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枯木逢春的作文怎么写)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枯木逢春的作文怎么写)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2-26 18:16:11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枯木逢春的作文怎么写)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一】

我从前看过许多的漫画,像什莫多啦A梦什莫乌龙院我都看过,可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着名漫画家:华君武的一幅具有讽刺、批判意义的一幅漫画,叫做《假文盲》。

《假文盲》主要画的是在意个母子候车处的护栏里站着几个穿着整齐,知识分子的男人。却把瘦弱的母子俩排挤在外,妇女只得抱着孩子默默地流泪,而这些男人真的是文盲不识字吗?不是的。那为什莫要装作是目不识丁呢?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能早点上车,抢到一个好位子。却一点不顾及被人的感受。这样自私自利的认知社会中随处可见。

在一个公共汽车座位上醒目的写着老弱病残座,可上面却坐着年轻的小伙子,漂亮的阿姨,却冷落了站在一旁的老奶奶,在城市的街道旁立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此处不要乱扔垃圾可上面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和果皮纸屑,在一块刚开辟出来的草坪上写着:小草有生命,请不要践踏!可上面却热闹非凡,有的在打羽毛球,有的在打毽子,有的在拍皮球。

我想高声对全世界呼吁:世界拒绝假文盲,这些人自私自利,不把被人放在眼中,为了自己的方便,却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社会不需要他们,这些人最后是会被社会淘汰的,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做假文盲,要做一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二】

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死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死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死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三】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四】

近期,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骆驼王子》这本书,我对这本书感兴趣倒不是因为这本书作者有名,主要是因为里面讲的故事很生动,好词好句多得如同沙漠里的沙子,如:急中生智、龇牙咧嘴、不知好歹、溪水淙淙、绿草莹莹、鸟语花香……还有些我不懂的词语,我想不愧是大作家,好词好句海一样多。

我觉得骆驼王子的依赖习惯很不好,没有学会独立。故事有一段讲的是骆驼王子刚出生时,才一岁多,便成了一只青春期叛逆的骆驼,现在正是不让骆驼王子依赖的好时期,可是骆驼群仍在执迷不悟地超级关心骆驼王子,骆驼王子的依赖心又被唤了回来,又成了一匹温顺、依赖父母的无能骆驼,虽然它长得跟成年骆驼一样,但是胆魄却在幼儿期,不足以对付狼、豹这些动物,最后在大自然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死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有胆量,学会独立,不要依赖父母,让我们一起做个有胆量、会独立的人吧!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五】

今天,我看见了一幅漫画,他是我国著名漫画家华君武先生所画的讽刺画。

这幅画是写在一个候车亭里,有一块牌子,写的是“母子上车处”五个清晰的大字,而有几个大哥哥叔叔当没看见似的,把一对母子挤在了一边,这对母子本该享受待遇,而被别人占了便宜。

难道那些所谓“假文盲”的人的确是文盲吗?你们看,站在最前面的胖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有才、有权的人,他穿着一件羽绒大衣,啤酒肚,怎么看也不像个文盲啊。

再看看他身后这位,带着口罩,知道带着口罩的人,就是个知识分子啊。另外几位也是有头有脸的人,都是中产阶级分子和知识分子啊。然而他们这些人却看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没有身出援手,而视而不见,这种行为实在可耻,令我感到愤怒。

华君武先生先生所画的这幅画,充分的批评了那些遇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不帮助,却装做若无其事的人。我们以后可不能像画中的那些人一样,遇见待援者而袖手旁观,我们以后遇见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及时地伸出援手,给予帮助,做一个良好的世界公民。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六】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血,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血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死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死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枯木逢春作文600字六年级【七】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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