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有人称他为长生果,有人称他为进步的阶梯,有人称他为可以充饥的“面包”,而在我看来,书,是我最好的的朋友。
我知道很多关于书的名言警句。例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日无书。百日荒芜;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便接触到了书,从此,我跟他交上了朋友。那时候的我,小脑瓜里还是空荡荡的,自从接触到了书,里面立刻就充盈起来。什么唐诗宋词、神话小说、诗歌散文,都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在我生气的时候,只要拿起一本书,不一会儿,便消了气。不再计较什么,更不在乎什么,因为我此时,全部精力都头入到书里,甚至能连坐几个小时,纹丝不动。
在我闲暇无聊的时候,书给了我极大的快乐。读一本好书,陶冶一下情操,欣赏古人的性格,弥补自己的不足;读一本好书,改变原来的思维方式,不能有勇无谋。遇到困难,可以换一个角度,要知道,上帝关上一道门时,总会开启另一扇窗户;读一本好书,明辨世间是非善恶,接受新事物的同时,不要忘记擦亮眼睛。
作为朋友,书也给我极大的帮助。在失败面前,他告诉我:失败乃成功之母;在困难堵塞了前进的道路时,他告诉我:通往成功的路不止一条;在我获得一点成就而沾沾自喜时,他告诉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一位朋友,是你在迷茫时的指向标,是你在黑暗中的明灯,是你在沙漠中的一碗清水,是你在疲劳时的一个家,是你在慌乱之中的定心丸……
世界是多姿多彩的,而人生也是美好的。我一生有许多朋友,而你——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和小刚是同班同学,他是这学期才从外地转学来到本校就读的。但不知怎么一回事,我对他的印象始终不是很好,直到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对他的看法了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叮叮……”下课铃响了。同学们纷纷拿起饭碗,只等老师一声“下课”,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果然,老师刚说下课走出教室时,教室里时间就只剩下我和小刚以及其它几位同学。我一边苦笑着说:“他们跑的也太快了,又不是没吃过饭。”一边将手伸入课桌之中准备拿碗。拿出之后,我又伸入裤包内想要拿饭卡,可是搜索了很久也不见其踪迹,于是我就推测: 饭卡很可能是不小心掉落了在哪儿去了,也有可能落在家里了。总之,看样子中午就吃不成饭了。我将手抱在头上,望着天花板对天说:“天啊!我今天也太倒霉了吧!看样子,以后出门要看黄历了。”我的动作引起了小刚的注意,他拿着碗走过来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我回答道:“没什么。”既然没什么,那你为什么在这儿仰天大叫呢?”他追问道。我见遮掩不过去,便只好如实对他说:“实不相瞒,我的饭卡不见了,所以今天中午就吃不成饭。“喔!是这样啊!那好办,你用我卡去打饭,你不就有吃的了吗?”小刚笑着说。我不好的说:“那不好,那是你的卡,我怎么能用呢?”“没事,不就是一顿饭吗?至于那么计较吗?”“那也不行。不就是饿一顿吗?没什么事的,我推辞道。”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只有吃饱了,下午才有力气学习啊!”小刚劝道。“那……好吧!我以后会还你的”。我们是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必挂在心上,小a笑着说,那快走吧!别人都快吃完了。“好!等等我”我笑着说……。这虽然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但我却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件让我明白不光是同学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不应袖手旁观。同时这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我们作为炎黄子孙应该发扬这种精神!让爱永远存在人与人之间! 同学总是天天相处,日日碰面,在上学时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所以我要向你讲一件我和晓明发生的事。 那是酷暑难熬的暑假的一天,我和晓明约好一起到从文书店去看书。下午2点我们在兰陵广场碰了面,骑着自行车来到从文书店。 我们把车停在停车场后,我迫不急待地冲进了从文书店。在茫茫的书海中如饥似渴地寻找我所想要的书。晓明也走进了这片辽阔的“知识海洋”,开始寻找他所需要的书。 我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书本。突然,我的眼睛在密密麻麻的书海中被一本叫《童话世界》的杂志吸引了。因为我被封面上的.一名话“爱因斯坦乖狐狸说:天才与你的距离就是这本书”这句话所吸引。 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书本,我开始还是耐着性子慢慢看,后来却情不自禁地投入到故事里的情节里去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晓明走过来对我说:“博巍,好了吗?”我还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一时还回不过神来。晓明见我没反应,往我手里的书看,这一看不得了,连他也投入到情节中了。共2页,当前第1页12
我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我很喜欢我的房间。
那里的床是粉色的,窗帘是粉色的,书柜是粉色的,蚊帐也是粉色的。
身为一个小孩,我当然会有很多玩具。我有两个粉白相间的小鱼板凳。一个黄皮毛、外穿红衣服的小狗炭包,它还调皮地伸着舌头呢。我还有一个白色的晴天娃娃,下面还挂着一个小铃铛,我把它挂在门上,每当我推开门,它就会叮叮当当地响。
我有时也会希望我的房间变成别的样子。在我的爸爸妈妈因为加班而回不了家时,我希望我的房间变成一辆能自动驾驶的小车。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开到爸爸妈妈的工厂去给他们揉揉腿,捶捶背。他们一定会很惊讶,我却调皮地一笑:“不告诉你!”
在我孤单一人,没有人玩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房间变成一座大大的金色城堡。我要邀请很多同学到我的房间来玩,一起玩牌、写作业、聊天、表演节目。那样,我的房间就热闹了,欢笑声在房间中此起彼伏。
在我想做手工但没有材料时,我希望我的房间变成一个手工作坊。手工作坊里的材料各式各样,我可以坐在里面,随意挑选各种颜色的彩泥、卡纸、水粉颜料,创作一个大大的家。这就是我的家,我的那个温馨的家。在我不知道东西放在哪儿时,我色盲我的房间变成一间机械小屋。
我只要大喊一声要寻找的东西的名称,它立刻就会从墙壁上伸出一双机械手,帮助我找到想要的东西。
不过,我还是最喜欢我现在的小房间。我喜欢我的玩具,喜欢我的课外书,更喜欢我的小床,以及我那为我忙碌的爸爸妈妈,我要好好感谢他们!
我的房间是黑漆漆的,没有窗户没有灯,什么也看不见,找不到门在哪里。忘记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了,只记得醒过来就是黑的,墙壁很凉,可是很安全,把脸贴在墙上,凉丝丝,很安全。忘记了房间里到底有没有窗户,也许没有,也许有,可是被封起来了。
门和墙壁融在一起,怎么也找不到,算了,不要找了,我找不到的。我在房间里的大多数时间都在发呆,躺着,睁着眼睛看天花板,如果有星星该多好,有时这样想。有的时候,忽然觉得应该是白天了,太阳应该在外面晒得很欢了,于是想要出去,会沿着墙壁走啊走,墙壁真光滑,摸不到窗子的轮廓,摸不到门的轮廓,有时想想,就算是摸到电灯开关也是好的,可是,墙壁真的很光滑,什么也没有,那么好吧,安静下来,把脸贴在墙壁上,安心了。
每次在房间里醒过来,都会有短暂的恐惧,外面的人是不是忘记我了,他们会不会记得找我,他们发现我不在了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担心,我叫喊,叫大家来救我,可是,真的会有人听见么,我不确定,真的不确定,只好不喊了,我知道早晚会出去,虽然还会回来,可是早晚会出去的不是么,那么好吧,不要喊了,我安静的躺着,看天花板,想想星星,原来房间里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一次忽然想起,原来这个房间是我一个人的房间,冰凉的滑溜溜的墙壁是我一个人的墙壁,永远也看不清的天花板也是我一个人的天花板,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小小的兴奋,忽然欢喜起来,我觉得应该唱首歌才好,可是我喜欢的歌,实在是记不得歌词了呀,于是有重新沮丧了起来。
睡觉吧,或许等我醒过来,就可以离开房间了,可是大多时候是睡不着的,我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睁圆了眼睛,我在幻想,我的眼睛这个时候一定是发着光的,炯炯的很有神采,要是我自己可以看得见就好了。有的时候听见外面有声音,就会忽然高兴起来,是不是有人来找我了,他们发现我在这里,他们过来把墙壁打破,他们要把阳光放进来了,我兴奋的等着,等着阳光照进屋子里,我想要看清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可是,他们又走了,失望了,每次都是失望,可每次都是满怀信心,我是个百折不挠的坚强的人,这点我可以肯定,我很坚强,这是我值得骄傲的地方。
朋友不需要太多,有个好朋友就足够了。在你快乐时,能与好朋友一起分享快乐;在你伤心时,可以向好朋友诉说心中的烦恼;在你需要帮助时,好朋友就会挺身而出,一起走过风风雨雨。
他,从小学到初中我们还是一个班,还是那样的要好,还是那样形影不离。让我更加的相信,我们之间的友谊能够地久天长,
刚和他做同桌时,我们经常为了一些小事而吵架,动不动就想动手打架,但我俩从来没有动手过,似乎吵架不能把我们的感情拉开,但我们的感情渐渐的上升。在我需要帮助时,他会尽量的帮助我,摆脱困难,在他需要帮助时,我也会挺身而出。
时间慢慢的消失着,我们的感情却逐渐上升。我想:我们的友谊似乎超过了某种程度。
一次,老天不作美,天空下着小雨。放学回家。我没有带雨伞,只好冒雨走回家。正当我跨出校门口的时候,远处传来:“等等我,我们一起走。”我转头一看,是他。他撑着伞,快跑着过来。我惊奇的说:“什么时候,我和你家是一个方向?我们是极端,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不要紧,我先送你回家,我有伞,再说我家蛮近的。”我没有出声,默默的点了点头。心中一股翻江倒海的气势,让我说不出话来。他,不愧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撑着伞走回了家,“我到家了。谢谢你送我回家,路上小心。”我说道。他只是一笑而过,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望着远去的背影,我心中有很多感叹。
天空灰蒙蒙的,冷风吹着,但我似乎感觉不到寒冷,但有一股强烈的热量从心中涌出。眼角不知何时,流下了一滴泪,那么晶莹剔透。
望着远去的他,我直到望不到他才上楼。回家的感觉真好。
他,我最好的朋友,希望我们的友情能够穿越千年的爱恋。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初中生,初中的校园生活留给我许多美好的回忆。自从走上了中学的路,一晃就是三年。三年的时光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与欢笑。到了学习的艰辛和同学之间的友情。这些都是我在之前从未感受到的。上小学时,总认为学习是一件轻松的事,到考前随便复习两下就能蒙混过关,完全没有体会到学习的艰辛。直至我上了中学,在激烈的竞争中步履蹒跚的我才正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要知道,想在中学考试中保持优秀稳定的成绩是很难的。但正是因为这种压力才使我锻炼出了坚定的意志。虽然我在考试中屡屡遭受”滑铁卢”,但失败过后我总能站起来迎接下一次挑战。在这三年中,每一年的进步都让我深有感触。不过,在我的记忆中更多的还是许多惨痛的经历。说实话,要想取得进步光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足的,还需要同学、老师协助。正是因为同学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交流,同学之间的友情才能根深蒂固。所以当同学即将分别的时候总会觉得有点依依不舍。毕竟大家相处也有三年之多,中考的结束就标志着大家将各奔东西,因此就难得再见上一次面了。当然,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分别是在所难免的事。所以想到这我也不觉得感伤了。回忆也许是美好的,也许是痛苦,美好的回忆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痛苦的回忆带给人无尽的伤痛。但至少我知道初中生活的回忆将会成为我大脑中抹不去的记忆。
打开一扇镶了几块玻璃的木门,便是我的房间。门旁有一面大而空旷的墙壁。本打算贴几张海报,却因迟迟不能过关的地理而贴上了地图。有人告诉我,用牙膏贴可以不留痕迹,我猜它的原理是牙膏白得像墙面,完全吻合。可母亲不知道,弄了款蓝色的透明牙膏。所以我的墙很不乐意的留下了几块蓝色的印记。真是阴错阳差,什么都不想要却留下这无比鲜明的记忆。好像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留下自己的东西,好像地理标记。可为什么,当我思念那些亲人时毫无头绪。
房间铺的是浅色的纯色木地板,花纹也极为普通,就像树的年轮一般。刚洗完地的时候,喜欢赤着脚,毫无保留地与它接触着。感到地上细小的缝隙,刻入了脚底的茧。这样的话,不管走在哪里,总会生发出一种在家的错觉,那种并不豪华却无比惬意的感觉。
屋子中央有一张纯手工的床。由父亲亲自设计,让木匠做出来,再由漆工上色。很朴实,与外面卖的床架真是天差地别,却最让我有安全感。床垫是熟人扎的,格外软。是舅舅送的,人扎的总比机器产的有人情味儿。铺上床单,总让我有打呼噜的冲动。可惜我是个懒惰的人,床乱了也不懂得整理。扔着杂志,散着CD,摆着扇子。肯定是觉得可惜,想好好整理一番,却腾不出自己的耐心来。有时候坐在床上杞人忧天,我的人生会这么凌乱不堪么。
床旁有个小柜子,其实是书桌的一部分,因为位置不够,勉强充当床头柜。柜子上尽是零食,乐事薯片,巧克力威化,乐天木糖醇,很少会在房间吃,却放在了这里,好像是一种独占心理,真是个坏习惯。书桌上有从小学到现在的文具,即使不用了也还保存着。孩童时的念旧吧,母亲曾整理出一堆旧笔,我又执意放回去,喋喋不休地埋怨母亲。母亲也无可奈何。
窗台和书桌很近。写作业不认真时就爬上窗台。下巴耷拉在窗框上,看着属于城市的喧闹,听着被称为噪音的车子的声音。累了,就靠在窗台上,或者干脆整个人躺下来。窗台很硬,我却从未感觉不适。窗台明明是最接近外界的地方,而我最爱在这里发呆。有时候整个人很难过,也会躲在窗台上。想着那些车子在飞奔的同时不忘带走我的难过,幼稚。从窗台上可以看见路上来来往往的走着的人,却看不清表情,我暗自揣测:他们都是开心的吧。于是渐渐丧失了自己难过的理由。
窗帘是麻布质感的,拉上它,看着它。我会觉得好像看着一块印着蓝色碎花的魔术布。我期待,下次拉开它,我会看到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或漫天舞动的花瓣。抑或什么都没有,于是这个不称职的魔术师被勒令下台。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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