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不知不觉读了许多的书,要说最多的还是网络小说,其次是课本,还有专业书,硬要给它们的难易程度划分的话从难到易我认为是专业书、课本、网络小说。
读小说也分纸质的和网络的,一般来说,能达到出版级别的一般是同类中的佼佼者。网络小说内容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无所不含,而且受众极广,据说有一位曾今吸毒的外国友人因为着迷于网络小说都可以放弃吸毒了,可以看出它的成瘾性不下于毒品,对部分人来说。纸质版来说有现代的,有古代与近代的,多以针砭时弊、讽刺现实或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以完整的故事为内核,如《红楼梦》、《儒林外史》和《彷徨》等。
课本列为第二梯次难度,是因为大多数人还是偏科很厉害,也有少部分不偏科。语文之阅读,数学之逻辑,英语、历史、政治、之识记,物理、地理、化学之理论,很少人做到无一不精,而且从低年级走来,每年换上两茬新的课本,要想种出好的庄稼,真的很不容易。
第一难即为专业书籍、期刊、论文,虽说其中有很多大同小异之处,但是现在的大学真是没有像初高中那样去一个知识点揉开、掰碎一点点喂给自己了,考验自学的功底更是深厚,往往是课堂上总认为自己学会了,一到实际运用全忘了。这是一个人在未来职场安身立命的本钱,也是人类走向辉煌的保证。
说了这么多,还是得说一句:多读书,读好书。课本是基础,专业是深化也是人类科技的前沿,小说既是娱乐又是培养三观的场地。祝同学们都能合理把握自己的时间,找准自己喜欢的方向,认真的走下去。
书,是全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在人的一生中它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就是老师,无声的老师。
童话,是每一位孩子最初的读物,相信每一位孩子都特别熟悉。小时候,妈妈总会用清脆的声音读着优美的童话哄我入睡。渐渐地,我学会了阅读。每买一本书,我都会坐在床头,在夜晚明亮的灯光下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营养。那时,我觉得书是一颗美味的棒棒糖,让我吃了还想吃。它的甜蜜一直渗透到我幼稚的心头。
渐渐地,童话已经不能满足我了,我开始看一些好玩的连环画,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小兵张嘎》,??那些美丽的图片经常吸引着我,让我常常在图书馆的书堆里不停地翻找这些迷人的小画册。那时,我觉得书是冬天里一碗美味的热汤,喝下去暖乎乎的,鲜香鲜香的,让人舒服但容易被人淡忘,就像漫画情节一样。
进入高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经典名着。有些悲壮的故事常常使我感动,有些曲折的故事常常让我回味无穷,有些搞笑的故事常常令我开怀大笑。这时,我觉得书是一盘麻辣火锅,劲辣十足,慢慢嚼来,就会让人面红耳赤,大汗淋漓。有时候刚看一本书时,觉得很平凡,当我第二次拿起这本书时,就会觉得:咦,这本书怎么会写的这么好呢?
书有很多味道,只要细细品味,就能品尝出其中的酸甜苦辣来。读一本书,就等于尝一桌美味的佳肴。让我们读多点书吧。
如果我是鸟儿,那么书就是那无边无际的天空,任我在天空中飞来飞去。
记得我九岁那年,妈妈带我去图书馆,那里有无数本书,弄得我眼花缭乱。后来,我从古代历史类的书籍中找到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贪婪地读着,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忘了时间,忘了一切。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妈妈的声音唤醒了,妈妈急切地说:“都下午六点了,快点回家吃饭,就算你不吃,图书馆也要关门了。”临走时,我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书的标价,10元一本,唉!看来我要回家好好给妈妈打零工才能凑够这些钱买它回来 。
后来,我对妈妈说要为她打工买那本书,妈妈同意了,前提是不占用学习的时间。就这样,我为妈妈打了一个月的零工后终于凑够了10元钱。妈妈带我来到图书馆门口,我手里紧紧地攥着那张10元钱,生怕把它弄丢。当我从售货员阿姨手中接过书时,心里高兴地像长出了一朵花。回到家后,我拿着书坐在沙发上又一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看完一遍之后,又接连看了好几遍,直到把书上的知识差不多都弄懂了,才把它工工整整的放在了我的书架上。
有了这次之后我经常利用节假日为妈妈打工,赚到了不少的零用钱。妈妈让我自由支配,可我就是喜欢书,只要看到有意思的书我就会把它买回来。一本本的书就让我在收获知识的同时也得到了历练生活的机会。
书,我的良师益友,是你带给我丰富的生活,是你带给我无尽的知识。书,我会让我身边的小伙伴和我一样爱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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