,彷佛正在进行的仓库保卫战和他没有关系。
直到亲眼看到自己的叔叔因为装难民逃跑被抓住***害,以及照顾自己直到被日军枪***的大哥,再到自己依靠的哥哥端午在战斗中英勇牺牲,小湖北逐渐成长起来,他不再害怕,不再一味向往河对岸的花花世界。逐渐树立了“我要爱国、我要护旗、我要战死沙场”的信念。所以在上级下达撤退命令后他毅然选择留下来作掩护,因为他在四天的时间里,耳濡目染,已经成长成为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中国军人。虽然电影最后没有交代小湖北的最终结局,但那是不忍心啊,真的不忍心让我们亲眼看见和我们孩子一样的国人在我们面前倒下,也许这才是导演留给我们的一丝温存吧。
谢晋元在回答小湖北不能再跑的问题时说:“得靠身后这四万万人来扛。我们要叫醒他们。没人知道这个国家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你要活着,好好长大。等你长大了,就能看到这个国家好起来的样子。”而小湖北毅然的决定留下来,这是需要何等的勇气!
小湖北是一个群体形象,象征着当年无数的像小湖北一样的年轻人,甚至是儿童,在战火中成长,他们早早的明白了什么是家,什么是国,以及他们在为什么而战斗。他们愿意为此奉献自己一切,哪怕是生命。我更希望的是当代更多的“小湖北”们能从中汲取一点思想或者意识,真正明白当今生活真的来之不易,必须要好好珍惜,不然就愧对先辈的付出了。
家,对我们而言,是叶落所能回归的根;是孤雁所能向往的巢;是江河所能拥抱的海;是航船所能依靠的岸。家是我们温馨的港湾。
——题记
从小到大,家伴随着我的成长,家记录了我的喜怒哀乐,而正是这样的喜怒哀乐让我学到了很多。
记得上小学二年级时,我学骑自行车。由于起初平衡能力掌握不好,而且脚又踩不到地,所以总是摔倒。虽然摔得并不疼,但是由于是夏天,几次摔倒后,便心烦意乱,干脆坐在地上不起来了。可是这怎能行?行人虽然不是很多,但谁看了不是一个笑柄,于是妈妈赶紧让我起来,可是我那里肯听。
“大热天的学什么骑车子,现在交通这么方便,去个地方坐什么不行?没车的地方还可以走嘛……反正怎样都比骑车子好。”
“这不是你要学的吗?”
“我现在不学了可以了吧!”
“难道你要当一个失败者吗?”
“我……”
我被妈妈的话惊住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失败者”这一词,更不会想到这样一件小事就可以让我变成一个失败者……我盯着妈妈,猜想着她接下来的举动——她一定会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的,一定会!——可是我错了,妈妈站起来,走到一边,只扔下一句:“摔倒了,不可怕,只要你肯再站起来,你还可以成功,但是如果你放弃,你就会一事无成。你自愿吧……”
就在那一天,我学会了骑自行车,学会了站起来。从此,“站起来”便成为了我的生活支柱,不管做什么,学什么,遇到什么样的难题,回到家,想起那句“站起来”我都会继续走下去。
因为这样,在班中我有着让人羡慕的成绩;因为这样,我能够在联欢会上和同学一起吹奏自学的乐曲;因为这样,我在级部拥有着不错的人际关系;因为这样,我才能坐在第一考场中,信心十足地与整个级部的精英同场竞技……是的,我曾一直以为,我所取得的,都来自于“站起来”,但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真正支撑我的是家,是那个幸福而温暖的家。
是家,在我最疲惫的时候,给了我一个温馨的“岸”;是家,在我进入低谷的时候给了我鼓励;是家,让我拥有了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和一个可以脚踏实地的少年。或许将来有一天,我将会远离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但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遥远的天边,有一个寄托我回忆的地方,那是我永远的依靠,永远的避风港……
摇过“外婆桥”,沿碧莲湖畔绕行,过山脚年尾村,就是华林山李家岭八百洞天进山口。踏上刻有不显目的太极图案花岗岩石转盘,只见山垅间古木苍翠,巨石若隐若现。拾石级而上,又行半百,见第一洞“小西弥”,其后就是花岗岩倒石堆迷宫洞。一说因此类洞有八百多个而名八百洞天、洞府。或爬明洞,或摸暗洞;或闯大洞,或钻小洞;或走旱洞,或趟水洞。我们伏壁攀岩,穿越藤蔓,寻流戏泉,方至一块倾斜巨石形成的天然禅室。二说八仙铁拐李原型李脱在此斗室修炼成仙之前年八百岁,号李八百。续上,穿竹海间,遇绝壁群。扶铁链栏攀行,上见巨大峭壁上有一古迎客松,苍穹依貌。左侧顶有升天靴和登天梯。又说铁拐李成仙后日行八百里。右望,原始森林间,蓝天白云又临,时至十一点。
俯瞰,回路无影,碧莲湖蛇行山脚,只好止兴,拜别八百洞天福地!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我爱家乡的名人。绍兴的名人真是数不胜数:有近代文学家鲁迅先生,经过巾帼英雄秋瑾女侠,大书法家王羲之等人的故乡,也是***的祖居。除此之外还有蔡元培、陶成章、徐锡麟……
我爱祖国,爱人民,爱爸爸妈妈,更爱我的家乡。绍兴!“悠悠鉴湖水,香甜的绍兴酒。”憨厚的绍兴人造就了一代代的伟人。绍兴是一个水乡、桥乡、酒乡的历史文化名城,当然也是一个旅游观光的胜地。
我爱家乡的河,它绿的让人陶醉,好象水中的一条碧绿而干净的带子。又似一堵城墙,日夜守卫着绍兴的每一个人。它清得能让我们看见水中的鱼儿。
我爱家乡的绿荫,它那繁茂的叶子向四周张开,好象在迎接一个又一个外地的游客。它那树枝一次又一次地长高,好象在对我们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像我一样越长越高,越学越好!”
我更爱家乡的地方,因为是绍兴人把这块地方建设得如此美丽。原来的马路又窄又不平整。只有一条马路,根本没有“人行道”、“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之分,所以交通十分混乱。再看现在的马路,不仅大而且十分干净。又增加了“非机动车道”,太好了!家乡的房子真高啊!层层楼房像巨人似的,矗立在我们的眼前。要知道以前的房子可没这么大,都是用小青瓦盖顶的。而且都是一间间矮墙的平房,难看极了,可没有现在这么壮观!
我爱家乡的名人。绍兴的名人真是数不胜数:有近代文学家鲁迅先生,经过巾帼英雄秋瑾女侠,大书法家王羲之等人的故乡,也是***的祖居。除此之外还有蔡元培、陶成章、徐锡麟……
我还爱家乡的小吃、特产。家乡的特产犹如海滩上的贝壳那么多,现在我就捡起一个来讲讲它的味道!第一位他叫“臭豆腐”,它臭臭的,但味道可好了。吃早饭时,如果你吃不下饭,来上几块臭豆腐,顿时你胃口大开。我们绍兴有一句老话: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吃饭吃菜少不了臭豆腐!当你在某个地方闻到了一股臭味,那就准是臭豆腐那“十里飘臭”的味道。第二位它叫“绍兴黄酒”,它是国宴酒,用悠悠鉴湖水加绍兴人自己耕植的优质糯米,手工酿制而成,它香飘万里,甘甜可口,浓浓的绍兴人很喜欢它。
当然,我也爱家乡的名胜古迹。有卧薪尝胆越王勾践的越王台、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禹皇的大禹陵、有王羲之的书法圣地兰亭、还有鲁迅的故乡,***祖居和人工巧匠形成的东湖风景区等等。
我爱我的家乡——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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