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有个宿敌叫‘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别人家的孩子从不玩游戏,从不聊QQ,天天就知道学习,长得好看,又听话,回回年级第一……”
茫茫宇宙中,有一种神奇的生物。这种生物不玩游戏,不聊qq,天天就知道学习,回回年级第一。这种生物可以九门功课同步学,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的学习了……这种生物考清华,望北大,能考硕士、博士、圣斗士,还能升级黄金、白金和水晶级,他不看星座,不看漫画。这种生物叫做别人家的孩子……
这是红遍大江南北的热帖,大多数关注它的人都是一些孩子,它说出了孩子的心声……
许多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好,于是天天说别人家的孩子怎么怎么好,说自己的孩子怎么怎么差,每当孩子说让父母去当那个好孩子的父母时,总少不了父母的打骂……
也许那些好孩子并不完美,但他拥有你没有的优点,所以在父母的眼里,他是完美的。
父母从来不会说自己的孩子好,每当别人夸奖自己的孩子时,父母总是觉得,那个人只是在说客套话而已。因为父母总是说这样的话,所以孩子对于好孩子渐渐地产生了抵触,父母说一次这样的话,那自己的孩子对好孩子的抵触就会更深一层。
不只是家长,老师也会用好学生和差学生来相比较,虽然老师都说会对好学生和差学生一视同仁,但真的'做到了吗?没有。不管如何,在老师的心里,好学生和坏学生还是有差异的……
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和缺点。比如说好学生和差学生。好学生学习很优异,深得老师家长的喜爱,但他也失去了该有的童真,过早地进入到了成人的世界,变得虚伪;差学生虽然学习不好,但他拥有了童真,也享受到了童年应有的乐趣……
这也是这本书里蛮有趣的一个地方。当我们占有一样东西的时候,我们真的拥有它吗?因为只有当我们自己和物品之间有感情,它为我们所用,我们也很珍惜它的时候,才拥有了它。我们可以占有很多东西,很多资源;但我们精力有限能拥有的真的不多。所以,尽能力的'选择那些最优秀的留在自己身边,然后用心的爱惜它们。不要可惜那些被淘汰的,因为不然我们就会辜负了那些更适合自己的。对于那些因为曾经爱过而舍不得丢弃的,就要提到书里提到的“佛系整理法”(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物品和人一样,有的会陪我们走一阵子,有的会陪我们更久一些。不像是人会有情感和责任的牵扯,身边物品的去留可以完全由着自己的喜好。缘起时怦然心动爱不释手;但若缘分已尽也没有必要勉强,好好告别就好。可能是源自日本万物有灵的文化(一直觉得这个超酷的,像千与千寻里的世界那样),每一件物品都有自己的灵性。你若不爱它,还把它强行把它留在自己身边,反而会增加彼此的戾气。对于那些自己爱过,现在却不需要的东西,我们应当好好告别,放它去到更好的归宿,像是送给或捐给需要的人,请别人继续爱惜它。
曾几何时,我们在高才这根独木桥上闯。我们算得上幸运。虽然头破血流、毕竟闯过了那片险滩、那鸿激流。我们从五湖四海来到这里,带着亲人的嘱托,带着家乡人的骄傲,怀着自己的憧憬。我们同窗共读,我们朝夕相处,我们在人生之船上相识并成为知己,我们努力,我们拼搏。为自己执著的信念。
今天,我们离别了道一声珍重,说几句平安,献上丝丝祝福,痛苦却潇洒地挥挥手:朋友、同学,再见了,一路平安!我们也许不再相见,不要难过,你永远在我的记忆里,想念了,捎一片鸿毛来。留下你的地址、记下我的邮编,别离是一种结束,也是一种开始。新的人生,新的天地,新的起点,奋斗不止,为自己的希望。当我们重逢时我们会骄傲地说:“我们无愧于青春。”朋友,同学,再见了,祝你一路顺风。
这本书其实去年年底就看完了,后来忙着各种事情,现在终于有时间来写写当时的感想。这本书蛮好读的,花两个晚上的时间就翻完了,但当时这本书对我触动还蛮大的,特别是对像我这样一个怀旧的老人家来说。
其实这本书主要就是教你一件事情,扔东西!其实大家都知道,保持生活愉快的一个最简单方法就是:定期扔东西。只是我们好多人做不到而已。而扔东西在操作层面是不需要什么指导的,所以准确的说,这本书教读者的是如何说服自己应该扔东西。虽然这本书更多的属于工具而不是书,但是,作者在一个更高的维度来说服大家应该扔东西,而不是具体如何扔。而正是这更高一个维度的思考,是我特别喜欢这本书的地方。这本书看起来是说教你如何打扫卫生,其实讨论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人和物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
在我的世界里,有一个特别的人,他是一个男生。他一看到我就会笑脸相迎,那种羞涩,那种好似睡觉都会笑醒的微笑。
我曾经和他做同桌,他是一个不爱说话,一周都没见他说几句话,他除了借文具,还是借文具。他喜欢拿我的笔去写作业,每次都要用好多笔芯,虽然我不喜欢他那种做法,但我说话他不会插嘴,我觉得他可能默默的倾听,每到下课,他都会出去,直到上课才回到座位。他长得不帅,但是耐看。我曾经一生气用笔去画他的校服袖子,虽然不道德,但是我还想跟他说对不起,毕竟在小学毕业了都没道歉,初中,我和他不在一个班,但是他们偶尔出来活动的时候会经过我们班,每到下课,他还是在外面慢悠悠的散步,我几次在班里的窗子看过他,看到他懒洋洋的在阳光下散着步,好似尘世中的一切都与他没关系,他跑步特别快。
记得有一次,他不想做值日,我和一个同学满校园的追着他跑。追了一节课,直到他没力气了,才把他拉回来。他是我见过最最最最特别的人。以前有一次体育课,老师让大家比赛跳跳球,我那时不太会,而我又是那一排最矮的,又是站在第一个,我怕我会输,我怕我输了之后同排女生会指责我,刚好他也是第一个,他也不会玩,但他不怕输,我忐忑的踩上跳跳球,我跳一下摔一次,他也不例外,但是我还是比他先到终点,我觉得他故意放水,要不然我们那一排就输了。
也许他看不到这篇文章,也许他不经常上网看作文,也许他忘记了我,我怕我鱼一样7秒钟的记忆能忘记他,以前的同桌,特别的`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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