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盈盈捧着一颗又大又饱满的草莓开开心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盈盈最喜欢吃草莓了。咬一口,甜溜溜的,光是想着,牙齿就开始在嘴里跳舞了。可是,盈盈是不会舍得吃这颗草莓的。因为这是他要送给妈妈的礼物。要知道,为了找这么颗草莓,向来胆小的盈盈可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敢独自出门的。
我闻闻这香味就可以了。盈盈一边走一边想。
不久就来到小河边。这时盈盈觉得口渴了,于是,他抱着草莓一骨碌地从草丛里钻了下去。
咕嘟咕嘟。盈盈大口大口地喝水。(你瞧,他连喝水都舍不得放下手中的草莓呢。
真痛快呀!喝饱了的盈盈准备继续上路了。可当他一转身却被吓了一跳。小熊多多正直勾勾地看着他,不,是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草莓。
“这东西好吃吗?”小熊多多问。
“好吃。哦,不,……不好吃。”盈盈吞吞吐吐地说,生怕小熊多多会吃这颗草莓。对小兔盈盈来说,小熊多多可是个大块头呢。
“你骗人!一开始说好吃,为什么又要改口?”小熊多多一下子生气了。他最讨厌别人骗他。
盈盈害怕极了,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呀?你,你快别哭了!”这下轮到小熊多多着急了。他最怕看见眼泪了。
“这是给妈妈的,……不能给你,呜呜呜……”盈盈一边哭一边说。
“我也没想要啊。唉!”小熊多多摇摇头说,“好了,好了,别哭了,快把它拿回家给妈妈吧。”
盈盈赶紧抱着草莓爬上了河岸。
快到家时,盈盈停下脚步,把草莓放在路边,然后舔了舔手,顺了顺毛,又洗了洗脸,这才又重新抱起了草莓。可不能让妈妈知道他哭过,是不是?
嗒、嗒、嗒。盈盈敲敲自家的门。他小小的心脏也在扑嗒、扑嗒、扑嗒地乱跳着。这是他第一次给妈妈送礼物。
“是谁呀?”妈妈亲切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我,妈妈,是我回来了。”
“哦,是我的小宝贝回来啦。”话音一落,门就打开了,妈妈笑吟吟地站在了门口。
“生日快乐!妈妈。”盈盈大声说着,一把把草莓塞进了妈妈怀里,同时吱溜一下从妈妈身边溜进了屋里。
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小公主》,刚开始看我就着迷了,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它读完了。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弗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这部经典名著告诉我们: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结识萨拉,你就会像她一样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萨拉,自幼就失去了母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为了让萨拉接受好的教育,他爸爸便把她送到伦敦的明奇寄宿学校去学习。因为她家境富裕,机智聪明,善于假装、想像和讲故事而受到学校的重视。可是正当她在举行快乐的生日宴会时,一个不幸的消息降临了:她的爸爸因为钻石矿***,心情不好,且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了。于是,她马上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最终还是因为她那善良、纯真和充满爱的心使她成为了真正的公主。
读《小公主》时,我恨不得为萨拉的遭遇大哭一场,她让我那颗正在原地踏步的真诚的心有了目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想成为公主,只有财富和美丽的外表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内在的美————高尚的品质。
我的老家在双龙山山脚下的旁边,那儿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值得观赏的风景区。
双龙山的水库五光十色,瑰丽无比:淡红的、土黄的、湖蓝的、翠绿的。所有的颜色相互交错着,变成了像彩虹一样的颜色: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艳丽的颜色在水面上闪闪发光,像钻石一样。
水库的旁边有很多电线,但是,那不是普通的电线。电线立在岸上,像个变形金刚。“变形金刚”上,还有一些电线。那个电线,把“变形金刚”装饰了“戴眼镜的变形金刚”,真是太酷了!
在双龙山前,有一条小河,岸上有一群鸭子。我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鸭子们就陆续地下了河。伯伯家养了各种各样的牛蛙。一个帐蓬里就大约有一万多只牛蛙。它们有的在水里快活地游泳;有的踩在别的牛蛙身上跳;有的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牛蛙,嘴里在吐泡泡。各种各样的牛蛙多得数不清。
老家边上长着茂密的树。碧绿的枝连成一片,就像叶的海洋,我们在里面游荡,好像迷路了一样。
我们又看见了一棵枫丹树,我品尝到了酸甜可口的枫丹。田野上有一堆稻草像门一样,躺在上面很软,很舒适。
双龙山物产丰富,风景优美。寒假的时候,我也要去那儿游玩。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
话说,凡卡的老板自从看了俄国作家契诃夫所写的《凡卡》之后,一直十分纳闷。在今天,他在一个发布会来了一个特别声明。
阿里亚希涅:大家好!我就是凡卡的老板阿里亚希涅。我知道自从俄国作家契诃夫写了一篇《凡卡》的文章以后,我的名声一直很差。现在他的文章还在小学语文课本十一册出现,当每一个学生读过后都在咒骂我,说我没有人性。其实我对凡卡这个孩子可好了,犹如亲生骨肉一样。
记者:如果你对凡卡犹如亲生骨肉一般,那么他为什么会被你打呢?
阿里亚希涅:哎呀!我可真是冤枉啊!凡卡是一个乡下的孩子,心地特别善良。我知道善良是好的,但是他太善良了。其他人打他怎么也不还手,只是把痛苦积压在心里。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打他其实也只是为了锻炼锻炼他,让他在沙皇统治最黑暗的时期里的这个大城市――莫斯科不被别人欺负。谁知他怎么都不理解,还以为我们夫妻俩虐待他呢!
记者:好!既然你们打他是用心良苦,那又为什么不让他吃充足的食物呢?
阿里亚希涅:这个更加冤枉啊!在沙皇统治最黑暗的时期上,凡卡在我家是当一名学徒。在当时我们的生意也不大好,万一不幸***了,凡卡就得投靠另一户人家。如果我们让凡卡吃得好好的,他就会像蛀米大虫一样不会干活,每天只过着少爷般的生活,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我们不让他吃充足的东西,也不过只是用心良苦吧!
记者:原来如此!还有一点,你为什么让他在过道里挨冻呢?
阿里亚希涅:那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啊!让凡卡睡在过道里是为了让他增强体质,并不是虐待他。要知道,万一凡卡体质不好,老生病,可要花上一大把钱去看医生。增强体质对他也有好处啊!
记者:呀!原来这一切一切都是对凡卡好的,看来不少人要对你作出改观了,同时小学语文课本十一册也要修改了。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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