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书是树木用年轮讲述的故事,酒是谷粒用韶华积淀的馥郁。古人的那些雪月风花和风骨一起由向我娓娓道来。
记得小时候在图书馆翻书,曾一瞥《长安月下红袖香》。书封面素雅,一朵牡丹斜耷,没有过多的颜色,仍让人到它的雍容贵态。因为我姓李,打小就对李氏的唐王朝持有一种别样的亲切感,鬼使神差的便抱着那本书借回家看。
诗词积累并不多的我,一拿回书就爱不释手。现在想来,当时一定没有品出里面的任何一首诗的\'韵致,可那种面对唐朝盛世的感觉确实真实的,自己也俨然成为其中一位女娇娥。
仿若命中注定一般,一连几日坠入了盛唐的梦里,从此不可自拔。一连几天一直臆想,每每回到家总忍不住翻看那书,于封面处流连,翻过内容,又于封面处久久停驻。
之后我便爱上了唐诗,从一本本“肤浅”的插图读物到一部部细致的诗词赏,从骆宾王到李煜,从磅礴大气的盛唐诗,到缠绵婉转的晚唐诗。因为那本幼时好奇产生的《长安月下红袖香》,到如今家中自己爱不释手的《全唐诗》。
在那部《全唐诗》中,大唐风韵如上等琼浆,当你翻开它的刹那,那扑面而来的浓郁香甜就是让太白在迈豪间挥洒自如的状元红。是白居易的“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是繁复的文字与肆意畅快的交织。
后来越来越没有时间去品味诗了,的压力,甚至让我觉得,以后再没有时间,没有心境去好好看看全唐诗的精美措辞了。可当我忽然有一天翻到《春江花月夜》时,猛然发现,诗并不是徒有华丽辞藻,其中蕴含的深沉,同样凝结着古人的睿智与思考。
“以孤篇压倒全唐”并非虚传,三十六句并不代表着冗长,古曲的于耳边萦绕沉浮,远比不上原诗语调婉转口齿留香。
明月高悬,海上共潮生。即使来江边眺望的人们代代变迁,明月年年岁岁始终如一爱慕春江;即使明月永不能触及春江,但她依旧静静的将光亮往柔波上淌。时光纵荏苒,他人在江边不同的心跳,早已与皎皎月轮无关。
蓦地,醇香滴入,引出千万溪流。
那些我们以为对的,值得的,独一无二的事情,也许明天也会有别人做出同样的举动,但那并不能否认我们曾经付出的努力。也许很久以前有人在这个时候同我一样发出同样感慨,又或许很久以后有人写出了与我相同的文章,只是这些早已不重要。因为千年以前的那个人不是我,千年以后的那个人也不是我。何必担心未来是什么呢?那必是我不悔的路。
晋时,王羲之一篇《兰亭集序》提出了他的生尽欢;北宋时,欧阳修的《生查子》吟诵了今昔对比。处于他们之间的张若虚还是不悔挥洒出了《春江花月夜》,相似又如何?三篇文章俱是佳作。如若有谁瞻前顾后,迟迟不敢说出心中所想,他们的心情,如今便无人知晓。
将手探入水中,竭尽全力想把它舀起,清流仍会从指尖细缝中溜走,水永远是流逝的,但凉风却是属于你的。他人的爱恨情仇飞过,你也会变成历史中的过往云烟,可你却真真实实存在过。
我愿意同李白一样不摧眉折腰事权贵,即使将会面对惊醒谪仙的一盆凉水;我愿同杜甫一样忧心他人疾苦,即使他人欺我势单力薄,只能归来倚门自叹息。我不敢大声说,但未必我就不能做。有些事我不在意与别人做的相同或者做的不如别人优秀,我仍会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酒的味道总是让人沉醉,古人借酒壮胆,而我借诗。承载了古人智慧的诗集一如醽醁美酒,沉淀下来的琼浆,引人沉醉于浓郁之中,点滴渗透进心里,在历史长河中发酵飘香。时光蹁跹,它会与你一诉衷肠,它把那些心声揉在字句中,在你迷茫时,告诉你道路的方向……
我是大家人见人爱的饮品-------酒,我在世界上大部分地方都有,我和我的兄弟姐妹,被人们装扮得漂漂亮亮,就是为了吸引顾客,来和我们交朋友。
我们的兄弟姐妹很多,有红酒、白酒、葡萄酒、啤酒。我们的性情也不同,有的口味甘甜,芳香清醇;有的香味清淡,略带微辣;有的尝似无味,却回味无穷…..。人们称我为“红酒”。我有很多优点:不但能预防动脉硬化,促进消化,而且能抗衰老,深得人们的喜欢。但如果我发起脾气来,会对人们身体造成伤害。我有个哥哥叫:“白酒”。他的名气可大了,历史甚久,受到国人的普遍欢迎。他有以下几项优势:1、开胃消食,促进食物消化。如果人们和我交朋友,我也会真心对待他们,使他们高兴,增进朋友间的友情。但如果和我开玩笑,拿我出气,我就会使他们胃黏膜受刺激。2、他还能预防心血管病,加速新陈代谢。他的酒精成分高,能够促进人体血液循环,对皮肤有一定良性刺激作用,以达到促进人体新陈代谢的作用,此外还能消除疲劳和紧张、舒筋活血,驱寒等。现在,哥哥的保健功能被进一步开发,《本草纲目》上记载白酒有通风、驱寒、舒筋、止泻、利小便等作用。美国、日本、法国等科学家研究表明,白酒的保健功能突出,还被誉为“生命水”、“长寿水”的`美称。但哥哥的脾气比我坏,他体内的甲醇,甲醛,锰,铅等都会伤害人类。人们只有真心地和我们交朋友,才会取到我们的精华,做到健康快乐。
我们兄弟姐妹在经济中担有活力素之功,人们将我们的价值提高了。作为交往,我们是一种媒介,经常出现在高级酒店,结交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常言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但因酒之祸亦不绝于耳,唯量有度,重在自律,才可为生活带来色彩,增添无限欢乐。我们愿意为人们作出应有的贡献。
常言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转眼间,我的高中生活已过去了。有欣喜亦有伤感,寒窗苦读终于结束,与同学们相处的生活也结束了。你们的真诚、欢笑让我难以忘记。
一直以为自己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分别习以为常,自己也能够坦然面对。可今天在最后还是不争气的落泪了。舍不得,是真心的舍不得。舍不得这些同学们,舍不得教我们的恩师们,舍不得这个高三四班。
高三四班,尽管相处的时间只是短短的几个月,但留给我的是最为深刻。父亲说,高中的同学到现在他也记忆犹新,一开始我还难以理解,以为高中的同学同以前的一样,一离开便谁都忘了谁。到今天才明白真的有那么原来分别真的有那么沉重。
一百天的时间固然短暂,但它也能包含着我们的付出。四班,有着我们的酸甜苦辣,有着我们的欢笑,有着我们的`困苦,有着我们的悲伤,有着我们的汗水和泪水。
六月的季节,阳光明媚,风和日丽,这是个美妙的季节,是个毕业的季节也是分离的季节。我也最终将和我的朋友们分别,尽管是心痛,也是不得已。也许以后的日子再也难以想见,也许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有着很多的也许,可这也是我们必须经历的,有经历才会有成长。
“书山有路勤为径”“书到用时方恨少”古人诚不欺我也。浑浑噩噩的度过十几载,现梦中惊醒,唉……
明天就要高考了,是真正决定的时刻到了!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明日进考场,金榜定有名。在最后,祝愿高三四班的同学们高考顺利,金榜题名,未来前程似锦
并且,在这个充满欢乐的世界里,有一些“小生灵”也在庆祝秋天的到来:一只只金色的“蝴蝶”纷纷扬扬地散飞在空中,衬托着秋天的美景,构成一幅五彩缤纷的风景画。也许,你会问:在秋天里,动植物不是冬眠就是南迁,哪里会有蝴蝶在飞呢?
其实,只要你再仔细地观察,就会发现,那不是蝴蝶,而是树木换下的衣裳。它们都觉得要过冬了,穿了一年的衣服也旧了,就换件衣服吧。可松树却恰恰相反:它们还是那一套衣服,好像是觉得扔掉太浪费了,还是“节约”一点,留下来继续穿吧。而那些枫树呢?是在赶时髦,还是为了出一下风头似的,换了一件红色的连衣裙,连脸色也变了,是喝醉了酒,还是做错事而害羞呢? 瞧,在那田野里,一眼望过去,一片金黄。
这里的稻子长得是那么饱满;那里的高粱被果实压弯了腰……那美景实在是让人目不暇接。这时,一阵微风从田野上轻轻地吹过,田野里的农作物一起一伏,好像是大海上那翻腾的波浪。 这时,一阵“呵呵”的笑声传了过来。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些肩扛锄头,手提篮子的农民来收割粮食了。即使你没看见田野里丰收的场面,也可以从农民们的`眼神与笑声中猜出今年又丰收了。那些粮食一见自己的主人来了,“头”点得更起劲了。在农民们的身后,跟着一群小孩,小孩子一路上嘻嘻哈哈的,是在为秋天的到来高兴,还是在为丰收而高兴呢? 当太阳再次从东方升起的时候。
秋,一个充满气氛的季节;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一个欣欣向荣的季节,更加絢丽多彩了…… 我赞叹,我称赞。秋,你是丰收的象征;你是富饶的象征;你是欢乐的象征;你是絢丽多彩的象征。我要高声赞扬你,秋。我爱秋天,更爱秋天那絢丽多彩的金色世界>
过往,是老院子,是乡间田垄,是阴凉老树下的竹藤椅。是院子里晾晒的五谷,是暖日醺,满地的人间生香。
过往,是老阿嬷,是破晓鸟啾,是砂锅里咕咕的小米粥,是八仙桌前的顽童,是炊烟气,满屋的人间清欢。
我的童年长在质朴的乡村,留在多情的乡村。不过是那叼着三叶草撒欢儿奔跑,在田垄上追逐天上浮云的日子,不过是深夜听着床头阿嬷摇着蒲扇,同我道狗哥哥和鸡弟弟的故事。
后来年岁渐长,我离开了乡村,可故意把心落在了乡村。每日破晓我都会站在窗前遥遥望着第一抹刺破扬尘而来的芒光,看那与故乡同一片的天空,却是晴空万里的,大抵是缱绻的云也眷恋娇美的故乡罢。我也时而耸动耳朵,试图听见我远方的.心跳,听见那清脆鸟啾,可终不过是轿车轧过马路发出的刺耳摩擦声
静思往事,如在目底。伴着日复一日的温奶蒸包,两点一线,我愈发的思念乡村童年的无忧无虑,逝去的乡村童年带给我的欢乐。其实,我没有失去。
是一天清晨,我仿佛梦回乡村,在睡眼迷蒙中被枸杞小米粥的醇香溢满鼻腔,听见了咕咕作响的热粥和砂锅悉索的摩擦。心里一悸,我连忙翻身下床,赤着脚寻味探向厨房。“等你看到锅里冒鱼眼泡了,就用木勺慢慢顺时针搅……”阿嬷婉柔的声音从温热电话中续续传来,我探头望去。只见母亲着蓝印花棉纺裙,一头掺杂着缕缕白的青丝随意地挽着,肩耳边夹着手机轻声说话,边持着木勺缓缓地,轻轻地匀着,散发的绵密绵香,都好似在我心头挠痒痒。
炉灶的火正好,熏得满屋生香。旭日也不燥,只是斜斜的倾下,躺在母亲的白发上,析出点点银光;滚在汩汩热粥中,泛出圈圈金芒。我倚在门框边,阖着眼,痴痴的享受着,忽的一声啁啾彻底把我拉回记忆的乡村,阿婆呢喃,鸟声阵阵,树叶沙沙,是那暖日曛,柔风拂,粥香飘……
“你醒啦?闻闻,这粥,你想念顶久了的吧。”我站在田垄上,手中抓着一大颗嫩青的四叶草,正摆弄着。忽地听见母亲清晰话语,顿然醒神。“原来,是梦啊。”边想着,我步至桌前,浅尝一口。又好似梦回乡村,坐在八仙桌边,眼巴巴地望着青瓷碗里细软幼黄的小米粥,痴痴地盯着米粥上浮曳着的几点红。重拾失去过往,似是一个激灵,全身都被调动起来。我等不及纳凉,大口呼气,贪婪地吮吸着,一刻不愿停。
“喜欢吃呀,那我以后天天给你做。”“喜欢吃呀,那我以后天天给你做。”耳边母亲颇为得意的话语与记忆中阿嬷洋洋自喜的话语瞬地交织在了一起,久久回荡在我的脑腔。不知是粥太烫,我顿时热泪满面。再品,粥变得有点咸,有点稀。我仍大口喝着,不为久违耳边在树桠跃动的鸟儿欢快唧啾,不为唇齿间糯软的米粥醇香浓郁。只为我心所念:其实,我没有失去。
我才知道,阿嬷一直挂念我,乡村的记忆里有我,母亲深爱着的,是我。其实,我没有失去。虽离乡已远,但爱,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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