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我的妈妈现在是北京市政府里的一名领导干部,她高高的个子,长着一双大眼睛。平时对人说话可和气了,但一干起工作来,却非常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有时为了工作,经常夜里一两点钟才回家,可天一亮,又早早地上班了。
记得北京市实行五天半工作日的第二个大休日,妈妈回来较早,正在给我做馅饼,突然,电话铃响了,原来发生了一起凶***案,要她马上去现场。妈妈放下电话就要走,我非常不愿意让她走,可她还是走了。我被**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她就是这样一个把工作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人。正是因为她对工作负责,任劳任怨,她还获得了首都精神文明奖章呢。我为我有这样的妈妈而感到骄傲。
评改意见:
这篇文章的小作者是想通过妈妈为了工作,放弃了自己的休息这件事来赞扬妈妈把工作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对工作负责的好品质。但是读了之后,给人一种非常空洞的感觉。这是因为作文中都是概括性的语言。如:第一段写道:“一干起工作来却非常认真,一丝不苟,有时为了工作经常夜里一两点钟才回家,可天一亮又早早地上班了。”第二段写道:妈妈接到电话就要走,我不愿意让她走,可她还是走了。整篇作文没有一处人物动作和语言的具体描写,非常乏味、没有真实感,人物的形象也立不起来。要想把文章写具体、生动、让读者喜欢,就要把人物的动作,语言写出来,也就是说要写出人物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如果在做了什么前边加上怎么做的,说了什么前边加上怎么说的就更好了。如:妈妈放下电话,拿起大衣,一边穿,一边快步向外走去。这样一来,就把妈妈走的动作写具体了。拿、穿、走,形象地写出了妈妈出门前的样子。“走”的前面加上“快步向外”,使“走”的动作更具体了,而且把妈妈急切的心情也充分表达出来了。再如:“我非常不愿意让她走。”这里也应展开写具体,“我”是怎么表现的,说了什么,妈妈又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可改为:我走上前去,拉着**的衣角,小声说:“您能不去吗?”妈妈抚摸着我的头,和蔼地说:“这是工作啊!”我再一次向她恳求道:“好妈妈,您能跟我吃了饭再去吗?”妈妈变得严肃了,声音也提高了:“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哪还有时间吃饭!”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加进这样一段对话,把人物形象化了,使他在读者面前活起来了。“抚摸着我的头,和蔼的说”表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变得严肃了,声音也提高了,头也不回地走了”体现出在工作和家庭发生矛盾时,一个爱孩子的母亲毅然选择了工作,更加突出了工作比什么都重要这一中心。人物形象在读者心目中高大起来了。
这次习作要求写你喜欢的一个人的一件事,通过这件事要说明你为什么喜欢他,实际上就是通过这件事要反映出这个人某一方面的好品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个一”,即:一人一事一品质。怎样才能写好这样的作文呢?
1.选好人和事
在你成长的这些年里一定有很多人对你的学习,生活有过很多的帮助,你也一定见过很多人在帮助别人,有很多事情使你受感动受教育,给你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好好回忆这些事,选择出你要写的一个人的一件事。
有些同学认为自己周围的人都普普通通,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没看到舍己救人的事、也没遇到同歹徒做斗争而英勇献身的人。其实,这篇作文就是要写普通人的平凡小事,从这些小事中体现人们的好思想、好品质。如:爸爸妈妈努力工作,爷爷奶奶生活俭朴,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关心集体、努力学习、锻炼身体,邻里之间团结互助……都是作文的好素材,只要认真观察,做生活的有心人,一定能够选出好材料。
2.确定作文题目。
这次习作只给了作文的要求和范围,没有定出具体的文题。在认真阅读题目要求选出要写的人和事之后,再确定习作的具体题目。题目可以根据所选择的主要事件来定,也可以根据所写的人物来定。
3.把事情的经过写清楚。
确定了材料和题目,不要急于动笔。如果马上动笔,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往往写半截就不知怎么写了。因此,要疏通思路,整理事情的发展过程,按照记叙文的六要素来整理,即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起因和结果部分对于四年级学生来说只要交待清楚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经过部分,要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分几层意思,一步一步整理好。
要想把事情的经过写清楚,还要把人物在做事的过程中重点的动作,重要语言写出来,这样,文章就会生动、具体了。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
明明是俗套到不行的霸道总裁与小妞的冤家爱情故事,看起来却那麽甜蜜有趣!因为已成中年怪大叔却仍有少年感的金城武依旧帅到无人能及!因为周冬雨宛如「阳光版安生」的创意主厨还是可爱到邋遢、迷糊都成闪光点。还因为电影丰富的色彩洋溢着温暖的画面,从生活细节渗透人物性格、累积情感,再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酝酿出两个怪咖古灵精怪的爱情样貌。就像片名:「喜欢你」,简单平常,没有深刻的道理,一如每天都要吃饭,但像霸道总裁一样吃一顿自己爱吃的饭,却能让心跳动不已。
「喜欢你」就是一个冤家路窄、吃逢敌手的爱情喜剧。情节简单俗套,胜在生活化的细节与对观众笑点的精准掌握。喜剧难就难在这里,掌握不好,就会让屏幕里外处处透著尴尬。在观影过程中,笑点自然流露,金城武略显用力的演出反倒挺贴合这个超有洁僻、泡面得分秒不差的`霸道总裁。与不讲逻辑、不按牌里出牌的周冬雨,恰好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很有CP感。
进影院前,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在谈:金城武配周冬雨,好像老牛吃嫩草啊!我心里默默OS:拜托!是金城武耶!去哪找那麽帅的老牛?男神中的男神!是周冬雨赚到吧!难怪周冬雨说:能和这么好看的人拍戏,好开心!这也是我看「喜欢你」的感觉之一:人好看,戏好玩,情感甜,画面美。这么简单,却这么叫人喜欢!电影本身仍有缺点,四星,但瑕不掩瑜,好感度值得再加一星。这年头拍一个简单动人的爱情故事,反而变成一件不简单的事。或许因为现在人要的太多,想要丰富的爱情,希望爱情里什么都有,能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求,却忘了怎么发自心底去喜欢上一个人。
电影淡化了两人阶级的差距,甚至将差距变成趣点所在。将美食与爱情做了巧妙的结合。一个爱吃懂吃,另一个会做吃,还能满足对方挑剔的味蕾,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喜欢你,就从彼此都喜欢的部分开始。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情感是「懂得」,别人都不懂的,你懂;懂了,还珍惜;珍惜了,就会慢慢生出无可替代的感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从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明明洁癖到不行,为了吃顿好吃的,猪窝狗窝都要去!吃饱喝足了,竟然还能在此安心睡去。坚决一个人吃饭不知何时变成了两人一起吃。当你开始把不习惯变成习惯,自己好像也在无意中被改变了。一个人可以喜欢吃好几个厨师的菜,但当厨师把独一无二的的情感放进菜肴里,那一道道的菜就不仅是菜了。喜欢你,就是为你做你爱吃的菜,且就是不允许你再同时喜欢吃两个厨师的菜。不管有没有道理,变得没来由的霸道,也是因为:喜欢你!
喜欢你,所有莫名奇妙的情绪自然都合理了。
河豚中毒那场脑洞大开的戏实在绝妙!甜蜜爆棚!所谓二人世界就是:只要我俩在雨中,就算全世界都是大晴天,也与我们无关。只要我俩一国,怪咖世界就是最好的世界。在雨里疯狂,在雨里大笑,在雨里胡言乱语,爱情就是不让我们淋湿的那把伞,也是现实世界里你看到的最美的夕阳。
喜欢你,喜欢到明明讨厌你却还是无法不在意你;喜欢你,喜欢到竟能无视你所有的缺点,什么个人原则、思考逻辑,在你面前全成无用之物。喜欢你,喜欢到明明特别普通的你,却成为我普通世界里最特别的存在。喜欢你,喜欢到谁都无可替代,慢慢就变成了简单的爱:只想和你一起吃饭,一起看你喜欢的风景,把你的习惯变成我的习惯,把我完美的世界变成有你的奇异世界。
其实,没有特别想说什么,只是单纯想表达对「喜欢你」的喜欢!喜欢连骂人都好看的金城武,喜欢笑起来阳光灿烂的周冬雨,喜欢两人之间纯真幼稚却美妙无比的化学反应!就像今日24.5度的气温:不冷不热,可以走在舒适的阳光里,也能宅在家中最明亮的角落里。
简单的爱情就像简单的生活,无法定义也不需选择,只要彼此真心喜欢,自然就会在一起。
乍看之下,电影情节好像也很俗套,一个长相平平、邋遢迷糊的厨师和一个英俊逼人冷傲孤峻的总裁的爱情故事。
其实,故事开头,顾胜男被杨佑宁饰演的总经理提出分手而大受刺激之后,还是很有同理心和共鸣的。忘了哪位大作家说过了,“美首先是安静的,静到让人不安”。那么作为一个活泼开朗、爱说爱笑爱热闹的女孩,肯定跟美没有太大关系。虽然,很多时候,坚信自己也有闪光点,是男生“有眼无珠”。可是,更多时候,“顾胜男”们还是会被“路晋”们犀利直白的“丑也丑的普通,毫无个人特色”一语中的地刺激到。
怎样讲呢?金城武饰演的路晋帅是太帅了,但是也太龟毛了,对食物挑剔到无以复加不说,连窗帘遮光度都要精细明确,这样就罢了,煮个泡面还要精确到秒,分毫不差!说得不知耻一点,一个长得帅的男人当然可以让人包容很多缺点,但一个龟毛到繁琐无比的男人,即使潘安再世也令人无法忍受!这样一个男人,一个无论对人对己都挑剔刻薄的人,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可能爱上一个邋遢迷糊的少女。不过,爱情片,尤其是不矫揉造作的爱情片,好就好在还注重心意相通这回事。而且这心意还是通过食物传达的,真正地体现了中国人自古以来认为的“食色,性也”的朴素思想。吃,乍听之下,不过是日常生活极为普通的一部分,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必须进行的一件小事。但事实上,吃,尤其是中国菜,凝聚了普通劳动人民的诸多生活智慧和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
看到影片中间,会明白路晋为什么会喜欢顾胜男。无论男生女生,热爱并且专注于自己的事业总是令人动容。厨师,对于顾胜男不仅仅只是一份职业,还饱含着她的感情、对生活的认知,对食物的热爱,对顾客的尊重。当路晋提出“此时此地此刻”的考题时,她也能用一道道菜交出完美的答卷。因为此时,做饭于她而言,更像是一次棋逢对手的会友。美妙精致的菜也需要懂的人去理解、去感受才能彰显其意义。当然,更进一步地,尤为完美地,不但以吃会友,还会出一个心意相通的男朋友。
前文刚说到看到影片前半部分会很疑惑一个龟毛繁琐帅气逼人的总裁怎么会喜欢一个混不吝的、不太讲究的小厨娘。但是,在故事中间,在顾胜男家里,在一个乱糟糟的,东西随意摆放,看起来略显狭小逼仄、十分零乱的出租屋里,路晋可以安心地吃东西,可以自然地在沙发上入睡,甚至最后一改不与人同桌共食的习惯,开始与顾胜男一块嬉笑打闹,随意自然地吃火锅,我们就明白,吃,最容易让人放松,让人感动,当然也最容易让人感到心安。尤其是,一个孤独地,看起来“高处不胜寒”的成功人士,可能内心的轻松安静是最想达到的理想状态。
就在两人感情看起来渐入佳境的时候,出现了美丽端庄、温柔可人的林志玲饰演的私厨。她给路晋做饭倒有七年了!周冬雨看到林志玲的背影时的不可置信,外加一点点的探究好奇、气急败坏真是—刚刚好!“你只能喜欢吃一个人做的菜,怎么能同时吃两个人做的菜呢?”这句话搁在平常,我们听到,只会觉得神经病吧,不就是吃顿饭嘛。可是,在这个故事里,在这种情形下,尤其是面对路晋的这种性格,一定程度上,食物就代表私密的情意,既然是情意,怎么可以分给两个人呢?所以这句质问和怨尤反倒显得真实可爱。而故事呢,好就好在,林志玲明白路晋已经心有所属(因为甚至改变了一直以来坚持的饮食习惯!之后,没有争吵打闹,没有怨天尤人,离开地恰到好处,无声无息。无论如何,成年人,尤其是历经世事的成年人,总是学会了在生活中把握分寸。
电影结尾,故事停在了两个人坐在椅子上,看漂亮的夕阳的那一刻。前一段时间回中学时代的母校,也顺便再一次逛了古城。古城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寺庙,开元寺不是最知名的,但在我看来,是最有韵味的。黄昏时分,夕阳斜斜地照下来,跟高耸的寺庙,低矮的建筑,古色古香的殿宇组合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可惜我自己不会画画,不然,这个时刻值得画下来作为永久的纪念。但是,在回程的路上,一瞥而过的宣扬古城旅游与历史的广告牌上,正是这幅夕阳下寺庙的美丽剪影。那一刻,有一种感觉,不管是城市宣传片,还是爱情故事的日常,可能相携看夕阳都是我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美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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