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其中有伟人、科学家或是作家,当然,我心中也有自己崇拜的对象——他,一位在世界上都很有名的篮球运动员,虽然他的名气还不如前辈乔丹,但是,他也被人们喻为是乔丹的继承人之一,他就是如今NBA休斯顿火箭队的当家球星——麦迪。
我永远也忘不了他创造奇迹的那一刻——在火箭队和马刺队的一场比赛中,在比赛最后的35秒中的时间内连得13分,帮助球队扭转了败局。我也是从那时起开始关注篮球,关注NBA的。
我永远忘不了他连续两年获得“得分王”称号,永远忘不了他那精准的跳投,娴熟的运球,如入无人之境的突破,势大力沉的扣篮......更令人值得敬佩的是:他每年拿着高额的薪水的同时,也不忘给社会做贡献。他几乎每年都要举办慈善活动和赛事,将比赛的收入捐给需要资助的儿童,生活也比较节省。当今的美国,在很多方面比我们中国强,生活水平更是如此,可是,现在中国有一些有钱人花钱如挥土,他们难道没有想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有贫困山区的人们吃不饱、穿不暖吗?所以,我建议那些有钱的人赶快把那大把大把的要浪费掉的钱捐给贫困的人吧。
火箭队今年战绩不尽如人意,麦迪也因伤缺席了多场比赛,他今年的表现也完全被另一位巨星——科比盖过了。但无论怎样,他都是我心中最崇拜的明星,他身上的品质也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是谁呢?
姚明、郭晶晶、刘翔……都不是。他们与我的距离太遥远了。他们是天上璀璨的繁星,遥不可及。而我,只能在苍茫的大地上抬头仰望,吸收他们的光芒。
微风习习,正是开运动会的好日子。说句老实话,我不喜欢运动,只是想趁此机会偷偷懒,凑个热闹而已。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一个奖牌,而每天下午都会在红色的跑道上留下他们的汗水,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不屑一眼。
我特地挑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阳光偶尔穿过树叶,投射在“沸腾”的地上。男子1000米长跑比赛就要开始了,很多学生都围在跑道边筑成人墙,我则安坐在大本营中,又显得喝着水。大概是到了第二圈的时候吧,人声鼎沸,学生都各自为班里的选手助喊呐威
我因太阳而半闭着双眼,透过人缝,看见一位白色上衣的选手倒在地上,我心想:辛苦了这么久,结果却倒了,所有的汗水都付诸东流,真是功亏一篑啊。他,在一秒间毅然坚强地站起来;他,没有顾及身上、脸上的灰尘向某处跑去;他,眼神坚决的看着前方的某处,跑去……他的双臂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
我被慑住了,猛地脱离了那我认为安适的位置,往人群众挤。他步伐艰难的向前挪步,一步一步地……我的心不禁为他而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仿佛在此刻就要停止,目光也死死盯着他那执着的身躯。
金牌早已名花有主,许多学生在他倒下的一刻唉叹了一声就离开了,为拿奖的人祝贺。此时的他孤零零地向目标迈进,我想:这就是运动员的运动精神吧!我承认我被他坚定的眼深折服了,我的心在他的带领下,明白了奖牌的真正意义……
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我忽然想起上体育课的我,总会趁老师不注意而溜之大吉或边跑边走,想到这里我不禁低下头,原来我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只会做逃兵而不愿接受困难向我下的挑战书。
失败不可怕,只怕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的“运动精神”。
我喜欢演戏,如果月考考完了,老师就会举办让小朋友快乐的同乐会,那时杨敏就会找我一起去演戏,每一节下课都会叫我一起去练习,我觉得演戏这条路虽然很艰难,不过到了演戏的时刻,就会比任何东西还要有趣。演戏时,我就会变成我的角色,演戏真是一个魔术师,可以把自己变成不同的角色。
我喜欢家,每当我上完补习班的时候,妈妈就会骑摩托车把我载回家,一看到家,我的心就会有说不出的欢喜,只要我一到家,一定会立刻下车跑去房间写功课,再到我家的顶楼跟爷爷打乒乓球。虽然家不是很大,但是它让我们可以不会流落在街头。
我喜欢有人陪伴,如果我有别人的陪伴,我进鬼屋才不会害怕;只要有别人的陪伴,我也可以玩恐怖的云霄飞车;有了别人的陪伴,只要不是坏事,我什么都敢做。每一个人只要有人陪伴,就可以克服所有的恐惧,我也喜欢陪伴别人,只要有人需要陪伴,我一定会过去陪他。
我喜欢生命,如果这个美丽的地球没有生命的话,这个地球就不是一个热闹的地球了。如果没有生命,我就不能在这里写作了,如果没有生命的话,就没有那么精彩的人类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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