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公园是我们丰润区的大公园,一年四季美不胜收。
春天,公园里生机盎然。一棵棵小草偷偷地探出头来,像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左看看,右看看,好像在说:“哇,外面的世界真美呀!我要快快长大!”小河里的冰融化了,叮叮咚咚,像一首动听的乐曲,路边的人都陶醉了。有很多人在放风筝,天空中飞满了风筝,有的像飞机,有的像小鸟,有的像蜈蚣,各式各样,栩栩如生。
夏天,公园里绿树成阴,鲜花盛开。老人们在树下一边聊天一边乘凉,小朋友在广场上追逐玩耍,年轻人在花坛边载歌载舞,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河水又清又静,清得可以看见河底的沙石。静得像一面镜子,倒映出蓝天白云的影子,游船从上面静静地滑过,几乎不留一点痕迹。
秋天,公园里多姿多彩。天气变得凉爽了,红的、黄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像美丽的蝴蝶一样。从上面走过,发出沙沙的声音。
冬天,公园里银装素裹。孩子们有的在堆雪人,有的在打雪仗,还有的在滑冰,坐在雪车上,从一个大坡滑下来,发出阵阵尖叫,滑完一次,还要再滑,真是乐此不疲呀!
曹雪芹公园是我们丰润人的乐园,其中的美景让人流连忘返。
我从教至今12年,地理科的书籍除了教材、地图册,还有一本填充图册,这次到顺德参加跟岗学习,发现这里的《地理图册》教材七年级上(湘教版)很特别,它是把地图册和填充图册二合为一,让我感到很新鲜,于是,我认真地翻看了《地理图册》的设计和内容,有以下感受:
1、《地理图册》的封面和底页均用与教材相同的光面纸质设计。以往包括现在,《地理图册》的封面和底页都是纯纸质,这样学生翻看多了,容易破损,不便于携带和保存。《地理图册》(湘教版)的用材考虑得很周到,不仅为学生提供多翻书的机会,还考虑让学生保存完整的书,哪怕是水滴到封面也不怕。这种设计和处理美观、实用,真的很好!
2、《地理图册》和《地理填充图册》二合为一,非常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1)有利于加强学生读图能力的提高。《地理图册》和《地理填充图册》是学生学习地理并且是提高地理学习能力的重要学习工具,分为单独的两本,有些学生可能嫌麻烦,在做《地理填充图册》时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也不想去翻书,所以,部分内容可能就掌握不好了。但湘教版的《地理图册》和《地理填充图册》二全为一,在做相关题目时,直接能找到对应的图片或地图,就解除了这部分学生学习上的惰性和方便,一边做练习,一边找图和读图,读图能力就会得到很好地提高。
(2)方便携带。在学生书包里,书籍越少越好。上了初中后,学生的科目一下子多了起来,各科的资料和练习都很多。如果我们这一科就有三四本书,学生的负担来加重,而且有可能出现遗留书籍或忘记带书的情况。湘教版一本教材和一本地理图册(内含填充作业),这样的安排很好,对于学生来说,在课堂上翻书也容易。的确不错!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在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
单看这个名字,格列佛像是一个坏人,就跟哈利波特中的伏地魔一样,没鼻子没心没肺的,但是,又看看这个游记,坏人应该是被关起来的,不应该流浪在外,像所有的旅行家一样自由地穿梭于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这是讲的一个什么故事呢?格列佛是好人,还是坏人,是逃犯,还是旅行家?
我最喜欢讲述格列佛刚到小人国那一段,格列佛的头发被一个绳缠住了,两只手被绑在一起,脚也绑在一起,动弹不得,而且只要格列佛一动弹,围绕着他的小人们就会拿箭射他,当然,这是在小人国,人小,武器也就小,就跟给格列佛挠痒痒一样,然后,小人国国王给格列佛松了绑,因为他觉得格列佛并不可怕,而且还大酒大肉的招待格列佛,还给他安排了六百个仆人,每次负责每人给格列佛喂两次饭,因为他救了人,国王宁愿牺牲自己国家丰富的食物财产来帮助格列佛的饥饿问题,就是为了让格列佛继续留在这里帮助小人国干小人国居民干不了的事情。让格列佛信任小人国,首先也要让小人国的居民接受这么个巨人。
我的感受是只要你对他人好,他人也会对你好,就像小人国的居民对格列佛一样,虽然他们大小不同,虽然他们语言不通,但是,格列佛帮助了小人国,所以小人国所有的人们都喜欢格列佛。
如果你看了我的读后感觉得有意思的话,那就抽空让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给你买一本,读读看看吧!还有,读完一定要写读后感噢,再向大家暴露一些有趣的故事噢!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我是猫》是一本很好的书,它以犀利的笔锋,强烈的讽刺了日本当时的社会,读者只要细细品读,一定可以品出作者寄托在这本书上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感,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吧,请仔细看。
文章站在猫的角度上,俯视日本社会的风尚,粗暴、邪恶似乎已经成为了日本的代名词。但是,作者一人是绝对不能改变日本的,所以,作者把这种思想寄托在这本书上,希望日本看到它,可以改邪归正,与别的国家可以友好相处,这是作者最大的希望,可惜这个梦想还是没能让日本改变,我们感到十分惋惜。
在《我是猫》中出现了很多角色,这些角色大部分都与当时日本的社会风气惊人的相似,都是贪婪的化身,虽然有一些人相对来说比较善良,但是贪婪、无知、还是这些人的特色。
《我是猫》笔调诙谐,乍看上去像一篇笑话,再细细品读,发现它是一把利剑,刺得我们心痛。
这就是《我是猫》,希望大家也来感受它的滋味吧,别的就不多说了。
在朦胧的睡眼中,凡卡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躯。是爷爷吗?他揉揉眼睛,看清楚了,发现那是怒气冲冲的老板,正在挥舞着皮鞭,一股火烧火燎的疼布满全身,疼的饭卡直打滚。
老板边打边骂道:“小兔崽子,老子供你吃、供你住,还偷老子钢笔墨水,看我不打死你……”就这样,委屈至极的小凡卡难过极了,心想:爷爷怎么还不来接我,是什么出错了吗?。他心里这么想但却不敢这么说,因为他怕别人会变本加厉的折磨他。“老板,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老板直到打累了,才罢手,这时听到小崽子的哭声,凡卡连忙跑过去哄孩子。边摇摇篮边想:难道我没有写具体的位置,天啊,我该怎么办。
他在一家人的折磨下心生一计,不如我去找爷爷。于是白天把能省的吃的都省下来,并在收拾碗筷时把剩饭剩菜都装在饭囊里,当做干粮;把老板的旧衣都存在一起取暖;并在出去买东西时干些杂活赚卢布。于是,日积月累,干粮多了、衣服多了、有了钱,这样他就可以放行的逃离这里。
这一天,凡卡把所有的衣服都套在身上,由于太兴奋了忘记摇摇篮,老板想狠狠的教训他,于是便让伙计叫他过来。在后院,有一个水缸里装满了水,旁边放了一个板凳,老板一边摆弄着浸在水里的树条一边不停地舞动着。凡卡过来了,那些伙计不分青红皂白把他绑在板凳上,他以为露馅了,慌忙地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老板不由分说,“瞟”得一声,带有荆棘的树鞭落在了饭卡的屁股上,随着老板手中树条的挥动凡卡的号叫声陡起,***猪似的声音震耳欲聋。十几鞭过后便猛的晕倒了。
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在大路上。原来,老板怕他已经死了,坏了鞋店的名声,便把他生在大陆上。喜出望外的凡卡带着这是先准备好的几样东西登上了归乡之路。一路上省吃俭用,甚至一整天只吃一口饭、喝一口水,经过好几天的苦战,终于,回到了自己土生土壤的家乡。来到大街上,拿自己赚来的钱给爷爷买了些礼物,便去找他。凭着记忆,进了屋子,发现爷爷正在炕头上,泥鳅扑在他的身上,凡卡把经过叙述一遍之后,又开始了新的生活,祖孙俩永远的呆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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