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卡一觉醒来,想到信送到爷爷那里去,爷爷回来救他,心里开心极了。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信却送不到爷爷那里去。小凡卡万万不知道,信上要写好爷爷的准确地址。醉醺醺的邮差看见这封没有准确地址的信,只有一个名字,“康斯坦丁·玛卡里奇”。虽然邮差爱喝酒,但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邮差。
这位邮差去到了乡下,一户一户的问康定斯基·玛卡里奇这个人,而此时的凡卡,却在阿里亚希涅那里又遭了一顿毒打。
可怜的凡卡,今天早上在干活儿的时候,擦着楼梯把手。老板和老板娘的可恶的小崽子,一大早就开始叫唤。老板和老板娘在睡觉的时候,谁也不能打扰。凡卡只好去给小崽子摇摇篮,晃啊晃,一不小心把水桶弄到了。肥肥的老板娘被湿乎乎的地板给滑到了,老板揪起凡卡的头发,用皮带一下一下的抽着他,痛的凡卡哀哀叫唤。原本身上就有伤的凡卡经不起这么一打,昏了过去。
醒来以后,凡卡再也忍受不了了。准备明天在老板和老板娘睡觉的时候,偷偷逃跑,跑回乡下。凡卡假装一直昏迷不醒,睡到第二天的四点。凡卡蹑手蹑脚的从过道里走到店门前,抓起一双鞋子,穿到了自己的脚上。飞速的跑出了店。
老板像只狗,耳朵灵敏的很。从房间里出来,呼喊着凡卡的名字。老板看凡卡逃走了,气狠狠的说:“这只喂不饱的小兔崽子,你赶快走,我看你能去哪儿!”
凡卡走在黑黑的夜空里,踏着雪,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突然,倒在了地上,身上的伤让他疼痛不已。凡卡抬起头,向前望去,盼望着爷爷能来把他接回乡下……
那双眼睛终究是睁开了,一切如故,只不过是窗外的雪变大了些,凡卡摇了摇昏昏沉沉的脑袋,去关窗户。他走到窗前,却又不忍心,怕错过了自己唯一的希望———爷爷,他出神地望着,身体已经冻僵,丝毫没有注意有人进来。
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子吼道:“臭小子,偷懒了是吧,老子抽死你。”说完,他怒气冲冲地去找皮鞭。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对于这攻击毫无力气反抗。老板狠狠地抽着凡卡,凡卡却不为所动,口中喃喃道:”爷爷”,雪吹了进来,将他染成了白色,也将屋子弄的湿湿的,老板更生气了,一把将凡卡扔了出去。
从两米高的地方摔下来,凡卡半响爬不起来,他揉了揉腰,艰难地站起来了。寒风侵占了他的身体,他的脸上却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他静静地坐着,望向远方。
忽然,雪地里隐现了一个人,他身上的袍子遮住了他的脸。“爷爷”凡卡大喊着,使尽全身力气跑向那个人,“啊”凡卡重重地摔在地上,爬向那个人,近了,更近了,等凡卡看清哪儿的脸,心碎了。凡卡呆呆躺在地上,“不是爷爷,爷爷,你在哪里?”
风越来越大,雪下得也很猛烈。
那个雪地里的少年,没人理他,他就躺在那里,呆呆地望向远方。
当凡卡还有沉醉在美梦之时,他被吼声叫醒了。
“凡卡!”老师怒气冲天大吼了一声,凡卡立刻从美梦中惊醒。“你是不是偷用了墨水,墨水不要钱啊!你还一次用那么多!用!用!用!我一次让你用个够!”说完,老板将墨水瓶仍向凡卡,凡卡全身一下子全黑了,而地板上也脏了。老板又怒吼道:“看看!地板都脏了,把他给我擦干净,不然就别想睡觉!”
凡卡只好乖乖的拿起一块抹布,仔仔细细的开始擦地板。可是,墨水怎么能这么容易擦干呢?(接下来用第二人称)
你很用力的擦,可擦不干净。你拿出吃奶的力擦,地板没有任何变化。你深深的知道,还有两三个小时天就要亮了,在天亮之前你的老板一定会狠狠的揍你。而你你接下来注定的命运却是束手无策。你想着你爷爷,但你却不知道你爷爷永远不可能来接你。
你一点也没灰心,继续卖力的擦,最后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地板上的墨水反而没有擦掉倒变浓,变多了。
你的心里十分恐惧,你知道死亡性的灾难就要降临了。你不知道会不会有像上次那样毒打,还是更厉害的处罚。
你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熬到了早上。老板起来了,你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你的牙齿颤抖,你的手早抖动。终于,老板看到了地上的墨水,你害怕了。
老板看到了对你说:“你!完蛋了!”说完老板把你拖到院子里。之后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木棍,将你的手拉出来,用力的打你的手心。你哭着,你喊着。你到现在还想着你的爷爷。可你已经被打着失去了知觉。忽然,昏倒在地。
当你张开眼睛已在一个漆黑的地方。你摸索着。四面八方全是木板你用力的敲,希望有人来帮你。这时你听到了沉重的脚步声,老板来了。 他告诉你,他要关你一个星期,在这个小黑屋里。
你失落极了,一开始你疯狂的敲小黑屋的门。可后来你才知道这是浪费体力。你没有食物,没有水。你累的闭上了眼睛。
你不知道,你这是最后一次闭上眼了。一个星期之后,老板打开门,你还蹲在小黑屋的角落里。睡着了,永远的睡着了......
流行文化,恰如浓浓的黑烟,邪恶诡异,随风而飘,居无定所。
等待流行文化升华,等待高雅文化长存,等待文化竞争拉下序幕。
诗词曲赋,琴棋书画,随着各种家喻户晓的歌曲被改编的面目全非。随着周杰伦的《东风破》的遍及,现代的孩子才开始接触古典诗词。直到中学毕业,口里能诵吟的也不过是:“小荷才露尖尖角”·“低头思故乡”这样的小情调。古代诗词歌赋所代表的这种高雅文化从我们的视野里大幅度的撤退,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各种流行的曲调,摇滚音乐。
古代的.琴棋书画是衡量一个人形象好坏的标准。可如今,年轻有为的形象为了应付当代的时代需求。流行文化却是集中于多金,高学历,高收入,高文凭,高消费。
在这场文化竞争中,高雅的传统文化似乎暂时性的落场,其实不然,流行文化会在纯净高雅的人群中会逐渐升华,最终转化为高雅文化,永存于内心精神世界中。
高雅文化,其中不乏些道德规范。正如孔子的“仁”,仁统率着忠、恕、孝、悌、恭、信、敏、惠、智、勇、刚、毅等诸多道德规范。可是这些高雅文化的精髓,却逐渐淡化,甚至被遗忘。取而代之的却是诸如“摔到老人该不该扶”,“h妻俱乐部”等道德破坏的行为却成为人们口头所谓的流行话题。
在这场文化竞争中,高雅文化似乎略显劣势。其实真正胜利的却是人们心里都存在着道德规范,或许只是人们被当代的文化迷惑了双眼,在未来的某一天,流行文化会被升华精髓,弃其糟粕,我们一起等待。
我们一起等,在流行文化中等待精髓,在高雅文化中等待永存。那么文化竞争就会拉下最后的序幕,无论哪一场文化竞争,高雅文化将会是最后的赢家。
在轻歌曼舞中静赏韵华;在泥流诱惑中静等高雅;在流行时尚中默数真谛;在文化苍穹下坐看云起;在文化经典中等候轮回
我在等,我们在等,等待文化竞争最后的胜者!
过了一个钟头,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了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凡卡睡得正香,忽然感到一阵揪心的疼痛,他睁开眼睛一看,一下子吓得不知所措,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面前,手里握着一根木棍,正气势汹汹地瞪着凡卡
凡卡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又犯什么错了,干活的时间不是还没到吗?自己才刚休息不久。难道写信的事被老板娘发现了?凡卡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如果信真的落到了老板娘手里,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自己不仅会遭到一顿毒打,以后想再跟爷爷联系上就更困难了。不过,这事老板娘怎么可能知道呢?凡卡正感到疑惑不解,老板娘突然操起木棍往凡卡身上狠狠打了一棒,恶狠狠地吼道:“你这个懒鬼,叫你做一点小事你都做不清楚,叫你给小宝宝摇摇篮,你居然敢在这儿偷懒!”听完老板娘的一番话,凡卡这才醒悟过来,刚才确实是自己太大意了,只顾着写信,竟忘了自己的任务。凡卡拖着疲惫的身躯朝老板娘的小宝宝的房间走去,身后又传来了老板娘不满的吼声:“你这个坏东西,下次再敢偷懒,我非打死你不可!”这一回,凡卡并没有对老板娘的话产生恐惧,相反,他在心里暗暗得意:“已经不会有下次了,再过几天爷爷就会把我接走了。”想到这,凡卡不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自己终于可以告别这地狱般的生活了。
可是一连几个星期过去了,凡卡根本就没见着信的影子,更别提爷爷的回信了。或许凡卡心中已经明白了,可是他不愿意揭开事情的真相,他只是把这份甜蜜的希望埋藏在心底,等待着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题记
空气里飘着浅浅的寂寞,那些慢慢抽离的破碎记忆,正在阳光下,碎的斑斓,碎的纷飞。那些永远铭记的往事似无法改变的境遇,正慢慢地,远离阵痛的心。
秋天,街道两边的银杏树叶都变成了金色,落在地上,脚踩上去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颓败的声音,也意味着新的轮回吧。依稀记得,那夏日里,树的影子在地上显出斑驳的光影,亦深亦浅,层叠交错着,抹上一层梦幻,给人无尽遐想。而如今,却只剩一树苍白了。
车子在路上飞驰,风景与人潮急速后退,像是一场黑色的梦,被吞噬,被分开,被埋葬远方。年少啊,青春啊,我们的梦啊。那青鸟飞来的方向,是否就是幸福。
我们需要一些回忆来喂养寂寥,典当一些日子来滋润情怀。有时候,一份清淡,更能历久迷香;一种无意,更能让人魂牵梦萦;一种简约,更可以维系一生。也许每个人的初衷都只有一份简约的追求,或期待一场温润的雨,或期待盼望一株茉莉花开,或等候一个远行的归人。
我们在自己的那座城里筑梦,不求闻达于世,但终究还是希望可以留下些什么,仅仅是为了被某个人记起。
张爱玲说过:“在这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我们都是上帝的囚徒,带着枷锁的木偶。但,我们有自己的'思想。所以,盘古开天劈地;所以,牛顿被苹果砸中了;所以,莱特兄弟拥有了飞行的梦想。人因梦而美。
依稀记得,自己的第一个梦想是当个植树工人,那是多少年未见得流年了,久的好像被时光忘记了。记忆里,因为拥有第一个梦想的我,笑得好美丽。记得五岁那年,我看到一棵受伤的小树,便下定决心要保护它。于是,日复一日的,我坚持着为小树浇水,为它施肥,将它当成朋友,单纯的毫无理由的想要保护小树。绿绿的叶子,小小的枝干,可爱的肆无忌惮。就这样,我见证了一个生命的成长。而那棵小树,也成了我的荫蔽,它也以它的方式守护着我。曦辉中,那份纯真,却怎么也寻不回了。
今天,我又来到当年种下的小树前,耳畔,似乎又传来了阵阵笑声。轻抚那树的枝干,与它想拥,一切已无言。
那时候时光悠悠,夕阳重重,只是那花鸟依旧人已不同。
寻梦寻梦,寻了一世繁华,转眼一刹,不过是在寻我初来时清水盈盈,莞尔清眸。
——尾记
此琴为钢琴,虽说我才十二岁,可与钢琴也有七年之久的情意。在我“牙牙学语”时,常在幼儿园看到老师在黑白的琴键上,弹奏出优美的琴声。那时,好奇心驱使着我也要摸一摸,弹一弹,梦想着自己也能像老师一样会弹曲子。也正因如此,也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随后,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她很赞同。紧接着,我开始真正地接触钢琴,在几节课上,我学到了关于钢琴的各种知识,也知道了首次弹钢琴的那种感觉。二年级时家里有了自己的钢琴,如同一个“大玩具”。每天在家里练上不久时间,慢慢下来也能弹几首简单的歌曲,令我有一点小小的“成就感”。
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时琴行里要举行的“音乐会”。虽然规模不是很大,但是那种艺术的气氛对于年幼的我来说时无比兴奋的。所谓的“音乐会”就是每个人选择自己最得心应手而又好听的曲子,我选的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这首曲子,相信大家一定很熟悉。正因为大家耳熟能详,更不能在表演时出差错,于是在家里拼命地练习。首先将曲子烂熟于心,再将曲子弹奏得滚瓜烂熟,最后再将曲子的`情感、韵味慢慢深入。
好不容易到了那一天,我穿一身洁白的长裙。在外人眼中,我显得那样淡定自若,殊不知我心里七上八下,生怕在演奏中弹错一个音,处于尴尬的境地。我是在千人观众的面前演奏的,无形中给了我一种压力。表演一直在进行,一个接一个地弹完了,离我演出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时间仿佛如同沙漏一样艰涩地在心间流逝。快到我了,使我更加坐立不安了。只听台上叫着我的名字,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立即深呼吸,迅即平静下跳动的心房,从后台沉稳地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钢琴。在美光灯下,在观众的掌声之中,我一下子进入了演奏的状态,轻叩起第一个音符。音乐就在我灵动的双手中跳跃。音符在场馆里不断地回旋,乐曲在不知不觉中跳入了大家的双耳。曲子终于被我完整地弹了结束。没有错音,没有失误,我再次深呼吸,一股从未有过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听着场下观众的掌声,我的脸笑开了花。
钢琴,我仍在练习、演奏。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钢琴将像朋友一样陪伴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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