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凡卡揉揉朦胧的睡眼,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城门跑去。他在那儿焦急地等着爷爷,但爷爷始终没有来。凡卡友好地问了问一位过路人:“请问几点钟了?”“我看看,六点三十二分了。”凡卡一听,急得连谢谢都没说便拔腿就跑。因为他必须在大家醒来之前回到店铺里。
凡卡来到铺子门前时,老板、老板娘已经早早地站在门口了,那表情十分吓人,凡卡的眼神里极度充满了恐慌。于是,他便想从老板与老板娘身边钻过,可凡卡还没钻过去,就被老板用力揪住那头金色的短发向院子里拖去,老板娘却在后面狠狠地踢了凡卡一脚,凡卡不禁大声叫嚷起来。老板把凡卡拖进院子里的一块空地后,抽出了那胳膊宽的皮带又狠狠的抽打了凡卡一顿。凡卡哭了,他哭得好伤心、好痛苦,好悲哀......他跪在地上祈求万能的上帝,让他亲爱的爷爷快点来接他回家,他再也受不了这种*待。凡卡小心翼翼地掀起衣服,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被打的身体上的一道道红色的痕迹,哭得更厉害了,一滴滴辛酸的泪水从他两侧的脸颊流了下来,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泪痕。
逃去如飞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爷爷还没有来。凡卡仍旧天天挨打、挨骂、挨冻、挨饿、挨......凡卡不再呼唤爷爷,凡卡认为爷爷不会来了,他对那封信充满了失望!
又过了一个星期,临近中午的时候,那些伙计们又捉弄凡卡,让凡卡去给他们打酒。凡卡低着头,不情愿的走着,一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老人。凡卡连忙扶起老人,为老人拍去身上的尘土,并诚恳地向老人道歉,凡卡抬起头来一看,啊,原来是爷爷。几个月以来爷爷还是老样子,仔细一看只不过多了几道浅浅的皱纹。而凡卡却变得很厉害:脸色蜡黄蜡黄的,瘦的就像一张皮包住了一堆骨头......爷爷一把搂过凡卡,擦擦早已泪流满面的脸后悔地说:“好孙子,都是爷爷不好,不该送你来当学徒。别干了,我们回家,我们回家吧!我再也不让你去当学徒了......”爷爷一边说一边抚摸凡卡的头。
凡卡终于结束了他悲惨的学徒生活。可下面等着他的又是什么呢?
我的老家在双龙山山脚下的旁边,那儿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值得观赏的风景区。
双龙山的水库五光十色,瑰丽无比:淡红的、土黄的、湖蓝的、翠绿的。所有的颜色相互交错着,变成了像彩虹一样的颜色: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艳丽的颜色在水面上闪闪发光,像钻石一样。
水库的旁边有很多电线,但是,那不是普通的电线。电线立在岸上,像个变形金刚。“变形金刚”上,还有一些电线。那个电线,把“变形金刚”装饰了“戴眼镜的变形金刚”,真是太酷了!
在双龙山前,有一条小河,岸上有一群鸭子。我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鸭子们就陆续地下了河。伯伯家养了各种各样的牛蛙。一个帐蓬里就大约有一万多只牛蛙。它们有的在水里快活地游泳;有的踩在别的牛蛙身上跳;有的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牛蛙,嘴里在吐泡泡。各种各样的牛蛙多得数不清。
老家边上长着茂密的树。碧绿的枝连成一片,就像叶的海洋,我们在里面游荡,好像迷路了一样。
我们又看见了一棵枫丹树,我品尝到了酸甜可口的枫丹。田野上有一堆稻草像门一样,躺在上面很软,很舒适。
双龙山物产丰富,风景优美。寒假的时候,我也要去那儿游玩。
乘坐旅游巴士,伴着小雪来到了这次欧洲游的第一座城市,科隆
科隆是一座古城,坐落在德国美丽的莱茵河畔。
科隆大教堂,是这座城市的中心。十多年前,当地人修建了一个教堂平台,使教堂与周围的街道及嘈杂的交通分离开来。据导游介绍,科隆大教堂高157.31米,它建有两座哥特式的尖塔,显得非常高大。
来到塔下,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仰望雄伟的教堂,塔身上的每个雕刻都是那么精细,每个细节都是那么完美!
进入教堂,光线比较昏暗,室内温度较低。整座教堂由五个殿堂和三个绕圣坛而建的偏室组成。据说圣坛还是初建时的样子,上面的十字架还是欧洲大型雕刻中最古老、最著名的珍品呢!站在教堂中央,抬头看去,从晶莹剔透的彩色玻璃中透进来一些光亮,使幽深的教堂中增添了一丝静谧。在低一些的墙壁上,有许多圣经中的神话故事的画像和雕刻,看到这些,我好像也变的虔诚起来,连说话的声音也低了许多。受到教堂中气氛的影响,我也点燃了一支蜡烛,默默地许了一个心愿……
走出了教堂,我们又来到不远处的莱茵河边。德国人把莱茵河尊为父亲河,可见它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河水静静地流淌,像一条白绸从城中飘过。虽说已是寒冬,雪花也时常飘落,河水却没有封冻,只是在柔和的水面上漂着些许浮冰。河上横跨几座铁桥,水面上停泊着几艘大船,成群的海鸥在空中盘旋。满眼都是黑白的色调,真像一幅淡淡的水墨丹青。
科隆真是一座古老而又美丽的小城!静静的散发着它的魅力。
凡卡在美梦当中遨游,但梦总有醒的时候。“嗒,嗒,嗒”一阵急促的走路声吵醒了凡卡。难道是老板回来了?!凡卡睁开他朦胧的睡眼环视了一下四周。突然,老板那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了凡卡的视线里。凡卡想起作台上还未收起的笔墨,心头不禁微微一怔,提心吊胆的望着老板。
“好你个小畜牲,竟敢睡我的作台,你不知道这张作台有多贵吗?看看!天哪!你把它弄脏了。”说完,老板扫视了一下作台。凡卡心里又是一怔。“小兔崽子,你是不是用我的纸,墨水和笔了!说啊!这些天我都白养你了。我给你吃,给你住,你还偷用我的东西,看我今天不好好教训你一下。”凡卡可怜巴巴的望着老板,希望他能发发慈悲。可老板并没有理会凡卡祈祷的眼神,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拖到后院,拿皮带把他结结实实的揍了一顿。凡卡疼得又一次昏了过去,可老板并不在意,只是收起了皮带,去干自己的活了。
第二天清晨,凡卡醒了过来。他慢慢睁开眼睛,轻轻揉了揉还在疼痛的地方。这是他唯一能够休息的时候了,不幸的是刚才的一切都被老板娘看到了。“臭小子,你既然醒了就快去把衣服给我洗了,别偷懒,不然你就别想吃饭!”老板娘用手指着凡卡,吼叫着说。无可奈何的凡卡只得乖乖听话,不然就连他早餐那么一丁点儿的干面包也吃不上。
店里的伙计们也还是经常捉弄他。“凡卡有人给你回信,你去酒店打酒我们就把信给你。”伙计晃了晃手里皱巴巴的信封。天真的凡卡以为是爷爷给他的信,跑了许多路才把酒打来,可到头来却只是一张什么也没有的信封。
凡卡还是在盼望爷爷能来接他。他的希望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破灭。这对于九岁的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可凡卡还是在想:爷爷一定会来接我的,幸福的日子会回来的……
凡卡正在熟睡中,在梦中,他梦见了自己的爷爷正在炕上念他的信,泥鳅摇着尾巴,卧在床边,静静的睡着……
“啪”的一声,划破了圣诞节前夕的宁静;凡卡尖叫着一声起来,他脏兮兮,黑乎乎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疼,他想伸手去摸。朦胧之中,他感觉到右脸又被重重的打了一下,凡卡再次尖叫起来。“混蛋,谁允许你睡在这里的?”一个恐怖的声音传入了凡卡的耳朵,他以为这是一只野兽的吼声,但他想错了,站在他面前的正是拿着皮鞭的老板和老板娘。
凡卡立刻揉揉眼睛,哆哆嗦嗦地站起来。老板再次破口骂道:“混蛋东西,快滚出去,到你该去的地方去!”说罢,老板将凡卡拖出去,扔到街上;凡卡本以为老板会把他仅有的几件衣裳和一只破着洞的袜子归还给他——那是他唯一可以保暖的东西。但是老板不但不给,反而让店里的伙计把狼狗放出来,追咬凡卡,直到凡卡被追出几公里远,那两条狼狗才悻悻的吼了几声,转身离去。
凡卡这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给爷爷写完信之后太困,竟然忘了睡在自己的“床”——过道,而睡在老板的写字桌上了——老板是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坐在他那里,更别提睡觉这种罪孽了。
凡卡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他没有鞋,因为老板并没有给他鞋穿。他的脸已经冻得通红,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他冻得瑟瑟发抖。他尽可能的把身子缩得紧点,依偎的地方多一点。
凡卡这下彻底的绝望了。因为他在老板家,虽然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但是起码还有饭吃,起码还有衣服穿,有火炉可以取暖;如果爷爷愿意来接他,也可以来店里找他……现在可好了,他被赶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爷爷无论如何也不会找见他的,更不会接他回去;况且,他自己都不一定能撑到爷爷来接他的那一天,想回去真是痴心妄想。
这时,雪下得更大了。九岁的伊凡·茹科夫闭上了眼睛,人们不知道他是冻死了,还是睡着了……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看了书名就知道,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后来,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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