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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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10 02:26:01
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300字)

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一】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一寒假中,“孝心作业”懂得了很多,知道了父母的不容易……

这天我正为“孝心作业”而烦恼,该做些什么呢?忽然,一个念头在我的脑子里一闪而过,对了,就帮父母洗脚吧!

我盼啊盼,终于盼到了晚上,妈妈下班了,她一进门,我赶忙让她坐到沙发上,并端起事先准备好的一盆水。“要干嘛呀?”妈妈满脸疑惑地看着我。“给您洗脚啊!”我漫不经心的回答道。说完,便帮妈妈把袜子脱下来,把脚放进水盆中。谁知,妈妈的脚尖一触到水面便“嗖”地一声缩回去了。怎么回事?我满腹疑问。便用手试了试水。啊!真烫!这水的温度能把手上的皮给烫起来!哎呀,我真糊涂,怎么给妈妈洗脚前不试试水温呢?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再帮你添一点凉水。”妈妈点了点头。于是,我便端起盆来到水龙头前,接了一些凉水。这回,我可长记性了,用手试了试水。“嗯,正好!”于是我把水给妈妈端去,并把妈妈的脚重新放倒水盆中,给妈妈洗起脚来,妈妈的脚洗好了,接下来,就要给爸爸洗脚了。

面对爸爸那双臭臭的`脚,我只好戴上手套和口罩。我把水给端了过来,轻轻得把爸爸的脚给放入水中,脚洗好了。可我还是闻到一股脚臭味,看我没洗干净啊!于是,我把水给倒掉了,换了一盆干净的水,并拿上了舒服佳沐浴露,我把沐浴露按了一下,用手把水搞均匀了,再接爸爸的脚再放进水中。终于不臭了。

成长难忘父母思,我们的成长,是离不开父母的,没有父母也就没有我们今天成绩!孝敬一下父母吧,他们为我们付出的是半辈子,而我们如果连一点也不为父母做,就会显得太“不孝”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朋友们,行动吧!

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二】

1918年,他出生于天津一个书香门第。在他很小的时候,有一天看到母亲捧着一本叫《红楼梦》的书出神。后来,他终于明白了母亲为何对那一本书如痴如醉,他甚至还产生了要英译《红楼梦》的想法。

1947年,正读燕京大学的他,试探着写了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文章恰被胡适先生看到,胡异常高兴,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1947年的冬天到第二年的.秋天,胡适先生共给他写了6封信。从此,他走上了漫长艰辛的红学研究之路。

1948年,他完成了《红楼梦新证》这部被誉为“红学方面一部划时代的重要着作”。该书于1953年9月由棠棣出版社出版后,一时洛阳纸贵,三个月内连着再版3次,当年的研究者们几乎人手一册。这是红学史上首部文史哲综合学术论着。

因为研究《红楼梦》,他从四川大学外文系调到北京的人民文学出版社任编辑,成了学界“红人”;也由于这部书,他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变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繁琐考证”的典型代表,由“红”变成了“黑”:1968年被关进“牛棚”,差不多一年后,被下放到湖北咸宁“五七”干校劳动。别人都说他,“成也‘红楼’败也‘红楼’”。然而,无论包围在溢美之词中,还是饱受他人的呵斥拷问,所有的一切都没改变他对学术研究的忠诚。即使是在“五七”干校,每日劳动之余,他依然没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读《红楼梦》,写。

经历了太多的艰难坎坷,他二十几岁双耳失聪,后又因用眼过度,两眼几近失明。可是老人依然每天工作、笔耕不辍,着书立说,先后撰写了《红楼梦新证》、《曹雪芹传》、《红楼夺目红》等几百万字的红学专着。他就是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第一人,是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周汝昌。

人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可选择之后应是无悔的付出。周汝昌在生命起程的那一刻就找准了前行的目标,有了方向的引领,让他一次次拨开云雾,在生命的征程中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心中的圣殿稳步前行。可整个路程并不是寂寞的,因为他收获了生命春天的同时,也收获了夹岸桃花,一路风景。

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三】

每当看到妈妈的头上又添了一丝白发,脸上又多了一条皱纹,身为儿女难免会心生感叹:时光流逝,儿女已长大,而母亲的似水年华也一去不返。今年,就将你的真心化为行动,感恩母爱,回报母亲。

所以,我决定为母亲做一件事——洗碗。

晚饭一吃完,我就洗碗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洗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我真正一做才知道要洗个碗也不容易,首先要用水把碗筷冲一遍,然后泡一会儿,只见一些饭渣好象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大水,赶紧浮到水面来。而有一些饭渣还粘在碗筷上不肯走,于是,我就用手搓了几下,饭渣便下来了。第二个步骤是真正的洗碗了,再接3/1的水,拿起洗碗布,蘸上洗洁精,就开始用力的擦了起来,之后用水冲碗。冲完后,碗基本上干净了。就这样,第一个由我亲自洗的碗就干净了。之后一碗复一碗,碗就洗好了。

洗碗完后,我感到十分疲惫。这时,我突然感受到了母亲是多么辛劳,却从不怨言。而我,却不为家庭付出,每天却要父母做这做那。

母亲,世间的一切都无法与您的伟大相媲美,一切的文字都无法表达您对我的爱,但我只能用这样的行为来报答一点对您的感恩之情,没有您,我的生活将变得无序,我们的精神将变得无依。

母亲,我深深地祝福您节日快乐

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四】

于是,我打算帮妈妈收拾屋子,我看见爸爸在客厅里玩电脑,我也很想玩,但是,我必须让妈妈休息休息,我特地在爸爸妈妈的`卧室里撒上洗衣粉,希望能拖得干净一点,我用抹布沾湿水在爸爸妈妈的卧室里拖来拖去,出了一身的汗,可是就是没拖干净,我不想拖了……可是想起想让妈妈好好休息,我就又拿起抹布认真地继续拖了起来,这一次我变得聪明了,我按着地板的纹理拖来拖去,我慢慢的拖,不一会豆大的汗珠从脑袋上留下来……终于拖完了,我并不觉得累,然而觉得很开心,看着闪闪发光、一尘不染的地板,我十分开心,就着这时我非常感慨,妈妈每天都拖地,妈妈不是更累么,我就拖一次地就叫好辛苦。

就在这一天,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不会再让爸爸妈妈操心,我会努力学习的。妈妈!节日快乐!

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五】

海尔总裁张瑞敏说过:什么是不简单?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只做一件事是简单的,因为它最容易去做,做好一件事,是最不简单的。因为它难以坚持。因此,只有专心做好一件事,才会获得最后的成功。

狂野中的小溪,从不因为自己没有大海的宽大管波而叹息,而是专心只做一件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滋养身边的小花小草。终于,有一天,人们发现它的周围已是花香浓浓,绿草如茵。

郊野里的小草,从不因为自己不如大树的高达茂盛而烦闷,而是专心只做一件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增添一抹新绿。终于有一天,人们发现它已成为田野中最有生机的一道风景。

河边的.碎石,从不因为自己不如高山的雄伟而悲伤,而是专心只做一件事。用自己的身躯为人们铺出了一条平坦的路。终于有一天,人们发现它已呈现出高山所不曾拥有的美丽。

传奇英雄,一代武学大师李小龙小时候痴迷武术,但他体质比常人都弱,而且不能走远路,眼睛高度近视。在这样的不利条件下,他仍刻苦习武。一日,不辍,他一心习武,为了追求武术的最高境界,他远渡重洋,历尽艰辛,和各国高手切磋,取长补短,学习柔道,跆拳道,空手道的优点,并将武学和中国哲学融会贯通,最终自创了威力无比的截拳道。他由一个平凡的武师成为了一个令人敬仰的一代武林宗师。

回顾当今中国体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成功的例子也不胜枚举。乒乓名将你、邓亚萍,身材矮小,刚练球时,在对抗中不占优势,一直不被教练看好,但她一直坚持着,她选择了这个职业,她要专心做好它,她勇敢地向困难挑战,苦练技术,别人练五小时她练十小时,就这样,最终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高超绝妙的技术,在赛场上赢得了一个个胜利,征服了对手,也征服了观众。邓亚萍就是通过一次次挑战自己向前奋勇迈进,成就了自己事业的辉煌。

他们能够获得如此大的成功,正是因为他们能够专心的只做一件事,千招会,不如一招熟。我们要做好自己的选择,并坚持做下去。

专心只做一件事,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潺潺的小溪已汇成奔腾的江海,稚嫩的小树已长成可以遮阴的参天大树,无数的碎石已铺成宽广的大道。

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六】

今天是父亲节,看着爸爸还没下班回来,我决定在父亲节为父亲做一件事,做什么呢?想来想去,我想到了炒两个菜。

说干就干,我先把白菜洗干净,然后开火把油倒进锅里,油一热就听见 噼里啪啦 的声音,并溅出许多油。我把洗好的菜倒入锅中,只听 滋 的一声响,我右手拿着锅铲,,左手捏住柄,赶快将菜翻过来又翻过去的炒菜不是还发出 沙沙 的响声。有时我怕油溅到我手上就快速翻两下后离锅远一点。我手忙脚乱的把盐放成味精,把味精放成盐。当我正要把盛在盘子里的时候才发现放错了。可把我急坏了,没办法,只好把炒白菜做成白菜汤了。

第二道菜我要炒番茄炒鸡蛋。我照常把菜洗好,把锅放在灶上, 啪 的一声我打开了煤气灶,我这一次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先把油倒进去,当锅头冒烟时,说明又热了,可以把菜倒进去了。因此,我把搅好的鸡蛋汁倒入锅中,鸡蛋进到进去后马上泡了起来,我拿勺从右往做翻再从左往右翻,等鸡蛋炒出香味时,把切好的番茄倒入翻炒几下就好了关上火,撒上盐再翻动一下装上盘就可以了。

晚上,爸爸看到我炒的两个菜,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我跟爸爸说,今天是父亲节,我想在父亲节为父亲做一件事,就想到这个了,爸爸听到后非常的开心,夸我是个好孩子。

喜欢做一件事的作文300字【七】

今天是妈妈的生日,妈妈平时很辛苦,总是忙里忙外的,今天总该放松一下了吧。于是我准备为妈妈做两道菜,让妈妈尝尝我的手艺。可是做什么好呢?我左思右想,大菜嘛,我的手艺拿不出手,那,就做两道小菜吧。经过一番斟酌,我定下了菜谱:一个热菜一个凉菜,热的番茄炒鸡蛋,凉的拌黄瓜。趁现在,妈妈还没回来,我一遛烟儿地冲进了厨房。

进到厨房,我一下子有了当大厨的感觉。开始做菜了,我从菜篮里拿出两个又红又大的番茄,把它们用清水洗净后,放进一碗滚烫的开水里,这样可以在撕皮时轻而易举。趁着烫番茄的功夫,我又从冰箱里拿出三个鸡蛋,从消毒柜里拿出一个碗。然后我把鸡蛋在碗边上轻轻一击,鸡蛋被磕出一条缝,我双手各捏着鸡蛋的两头,用力一掰,“啪”的一声,蛋清和蛋黄落在了碗里,而碎成两半的蛋壳“魂归垃圾桶”。我拿起筷子在装着鸡蛋的碗里搅来搅去,搅几下洒一点,狼狈及了。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搅好了鸡蛋。打完鸡蛋,番茄烫的也差不多。我用筷子把番茄夹起来,轻轻一撕,番茄皮大块大块的迅速地被我揭完了。我拿起菜刀,把它们大卸八块。

好了,番茄和鸡蛋准备完毕!接下来该是最难完成的“炒”了。

我点燃天然气炉,把菜油倒入炒锅里,等到油锅滚烫时,我把鸡蛋倒进锅里,炒了几下,便把番茄放进去。这时锅里溅起了油星儿,我丝毫不害怕,继续“工作”。突然想到还没放调料,赶忙放入一些盐和味精,一阵手忙脚乱之后,终于闻到了鸡蛋的香味,便赶紧拿出妈妈最喜欢的青花瓷盘子,把“胜利果实”盛上,小心翼翼地端上了餐桌。

接着是凉拌黄瓜。拌黄瓜很简单,我几乎没遇到什么问题,不费吹灰之力就做好了,我把它放在玻璃碗里。玻璃碗的晶莹剔透,配上黄瓜的鲜黄嫩绿,看了令人心旷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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